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8/2009
翻译自维基百科,标题来自漫画《拍卖场》中梅赫伦的墓志铭(现实中并不存在),或许可以译作:向腐朽的艺术界挑战的巨人。
汉斯 冯 梅赫伦(Han van Meegeren,一译梅黑兰;1889年10月10日生于荷兰上艾瑟尔省代芬特尔,1947年12月30日卒于阿姆斯特丹),荷兰画家,被认为是20世纪技艺最精湛的赝作家之一。 童年时代,梅赫伦被荷兰黄金时代的绘画作品中斑斓的色彩搭配所吸引,立志成为一名画家并投身其中。然而,当艺术评论家认为他的作品只是对前人缺乏灵气的模仿时,梅赫伦感到他的创作事业走到了终点。从此,他决定通过伪造艺术巨匠画作的方式来证明自己的才华——这些巨匠包括Frans Hals, Pieter de Hooch, Gerard ter Borch以及杨 维米尔。
梅赫伦绝妙地模仿了前人的色彩与风格,欺骗了那些最顶尖的评论家的眼睛:他们不仅相信梅赫伦的赝品是货真价实的原作,而且认为它们精妙绝伦。梅赫伦最以假乱真的赝作,是他于1937年旅居法国南部时创作的《以马杵斯的晚餐》(Supper at Emmaus):它被一些世界级的鉴赏家誉为“所见过的维米尔最好的作品”。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富有而不明真相的荷兰人为了阻止荷兰艺术品落入希特勒和纳粹手中,大量购买梅赫伦的赝作。然而,还是有一件维米尔的赝品最终被谢尔曼 戈林得到。战后,这件赝品在戈林的财产中被发现——官方认定梅赫伦将荷兰的文化财产贩給纳粹,1945年5月29日,梅赫伦因通敌罪逮捕。因为通敌罪同叛国,面对死刑的梅赫伦不得不承认自己制作赝品的行为。1947年11月12日,在一场简短却甚为公开的审判后,梅赫伦因伪造罪与欺诈罪,相对温和地被判以一年的徒刑。但是他并未因此服刑。在入狱之前,1947年12月30日,梅赫伦死于心脏病突发。
据估算,梅赫伦卖出的赝品(买主中包括荷兰政府),其交易额折合成今天的货币,价值超过三千万美元。

8/1/2009
惜君的大海唱得太好了。我高音上不去,不然也来一个合唱……
随便发表些观赛感想:
1. 刘惜君等选手在比赛前身体有恙,甚至打了点滴。刘惜君带病上阵,赛后立刻就去了医院,云云。我虽然支持惜君,但在这件事上依然要秉着公正客观的态度说话。体育竞技是纯粹的体质和技巧的较量,歌艺的竞技同样如此,区别只在于后者更侧重与技巧,但也不能忽略了体质。高考前发烧而影响了发挥的人不值得同情,快女的比赛也一样。如果身体不好,我认为有两个正确的选择:妥善保养或者毅然退赛。当然,刘惜君没有退赛的决然,那就只能选择保养——或者说,偷懒,投机取巧地偷懒。总而言之,如果因为过劳导致生病,影响了发挥,发挥反而没有最初得好,那就太蠢了。
2. 节目中间插播了一段采访,问十强选手谁能成为下周的封面人物(周冠军)。有八个选手都说“是XXX(和XXX)吧”(总之不是她自己),李霄云说“反正跟我无关”(记不清了,大意如此),只有刘惜君说“希望是我吧”。虽然都在说刘惜君很虚伪、做做——我也承认这一点——但是在这里,刘惜君的回答比其他所有人都坦诚。
3. 潘辰是十强中的头号美女,是男人们的尤物,但是我对她没有好感,觉得这位上海美女太高傲了。她很漂亮,身材很好,歌也唱得不错,但通常只会让人产生性欲而非好感,于是她的观众支持率一直很低。不过,她昨晚的一句话让人惊艳——和另一位潘姓选手PK时,上海美女抱着吉他登台,第一句话就是“不好意思,我把该死的高跟鞋脱了”——惊艳!虽然在后来的表演中,潘辰的吉他离麦克风很远,全无作用(而且她唱着唱着就不弹了,自始至终都是乐队的伴奏声),可她那句“该死的高跟鞋”让我无限欣赏,也打动了为她投票的专家评委。我个人当然喜欢女性穿高跟鞋,却固执地认为高跟鞋是相当伤害女性尊严的造物;更多的细节交给女权主义者去讨论吧。
