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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2/2009

    The Giant who had made a stir at the rotten art scene. Chapter3

    《Supper at Emmaus》——汉斯 冯 梅赫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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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pper at Emmaus》——卡拉瓦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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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完美无瑕的赝品

      1932年,梅赫伦携妻子移居 Roquebrune-Cap-Martin。他租下一座名为 Primaver 的豪宅,开始研究一系列足以使赝品以假乱真的制作工艺。梅赫伦购置了17世纪的画布,用维米尔惯常使用的獾毛漆刷作画,并采用传统的工艺从矿物原料(如青金石、白铅、靛蓝和朱砂)中提取颜料,藉此增加作品的真实性。此外,他还在颜料中掺入了酚醛树脂——将完成的作品在100°C 至120°C 下烘烤,以使画面在酚醛树脂的作用下硬化,再将画巻在圆柱体外形成裂纹。最后,他用黑墨汁洗刷画面以填满裂缝。

      梅赫伦用了六年时间研究制作赝品的技艺,六年以后,他自认为在欺骗性和艺术性两方面都已无可挑剔。他制作了的两幅“维米尔“的作品:模仿《读信的蓝衣女子》(Woman in Blue Reading a Letter,现藏于荷兰国家博物馆)创作的《读谱的女人》(Lady Reading Music)和模仿《窗前弹琵琶的女人》(Woman with a Lute near a window,现藏于纽约大都会艺术博物馆)创作的《弹琴的女人》(Woman with a Lute near a window)。这两幅画今天藏于荷兰国家博物馆(Rijksmuseum),梅赫伦在有生之年也没有把他们出售。

      1936年,梅赫伦去德国参观了柏林奥运会,回到法国以后,他以维米尔和荷兰黄金时代的画家们所偏爱的天蓝色与黄色色调制作了《以马杵斯的晚餐》(获悉专家们普片认为维米尔曾在意大利学习过绘画,梅赫伦采用了卡拉瓦乔的《以马杵斯的晚餐》——现藏于米兰布雷拉美术馆,Pinacoteca di Brera——作为原型)。虽然自己的画作都是对他人风格的模仿,梅赫伦认为这些赝品本身也堪为杰作。1937年9月,他把自己的《以马杵斯的晚餐》展示给研究维米尔的学者、著名鉴定家的Abraham Bredius博士。Bredius仔细检查了这件赝作——打消了最初的几丝怀疑后,他肯定了它是“维米尔”的真迹并给予了高度评价。

      在富有的船东Willem van der Vorm的资助下,伦勃朗协会(译者注:The Rembrandt Society?)以520,000 荷兰盾的价格(折合当时的300,000美元,或者今天的四百万美元)买下了这幅画,并将它赠与鹿特丹的Boijmans Van Beuningen博物馆。1938年,《以马杵斯的晚餐》作为焦点在鹿特丹博物馆亮相,随同展出的还有450幅荷兰15世纪到19世纪的杰作。在杂志《艺术史》中,A. Feulner写道:“那件维米尔的作品挂在那儿,让那处角落如礼拜堂一般沉静。尽管作品本身无关教堂或者仪式,一股祝圣礼的气息却弥漫在观众的身边”。

      1938年夏天,梅赫伦搬到尼斯。用卖掉《以马杵斯的晚餐》的所得,他在Les Arènes de Cimiez购下一座拥有12间卧室的房产,并在墙上布置了多件大师们的真迹。梅赫伦在这里完成了两件更出色的赝作,《牌手的内心》(Interior with Cardplayers) 和 《酒徒的内心》(Interior with Drinker)——两幅画都伪造了 Pieter de Hooch 的签名。在此期间,梅赫伦还制作了“维米尔”的《最后的晚餐 I》。

      1939年9月,有感于战争的阴云笼罩欧洲,梅赫伦回到了荷兰。在阿姆斯特丹的旅馆里住了几个月后,1940年,梅赫伦搬到了Laren的乡下。Throughout 1941, van Meegeren issued his designs, which he published in 1942 as Han van Meegeren: Teekeningen I (Drawings nr I) a large and luxurious book. (译者注:这句不会翻)。这段时间,梅赫伦还以维米尔的风格制作了几件赝品:《基督之首》,《最后的晚餐 II》,《雅各的祝福》,《通奸者》和《洗脚》。1943年12月18日,因为对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叵测趋势充满不安,梅赫伦与妻子在形式上离婚——他们依然住在一起,但是梅赫伦的大笔财产却已经转移到妻子的名下。

