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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9/29 昨天跑一千米,成绩比两年以前慢了30秒。跑完以后在跑道边的垃圾箱前吐了两次,觉得太丢人;然后去男厕所的水池边继续吐,被人用同情的眼光看着,还是觉得丢人;再往后我了进包厢,锁上门专心吐,直到吐完最后一口。
呕吐物从胃里涌上来,经过食道,流过舌尖,喷薄而出,一团一团红色的粘稠的液体倾泻而下。甜的是一个小时前喝雪碧,红色的是我的午饭,我已经不敢回忆中午吃的是什么。我觉得我把肠子也吐出来了,检查一下好像没有。
爬回寝室就感冒,今天早上去自习室坐两个小时就扛不住了。二十天以后还要和Alpha参加北京马拉松,20公里,我想我会死在半道上的。
为500块奖学金弄成这样,真JB扯淡。
杨芷,希望你ibt顺利,当然你一定顺利。神啊还是多关照关照我吧。 2008/9/26 《群岛》的第一卷看了大半,认为其历史价值和思想价值远大于文学价值。可是前天看到这样一段话,感到无限共鸣:
可是,在这一次对沙赫特分子和“工业党”的早期先驱者的审判中,有着某种像契诃夫所描写的远方传来的断弦声那样一种令人惆怅的东西。
据说,这断弦出自契诃夫的戏剧《樱桃园》的终场,我没有听过。但是如“远方传来的断弦声一般惆怅”,这种意境不难想象。我自己很得意的一句“胡笳音弦,弹指间,画下千秋长卷”,虽然也想描写这种凄婉惆怅的意境,但是“胡笳音弦”与“断弦”两相比较,就差得不是一点两点啦。
不过,这段话之所以让我感到无限共鸣,索翁的功劳只有一半,另一半当然要归功于契诃夫了。
“生日当晚,关仲自己并未拿定主意。第二天,他出完晨操,在街上溜达,路过张员外家门前。”
“张员外是当地的富户,即使不是庐州首富,常年盘踞庐州府富豪榜前十之列。张员外生得一男一女,男孩单名一个龙字,今年二十有二,相貌英俊,才智过人,堪称庐州之子。张公子三年前考取举人,明年将赴京城考进士,前程一片锦绣。女儿名紫怡,小女子年方二八,生得花容月貌,善诗词,通音律,待字闺中,人道是庐州之花。庐州之花无需考功名,倒是有无数考功名的学子为之倾倒。当地另一大才子赵公子有诗为证……”
“关仲第一次见到张紫怡是在四年前。当时他刚随三爷从乡下搬进标行,抽空便带着胡人杰和徐飞在庐州城大街小巷里乱窜。三个凶神上房掀瓦,下地偷瓜,无恶不作,祸害一方。尤其是关仲,因为自己是练家子,看张龙赵虎一干白面书生相当不顺眼(赵虎便是赵公子),虽然年纪比他们小几岁,却有事没事跟他们掐架,把这些庐州之子们揍得屁滚尿流。”
“有一回关仲把张龙揍哭了,张秀才连滚带爬逃回府上(张龙当时还是秀才),把七尺男儿的颜面丢得一干二净。本来张员外与有天标行来往甚密,因为合作伙伴的关系,对孩子间的小打小闹并不计较。可这件事关仲做的实在过分,张员外动了怒,三爷也不得不提着儿子上门谢罪。那顿板子就是在张员外的厅堂里,当着张家上下百十号人的面打的。三爷老江湖,打得相当好看,关仲也喊得相当响——其实伤得不重——屁股上敷过标行里的金疮药,半个月后又是一条好汉。可出乎所有人意料,就连徐飞和胡人杰也不能理解,关仲从此完全变了一个人。”
“对于关小凶神在一夜之间变成了观世音菩萨的事,别人都以为是三爷修理有方(连三爷自己也这样认为),可他们只对了一半。他们应该考虑到,哪怕是凶神到了十四五岁,也该开情窦了。”
“话说关仲趴在长凳上,撅着屁股鬼哭狼嚎那会儿,张小姐正躲在后堂。打板子这种事太粗俗太血腥,大家闺秀理当回避。可是张小姐有猎奇心理,一直在旁掀起帘子悄悄看着。刚开始关仲只顾叫唤求饶,并没有发现角落里竹帘后面的那位姑娘,可叫着叫着,一不留神他就看见了。”
“紫怡姑娘确实生得花容月貌,堪称一州之花,可这花容月貌只有小半属于天生丽质,剩下的多半要归功于她生于大户人家,保养得细致,打扮得精致。其实,张小姐若是生在名媛云集的京称、扬州或是苏杭一带,那也只能算容貌秀丽;可她生在区区一个庐州城,面对的又是从没出过庐州方圆三十里的关仲——她可算倾国倾城啦。于是乎,关仲一不留神喜欢上了张紫怡。”
“关仲一眼望见张小姐,傻愣愣地瞪了好几秒钟,把小姐看得脸都红了。这几秒钟过后,张小姐放下帘子便再未出现。而关仲的心里已经全是她了。”