4. 郁可唯的歌唱得真好,她的歌声让人感动,她的经历让人尊敬,她的追求让人赞许。但是她的大妈脸……
5. 谣传“领导”有批示,要保黄英,要为祖国留下主旋律的种子,于是黄英就莫名其妙拿了冠军——如果是评委选出来的还可以编造借口掩饰,可她居然靠彩铃下载量赢了江映蓉?这就太假了。“国庆六十周年献礼”?谢谢,反正那时候我不在祖国。
6. 淡定,或者说,喜怒不形于色,可以表现出一个歌手的成熟程度,甚至间接体现了她的实力。15岁就成为签约歌手的刘惜君、在酒吧演唱浸淫多年的郁可唯、兼职平面模特的潘辰都在心如止水之列;而被淘汰的李媛希、曾哥,以及本周周冠军黄英同学,都属于心智不成熟的。尤其在25个大众评委选择第二个被淘汰的选手时,潘辰跟曾哥PK,还没投几票曾哥就哭成泪人(“我想骂人”),而潘辰在一旁顺势扮演的老大姐的角色。那个时候她们并不知道将要被淘汰的是自己还是对方,表现却判若云泥。我想,主办发和背后的各种幕后把这么多心智不健全的小女孩像蚂蚁一样摆弄,是否太惨无人道?从另一个方面想,那些豆蔻年华的妙龄少女,年纪轻轻就决定献身娱乐圈,是否也算是自愿牺牲?
7. 高晓松死了,一头猪诞生。他的校园民谣我从来没有喜欢过,跟罗大佑的民谣比起来,他的什么都不是。如果80年代末90年代初,大陆的文化管制松一点,台湾的校园民谣可以传进来更多,他哪来的今天的地位?市场开放以后,他还有过什么?曾哥以后跟他混了,他们可以制造出什么玩意?我连拭目以待的兴趣都没有,我还不如找几个会乐器的老美切磋一下——我写的歌都比你这头猪的强。
1/25/2009
前天高中同学会,吃完午饭以后去K歌。K歌不是因为喜欢,而是一行近二十个人,除了K歌似乎无事可做。
陪XYZ小解,到方糖的时候已经迟到了几分钟。一进好莱坞包厢发现,一张长沙发上懒洋洋地靠着十几个男男女女,金戈小豆子坐在乐池中央的唱机前,哼哼唧唧不知道是谁的歌。一曲唱毕,台下掌声萧瑟,然后一片寂静。
下一个谁献唱?大家你推我搡许久,没人愿意登台。正尴尬的时候,Alpha叫了几个人出去拿矿泉水,大部分是女生(为什么是女生去拿矿圈水?)。见到现在在场的都是纯爷们,我抱着抛砖引玉的精神点了首《红豆》,坐上了唱机前象征主唱的酒吧椅。
“女生都走了?那好,现在我来为弟兄们演唱一首我女朋友的歌,《红豆》,大家鼓掌!”
音乐响起。“还没好好的感受/雪花绽放的气候……”——要死人了……
唱到一半,Alpha等人提着矿泉水回来。见到我正高歌王菲的曲目,自然亢奋不已。
间奏的时候,我说:“唱得这样好,怎么没人献花啊?”。
于是JC为我双手奉上矿泉水一瓶,算作鲜花一束。我豪饮两口水,继续嚎。
“有时候/有时候……”
我自己都听不下去了。
“可是我/有时候/宁愿选择留恋不放手/等到风景都看透/也许你会陪我看细水长流”
终于唱完了,我已累得满头大汗,顺便把诸位听众雷得外焦里嫩。即便如此,礼节性的掌声还是相当热烈——不,热烈至此,恐怕不是礼节性的吧……
“我都已经唱成这样了,大家就不用拘谨了,”退场时,我大义凛然地补充道,“反正倒数第一名一定是我。”作为弟兄们的老大哥,牺牲精神是要有的。况且,一首何某人独唱的《红豆》坚持下来,听众们的牺牲的不比我少。
气氛活跃起来,大家献声也就踊跃多了。谁想刚唱了没多久,JC和金戈趁着我去洗手间的功夫,偷偷给我点了《北京一夜》,然后——然后点歌系统居然死机了!
