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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 in the Mist我们想做的事并不是都能做到,我们只能做能做到的事。不仅我们个人如此,我们的社会也如此——恐怕神也没有做到按他的希望创造出这个世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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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15 网络反围剿形势图 美国没有什么东西是比天朝好的,它只是更合理些。美国很难断定某些东西是坏的,它只是让它变得合理。比如说,美国的法定饮酒年龄是21岁,比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更高——它认为酒比婚姻更棘手,所以男人18岁就可以结婚,3年以后才能喝酒。换一个角度想,喝酒这种事没有好坏之分,既不应该让一个人十岁就开始饮酒,也没有理由终生禁止他接触酒精,那么21岁对美国人看起来合理,法律就这么定了。 天朝没有什么东西是比美国坏的,它只是不合理。天朝下意识地断定某些东西是坏的,于是把它禁了。我一直认为版权问题必须得到重视,而黄毒是无稽之谈。但是一方面,天朝多年来疏于对版权意识的教育与普及,以至于滋养了一群暴民——是的,就是暴民——下载或传播盗版资源的并非是暴民,但是当资源被取缔时破口大骂还振振有辞,确系暴民之举。另一方面,天朝认为一切性交易都是不合法的,婚前性行为是不道德的,传播性爱视频时违法甚至犯罪的——虽然天朝是一个没有官方宗教信仰的国度,但是它对性行为的保守程度恐怕是世界第一——伊斯兰世界还是一夫多妻制呢。天啊,我都二十好几了,长的丑没女友,不想嫖妓,你连黄片也不让我看? 我在美国经常上一些XX论坛,这些论坛是免费的,本身不提供任何产品,只是有很多热心人破解了其他收费网站的视频或图片拿出来无偿分享。这里同时涉及到色情与版权两个问题。令我意外的是,这些论坛的发言都有不成文的规则,即把文件的标题进行处理,比如某个视频叫“Captain, my Captain”,它会处理为“C a p t a i n, m y C a p t a i n”或者替换其中几个字符“Capta1n, my Capta1n”。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提供这些资源的商业网站通过搜索引擎发现这些盗版,进而通过法律或其他手段删除这些资源。换句话说,即便是色情资源,在西方世界也是受到版权保护的——这在天朝不可想象。 我坚决反对天朝对色情产业禁欲般的封杀,然而拥护天朝的保护版权的举措。可是很遗憾的,天朝的屁民已经被惯坏了——说这话的时候我也是屁民,但是正努力摆脱这一身份,我一生都为摆脱这一身份而努力着。经常听到的理由是“我不去电影院看,因为票价太贵”或者“我不去电影院看,因为天朝没有上映”——都是屁话。票价太贵或者天朝没有上映,你可以不看,也没人逼你看,你以前偷偷摸摸下盗版就算了,以后下不到了,居然好意思说什么“暴政”“分享”“自由”?同样的道理,没人逼你用Windows和Office,如果只是打打字上上网,Ubuntu+OpenOffice+Firefox就可以了——当然你玩不了各种主流游戏,也甩不动Visual Studio和Adobe xxx,可问题在于,如果你是企业用户,你有法律与道德的责任使用正版软件;如果你是个人用户,中国有几个个人用户使用正版的VS和Adobe Creative Suite的?问题的根本在于,电脑(或者是Windows和其他的软件、游戏)并不是生活的必需品,没有电脑,你也可以活得好好的。如果你想玩GOD6,你应该付钱。 我和Travis都喜欢画画,但是Travis比我专业得多。他向我展示他的3d建模作业的时候,我问他他用的3dMax是正版的么。