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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9 断断续续,终于把《古拉格群岛》读完。一个多月的阅读中,自己感受到从未有过的压抑,于是简直难以想象:索翁著作他的那些岁月里,他是怎样熬过来的?
大二时有高中同学问我哪些“名著”比较好看。我说,如果你想要看“好看”的名著,《远大前程》是最好的选择。它篇幅不长,够幽默,够深刻。那个时候我还在和Lewis交流《河殇》,看那本小黄册子的寒假,是我永远不能忘记的寒假。 大三的时候和Falcon交换礼物,我送他《芥川龙之介全集》,他送我《傅雷译巴尔扎克全集》。Falcon的礼物我在大四上学期都读完了,而我也把自己最喜欢的作家推荐给他。我不可能把芥川推荐给除Falcon以外的任何人,而相信愿意读巴尔扎克的大学生(尤其是工科)也不会很多。 大四,不久前,Shevon在电话里要我推荐几本书给他“补习”。他在摆平了托和G以后,为申请而奔波劳碌的同时,也终于有时间静下心来读点书了。不过我以为他想读书,一半发自爱好,另一半出于追求某位书法系的女生的需要。这种男人我通常是看不起的,但Shevon是我兄弟。于是我告诉他,你先看《万历十五年》吧,然后看房龙的《宽容》(这本书我和Alpha都很喜欢),这两本都很短;《光荣与梦想》?那太长了,一百多万字,你看不下去。
但是,我不可能把《群岛》推荐给任何人,也不会在除了Blog以外的任何场合与人谈起,因为它太沉重。这部一百六十万字的恢宏巨著,每一个铅字背后都垫着一具尸体,波兰人,车臣人,哈萨克人,乌克兰人,还有俄国斯人他们自己。 在火车站上,那个来自美国的共产主义者向着空气喊“把他们的罪行告诉全世界”。他不能面对他的战友,彼此在心中热泪盈眶时,他们也不得不形同陌路。 一个母亲因为莫须有的五十八条罪名被逮捕,女儿给她写信“他们对你的指控是真的么?如果是假的,我相信您,我绝不加入共青团;如果是真的,我就不认你这个母亲!”。为了孩子的明天,母亲颤抖着回答:“我有罪”。 如果能从奥斯威辛逃出来,避开最初的搜捕,也许两天以后你便能获得自由。如果从群岛中出逃,在这片占地球上陆地面积六分之一强的土地上,你跋涉月余,行程数千里,最后却仍逃脱不了落网的命运——祖国,您的广袤让人绝望……
最令我震撼的,也是我相信每一个读过《群岛》的人都决不会忘记的,是高尔基对索洛维茨岛监狱的造访。然后我知道,这世界上最惨忍的事,不是让人绝望,而是给人渺茫的希望,并且这渺茫的赐予者是那些堪称“人民之友”的救世主。在这样的名单中,你可以罗列高尔基,马雅可夫斯基之流,也可以天上斯大林和列宁的名字。 安息吧,索尔仁尼琴。这个世界从来不曾有公论。当你在弗蒙特著述《群岛》,希望藉此安魂济世的时候,中国却正重蹈着你的祖国的覆辙。不过你仍是幸运的,所以你可以回到祖国安享晚年。与此同时,一个名叫司徒雷登的友人,却只能把骨灰留在他出身的地方;而那个国度的语文课本上,对他的抹煞与诬蔑还一如既往。 2008/11/23 十万火急地去抢项目,除了担心别人先行一步,还为了骗老美。 无论是ps,sp,还是cv,上面不写几行研究经历之类,实在拿不出手。自己在这方面一片空白,一半归咎于不曾尽力争取,另一半多少是环境使然。毕竟在这个学校,你可以很容易地参加各种文艺活动、拍片、采访,诸如此类,但是想认认真真泡在试验室里做项目,除非有很高的觉悟才行。我就缺少这种觉悟。 想在十二月之前把第一批材料寄出去,务必尽早填上这些空白。在我看来,对美国人而言,多少三好学生和奖学金都不如一个项目有分量,尽管在中国情况似乎完全相反。于是乎,周一敲定毕设的题目,卸下了心里一块大石头。