见鬼,刚才还好好的,点一首《北京一夜》竟然把系统整死机,这帐岂不又要算我头上(扫帚星君)?工作人员把电脑重启,检查以后觉得一时半会儿修不好,只得把我们安排到隔壁的威尼斯包厢。Alpha还调侃说,“经济危机好严重哦,连好莱坞都罩不住了。”
不过相比于好莱坞,我还是喜欢威尼斯多些。
后来就有些无趣了。好来坞扁U形的长沙发,在威尼斯变成两张短沙发,排成一个W形。这样下来,一半人的聚在一起玩三警三匪的杀人,另一半在一边唱歌。我之前玩杀人玩得很多了,却很久没有K歌,所以坐在了唱歌的一群人里。
跟XYZ对唱《北京一夜》,说好我唱女声他唱男声,结果没唱两句他就萎了,我扮阴阳人唱到一半、实在唱不下去,干脆切掉(切歌……)。后来唱《爱江山更爱美人》,约好合唱的,他又萎了。
期间有一次,玩杀人的JC要唱歌,我就替她玩了两把。第一把极其郁闷,我抽到匪,跟着匪友信手杀了我左边的人;第一轮从死者右手开始发言,初来乍到,我本着礼尚往来的精神说了PASS,谁想到接下去的同窗们要么保某人,要么PASS,唯一提出了嫌疑人的周锐却把矛头指向我,理由是“先把总是闹事的弄死”——第一轮只有一个嫌疑犯——无需投票、一言未发我就挂了!
把扑克牌翻过来,黑桃A,哄堂大笑——这不是扯淡么!?
第二轮老老实实的做了平民,苟活到最后。继而JC一曲唱罢,我就回去看MV了。这天下午,我一共唱了三首歌,《红豆》、《北京一夜》、《爱江山更爱美人》。
其他印象深的还有两件事。
XYZ唱的唯一一首还能听得歌,是《追梦人》。当然,在歌曲的演唱难度方面,罗大佑的作品和周杰伦在一条水平线上。KTV里几十首歌听下来以后,除非歌手唱得太好,听众很难不走神。可XYZ唱《追梦人》时,我始终目不转睛盯着字幕,“让青春吹动了你的长发/让它牵引你的梦/不知不觉这城市的历史已记取了你的笑容……”——写得太好了。我最喜欢的歌词是《北京一夜》,最欣赏的词人是林夕,至于罗大佑,他是我最欣赏的音乐人,无以匹敌。
还有一首自始至终听下来的歌,谁点的忘了,王菲的《人间》。这首歌的MV很有意思,大部分都是王菲拍摄各种MV的花絮——花絮里的天后不是《流年》中或者红馆舞台上不食人间烟火的女神,而是单纯的、不加修饰的邻家女孩(邻家御姐)。我不喜欢天后模仿比约克的各种打扮,但也决不赞同某些人对她的容貌“很一般”的评价。王菲的身材绝佳,典型的“衣服架子”;长相不算竞艳,可至少堪称秀丽(不上妆的时候已经堪称秀丽,上妆以后存疑……);至于声音,天籁二字足矣——身材、容貌、声音,我以为王菲在这三方面都达到了作为一个女歌手的极致(女歌手需要一定的美貌,可过犹不及)——而最重要的,天后朴实无华却特立独行的个性将她升华到超越极致。《北京一夜》的女声部是京剧,唱起来纯属玩票;《爱江山更爱美人》虽然是女人唱的,但李丽芬的声线确实让人难辨雌雄;至于《红豆》,我唱它没有任何理由,我喜欢王菲,如果条件允许我还要唱《eyes on me》和《流年》——如果还有人愿意听的话。
最后,是男人就坦白一点。聚会上发现,多年不见,原本就很漂亮的海粟同学更漂亮了(以下略取去描述若干字)。本想请她唱首歌的,然而仔细想想,我唱得难听,她的歌声老实说也差强人意,还是算了。男女对唱这种事,我最希望跟王菲搭档,唱任何歌,当然这没戏;其次是跟我喜欢的任何女生唱《广岛之恋》——歌写得好,词更好——
不够时间好好来爱你/早该停止风流的游戏/愿被你抛弃/就算了解而分离/不愿爱的没有答案结局
不够时间好好来恨你/终於明白恨人不容易/爱恨消失前/用手温暖我的脸/为我证明我曾真心爱过你
吃饭的时候老白居然问我以后去不去写歌。晕。就算有人愿意买我的词,以我的创作速度,一年一两首,我也得饿死。这年头,写代码比写歌词更靠普。

8/26/2008
中国队·棒球