Travis说,有免费的学生版的3dMax,但他用的是盗版,所以做作业可以,不能用它来做产品卖钱。我好喜欢Travis,原因之一便在此——Travis有道德。Travis不是有钱人,又喜欢玩游戏,于是他买东西都买二手的:二手的ps3,二手的x360,游戏要么是买二手的(比新的便宜将近一半),要么是那种5刀租5天的游戏。可能Travis的行为在美国很普遍,算不上“高尚”,但是对于像我这样一个来自盗版之邦的穷人而言,这是一个多么有道德的人啊。 最后,突然想起来一个跟网络无关的笑话,不,应该是真人真事。就这样结尾了: 有一位老兄因为买官被纪委找去谈话交待买官的事,他说:我自己花钱争取一个为人民服务的机会,有什么错? 2009/12/9 写点东西,证明我还活着…… 崇拜元首崇拜了一阵子,喜欢Travis喜欢了一阵子,玩猫又玩了一阵子……但是,但是还是想女人啊……囧。 看来何某人还是没有想象中的那样坚强,唉……一想到没时间了,一想到等我挣够了钱的时候,我和我喜欢的人都老了——而且我喜欢的人可能都已经结婚了——真是泪流满面。 是不是考虑到时候随便拿钱砸一个在校大学生将就了?跑车开到广院门口,高调地把校花接走,让那些穷学生咬牙切齿,发誓多年以后也会做同样的事情——这样的仇恨薪火相传?不过这也是好事,在校的时候就把她们包养了,强过以后给你们戴绿帽子。 日子还得过,我就是发发牢骚而已……混得不好我会自行了断的——这不是懦弱,从另一个方面想,人应该对自己狠一点~ 2009/12/3 稍微怀旧一下ACFUN看到一个视频,《听个windows启动音也会湿 你没问题吧》。观后我泪流满面。
频频回忆并怀念过去的事情,是不是代表已经老了呢?出国以后我总是莫名其妙地想起小时候的事情,主要是看各种老电影的场景——以各种姿势瘫在沙发上看着25寸的海信,柯南的剧场版,攻壳机动队,徐克和杜琪峰的港片……现在我突然感到,那是我人生中最快乐的时光,只是我已经回不去了。
同样回不去的,还有win95和win98的日子,那些只有周末和双休日才能开电脑的日子——即使是周末和双休日,还要父亲一句“去玩电脑吧”才能开机的日子——那时候我最盼望的就是父母在双休日外出购物或者串门,然后我就能玩电脑了。 于是,听到win95和win98的启动声,我禁不住泪流满面。那只是IT产业的启蒙年代,但那绝对是电子游戏的黄金时代,年纪小一点的不会明白,但那时代以后真的不会再有。我出国以后只玩过《钢铁雄心2》一个游戏,其他的一切形式,僵尸植物人、偷菜、魔兽争霸或者世界,我都觉得没有意义。我玩的第一个游戏是《三国志6》,第二个游戏是《三国志英杰传》,第三个游戏是《大航海时代外传》——它们也是我迄今为止玩过的最好玩的三个游戏。后来我还玩了《古墓丽影2》、《仙剑奇侠传》、《金庸群侠传》、《魔法门6》……这些我久久不能忘怀的游戏,都诞生在win95和win98的时代。那时候我一打开电脑,那令人落泪的启动音之后,下一个动作必定是点击桌面上的某个游戏的快捷方式。 现在我用电脑,除了专业有关的工作,其他时间主要在上网,其次是《钢铁雄心》。大学阶段也很相似,印象里仅有的游戏是三国志11和一年一度的《世界足球经理》。我不知道在二十世纪一十年代即将到来的时候,那些小学、初中的孩子都玩些怎样的游戏,但我下意识地认为他们很可怜。我在大四下学期还用FC模拟器把《封神榜》通关了,因为那么经典的游戏,足够吸引我在十几年后再去回味。 我现在选择了所谓IT的道路,跟我在六年级时就开始玩电脑无关——尽管在99年的时候,中国有电脑的家庭恐怕不到二十分之一。但是那台六千五百块的长安电脑确实带给了我无比美好的回忆。我现在可以24小时的玩电脑,但是几乎没有任何游戏能吸引我玩上超过半个小时;我对vista的启动音也已麻木,过几天我的新本会寄到,不过win7的启动音也如出一辙。现在每到春节的时候,脑海里就浮现出某年大年夜,我在卧室里,一面听着鸡肋已久的春节联欢晚会,一面操纵着劳拉在长城脚下与威尼斯的阡陌水道间历险。大学的时候看到接触电脑不久的室友玩古墓丽影7,我跟他说我觉得2是最好玩的。他或许觉得我在装B,但是那种真情实感我认为他难以理解。那个时代我们都回不去了。 2009/11/26 Happy birthday, Travis~! 我从来没有给认识的人以他或她的原型画像。以前练手的时候给很多网友画过,但现在觉得练到家了,以后就不义务劳动了。