      1943年12月,梅赫伦搬到阿姆斯特丹,在 Keizersgracht 321 离群索居。赝作已经为他带来550万到750万荷兰盾的财富(合今天的2500万到3000万美元),梅赫伦藉此购置了大量的不动产、珠宝、艺术品,以及奢侈无端的生活。在1946年的一次谈话中,他告诉Marie Louise Doudart de la Grée,he owned 52 houses and 15 country houses around Laren, among them grachtenhuizen, beautiful mansions along the famous Amsterdam canals.(译者注:逻辑比较乱,不翻了)。
    11/19/2009

    The Giant who had made a stir at the rotten art scene. Chapter2

      1. 早期生涯(略)
      2. 正当的画家生涯(略)
      3. 赝作
     
      在荷兰,梅赫伦逐渐成为了一个知名画家,其1921年的作品《鹿》(Hertje)和1928年的《街头艺人》(Straatzangers)尤其受推崇。1923年,他开始模仿前人的作品——借鉴Frans Hals的画风创作了《欢笑的骑士》(Laughing Cavalier)和《快乐的吸烟者》(Happy Smoker)。到了1928年,梅赫伦与大师们风格的雷同开始招致更倾向于立体主义和超现实主义等新兴风格的评论家的指谪——他们认为梅赫伦的创作仅仅是对前人的模仿,除此以外别无所长。甚至有人写道:“(梅赫伦是)一个有天赋的匠人,可以惟妙惟肖的复制文艺复兴学派的作品;他几乎拥有所有的优点,唯缺独创性”。作为对这些评论的回应,梅赫伦在月刊《De Kemphaan》(The Game Cock?)上发表了一系列言辞激烈的文章。1928年4月到1930年3月两年间,他与报人Jan Ubink一同对艺术圈展开了猛烈的攻击。结果,他失去了所有评论家的最后一丝同情。
     
      认为自己的才华遭到了不公正的评判,梅赫伦决定通过不仅仅是模仿前人的作品,而是伪造出足以匹敌甚至超越那些艺术巨擘的赝品的方式来证明自己的才能。他与第二任妻子Jo搬到了法国南部,从1932年到1937年,他花了六年时间为创造出绝伦的赝品做准备。在早期的一系列尝试中,他伪造了Frans Hals,Pieter de Hooch,Gerard ter Borch和杨 维米尔的作品。后开,他决定正式伪造一件维米尔的作品:直到20世纪初,维米尔的艺术价值才受到广泛的承认,而此时他的作品已经相当稀少(只有35件左右存世),并因此价值连城。
     
      维米尔认真阅读大师们的传记,研究他们的生活、经历、传世的作品以及与众不同的技法特点。1932年10月,Abraham Bredius博士发表了一篇关于新发现的维米尔作品的文章,他将这幅画称作《竖琴前的男女》(a Man and Woman at a Spinet)。这幅画随后被银行家Fritz Mannheimer博士买下。(译者注:这里的年代有问题,也有资料说《竖琴》作于1935-1936年)
    11/18/2009