想到这里,已经非常郁闷的我更加郁闷。高一的自己绝对不会创造出张小姐这个人物,现在却不由自主地臆造出来,说明三年间我变了很多。
张小姐很明显是两个人的集合体,一个是章子怡,这一望名字便知。另一个是我喜欢了两年的女生,这比较隐晦。高二文理分班的时候,因为原先所在的班级变成了文科班,这个女生转到我们班,坐我前面。然后我就莫名其妙地喜欢她了。
高一刚开始动笔的时候,我还不认识她,还喜欢孙燕姿。到了高三暑假,我即将对她说“我爱你”,而且在娱乐圈更欣赏章子怡。不到三年时间,我笔下的女主角发生了如此剧变,令人扼腕。更重要的是,以前我有城府把燕琴姑娘的登场拖到两万字以后,先在却迫不及待地把她推到前台,不但表明自己的创作功力已经今不如昔,同时说明我已经被冲昏头脑了。
很遗憾,脑残者无药医也,现在的我无药可救。
 2008/9/24
今天从图书馆借书,挑了《古拉格群岛》的中卷和下卷。在柜台消磁的时候,工作人员居然问: “怎么只借了中和下?” “上我已经借过了,快看完了。” 自己非常诧异,以往的图书管理员从来不注意别人借书借了什么。我又多瞅了这个管理员几眼,五十岁上下的年纪,慈眉善目的,以前没有见过。 “写得非常非常好。”我又补充说。 “持不同政见者。”他一面笑着回答,一面把消过磁的书递给我。
只是一瞬间的事,可是借书那么多次,头一回居然有些感动。要不是觉得那里不是聊天的地方,我真想问问他是怎么看索尔仁尼琴的。其实,他既然用“持不同政见者”来描述这个人,我觉得他并没有读过索翁的作品,如果换作我的话,一定用“俄罗斯的良心”。 至少,在这里还遇见一个记得索翁的人,我就很知足了。
“三爷在有天标行的第十个年头,关仲十八岁。十年前壶口劫案的时候,关仲虎头虎脑,胆大包天,无所不能,一身上天入地的本领。现在的关仲身长八尺,唇上多了一撇胡子,虽然还是虎头虎脑,却没有了包天大胆和上天入地的本事。十年前他十八般兵器样样精通,随手抄起件家伙(木头的),管它刀枪剑戟斧钺钩叉,都能舞得虎虎生风;十年后他长兵器里只会用枪,短兵器里只会使刀,除此以外,连把式都不会耍了。”
“关仲十八岁生日那天,三爷跟关仲说:你小子也不小了,现在摆你面前有两条路,一是像你爹这样走标走一辈子,一辈子在标行里打拼,二是考武科,虽然机会不大,但总有出人头地的希望。”
“不用说也知道,像关仲这样被他老爹压抑了十几年的人,打死也不愿再在标行里呆下去了。于是欣然选择了考武科。”
“考武科理应先参加会试,考武秀才。三爷跟庐州府衙门交情甚厚,会试不过是走个过场而已——不过话说回来,以关仲现在的功夫,就算真刀真枪考武秀才也不在话下。关仲生于正月,武科三年一次,三爷真正关心的,并非是二月的县试,而是明年春天在南京举办的乡试。”
真不知道用“目光长远”来形容当时的自己究竟是褒义还是贬义,总之,显然,我在高一的时候已经眼睁睁地瞄着高考了,然后就那样浑浑噩噩地过了三年。现在想来,以前文武科举都是三年一次,不正暗合现在三年一度的中高考么。当然,如果考研究生的话需要等四年,不过刚刚挣扎着爬过了独木桥的我,暂时还想不了那么远。
我打开CD机,把一张王菲的盗版碟放进去。因为是盗版,所以王菲的所有好歌——我心目中的所有好歌——都在里面。淘到这张碟野蛮不容易的。
这张盗版碟的目录上写着:《流年》、《红豆》、《明月几时有》、《Eyes On Me》……高三的最后时期我一直在听这些歌,反反复复的repeat,反反复复。记得以前听人说,最适合欣赏王菲声音的地方,是在太空里。当然,不用学物理就知道在太空里听不见声音,但是那种意境可以想象一下。现在我躺在网椅里,翻着自己尘封已久的小说,竭力想把白天的考试统统忘记——在这样的情境下,听王菲的歌同样是最合适的。
如今想来,与其说我喜欢作为女歌手的孙燕姿,毋宁说我喜欢那个在《风筝》中白衣飘飘、在《逃亡》中竭力呐喊、在《绿光》中轻歌漫舞的女孩。至于女歌手,王菲才是独一无二的。无论她在俗事里生活多么令人揪心,她的声音永远萦绕在另一个世界里——一个向太空一样浩瀚、静谧而渺茫,同时可以静静聆听天籁的地方。
“几句话的功夫,父子二人下定了决心。第二天,三爷就和标行几位家长商量起考武科的事。一顿饭以后,徐标头也决定让儿子考一回武科;胡当家虽然没这个想法,却打算让儿子去趟南京城,一来到陪都见见世面,二来胡当家的大儿子在南京经营了一家布行,差小儿子去也好有个照应。”