8:7,在一场奥运会棒球预赛中,中国队战胜中华台北队。对于这一届奥运会的记忆,51枚金牌、男篮小组出线、刘翔退赛相信世人皆知,可绝大多数国人可能已经忘了这场棒球预选赛、或者根本不知道它的发生——就像百度棒球吧里有人说的,“也只有这里,才能有人看的懂 ”。当央视的棒球解说说出“棒球比赛九局太长,应该改为七局”“战平以后可以使用类似罚点球的方式来决定胜负”这样的国际玩笑以后,你不能抱有更多的希望。
我上大学时,有一次我的数学教授在课堂上讲到:我现在所教的数学,你们也许一生都用不到,但我还要教,因为这些知识是好的,应该让你们知道。这位老师的胸襟之高远,使我终生佩服。我还要说,像这样的胸襟,在中国人文知识分子中间很少见到。
——《沉默的大多数·跳出手掌心》
小波的这段文字给了我很多鼓励——自己在读到它以前就隐约持有与之相同的观点,读到以后深感共鸣,于是大受鼓舞。身边不少人埋怨,为什么全中国学计算机的学生都要学大学物理,为什么要有四六级,为什么大家从初中起就要背陈篇累牍的古文、与一辈子都用不到的数理化较劲……凡此种种,虽然我都学的不好,但是我告诉自己:我应该好好地学,因为它们是好的。
在这里,我要说的与数学、知识分子云云无关。我想说的是,就算中国是一片棒球沙漠,我也会欣赏沙漠中的海市蜃楼,因为它是美的。
最早接触棒球,是三四年级时玩的FC上的棒球游戏。十几年前不比现在——现在盗版猖獗,喜欢尝鲜的可以每天换一款新游戏玩,还不花钱——以前一盘游戏卡动辄百元,顶得上家长半个月工资,偶尔得到一件生日礼物都如获至宝,倍加珍惜。既然很难接触新游戏,自己能做的只有把手头的每个游戏玩透。于是从零开始,三振,本垒打,偷垒,双杀,居然硬是“玩懂”了棒球的基本规则。
到了初中,电视台开始播放改编自安达充漫画的《棒球英豪》(我相信,中国大多数喜欢棒球的80后都是因为这部动画而开始关注棒球运动的,至少我以前仅仅是略懂规则而已)。看过动画,我又看了漫画原著《Touch》,以及安达的另一部棒球漫画《H2》,虽然从没亲身体验、甚至不曾在电视转播中接触过这项运动,我依然爱上了这项运动。
23岁的九局下半(转啊转),我把帽子反戴,还在期待逆转,
青春,像是一场棒球比赛,三人出局,明天还会有新的舞台。
就在青春的九局下半(转啊转),我把帽子反戴,还会不会有大逆转,
人生是一场棒球比赛,九局打完,还会不会有延长加赛。
——《九局下半》
高中,《九局下半》让我认识了哈狗帮。自己听过的哈狗帮的所有作品中,似乎只有《九局下半》一首上得厅堂,而这一首便足以证明哈狗帮所有的才华。我想不出,在立志歌曲的题材中,还有什么比“九局下半”更适合诠释“永不言弃”的精神——换句话说,“逆转”这个词,仿佛专为棒球而生。
在两出局、满垒的情况下,以三分再见安打实现逆转有什么条件呢?首先,要有一个安打(这是废话);其次,垒上的三名跑者必须同心同德,因为两出局,杀一个就是杀三个;最后,防守方要失误……
恐怕连安达也不敢安排出一个九局下半,满垒,两振,主队落后两球的局面(反正我没看过)——他怕读者说情节太假了。即使有蹩脚漫画家安排出这样的情节,他也会用一个4分再见本垒打、而不是再见3分安打结束比赛——恐怕他觉得这种情况下,3分安打比本垒打更假。总而言之,戏剧性如小说的局面,和比小说更富戏剧性的结果,确实在刚刚投入使用不到十天的丰台垒球场先后诞生。
to be continued
8/22/2008
左起:布伦丹·汉森,菲尔普斯,阿伦·佩尔索尔,贾森·莱扎克
菲尔普斯·男子4*100自由泳/男子100米蝶泳
如果没有博尔特,你将是无可争议的冠军中的冠军。即使博尔特横空出世,仍有无数人视你为百年奥运第一人——可就我个人而言,虽然你拿了8块金牌、破了七项世界纪录,可还是比牙买加人差了一点——谁让我不会四种泳姿中的三种,却从小到大跑了无数次100米呢?