周三又去答疑,岂料巩老师居然买一赠一: “我有一个211的国家项目,要连着做三年——09年,10年,01年——也不指望你们本科生来帮忙了。不过我想你申请可能需要这些东西,这个项目多报几个人也没什么影响,我就把你的名字加上了。不用你干活。” “这我哪好意思呢……” 这个号称211国家项目的干活美其名曰“网络重要信息的分析与动态监测”,跟我的毕设异曲同工。可能我的部分偏向分析,而它更偏向网络。无论如何,简历上增加一个研究背景总不是坏事,更何况这只是把一个项目拆成两种说法而已。不过,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巩老师让我吃白食,我就务必我自己分内的事做到最好。 分内的事,那不就是语义的分析与学习么。
又看了几天书。周六的时候给Beta打电话,Beta是计算机小天才,一年前参与开发了一个利用神经网络分析股票走势的系统。Beta拥有顶尖的计算机头脑,同时自称深谙经济学理论,然而他似乎完全不懂得一个简单的道理:仅从股票走势的历史数据来“预测”其涨跌,与买彩票无异。人们可以很容易地从交易量的记录中读出“这是庄家在清盘”“这是在抄底”之类的信息,然而那些都已成为历史;如果要预测的话,顶尖的高手确实可以先于普通人察觉天灾人祸对市场的影响,《货币战争》中记载的罗思柴尔德借滑铁卢战役发迹的例子便是范例(很好的例子,但是我不信,不是这个故事不可信,是《货币》完全不可信。关于这本书又可以写十篇文章了)。可顶尖高手的大脑,岂是如今的计算机技术可以比拟的? 我就不用拆Beta和他参与的那个破项目的台了。这轮由次贷危机掀起的全球金融风暴,把中国的金融从业者都整成傻B。今天沪深齐跌7%,明天又其涨6%(这还是在中国有停板制度的情况下)。各中悬机,不知道他们设计的神经网络参透了没有? 不过必须承认,Beta在某些方面极端幼稚,在另一些方面毕竟天赋异凛(牛顿和埃因斯坦不也是如此)。我社交不广,然而天赋异凛的人很多,Beta是最有代表性的。
“宝宝,这次是说正经事(以前都不是正经事),神经网络的问题……” “你扯淡吧,这都是80年代的技术?那最新的是什么?” “你们当时是怎么把网上的文字信息变成样本的?(有一个企业专门的软件包)……能不能把那个库给我啊?(有知识产权)……扯淡,你就没用过盗版?(这要把我告死)”(括号里的是Beta答复的概要) “好吧,把你那个论文发我邮箱。我提炼一下放在statemant of purpose里,以后去了麻省我罩你(等我娶了章子怡你当伴郎)。”
一席电话,收获颇多,失望更多。原来神经网络已经过时了(用另一种说法是“成熟”——Beta语),现在流行的是免疫系统。Beta的论文就是关于免疫系统的,还没发表,拿给我参考。他还问我“你是不是要把它翻成英文寄过去啊”,我臭他“有篇论文有啥不起?哪有人申请还寄论文的?你真牛X了发表在核心期刊上,人家一搜就搜到,还要你寄过去?”。 我不否认这可能是一篇很有前途的论文,有没有前途不是我能判断的。但是我不能助长Beta的自满心理,我爱他,所以我要鞭策他。 不过,肚子里有些货了,骗起老美来底气更足。到现在为止我还是外行,但是我一定要装得很内行“……In my opinion, the future of AI will probably point at Immune System. Firstly……”。当然,这很假,反正我在recommendation都把自己吹得跟国士无双一样,我还在乎这个? 2008/11/22 我去要项目的时候,开门见山说“神经网络”,然后巩老师把“网络重要信息的分析与研究”给了我。课题名称以“网络”开头,实则着重“信息的分析与研究”,与网络几无关联。 但是,不知情的人会发现,项目列表上除了标明“题目”“导师”外,对项目细节、开发环境等境况只字不提。模糊不清、本末倒置的情况还有很多,这算比较典型的例子。
