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30
主题曲《你懂我的爱》
——懂个球,我只懂你很漂亮,便宜老外了
无论怎样清高,孟小冬最后都是杜月笙的妾。如果认为她选择沪上大亨是因为感情,或者欣赏,我到宁愿相信她是选择了杜老板钱——这样理解虽然世俗了些,至少比“孟小冬爱梅兰芳,更爱杜月笙”更能令人接受。
世俗和艺术创作的矛盾永远不可调和。罗曼·罗兰可以把《名人传》和《约翰·克里斯多夫》分开,写出两部同样伟大的作品,却不可能合而为一,写出一部如描述克里斯多夫一般描述贝多芬的《贝多芬传》——并非因为罗曼·罗兰写不出这样一部煌煌巨著,而是因为他不能去写——即使是像贝多芬一样伟大而特立独行的人物,也经不起“艺术”的推敲。
比方说,似乎梅家一直回避梅兰芳与孟小冬的陈年情事,但是陈凯歌居然在《梅兰芳》中有所披露,自然引起很多人的遐思——许多人里不包括我,在电影之前我连孟小冬是谁都不知道。结果,由国际巨星章子怡小姐扮演的孟小冬,作为第一女主角,在长达两个多小时的电影里。前后出场不到三十分钟,在雨中翩翩而来,在雪中悄然离去。
不过,电影依然没有交代清楚梅梦二人间的隐晦关系。这三十分钟不短不长的桥段,在我理解是“暧昧未遂”。可是,为什么二人要暧昧呢?在电影里我只是看到,雨,借伞,梅龙镇——孟小冬一步一步勾引黎明,连铺垫都没有。接下来两个人开始暧昧,花啊,伞啊,唱对手戏,看电影(未遂)……可陈凯歌显然忽略了一个问题——梅兰芳为什么要喜欢孟晓冬呢?
漂亮?漂亮。
如果我写小说,安排男方喜欢女方,有如下几种可能:一,女方过于漂亮,天资绝色,男方一见倾心;二,青梅竹马,日久生情,某一次意外事件(意料之外,情理之中)以后,窗户纸终于被捅破;三,双方交情不深,却也并非一面之缘,或者在接触前仰慕已久,或者经过几番接触,愈发欣赏,总归由彼此欣赏变成相恋;四,女方勾引男方,或者痴情,或者小三……小说里这样分类,生活中也大抵如此吧。
那么梅孟之间又算什么?他们并非青梅竹马,交情也不深,可能的解释或者是孟漂亮得让梅一见倾心,或者是孟有意无意勾引了梅。梅家必然不愿承认梅兰芳好色,而把罪责劝推给孟小冬又不近人情。于是,陈导演也没有仔细交待——分手前后倒是纠缠反复,相知的渊源却一笔带过了。
理解杜月笙纳孟小冬为妾,理由似乎很简单:她漂亮(最主要的),她有名(虽然是戏子)。但是同样的理由不适合去理解梅兰芳。梅兰芳在演艺界地位远胜孟小冬,而且自古以来女伶都是没有地位的;剩下的解释只有漂亮,漂亮?孟小冬我不认识,至少章子怡很漂亮。
经常有文学作品讨论男性内心深处的一个悖论:你看见某个交际花同时跟五六个男人勾搭,内心满是鄙视与不屑;可假如那女人向你抛一个媚眼,你依然低档不住。这种现象很世俗,不应出现在描述社会贤达(梅兰芳,贝多芬,或者其他人)的艺术作品中,可它总归是罗曼·罗兰与陈凯歌永远无法回避的。《约翰·克里斯多夫》中男主角的感情经历拙劣而愚蠢,有时近乎可笑——在纯属杜撰的小说里可以被读者接受,可放在《贝多芬传》里,即使它们都是真实的,也让人、尤其是贝多芬的拥趸们读起来如鲠在喉。
有时候我也自命清高。作为自己从前的偶像,年近三十的章子怡因为傍外国大款而在国内赢来一片骂名。我虽然对此并不反感,却感到从前的好感消失殆尽——一想到几年前狂热喜欢的女人已经奔三,接下来便要结婚,生子,日益色衰,简直不寒而栗。可看过《梅兰芳》发现,精心妆扮过的子怡看起来还是二十五六的年纪,红粉朱唇的一颦一笑,一身旗袍下若隐若现的曼妙身段,羞羞答答,扭扭捏捏……子怡不老,子怡还还年轻——不然,黎明怎么会上钩呢?