“来年开春的时候,标行上下为三位公子大办一席。由于关仲和徐飞是庐州的生员,州府里的人也来了几位饯行——不久前他们还是两位武秀才的考官,走个过场而已。好饭好酒下肚,一顿好觉睡到天明,三人便启程往南京去。”
以现在的眼光看,这几段非常之糟糕,完全没有任何思想斗争。我的意思是,在高考之前,自己一度很想学习艺术专业,或者是美术方面,或者是影视方面。但是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以后,我终于踏上了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道路。处于同样的考虑,尽管我在小说里安排关仲等人理所当然地去考武科,可事实绝不会是这样——他可以考文科,可以经商,可以去做太监,也可以跑到江湖上做大侠——科举大事岂是说来就来的? 如果现在让我写,我会补充如下内容。 2008/9/23 “朝中的震荡平息以后,兵营里的混乱还要许久才能消散。关景的军籍属于垛集(民间的壮丁),看见一场灾祸株连了那么多弟兄,觉得军营并非久居之地,于是自愿削去军籍,回庐州老家去了。返乡的路上,三爷顺路拜访了那个被诛了三族的百户的老家——其实被诛了三族以后,百户直系亲属都死光了,三爷此去只是空拜一片枯坟而已。”
“三爷回到老家以后,不敢对壶口一案多发议论,总是说世事难料,能保住性命已属不易。当时三爷的独子年方八岁,长年没有父亲管教,脾气相当恶劣。见到父亲一脸哀怨从京城回来,不识好歹地说了句‘逃兵’,被三爷揍得屁股开花,差点没用眉间刀切成两段。”
“对关仲而言,本来父亲去当兵,一年回家一趟,一趟不过几天,剩下的日子里全由自己称王称霸,好不自在。现在好了,父亲就住城里,隔三岔五回家把自己收拾一顿,成天如同芒刺在背,连爬树都得小心翼翼——生怕擦破裤子——那又得招一顿打。”
“自从三爷返乡以后,不仅对关仲打得更勤,练武也逼得更紧。以前在外从军,无暇监督关仲练武,只有回家时检查一下进度,见儿子进步得少,揍上一顿以为鞭策,第二天觉得心疼,于是买几件玩具和甜食,又把孩子哄开心起来。现在不同了,三爷对儿子三天一小考,五天一大考:马步扎得稳不稳,出拳够不够劲道,前几天交套路学会了没……这日子把关仲逼得简直没法过。”
“三爷在第五年里做了标头。标头在有天标行里享受家眷包吃包住的待遇,于是三爷把一家人从乡下接来,这下关仲就更苦了。只要三爷不出标,关仲就天天要出晨操、午操、晚操。标行当家人胡硕的小儿子胡人杰跟关仲同庚,虽然胡当家并不愿意儿子靠着拳脚功夫营生,但想到出几趟操强身健体也不是坏事,就让胡人杰也跟着练练。标行里还有个标头叫徐鸿,儿子徐飞比胡硕和关仲小两岁。徐标头年纪比三爷轻,功夫也比三爷差点。本来他也有意教儿子功夫,后来看到三爷把关仲和胡人杰练得有模有样,就请三爷做个顺水人情,连带把徐飞也教教。他还说,轮到三爷出标而自己有闲时,他就替三爷把孩子们盯着,不至于把功课拉下。三爷自然答应。”
“如此一来,三个庐州府出了名的凶神就被钟馗大人一板子镇住了。胡人杰是当家人的心头肉,打不得;徐飞是徐标头的命根子,动不得;关仲虽然是自己的亲儿子,但是皮糙肉厚,异常经打。三爷就专捡他来杀鸡儆猴——你们三个人合起伙来不听话,我却只打我儿子,专拣打不坏的地方打——三爷打得疼,关仲喊得响。如果这还治不住另外二位小祖宗,关仲便自己动手——这三人里他练武最久,底子最好,一个揍两个没问题——你们两个娃要是再连累我,休怪我拳头无情!”
“关景不敢打的,关仲敢打。关景打关仲一拳,关仲打胡人杰和徐飞一人一拳。久而久之,庐州府的三位凶人竟然都变成了‘善类’,当地人更对三爷的调教有方敬上加敬。”
看到这里,我不禁笑了。老胡和老徐都是我的小学死党,只是自初中以后极少见面,感情渐淡,现在也几乎不联系了。高一创作这小说的时候,一开始就把他们作为儿时玩伴写进去,首先表达缅怀之情,其次也说明他们不会成为太重要的角色——我一向把重要的角色,比如燕琴姑娘,安排在中后期登场,结果导致重要的配角从来不曾在我的小说中出现。当然,男主角时一定要尽早亮相的,不然我写小说干啥?
正想着,电话铃突然响起,来电显示是浩男的,于是我接了。
“喂?”
“喂。”
“喂!”