    The Giant who had made a stir at the rotten art scene. Chapter1

      翻译自维基百科,标题来自漫画《拍卖场》中梅赫伦的墓志铭(现实中并不存在),或许可以译作:向腐朽的艺术界挑战的巨人。

      汉斯 冯 梅赫伦(Han van Meegeren,一译梅黑兰;1889年10月10日生于荷兰上艾瑟尔省代芬特尔,1947年12月30日卒于阿姆斯特丹),荷兰画家,被认为是20世纪技艺最精湛的赝作家之一。
      童年时代,梅赫伦被荷兰黄金时代的绘画作品中斑斓的色彩搭配所吸引,立志成为一名画家并投身其中。然而,当艺术评论家认为他的作品只是对前人缺乏灵气的模仿时,梅赫伦感到他的创作事业走到了终点。从此,他决定通过伪造艺术巨匠画作的方式来证明自己的才华——这些巨匠包括Frans Hals, Pieter de Hooch, Gerard ter Borch以及杨 维米尔。
      梅赫伦绝妙地模仿了前人的色彩与风格,欺骗了那些最顶尖的评论家的眼睛:他们不仅相信梅赫伦的赝品是货真价实的原作,而且认为它们精妙绝伦。梅赫伦最以假乱真的赝作,是他于1937年旅居法国南部时创作的《以马杵斯的晚餐》(Supper at Emmaus):它被一些世界级的鉴赏家誉为“所见过的维米尔最好的作品”。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富有而不明真相的荷兰人为了阻止荷兰艺术品落入希特勒和纳粹手中,大量购买梅赫伦的赝作。然而,还是有一件维米尔的赝品最终被谢尔曼 戈林得到。战后,这件赝品在戈林的财产中被发现——官方认定梅赫伦将荷兰的文化财产贩給纳粹,1945年5月29日,梅赫伦因通敌罪逮捕。因为通敌罪同叛国,面对死刑的梅赫伦不得不承认自己制作赝品的行为。1947年11月12日,在一场简短却甚为公开的审判后,梅赫伦因伪造罪与欺诈罪,相对温和地被判以一年的徒刑。但是他并未因此服刑。在入狱之前,1947年12月30日,梅赫伦死于心脏病突发。
      据估算,梅赫伦卖出的赝品(买主中包括荷兰政府),其交易额折合成今天的货币,价值超过三千万美元。
    11/10/2009

    Hard Time

      好多天没有写日志了,连二十三岁大寿那天都没有发个诏文之类,主要是因为太艰难了。
      初三的时候,我认为没有什么比初三更艰难的了。高三的时候,我认为没有什么比高三更艰难的了。准备寄托的时候,我认为没有什么比准备寄托更艰难的了。而现在,我认为现在才是自己最艰难的日子,比初三、高三、准备寄托艰难无数倍。而且可以想象,将来的日子只会更加艰难,最艰难的日子永远在后面——不,没有最艰难,只有更艰难。我活着干嘛?
      没有办法,我是一个贪婪+自命清高的人。我是一定要娶美女的,我是一定不做IT民工的(可以做民工的工作,但不能拿民工的钱),我是一定要让后代离开生我养我的祖国的(我自己是离不开了),诸如此类。目标不算很远大,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中国人,实现了这样的或者类似的生活,然而更多的人没有。我希望成为那些实现了的少数人中的一员,但是如果因为无法实现而成为了多数,怎么办?这个问题我想都没有想过。
      一年前,我想都没有想过不能来美国。今天,我想都没有想过不能留在美国。我走堂堂正正的路来到这里,我当然会用堂堂正正的方式——我做什么事都要堂堂正正的——留下来。而且我是自命清高的人,刷盘子、做服务生这种事我是绝不干的。如果是intership,一个小时有16刀,还有SSN,还能写进简历;如果是刷盘子,一个小时只有8刀,基本上还是非法的,而且你往简历里写“1 year experience of waiter and dish-washer”?!
      两年以后,我一定要留下来,否则跟死了没啥样。对很多问题,我都不考虑“如果失败了会怎么样”,因为这些问题是我这个个体存在的基础,除非成功了我才能继续活着,否则就是行尸走肉——于是我根本不去考虑失败。有些人经常把“我要过我的生活”挂在嘴边,可是也不问问“我的生活”的基础是什么,其实活的就是行尸走肉。
       
      这段艰难的日子,我特别想念瓜瓜。瓜瓜是我大学四年的出气筒,也是我倾吐各种纯洁与邪恶思想的树洞。因为瓜瓜的存在,我大学四年都过得比较坦然——其他的所有的心理失衡都跟女生有关——不过这种时候瓜瓜的存在也能帮我排解许多烦恼。前几天我还梦到瓜瓜了:北京新建了很多故宫建筑风格的地铁站,我跟瓜瓜一个一个游览……我知道瓜瓜在挪威,但是梦里我们都回到北京了。
      原来我以为离开北京,自己会毫无留恋,可事实让我失望了。现在想,北京有我生命的大部分,我自幼憧憬的建筑群,我习惯的生活,我最喜欢的女人,我最好的两个兄弟,我听了无数遍也唱了无数遍的一首歌。我希望自己回北京的时候,越体面越好——为了这种体面,现在的一切艰难都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