我看了两天书,周三下午去答疑。进了办公室发现二班的班长也在,原来她也和巩老师事先联系过,约好周三下午面谈。 一般而言,选择毕设项目,或者依据导师来选,或者依据项目来选,或者兼而有之。我找巩老师是奔着神经网络去,与我是否对她有一载之恩、或者在她的课程中表现如何关系不大——这应该偏向于第一种情况。而在同巩老师的对话里,二班班长干脆说出“其实您让我做什么都行”的话来,那就明显属于第二种了。巩老师跟二班班长似乎交情不错,考虑到班长正忙于考研,便把一个难度不大却蛮实用的项目给了她。从她们的对话中我还了解到,在我周一讨得项目的第二天,不仅二班班长和老师联系过,另外还有一个女生曾经上门拜访。起初,班长和那个女生一听到“网络重要信息的分析与研究”这个美妙的名字,都迫不及待想拿下来,没想到却被我捷足先登。不过,巩老师在无奈于僧多肉少的同时,还安慰她们两点:这个项目跟网络没什么关系;这个项目很难。 所以这两位女生在正式开始报名之前就为我让了路。周三晚上,学院把选题列表的excel文件发到班级邮箱里以后,又有一些还来不及内定、尚不知情的同学被拒之门外。我过意不去,安慰自己“那个项目很难”“项目的名字很有前途,可那是骗人的”……却掩饰不自己跑过关系的事实。然而换一个角度考虑,假如我没有去跑关系,仅通过这份列表去选择,就根本不可能想到它与人工智能有关。即使产生了怀疑,继而去找老师咨询,届时也会被告知“这个项目已经有人报了”…… 周四,各方面小道消息纷至沓来。这时我方才了解,原来在周三晚上的那份列表上,好一点的项目都已经被先期瓜分干净。“内定”的角色,远远不止我一个。 不过客观的说,我的项目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好项目。难度大是其一,其次,虽然我个人觉得它很有前途,多数人还是根据导师去选项目。在性格宽厚(人品好)的导师手下干活,得到的指导多,做起来相对容易,有时甚至可以把相对困难的项目改得简单些;更重要的是,学院允许老师增报项目,于是每一届都有这样的情况:一个“人品”好的老师带着六七个学生做毕设(通常只会带三个);而那些人品差(严格)或者项目比较难的老师,往往形单影只,甚至无人问津。 想到这里,不禁要插几句。在我们学校,你可以把计算机系的毕业生划分为“想借此谋生的”和“不想借此谋生的”。对于前者,大体有考研、就业、保研和出国四类,而在这四类中,无论他(她)都多热爱计算机,也只有后两种人会全心头入到毕设中(理由无须解释);对于后者,不用分类,他们都不会认真去做的。私以为,这正是中国高等教育的无数悲哀之一。 2008/11/21 三年多来,小说(读和写),英语,美女(单相思),是我大学生活最重要的三个组成部分。临毕业的时候,情况有所改变,原先榜上无名的“计算机”傲然跃居榜首——要开始做毕设了。 毕设题目属于人工智能的神经网络范畴,它有一个很好听的名英文字:Research on analysis of important network information。我对这个题目感兴趣,受到了浦泽直树的漫画《Pluto》绝大的影响——这在以前写的小说《地狱纪行》中已见端倪;想竭尽全力把这个项目做到最好,而不是像某些人那样敷衍了事,因为我打算用它做敲门砖——这与我学英语殊途同归;最后,单相思的人,在某种程度上是我最重要的动力——相比“伟大理想”“崇高事业”,她(们)毕竟就在眼前。
话说回来,争取到这个项目,我感到骄傲而侥幸。
上周日晚上和冬瓜聊天,谈到下周开始的毕设选题,对“因为潘老师人好,所以在历届毕业生中都是红人(此潘老师乃潘石屹的妹妹)”之类的逸事品头论足。当我提到希望自己做人工智能、尤其是神经网络时,冬瓜忽然想起上届有师哥做过类似的项目,指导老师是带过我们数据结构的巩薇。 听到是巩老师,我异常欣喜,去年有一次她脚崴了,傍晚时分是坐在本人的自行车的后座上离开学校的(不过推车的是她爱人,我只是作为车主在后面跟着)。大学以来自己只用这辆二轮悍马带过两位异性,人各一次:一位是巩老师,另一个就当我忘了。 于是,周一上午我就找到巩老师,劈头便问:听说你有一个神经网络的项目,我想……一路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加上当年的一载之恩(如果她还记得),十几分钟拿下。