“妈,是找我的,你挂掉!”
这就是家里接了分机的坏处。
“何生吧。在干什么呀?”
“收拾房间啊……心情坏着呢。”
“考得不好?”
“不知道,感觉不好,今天的理综感觉太差了……明天估了分才知道。”
“唉……都是麻烦事。我就是想说,等成绩下来以前,大家一起出去玩一次。成绩出来有的人恐怕就没心情了……还想找人聊聊的,但是大家都……算了,等估完分填了志愿再说吧。”
“好啊……不好意思了,白……”
“白白……”
像陈浩男这样又帅又聪明的男人可真不好找,再像他那够意思的,这世界上快绝种了。不过,我高一时跟他的关系远没有现在这样铁,这小说里并没有他的位置。而且,即使当时我们已经很铁了、小说里有了他的位置,以这两万字的进度,距离他的登场还远着呢。
浩男的电话又让我想到估分。明天上午所有毕业生都要去学校拍毕业照,同时拿标准答案估分填志愿。后者不过是再死一片脑细胞的事,前者却让人心惊胆战。一想到自己将会头顶一只板凳,身穿臃肿得像棉花一样的丧服,跟一群同样分不清三围的人挤在一起拍企鹅大合照,我就毛骨悚然。
本来嘛,女生统统穿旗袍,男生一律穿唐装(其实男生穿啥都无所谓),既符合中国传统,又可以美化市容,何乐而不为。现在却一个一个都要扮企鹅来糟踏自己,这世界太可怕了! 2008/9/22 上大学以来,认真写过三部小说,没有一部坚持下来。这里我不免要为自己找点借口:《地狱纪行》太深,《共鸣》和《星辰》太广,它们都不适合我在这个年龄写。
在去洛阳的火车上,我构思了一个新的小说——与其说它是一部新小说,毋宁说它是一个新的结构,这个结构糅合了我大学时期的另外几部没有认真写的小说:它们包括一部武侠,两部校园,以及无数无法归类的“意识流”种种。
有了这个结构,很多问题迎刃而解。这不,我又写新的小说了,名字还没想好,暂定是《江湖》。当然,江湖只是一个代号,最后一定不会用这么俗的名字的。
这次一战托一塌糊涂,自我检讨一下,能力问题恐怕是其次,心态占大头。这大头里,一半因为我这个人太容易放弃,一半因为我抱了两次托,于是给了自己放弃的理由。
无论如何,我是一定要二战了,而且这回真的没有退路了。
“万历年间,黄河改道,大水决堤。沿江千里,灾民百万,生灵涂炭。朝廷拨款五百万辆赈灾,由禁军精锐解运,一行千人浩浩荡荡,本以为万无一失,不料却在晋陕之交的壶口遭劫。灾款被洗劫一空,一行护卫也无一生还,史称‘壶口劫案’……”
高考结束的那天晚上,我两个月来第一次收拾房间。清理书桌的时候,我打开一扇上了锁的,专门存放日记和小说的抽屉,看见了这部小说手稿。
我仍记得自己创作这篇小说的动机。那时候刚上高一,闲来无事,一天突然想起上小学时看过的一部香港武侠剧,很有些想法,于是下了笔。构思阶段,为了缅怀初中和小学的各位同窗,我把弟兄们都塞进了小说,感情好的都是大侠,感情淡些的也做了山贼。在那个年纪,因为觉得世界上没有哪个女人是比孙燕姿更好的,自己在女主角姓燕还是姓孙的问题上犹豫良久,终于决定让女主角姓燕名琴——孙燕姿会弹钢琴。燕琴姑娘是秦淮河上的名妓,卖艺不卖身,留在小说的中段出场,这个不急。
我还记得,给男主角起名字的时候,遇到了比女主角更大的麻烦。首先,这个人不能姓何(笔者姓何名生),因为武侠小说大师笔下的男主角,既没有姓金姓古的,也没有姓查姓熊的。百家姓里,公孙诸葛之类当然不能用,赵钱孙李云云又太过俗气……万般无奈之下,本着向那部电视剧致敬的精神,我让男一号随了电视剧里男一号的姓,姓关。
那么名字呢。关天象,关星河,关沧海……蛮大气也蛮好听的,可我想,三流的武侠小说才用这些名字呢。顶尖的名字应当像乔峰、郭靖、杨过那样,首先要由两个字组成,这样才有古意;其次要文字朴实华,韵味深邃悠远。那部电视剧的男主角的名字符合第二条原则,违反了第一条。要做到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这名字一定要起得更好才行。
我把二郎腿往书桌上一扔,身体躺在已经被折磨的快散架了的网椅里,一面读着自己几年前的创作,一面浮想联翩。我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对这篇小说产生兴趣——这既不是处女作,也不是自己最新的作品——诚然这是我的第一篇武侠小说,可抽屉中那叠稿纸里其实夹杂了我的第一篇各种小说:第一篇科幻小说,第一篇历史小说,第一篇玄幻小说,第一篇侦探小说,等等。它们或者只有一个序,或者发展到第一章、第二章,短则三五千字,长则万余字……现在我想起来了,这是我写的最长的小说的开篇,写了足足两万字。
“壶口劫案过去十年以后,依然是万历年间。在庐州府有位武师,姓关名景,在当地颇有人望,人称关三爷。之所以称‘三爷’而不是‘大爷’‘二爷’,众所周知,关二爷是堂堂汉寿亭侯,他老人家把牌位占着,谁敢跟他争,谁又敢抢在他前面?”