你要知道,画一幅很累的,而且对自己的要求越来越高——没有感情很难投入;而我又不喜欢谈钱——我的画是无价的。
以后还是会无偿为人画这样的画,但前提一定是我喜欢他,或者我爱她。
突然想到,以前我喜欢斑马、荷兰语、到现在的杨芷,是不是因为身边缺少异性的存在呢?如果能同时对很多人就感觉的话,就不会对其中的某一个尤其情有独钟了。你看,Falcon和Alpha就是这样的典型……不引申了。 我好喜欢Travis,由衷的希望他能成为我的小弟。我以前交朋友,要么是比自己强的,要么是“特别”处得来的,要么是将来有利害关系的,但是Travis不属于其中任何一种。我不觉得他比我聪明,跟他没有什么深入的交往,以后的事业也基本不可能有交集——但是我就是对他有感觉嘛!会键盘、架子鼓、吉他、小提琴,会画画(跟我在伯仲之间吧),喜欢玩游戏,人高马大又帅,一口标准的美式英语和美式的social,爱死了!我生命中第一个与异性的拥抱献给了Travis的女友——虽然截至目前为止,何某人在与中国女性的历次较量中一律完败,第一次拥抱却是与一位金发碧眼的(勉强算是)的白人女性(虽然我觉得不漂亮)——我也不觉得吃亏了。不过,相比于Travis的女友,我更希望与Travis拥抱,这不是gay,你们不会懂的。 我已经三年没给人送礼物了,上一次送礼物是给一个女生。我给两个女生送过生日礼物,第一个因为我正在追她,第二个因为我打算追她(不过后来没追),反正就没有因为单纯的友谊给女生送过礼物——我不认为男女间有单纯的友谊。我给很多男生送过生日礼物(也不算很多,初中以后在十个以内吧,而且似乎也没有谁超过两次的),从没有给哪个男生送礼物像给Travis这么用心,我给Travis送礼物像给女生送礼物一样用心。 今天是Travis的生日,因为明天是感恩节,他要回家过生日。昨天我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仿佛五雷轰顶,因为我给他的生日礼物——一幅鼠绘的Travis像——还没有画完。昨天上午考试,中午上课,下午一回到寝室就开始赶画,终于在Travis上晚班之前把礼物赶出来了(Travis自己打工挣生活费的,这也是我喜欢他的理由之一)。脑子犯浑的缘故(过程不赘述),最后竟然是用Travis的打印机打出的,惊喜感全无,太不浪漫了!我把画装在迎新会上抽将中相框里,送给了Travis。Travis好开心——他现在facebook上的头像就是我的画~! 明年Travis毕业的时候,我会送给他一组群像,就叫Travis Band:一个Travis弹键盘,一个拉小提琴,一个打鼓,一个弹吉他。 2009/11/22 The Giant who had made a stir at the rotten art scene. Chapter3《Supper at Emmaus》——汉斯 冯 梅赫伦 《Supper at Emmaus》——卡拉瓦乔 3.1 完美无瑕的赝品 1932年,梅赫伦携妻子移居 Roquebrune-Cap-Martin。他租下一座名为 Primaver 的豪宅,开始研究一系列足以使赝品以假乱真的制作工艺。梅赫伦购置了17世纪的画布,用维米尔惯常使用的獾毛漆刷作画,并采用传统的工艺从矿物原料(如青金石、白铅、靛蓝和朱砂)中提取颜料,藉此增加作品的真实性。此外,他还在颜料中掺入了酚醛树脂——将完成的作品在100°C 至120°C 下烘烤,以使画面在酚醛树脂的作用下硬化,再将画巻在圆柱体外形成裂纹。最后,他用黑墨汁洗刷画面以填满裂缝。 梅赫伦用了六年时间研究制作赝品的技艺,六年以后,他自认为在欺骗性和艺术性两方面都已无可挑剔。他制作了的两幅“维米尔“的作品:模仿《读信的蓝衣女子》(Woman in Blue Reading a Letter,现藏于荷兰国家博物馆)创作的《读谱的女人》(Lady Reading Music)和模仿《窗前弹琵琶的女人》(Woman with a Lute near a window,现藏于纽约大都会艺术博物馆)创作的《弹琴的女人》(Woman with a Lute near a window)。