自己一向随遇而安惯了,很少如此坚决地争取某样东西,而且是鬼鬼祟祟去争取——当时毕设的报名还没有开始,我不仅咨询,还把课题定了下来,其实与内定无异。不过现在想来,这一步赢得很悬,很紧,很让人骄傲。 当天下午,我按着老师开的书单借了参考书,在图书馆里就啃起来。当时的打算是现在能看一点是一点,周三下午去找老师谈谈想法(学院在周三下午开工作会议,届时所有平常行踪诡异的老师都会出席,因而那也成为约定俗成的答疑时间),再加一层保险。就在大多数人还没有选题的时候,我不仅把生米煮成熟饭,而且已经加足马力启动。人们常说笨鸟先飞,我不认为自己是笨鸟,我要做一只狡猾的鸟。 两天半的学习里,我发现神经网络实在是个伟大的东西,自己赌中了。后来我看到了所有毕设项目的列表,良莠不齐,霄壤相别。如果下手晚了,真不知道会摊到怎样的题目,而且更可怕的是,这些毕设的题目其实极具欺骗性。
写到这里,又想起《地狱纪行》。中途搁笔,原因有二:一是思想幼稚,水平所限,既然是与芥川先生对话,不达到一定高度便不够尊重;二,在小说里我是一个人工智能的学者,身居其位,现在就构思、思考那些专精的东西还为时过早。 2008/11/15 上海商学院学生宿舍发生火灾,导致四名女生跳楼身亡的消息,算是最近比较轰动的事件。宿管大妈大概是应校方的要求,把新闻图文并茂地打在A4纸上,贴在楼道里广而告之。进出宿舍的同学大都会驻足浏览一下,尤其是新闻最后的黑体字(校方自行编辑的)“火灾疑因该宿舍违规使用电水壶”。 作为宿舍管理方,学校处于安全考虑警示同学们不要使用违章电器,无可厚非。在此之前,我只是从门户网站的新闻头条里知道跳楼这件事,具体情节并不了解,也没兴趣了解。可当我站在楼道里,浏览这则贴在墙上的粗糙印刷品时,第一次注意到那几个女生的宿舍号——602。 那新闻里还说,四个跳楼的女生中,最后一个是犹豫良久才跳的。 很难表达清楚第一眼看到这些细节时的感觉,总而言之,自己想的可能与主流媒体和校方完全不同。我想的,是那几个女声跳楼前在想什么,或者说,她们是如何选择自己的死法的。
“据田师傅介绍,当时有人已爬到阳台外,仅靠双手扒着阳台。而在快要烧到阳台门窗前,一女孩身上的睡衣起了火,惊慌失措下她先跳了下来。其他3人看到同学跳楼求生,顾不得楼下同学‘不要跳,不要跳’的提醒,一个接着一个跳下。最后一位是双手攀在阳台外的女孩,她试图跳到5楼,但没找准位置,双手支撑不住也摔了下去。” ——新浪新闻 http://news.sina.com.cn/c/2008-11-15/023116656876.shtml
我相信自己没有恐高症,却经常做恶梦,梦见自己从高处摔下来——对我而言,也只有从高处摔下算得上恶梦。这高处,有时是十几米,有时是成百上千米,起点不同,终点永远是干净而平坦的水泥地。小时候喜欢挑战从高处跳下,极限只有三米左右,各种着陆场地里,就属水泥地对双脚的负荷最大。虽然并没有因此受过伤,却很容易想象,如果从十米以上的高度跳下,双脚先触地会是什么滋味,其它部位又是什么滋味。 令我震撼的是,那四个女生生命的最后关头,竟然是在摔死和烧死之间作选择。有人说“她们肯定不想跳的,但是火势太大。另外,我估计,她们以为自己能够跳到旁边的绿化带上可以缓冲一下,但是太远了。”这种说法或许成立,但是仔细想一下,从高度在十五米左右的六楼跳下,即使摔在绿化带上又能如何?双腿会在顷刻间断成两截,对于旁观者而言,其血腥不亚于限制级的战争片;对当事人而言,十有八九不过是在临死之前,先饱受短暂而剧烈的伤痛罢了。 倘若不跳,一定会被烧死。摔死是一瞬间的事,后果是在大庭广众之下血肉模糊,惨不忍睹;烧死有一个极端漫长而痛苦的过程,虽然尸体已然一团焦黑,不可分辨,然而安静地躺在寝室的残垣里,总比暴露在光天化日下得体得多。 无论那四个女生是如何挣扎的,她们不约而同选择了前者。尤其令人同情的,是最后一名女生——她不可能没看见先她而去的三人的下场,她知道自己那样做也是死路一条。目击者描述,她试图跳到5楼,但是失败了,于是摔下去。即便如此,这仍掩饰不了她的绝望——如果跳到下一层逃生是可行的,其她三人早那样做了。那个女生“试图”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但是她没有抓住,那根稻草根本抓不住。