“三爷从事的营生,在后来叫保镖,在当时叫标客。十年前,三十有六的关景初到庐州府有天标行,起先作的是趟子手,两年以后做了标师,再三年便做到了标头——两百多号人的有天镖局里,地位只在总标头和当家人之下——要说三爷为何上位如此之快,理由有二:三爷好身手;三爷好人脉。”
“两年间从趟子手到标师,是三爷靠身手硬生生打出来的。三爷拳脚功夫了得,十八般兵器样样精通,最擅长的是刀法。姓关的都喜欢使刀,本领最高的使关王刀,不过八十二斤不是人人甩得开的,所以三爷使眉尖刀——虽然没有青龙偃月刀气派,也比那些使朴刀的有面子多。当年在押一趟往南昌府的标,路上遇见一伙三十多个土匪……”
在这里我空了一行,然后用钢笔胡乱画了几根弧线,表示省略的意思。当时我把这段略过去,无非有两种理由:觉得这部分很无聊;遇到了创作障碍。现在我觉得前一种可能性比较大。
“三年间从标师到标头,三爷靠的是人脉。”
“其实标行里自标师以上,武功相差得都不太多。谁做总标头,谁做标头,谁做标师,靠的就是人脉。这人脉不止是标行里的人脉,还有当地的人脉、江湖上的人脉、朝廷里的人脉。论标行里的人脉,三爷来得不久,资格还不如大多数伙计老;论当地的人脉,三爷虽然是本地人,年纪轻轻时就外出闯荡,旧相识都已生疏了;论江湖山的人脉,三爷更是少有往来。
“但是,三爷有朝廷的人脉。他十六岁从军,三十六岁退伍,跟戚继光打过倭寇,跟李成梁打过鞑子,也在京畿重地做过禁军,走南闯北,是个足有二十年兵龄的兵骨。因为他的老资格,全国两京十三使司都有人脉——虽说这些交情都不是怎样的靠山,打点关系已经足够。”
“既然提到禁军,就不得不说说三爷和壶口劫案的关系。当时朝廷尽选禁军精锐,三爷不仅本领高强,和百户私交也不错,原先这十两解运的饷银是拿定了的。谁想临行前,三爷居然酒后坠马,把腿给摔断了——养伤只是个把月的事,错过的十两饷银,就不是一个月能捞回来的了。”
“可俗话说得好,‘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三爷错过这趟标,却保住一条命。后来灾款遭劫的消息传到军营里时,三爷刚刚能脱了拐走路,这晴天里一声霹雳直把三爷吓趴下了。覆没的一千禁军里,包括那个私交不错的百户在内,三爷叫得上名来的有二三十个,混个脸熟的有上百个,转瞬之间就都没命了,怎么不让人心惊肉跳!”
“军营里为之一惊,朝野更是为之一震,圣怒之下,只能把当兵的家眷杀了解恨——领头的千户被诛了九族,同行的镇府、百户诛三族。拨款五百万两以彰我圣恩如海,严惩渎职军士以显我圣威如岳。至于是何方神圣能将这一千精锐尽数歼灭,苦苦追查之下始终没有丝毫线索,终于不了了之。于是,‘壶口劫案’作为黄河大水的注脚草草收场,灾民也好,赈灾款也好,解运的众将士也好,大家各安天命,这事就算了结……”
高三的暑假读到这样的文字,我无法相信这是我写的——按个人的标准而言,它糟糕透顶。我觉得文章就和音乐一样有它的节奏,这节奏包括文字的节奏和叙事的节奏。文字的节奏表现在诗歌和散文中,叙事的节奏体现在小说里。当然,现在有确实出现了像诗一样美的小说,我也读过几本,然而它们少之又少,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读完开篇的几百字,这小说给我的感觉完全是荒腔走板,不成模样。我认为,自打小学开始写小说起,我的文风就一直属于古典主义。但在这里我如此油腔滑调,油腔滑调的后果是节奏混乱——这就好像篮球比赛里玩花活,偶尔来一次可以,如果整场比赛都这么玩,比赛会变成什么样!