这两幅画今天藏于荷兰国家博物馆(Rijksmuseum),梅赫伦在有生之年也没有把他们出售。 1936年,梅赫伦去德国参观了柏林奥运会,回到法国以后,他以维米尔和荷兰黄金时代的画家们所偏爱的天蓝色与黄色色调制作了《以马杵斯的晚餐》(获悉专家们普片认为维米尔曾在意大利学习过绘画,梅赫伦采用了卡拉瓦乔的《以马杵斯的晚餐》——现藏于米兰布雷拉美术馆,Pinacoteca di Brera——作为原型)。虽然自己的画作都是对他人风格的模仿,梅赫伦认为这些赝品本身也堪为杰作。1937年9月,他把自己的《以马杵斯的晚餐》展示给研究维米尔的学者、著名鉴定家的Abraham Bredius博士。Bredius仔细检查了这件赝作——打消了最初的几丝怀疑后,他肯定了它是“维米尔”的真迹并给予了高度评价。 在富有的船东Willem van der Vorm的资助下,伦勃朗协会(译者注:The Rembrandt Society?)以520,000 荷兰盾的价格(折合当时的300,000美元,或者今天的四百万美元)买下了这幅画,并将它赠与鹿特丹的Boijmans Van Beuningen博物馆。1938年,《以马杵斯的晚餐》作为焦点在鹿特丹博物馆亮相,随同展出的还有450幅荷兰15世纪到19世纪的杰作。在杂志《艺术史》中,A. Feulner写道:“那件维米尔的作品挂在那儿,让那处角落如礼拜堂一般沉静。尽管作品本身无关教堂或者仪式,一股祝圣礼的气息却弥漫在观众的身边”。 1938年夏天,梅赫伦搬到尼斯。用卖掉《以马杵斯的晚餐》的所得,他在Les Arènes de Cimiez购下一座拥有12间卧室的房产,并在墙上布置了多件大师们的真迹。梅赫伦在这里完成了两件更出色的赝作,《牌手的内心》(Interior with Cardplayers) 和 《酒徒的内心》(Interior with Drinker)——两幅画都伪造了 Pieter de Hooch 的签名。在此期间,梅赫伦还制作了“维米尔”的《最后的晚餐 I》。 1939年9月,有感于战争的阴云笼罩欧洲,梅赫伦回到了荷兰。在阿姆斯特丹的旅馆里住了几个月后,1940年,梅赫伦搬到了Laren的乡下。Throughout 1941, van Meegeren issued his designs, which he published in 1942 as Han van Meegeren: Teekeningen I (Drawings nr I) a large and luxurious book. (译者注:这句不会翻)。这段时间,梅赫伦还以维米尔的风格制作了几件赝品:《基督之首》,《最后的晚餐 II》,《雅各的祝福》,《通奸者》和《洗脚》。1943年12月18日,因为对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叵测趋势充满不安,梅赫伦与妻子在形式上离婚——他们依然住在一起,但是梅赫伦的大笔财产却已经转移到妻子的名下。 1943年12月,梅赫伦搬到阿姆斯特丹,在 Keizersgracht 321 离群索居。赝作已经为他带来550万到750万荷兰盾的财富(合今天的2500万到3000万美元),梅赫伦藉此购置了大量的不动产、珠宝、艺术品,以及奢侈无端的生活。在1946年的一次谈话中,他告诉Marie Louise Doudart de la Grée,he owned 52 houses and 15 country houses around Laren, among them grachtenhuizen, beautiful mansions along the famous Amsterdam canals.(译者注:逻辑比较乱,不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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