一想到终有一天,自己也要作出这样的选择,我就不寒而栗。这样的选择每个人都会面对;这样的选择,不是“生存,还是死去”,而是“死去,怎样死去”。 2008/11/11
今天是光棍节,是我的节日。本来我应改给自己庆祝一下,比如约个女生吃饭(杨芷或高圆圆最好),可如果我能约出来的,我就不用过这个节了。
不过也好。因为是光棍,所以喜欢谁都可以,更可以光明正大地说“我希望把自己掰两半,一半跟杨芷共进晚餐,一半陪高圆圆去”。另外,我说这些话不怕被任何人听到——我的几个哥们就不敢说,虽然他们心里也是这样想的。
晓航在校内上窃取了我关于“为什么五六个男生同时追一个女生的时候,明明知道女性水性杨花,自己竞争对手众多,却依然不愿意退出”的论述。其实我只是把巴尔扎克的观点总结了一下(巴氏观点集中体现在《贝姨》里,想必看过的都深有感触)。原先很想就此写一些东西,但是前一段时间我在blog里避谈感情问题,于是拖了下来。不过现在比较自由,时间上和感情上都很自由,加上过节给我的鼓励,我要写点刺激的。
在此以前,还是再听听光棍节的节日歌曲吧,伟大的《爱江山更爱美人》(我选的)。本来《当爱已成往事》更适合,可体育频道十年前做的这个mv实在太强大,加分加到泪流成河——我不得不把“人生短短几个秋啊,不醉不罢休。东边我的美人啊,西边黄河流……”作为首选的礼物送给今天的自己。
一个人似乎可以同时喜欢两个女人,却绝不可能同时欣赏两首歌,这是否说明音乐比女人保值? 2008/11/7 “当天晚上,关仲正坐在床上泡脚,忽然听见房顶上有响动。关仲对房顶上的声音很敏感,以前他跟三爷住在有天标行,父子二人躺在床上的时候,时不时听爹爹对着大梁骂道‘小兔崽子又上去了!’。那通常是徐飞,偶尔是胡人杰,或者两个人一起。关仲虽然经常上房顶,起初也不知道屋里的人会察觉怎样的动静。后来他在三爷身边学得多了,竟也能勉强听出个端倪来。” “方才的响声转瞬即逝。从这两三声响动来看,此人的轻功应当不错。这么还晚上房顶,这人估计是个鸡贼。鸡贼多半是成年人。一个轻功了得的成年人发出的动静,与一个缩手缩脚的七八岁孩童的相仿。只发出两三声声响,说明对方并非缩手缩脚,几乎是大步流星就从关仲的屋子上穿过了。” “关仲顾不得把脚擦干净,甚至没穿鞋,踮着脚就走到窗前,轻轻推开窗户向外望去。什么动静也没有。” “如果那个鸡贼还在房顶上,或者进了三楼某间地字房行窃,透过窗户当然什么也看不到——从这里只能看见后院。这时关仲突然觉得奇怪:倘若这个贼只为行窃,天字房显然比地字房更有油水;倘若他要去天房所在的后院,直接爬院墙就可以,何必大费周章地从正面翻三层楼过去?难道他并非图财,或者地字房里也藏着低调做人的财主,或是其他原因?要么,干脆只是客栈里偷情的两口子相约在屋顶上看月亮,而且其中碰巧有一个轻功不错?” “当然,以上这些不过是胡思乱想罢了。就算那的确是个贼,只要别光顾自己,就由他去吧;再说,客栈里住的多是各地身手不凡的武秀才,敢在太岁头上动土,这贼也蛮不容易的。心里这样想着,关仲掩好窗户,熄了灯,又把窗户和房门从里面插上,心安理得地上了床。” “时间将近子时,关仲躺在床上,正想着明天武学开学的事,房顶上又传来声音。还是三个脚步声,声音比方才略大,频率略快,方向倒是相反,好像刚才那个贼又折回来了。‘这贼也太嚣张了吧,以为这是自家房顶啊!’,关仲一怒之下从床上爬起来,连鞋袜都没穿,只披上外衣、束紧腰带,提剑轻声推开窗户,却发现后院一排天字客房的屋顶上,隐约比刚才多出两个人影。” “‘这玩笑开大了吧?’关仲心想‘这边房顶至少上一个,那边房顶上又有两个个,今天晚上难道小偷开会?” “关仲把窗户推开一条缝,悄悄观察那两个人影的动作。