就是这样一场没法看的比赛,我居然一口气写了两万字。
我读自己的小说,感到很失望,于是推开落地窗走到阳台上,用望远镜偷窥起对面的小妹妹来。
我站在自家的阳台上,用望远镜可以望到对面那栋楼小妹妹的卧房。有必要在此声明,本人绝非流氓,我用望远镜偷窥小妹妹也绝无任何堪称邪恶的念头。小妹妹一向学习得很晚很勤奋,我在看书看累的时候望两眼,一方面可以缓解眼部和脑部的疲劳,一方面还可以鞭策自己好好学习。当然,这个小妹妹在书桌前坐得笔直端正,前额微垂,奋笔疾书的侧影还是蛮漂亮的,不过她长得什么样我从未见过。
现在我为所欲为地偷窥,因为我高考考完了,收拾桌子的时候发现了自己的小说,觉得写得不好,不高兴。而小妹妹还要在这里继续学习。她比我小,最快要明年才会解放吧,那时候估计也见不到她了。我用望远镜鉴定它书桌上的每一本书,判断她上几年级、学文学理的同时,还计算着哪本习题我做过、哪本买过、哪本看都没看过。这时候我就想,如果我有个弟弟,年纪比我小三岁,正好在我毕业的时候读高一,我就可以语重心长地为他的高中生涯指点迷津:哪堂课要认真听啊,哪本辅导书一定要看啊,哪家网吧性价比最高啊——然后我的弟弟就能完成我的遗愿考进北大了。
可是现实中,我没有这样一个弟弟以供指导,只能在小说里实现自己又当儿子又当爹的愿望。 2008/9/19 上一篇日志又发春了,然后趁着那股劲为blog整了容。换一个主题,换一个心情。
前几天一直在练习口语。练口语,其实就是一个人在图书馆四楼踱着圈子、面手舞足蹈的自言自语。原先张开嘴一句话也说不出,现在能说几句。不过到头来还要押题,练过的几十道题问题不大,如果是没有练过的……听天由命吧。
闲来无事,YY的时候,以前想女人居多,现在构思小说有点上瘾。不知什么时候灵光闪现,终于把《星辰》开篇的第一句话想好了——私以为已经牛X至极。不过,有了第一句,还要由第一节。为了为小说的营造一个足够魄力的开篇,实在比写其他的章节辛苦十倍有余。
《人间喜剧》由傅雷译的那几篇基本上都读完了。现在正断断续续地啃《古拉格群岛》。三卷本的恢宏巨著,第一卷才看了不到一半,也不好说什么。只是有一点我能肯定,随着时间的推移,那一段段往事逐渐离我们远去,一个个姓名逐渐湮灭,中国已经注定不会诞生自己的索尔仁尼琴。俄罗斯的良心逝世后不久,魏巍也走了。中国少了一个高尔基,中国有无数高尔基,但是中国从来没有自己的良心。
华尔街地震的同时,我自己还抱有很邪恶的想法——希望美元贬值,贬得越贱越好,这样留学就便宜了。话说回来,银行业本来就是遭天谴的行业,他们的死活跟本不应该受到关注。世界经济无论受到怎样的打击,私以为,只要土地、资源、技术三者不受损失(似乎也确实没有损失),人类文明的机器就依然在运转。换句话说,如果把文明比喻为一个人,“金融”不过是他的心情,金融危机与一场感情危机无异;而真正关乎人生存大计的,还是土地、资源,和技术,它们才是一个人的筋骨和血肉。
不管思想多么不成熟,《国富论》看到现在,我就是这样想的。
鉴于心目中对洛阳不良印象,我实在不敢带笔记本上洛,这是考试前的最后一片日志。上帝保佑,像这种一半选择题,一半主观题的考试,赌的就是人品。现在,我最怀念的就是从前解数理化习题的那种感觉——发现结果是0、1,或者某一个看起来很漂亮的数字的时候,感觉十几分到手,心中一片坦荡。z至于英语……见仁见智。 2008/9/13 《戴珍珠耳环的少女》 弗美尔
这个女人很漂亮,很聪明,也很勤奋。她是我最喜欢的女人——不能说爱,爱说过一次就不值钱了——但是,再不存在爱的情况下,她是我最喜欢的女人。 昨夜今晨,我一不留神去了她的space。本来没有想到她有space,可是她有。我看了她所有的日志,就像一年多前看另一个人的。 我从前就认为她漂亮、聪明、勤奋,看了她的日志,更印证了我的想法。与此同时,我不再认为自己好色,因为我总算知道自己喜欢谁了。
这个女人那么漂亮,space的头像居然不是她本人,而是弗美尔的《戴珍珠耳环的少女》——准确的说不是原画,而是同名电影仿照这幅画的一张剧照。我对电影兴趣不大,可对弗美尔很有印象。很多年前我就在漫画里认识了这位弗兰德画派的巨擎,以及他的杰作《试项链的贵妇》……说来话长。 总之,我喜欢一切弗美尔的作品,我更喜欢欣赏弗美尔作品的女人。不过,在发现她的头像以前,我已经最喜欢她。发现她的头像以后,我更喜欢她了。
四年前,我第一次说“爱”的时候,很绝望。四年以后,哪怕说的只是“喜欢”,还是没有看到多少希望。我唯一的愿望只有得到,但是目前看来很难。我的前途渺茫。第一等的女人只属于第一等的男人,她是极品女人,我连第三等的男人都差得远。现在很后悔,自己根本不该为G和T纠结——并非因为不想出国,只因我实在不是那块料。那么多时间,自己本来有很多条路可以走:准备出国;追她;做自己该做的事。第一个选择是我已经做出的,结果很不好,如今只能咬牙坚持;第二个选择纯属意气用事,会毁掉我;最后一个选择正是后悔所在——或者一心钻研计算机,或者写我的小说,或者做其他什么我愿意做的事也好……反正,都比现在的自己强吧。英语,我不是那块料嘛!