说我做白日梦也好,意淫也罢,我必须承认:不管子怡在中国的口碑如何恶劣,如果她勾引我,我一定上钩——就算我自命清高,还是会上钩。不仅如此,我还相信对九成九的恶评过子怡的中国男人而言,如果子怡勾引他们,他们也会上钩。在好色的人之本性上,中国人,外国人,古人,今人,梅兰芳和我都是一样的。陈凯歌在电影中不愿直说,那是他的不坦诚——相比之下,嫁给的杜月笙的孟小冬要坦诚得多。
2008/12/15
记住这个叫倪红日的女人,记住她的嘴脸,记住这副混账的嘴脸
个税起征点,究竟应该是多少呢?
我是局外人,就个人而言,月收入为0,无论起征点是多少都不用上税。就父母而言,起征点是2000或3000,他们都需上税——并且,同为公务员,工资条上的数字并不是他们维系生活与社会地位的唯一支柱。
但是我依然关心这个问题,因为我始终尝试着去“爱国”。
“国务院专家:中国六成居民月收入不足3000元”
搜索相关标题,你可以在各大门户网站上读到这则新闻,消息绝对可靠。
“倪红日则表示,中国有60%的居民月收入在3000元以下,调高所得税的起征点作用主要是对中等偏上收入的家庭会产生效应,但这些家庭实际上边际消费率是比较低的。因此,提高个税起征点可能很难起到扩大内需、拉动消费的作用。”
记住这个叫倪红日的女人,记住她的嘴脸,记住这副混账的嘴脸。这个世界撒谎的人很多,信口雌黄也绝非判断一个人是否是混账的唯一标准。我说她是个混账,因为她当着全国媒体的面,撒下如此一个弥天大谎,而更重要的在于,能够“独立思考”的人是绝不会相信如此拙劣的谎言的。
她在骗谁?
她的话中,“居民”的定义是什么?城乡居民?城市居民?还是北京上海广州的城市居民?
我无论如何不能相信中国有40%的居民月收入在3000元以上,我相信在中国只有少数几座巨型城市达到这样的标准。即使我相信这样的标准,我还要在“居民”里把民工们全剔除在外。我记得,参与修建鸟巢的建筑工们曾经为自己的优厚待遇欣喜不已,当时,他们的月薪刚刚达到三千块。现在的中国,有什么建筑业民工的月薪是比修鸟巢更高的?
前提被否定以后,推理和结论都不用看了。
再看看《经济观察报》上的一段文字。
“财政部财科院研究员孙刚对媒体透露,按月收入2000元以上计算出的纳税人口约占总人口的2%,那么目前缴纳个人所得税人数约2600万。根据这个比例测算,如果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到2500元,纳税人口约占总人口的1.1%,约1450万人,起征点定在3000元,将只有0.56%的人纳税,仅740万人。”
“‘在吉林普通职工收入不到2000元,过了2000的都很少,如果按3000元起征,那整个东北三省也没有多人纳税了。’吉林省税务部门的一位官员对记者说。”
“如果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到3000元,很多中西部省市个人所得税将面临绝收,而对于那些地区个人所得税就失去调节收入的功能。”
孙刚的数字,同样有据可查。抛开真实性不谈,消息的来源应该可靠。
简单计算一下,假如中国有一半的人口属于法定离退休职工、无业和待业、或者像我一样的在校学生等——除去这些不必为工资纳税的人口不算——那么在余下的7亿人口中,2600万纳税人口只占3.7%,这是不可思议的。当然,我们依然不能相信工资条上的数字,很多被称为“奖金”和“福利”的概念恐怕计算在收入之外,而份量却与工资相近甚至更重些。可无论如何,工资条上的数字不到2000的人在就业人口中不到4%,依然令人触目惊心。
不过,这并不是最令人瞠目结舌的。我最不能理解之处,在于混账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倪红日女士,和捅娄子者财政部财科院研究员孙刚,两个人的数据为何相差如此之大?
我知道自己的祖国很穷,身边有超过10%的学生被称为“贫困生”,家庭人均月收入在300元以下。我从未对贫困生有任何偏见,他们从初中高中一路走来,进入大学接受高等教育,就是为了改变自己的生活,而国家也针对他们的特殊情况尽可能的提供了补助。我想,坦然承认自己的处境,然后积极去改变,无论结局如何,态度总令人欣赏。
可是,如果从一开始就否认自己的贫穷,一面打肿了脸充胖子(我不穷,我的外汇储备世界第一),一面却仗着一穷二白胡作非为(我是无产阶级我怕谁),这还不是混帐么?
我挣扎了很多年,终于不得不相信,这个国家,已经无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