只见他们身手利落地沿着房脊摸到一间客房顶上,掀开一片瓦,一个人放风,一个人向房里窥探。不过那房间熄了灯,乘着今夜并不明朗的月光,估计也看不清什么。” “一会儿过去,那两个人似乎什么都没打探到。于是,放风的呆在房顶上没动,另一个人索性跳进院里。只见他蹲在房门前捣鼓一会,三两下居然把门弄开了。” “关仲心里很矛盾。他本人并非那种好打抱不平的侠义之士,不想招惹身外的麻烦;可这样躲在屋里看着别人偷鸡摸狗,又绝非大丈夫所为。踌躇之际,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想法。” “他从床头的行囊里取出一支弹弓,两颗泥丸,从半开的窗户缝里瞄准后院中的一张石几,只用七成力道射了一弹。泥丸撞在石几边沿,发出一声闷响,吓得房上翻房下两个鸡贼都吃了一惊,呆在原处不敢动弹。” “关仲见妙计得手,兴起来瞄准那间天字房的房门,铆足力气又是一弹。泥丸撞石几,声音只是闷响而已;泥丸撞木门,声音不止清脆,简直是响亮。随着'哐'的一声,刚摸进房间的那位三两步冲出屋子,蹬着廊里的扶栏纵身一跃,一手抓住屋檐,一手被放风的拉上屋顶——整个过程一气呵成,二人配合得好不默契。等到后院里被惊到的几户,或者刚刚推开房门,或者方才点亮了油灯,而那两个鸡贼早已逃之夭夭,不知所踪了。” “既然在这里写到关仲打弹弓的本领,就不得不多交待两句。马步弓作为武科的必考科目,历朝历代都是生员们修习的重中之重。关仲虽然不像某些评书里的英雄豪杰一般‘左右开弓,百步穿杨’,至少称得上‘善射’。不过比起射箭,射泥丸才是他的绝活。一根榆木削成的把手,两只杈间系一根牛皮筋,牛皮筋上缚一只皮兜——几个铜子不值的货色,到了关仲手里竟堪比射雕的铁胎弓——经过十余年坚持不辍打梨射桃的练习,十步以内关仲打酒杯、三十步以内打酒壶、五十歩以内打酒坛,关仲简直例无虚发。” “不过,如果拓展到辕门射戟这种事,老实说,给他一百次机会也打不中一次。” 2008/11/6 Election Day
基本上昨天一整天,我都坐在电脑前,挂着耳机看内网络上的BBC新闻,抽空看看新浪比分直播的火箭对凯尔特人的比赛。 昨天是美国的大选日。每个选举年的11月份的第二个周二,美国人都会迎来属于自己的奥运会或者世界杯。竞技场上只有两位参赛运动员,背后是成百上千人的教练组,再往后是两亿多人的裁判阵营(他们中有许多并不行使裁判权),再往后是六十多亿将为比赛结果所深深影响的观众。 2000年,小布什以271:266的点数险胜戈尔,这场胜利的微妙程度在美国大选史上堪称空前,恐怕也将绝后(放眼世界,比这刺激得多的比如法国大革命,罗伯斯庇尔说“路易十六必须死,因为祖国必须生”,然后国民议会以361比360的投票表决结果把路易十三处死)。当时小布什在普选中获得的票数是50456002张,比戈尔还少了五十多万张,托美国独特的选举团(Electoral College)制度的福,少数派居然赢得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普选活动的胜利。这毕竟是西方民主的特征之一。 2004年,小布什再次以286:251的点数再度击败克里而卫冕。反观他的前任,克林顿的卫冕战的比分是379:159——小布什赢得很悬。不过,相比四年前的杀到刺刀见红的选票风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要风平浪静得多。 2008年,奥巴马以349:163的点数有惊无险的击败了麦凯恩(北卡和密苏里的结果至今未公布,不知何故)。发表竞选胜利演说时候,这位有史以来第一位黑人总统(准总统)恨不得把自己晒得更黑些。
First Black President