读她的日志,知道她也背过红宝,称背单词为“杀单词”,为issue中不胜其烦的布鲁诺和伽利略而头痛不已……那些都是我经历过的,于是我更喜欢她了。她是那块料,她的英语是极品的。我知道她的G一定比我好,而T一定好的更多……那正是我绝望之所在啊!我比不过我喜欢的人,多少年都是这样,这怎么不叫人绝望!
我总是给自己借口,三年以后、四年以后、两年以后……可是我现在已经没有时间了。虽然我们现在还生活、学习在一个校园里,可是几个月后,大家便各奔东西。我不知道自己会在哪里落脚,也不知道她将往何处去。我什么都不知道,只能想入非非:她是极品女人,轻而易举就可以找一个长他几岁的成功男士嫁啦,以后的日子会很好,很好;可是我还要挣扎,继续挣扎下去,或许一辈子都抬不起头……那就很复杂了……
有时候我想,我是否应该去喜欢别人呢?我骗自己,因为得不到最喜欢的,于是去喜欢别人,继而做了许多蠢事,不久前还在做。我一直不清楚,眼前这一对对幸福的恋人们之中,有多少拥有的正是他或她的“最爱”?换句话说,有多少人是在退而求其次,其次的其次,其次的其次的其次?当我求之不得的时候,我是应该持之以恒、至死方休呢,还是早点放弃的好?当然,很多人说“不要在一棵树上吊死”——但问题是,你决定什么时候退出?究竟要落后多少分,才算败局已定,才算尚存生机?
我生来不是学习的料,英语方面尤其不是。可是既然选了这条路,而且似乎只有这条路可选,我无论如何都必须硬着头皮往下走了。上洛之前去了她的主页,这对我而言绝对是个灾难。然而从另一个方面说,自己也算把一道压轴题级别的“心理问题”解开了。
本人人生中最重要的错误,是在短信中对一个女人说“我爱你”——只说过那一次,从那以后不再说爱字;其次,是当着一个女人的面表白被拒绝,就是现在这个女人;再次,第三个女人还没有出现……反正我的人生已经够失败了,第三、第四个女人什么时候出现、在哪里出现都无所谓。
太晚了,明天(今天)早上还要抓紧时间看机经和口语,到此为止。
杨芷,现在让我来拼一拼吧! 2008/9/10 一半是因为无知,一般是因为性子太急。当我看到9月21号河南科技大学有托福考位的时候,想都没有就报了名。现在看,我犯了一个巨大的错误:
我以为河南科大在郑州(我以为XX科大理所当然在XX省省会),实际上它在洛阳。
洛阳。
虎牢关前,当年飞将吕布战斗过的地方。
2007年12月到2008年1月,当地公安机关在两个月间打掉一百个犯罪团伙的地方。
我郁闷了。
我一向只有民族歧视,没有地域歧视。不然我也不会毅然决然去河南考试。但是必须承认,各地有各地的民风,比如浙江人工于算计,山东人豪爽,北京人爷们,上海人娘们等等。河南民风彪悍,至少在打家劫舍的方面小有名气(相比之下,新疆人小偷小摸就显得小气),让我这个外地人不得不提防。这样的民风直接影响了我的此次行程:
一.我身边的同学中,从小学到高中,似乎都没有谁去河南上大学,这就导致我无人接待,尤其洛阳不是省会,我父母的同事也爱莫能助。
二.孤身一人上洛,如果是去个“民风纯朴”的城市,我一定带上笔记本去;可既然是去洛阳,不仅笔记本决定不带了,钱包里放多少钱、带不带银行卡都存疑。至于手机,不得不带啊。
在网上查了一下对河南科大考场的评价,没有人说自己被打劫,不过众口一词地认为该考场条件恶劣——准确的说是考场还可以,然而周边环境条件恶劣。有人说他想买一瓶红牛,结果找了周围好几个超市都没有买到;仅有的不知名的巧克力两块钱一根,买了以后竟然不敢吃……
很简单的道理:全国那么多考场,在我报名的时候,九月份只有这个考场有考位——这就足够说明问题啦。我一向以为自己算无遗策且极有魄力,可是报名那几分钟,为什么脑子就短路了呢?
也罢也罢,上洛就上洛。去看看当年“头戴三叉束发紫金冠,体挂西川红锦百花袍,身披兽面吞头连环铠,腰系勒甲玲珑狮蛮带;弓箭随身,手持画戟,坐下嘶风赤兔马”的五原吕奉先战斗过的地方。如果考完以后心情不错,再去看看龙门石窟。当然,一切都要考得好才行。
如果9月份就把问题解决,10月的那次考试就可以退掉了。这回我把脑袋押上去洛阳,老天你不会亏待我吧? 在我看过的所有人间喜剧里,《贝姨》是最好的。
《欧也妮·葛朗台》和《高老头》都很震撼。一个人爱金钱胜过女儿,一个人爱女儿胜过一切。由此可见,与其说巴翁著《人间喜剧》是为抨击资本的罪恶,毋宁说他是为抨击博爱的人。
《幻灭》和《交际花枯荣记》一起,勾勒出一部《吕西安传》。可这部作品的一号男主角似乎并非帕里斯一般的吕西安,而是犯罪界的拿破仑,雅克·柯兰。至于女主角,爱丝苔的戏份最多,然而加缪所夫人最耀眼。
《赛查·皮罗多盛衰记》和《纽沁根银行》,基本上没看懂。
《夏倍上校》中的夏倍上校,《贝姨》中的于洛元帅,是迄今为止我在文学作品见过的最具英雄色彩的男人形象。其他小说中能与他们二人匹敌的,也只有托翁笔下的安德烈公爵一人而已。总而言之,他们三人都是军人,他们都是英雄,他们都是悲剧,也只有英雄配得上悲剧。
《邦斯舅舅》看到四分之三就看不下去了,只能心情好的时候翻几页,然后心情立刻变得不好,等下次好的时候再看。我不愿看到有人可以那样作恶而不受惩处,尤其当他们伤害的人无辜的时候(《贝姨》中的受害者罪有应得,而且犯人也遭到天谴)。可是巴翁说:
“……这恶棍的下场当然是自食其果,同时也证明上帝还是有赏罚的。一般人往往责备描写社会风俗的作家把这一点给忘了,其实是大家看那种千篇一律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戏看得太多了。 2008/9/5 吕西安和拉斯蒂涅初到巴黎的时候,年纪和现在的我差不多。他们都对自己的远大前程怀有雄心壮志,这和我也差不多。不同的是,他们都远比我有才华,更远远比我长得讨女性喜欢。
北京至于我,还没有到巴黎之于吕西安和拉斯蒂涅的地位。不如这么说,合肥,就是两百年前法国的“外省”;北京,是两百年前法国的“拉丁区”;而我真正想去,并希望出人头地的地方,是“圣日尔曼区”。今天很多人对“左岸”的概念一知半解却无比迷恋,甚至将其与“浪漫”等而视之,我想巴尔扎克听到以后会喷饭的——他们想跟穷大学生们挤伏盖公寓,他们去挤吧。
现在的我,从外省来到巴黎上学,住在拉丁区的某所公寓里(我住在左岸呢),一个月不到一百法郎的生活费,几十个铜子的一餐。我学的专业当年的巴黎不曾有,当年巴黎的诱惑对于当今的我也不曾有。斗转星移间,太子党们的进口轿车取代了花花公子们的四轮马车,从前的漂亮女工、女戏子变成了现在的女大学生;现在百无聊赖的青年人在电脑前消磨时间,一如当年的外省青年酗酒、打牌,总之无事可做;现在的社会把出身和财富看得比什么都重,与两百年前没有什么区别——如果有的话,现在的巴黎没有真正的贵族,现在的巴黎人没有真正的财富。
他们都远比我有才华,更远远比我长得讨女性喜欢,可我愈发觉得自己身上有他们的影子。拉斯蒂涅向母亲和妹妹讨一千二百法郎赌自己的前途;吕西安把三千法郎的债务转给自己的妹妹和妹夫;我自己除了学费和生活费,还向父母要手机、电脑、考试报名、以及将来所可能的……在这一点上我们是一伙人。更可怕的是,当时我觉得吕西安和拉斯蒂涅为了对前程的贪婪简直可以把家里人逼上绝路,可是我本人,现在不也是在为前途逼家里人么?我不仅心安理得,甚至认为非那样做不可。我也向往圣日尔曼区啊。在药剂师的儿子夏同和侯爵吕庞泼莱之间作选择,有谁会选择前者呢?那么,如果要压上自己的身家性命,甚至全家人的生活与荣辱去赌者一把,有几个人会捋起袖子走上轮盘前呢?
我不知道别人会作何选择,至少拉斯蒂涅和吕西安轰轰烈烈的上了,而我也正在路上。
无论是赢得拉斯蒂涅的结局,还是落得吕西安的下场,我都不愿回头了。
拉斯蒂涅一个人在公墓内向高处走了几步,远眺巴黎,只见巴黎婉蜒曲折的躺在塞纳河两岸,慢慢的亮起灯火。他的欲火炎炎的眼睛停在王杜姆广场和安伐里特宫的弯窿之间。那便是他不胜向往的上流社会的区域。面对这个热闹的蜂房,他射了一眼,好象恨不得把其中的甘蜜一日吸尽。同时他气概非凡的说了句: “现在咱们俩来拼一拼吧!” 然后拉斯蒂涅为了向社会挑战,到特·纽沁根太太家吃饭去了。
——《高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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