BBC的直播里可以看到,当奥巴马赢得大选的官方消息公布时,聚集在户外的无数奥氏支持者们欢喜之情溢于言表。他们中当然有白人,但是摄像师多把镜头给了黑人。BBC的专题剪辑反反复复播放着一个极胖的黑人女性在嘶吼“I believe……the dream comes true……God bless America……”。作为一个黄种人,我多少有些反感。 奥巴马一直强调“Not a blue America, not a red America, but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又说“There is no black America, white America; there is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对于前者,局外人可以忘记他是一个共和党人,是驴是象对非美国人来说意义不大;可对于后者,他毕竟是个黑人,所有美国人和全世界的新闻媒体都不可避免的意识到他是一个黑人。经济学人在 http://www.economist.com/vote2008/ 上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大选:假如让全世界的人来为这场大选投票,比赛结果又将如何? 这个星球依然是蓝色的。这个世界比美国更蓝。
Elitism and Racism
私以为,如果黑人们以为一个黑人总统的诞生意味着他们的生活将从此改变,那就大错特错了。民主党党内初选时,奥巴马的竞争对手希拉里就批评他的“精英主义”,在我看来,奥巴马身上的精英情节比种族情节更重。 作为一个一半黑人血统,一半白人血统的混血儿,奥巴马出生的时候,美国的黑人还没有普选权。但是他毕竟是完全在血统的另一半,白人家庭中完成的中高等教育。他在哥伦比亚大学和哈佛大学读完本科和硕士,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书。阅读以上经历,我感觉与其说他是一个黑人,毋宁说他是一个生着棕色皮肤的白人。他没有传统概念上布鲁克林区或嘻哈音乐等种种标记着黑人特征的烙印,有的只是一个标准的“成功人士”的人生轨迹。作为一个黑人,他必然付出了比白人艰苦得多的努力,当其他黑人怀着对不平等的满腔愤怒无处发泄时,他所做的只有奋斗,奋斗,奋斗。几千万的黑人失败了,他却成为了像鲍威尔和赖斯一样极少数的诠释了“美国梦”的显赫者中的一员。这时候,你很难相信他还是一个骨子里的黑人,换句话说,我认为,他对自己族人“怒其不争”的程度,远胜过“哀其不幸”。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是鲁迅说中国人的,我也的确是推己及人了。作为一个大四学生,每天都接触着就业市场无比残酷的消息,可如果换我做就业单位的招聘负责人,自己身边一半以上的同学都在会很长一段时间内找不到工作——除非他们把大学再念一遍、把至少应该掌握的都学会了再说。
The failure is mine, not yours
有媒评论麦凯恩的失败演说是史上最好的concession speech,我没看过其他人的演说,可是看BBC现场直播的时候,感觉这一次的确实精彩。 经典的话有很多,比如“We fought as hard as we could. And though we feel short, the failure is mine, not yours. ” 比如“I've always believed that America offers opportunities to all who have the industry and will to seize it. Senator Obama believes that, too.” 比如“Today, I was a candidate for the highest office in the country I love so much. And tonight, I remain her servant. ” 等等。 我最大的感触是,美国人对待失败者的态度太值得国人学习。新浪的新闻评论里通篇都是奥巴马,而早上今天早上AOL的首页新闻是“麦凯恩说‘失败在于他’,那么他究竟犯了哪些错误?”,并逐条分析他的失利因素 很多时候,我们从失败者身上可以汲取的经验比成功者更多,但是因为古已有之的“成王败寇”的思想,失败者都被忽视了。像项羽这样的例子只是极个别现象。战场如是,奥运赛场上如是,中国的政坛也如是。
就事论事而已。 2008/11/5 在新浪上看到陈凯歌《梅兰芳》的预告片和主题曲MV,孟小冬与梅兰芳的感情故事看起来荡气回肠,而章子怡和黎明两个人的歌声似乎都不在调上。尤其是主题曲MV里,子怡的几段坐唱,容姿端庄秀丽,一时间竟让我重温五年前在《武士》里体验过的惊艳。可是,03年她24岁,08年她虚岁都三十了。 仿佛在弹指之间,曾经那个跑起来左摇右晃的招娣已经傍上老外,估计不久以后便要嫁为人妇、移民海外了。05年我刚上大学,各种心态不知不觉的改变很多。一天看见《艺妓回忆录》的剧照,猛然觉得那日本式的厚厚粉底下的小百合的脸,竟然如此苍老。那时候子怡演过了招娣,玉娇龙,《英雄》里如月,《尖峰时刻2》里的某打女,等等,终于在26岁的年纪独自担当起一部国际级电影的主演——可是在喜新厌旧的我的眼里,她已经老了。 《艺妓》以前,作为子怡的忠实拥趸,我看过子怡的几乎所有电影,其中《我的父亲母亲》、《卧虎藏龙》、《英雄》和《十面埋伏》都是在电影院看的。《艺妓》以后,《夜宴》和《狸御殿》,包括《艺妓》在内,校内P2P上传得热火朝天的时候我甚至没有下载过。
初中的时候最喜欢孙燕姿,燕姿的每一盘专辑都买正版的磁带(没钱买CD),从第一张同名专辑《孙燕姿》到《未完成》,一共六张专辑,每一盘磁带的每一首歌都耳熟能详,一提起《绿光》《逃亡》《天黑黑》简直滔滔不绝……可刚上高中,我就转投子怡的阵营,分水岭是《武士》。 所以我想,自己的心里一段时间只容得下一个偶像。
在大学阶段,是高圆圆逐渐接过子怡的火炬,接力区在《艺妓》上映的前后。从根本上说,自己喜欢高圆圆跟喜欢子怡完全不同。喜欢子怡,至少还看她过她的许多电影;喜欢高圆圆——我只看过她的亲嘴广告和新《倚天》零星的几分钟——喜欢她,只因为她漂亮。 另一点可以作为注解:我觉得杨芷很像高圆圆,尤其是那双眼睛(说后者很像前者同样成立)。有一次我在理发店里看报纸,读到娱乐版的电影《男才女貌》的新闻,发现一张剧照里的高圆圆像极了早二。那一刻我对这两个女人都喜欢到无以复加。 不过我依然没有看《男才女貌》,我喜欢一个女人的漂亮,跟她演什么电影或电视剧无关。我只看她的blog。后来高圆圆身上绯闻不断,留言越传越多,她在新浪的blog也不更新了,不但不更新,索性还删日志。此举令无数粉丝大失所望。 大一的时候高圆圆来我们学校宣传新片,我没有去。一来当时并非很喜欢她,二来无论多喜欢自己都不会去——私以为以影迷的身份跟几百号人挤破头去拜见自己喜欢的女人很失身份——至少要水平对话才可以考虑,能居高临下最好。
按自己现在的状态看,高圆圆日薄西山,而偶像崇拜的年纪也即将过去。高圆圆以后我大概不会再对女明星之流产生好感,如果有的话,恐怕也是单纯的性欲而已——与其关注影视作品或blog,不如直接去看《花花公子》。就好比章子怡,现在她风头正劲,演戏都用裸替,可是再过五年、十年,等她将尽风烛残年的时候(对女明星而言),保不准会像苏菲·玛索和刘嘉玲一样靠走光来维持曝光率。只是到了那个时候,即使她赤身裸体,估计也难以勾起男人们的性欲了。 听《梅兰芳》这首爱来爱去的主题曲(名字忘了,反正很俗很不好记),听着男女二人都不在调上的歌声,不禁想到陈凯歌另一部电影《霸王别姬》的主题曲《当爱已成往事》。完美的歌声,完美的旋律,完美的歌词——林忆莲和李宗盛的天作之合,不在婚姻方面,全都奉献给音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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