不过,无论如何,往后你的8金奇迹都不大可能被超越甚至复制了。索普还那么年轻就选择退役,似乎没有人知道为什么,加之霍根班德年华老去,你在200米自由泳上已经无可匹敌;200米混和400米混,你是与生俱来的王者;4*100米混合泳接力和4*200米自由泳接力,感谢生你养你的美国,感谢生活在你的阴影之下却依然众星捧月支持着你的队友们。
完成这个奇迹最重要的两块拼图,是男子4*100自由泳和男子100米蝶泳。前者不是你8金旅程的第一枚金牌,却无疑是奇迹的开始;后者不是最后一枚金牌,却无异于这旅程的结束。
对于前者,你应该感谢莱扎克在最后五米的逆转——虽然我始终不明白为什么贝尔纳会在这最后一百米被超越(此前法国人是100米自由泳的世界纪录的保持者,此后他摘下男子100米自由泳的金牌)——但是,所谓奇迹,就是化不可能为可能。
对于后者,你应该感谢上帝。我看了无数次重播,无论常速或是慢放,我都以为查维奇赢了,可是计时器告诉我你比塞尔维亚人快了百分之一秒。于是我不得不相信,在那水花四溅的触壁瞬间,上帝眷顾了你比身长长出将近20公分的双臂。那样竭尽全力地振臂一挥,电光石火间,你首先完成了神化般的逆转,取得了个人的第七金;同时又战胜了恐怕将终生与个人冠军无缘的队友克罗克,赢取了代表美国游泳队通往男子团体第3金,个人第8金的通行证。
男子100米仰泳冠军,阿伦·佩尔索尔;男子100米蛙泳第四名,布伦丹·汉森 ;男子100米蝶泳冠军,你;男子100米自由泳季军,贾森·莱扎克。由你们四人组成的堪称史上最豪华的男子4*100米混合泳接力队,在水立方所有游泳比赛的最后一个项目中,创下……的新世界纪录。与此同时,你也真真正正走到了这段神话之旅的终点。当然,作为14枚奥运金牌的拥有者,23岁的你还年轻,没有人知道从明天起,你将会续写怎样的新奇迹。然而,我知道,我相信,引用《银英》的首场白:
传说已经结束,历史才刚刚开始。

2/6/2008
SuperBowl 42 Memories- Manning to Tyree in 4th Quar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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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球的规则,自己基本上是通过FC游戏和安达冲的漫画了解的。日本人奉棒球为国球,对橄榄球却并不敢冒。于是,在日式ACG耳濡目染中成长的自己年过二十还不知道,这个号称“世界上最接近战争的运动”究竟是怎样的玩法。
我知道什么呢?跑锋很重要,因为通常是他们来得分;四分卫更重要,因为他们拿的工资永远最多……
趁着这次直播的机会,我端坐电视机前,从零开始,边学边看。第一节,巨人对完成一次射门,3:0;第二节,爱国者完成一次达阵,7:3反超;第三节双方均无建树,把7:3的比分带入第四节。
虽然我是个美式橄榄球门外汉,却也清楚,前三节战成7:3,这比分明显低了。诚然,双方的防守都相当出色——懂行的嘉宾主持如是分析,我多少也能看出来。可无论防守多么出色,作为“超级碗”这个在美国有着特殊意义的体育比赛,恐怕不太对得起一秒9万美元广告费的身价。
尽管如此,因为看多了NBA比赛,我下意识的相信NFL也有“好戏都在第四节”的美国传统。再者,NFL可以位居四大联盟之首,自有其理由,作为一个第一次收看直播的门外汉,我拭目以待。
内蒙古卫视成为全国唯一一家转播08超级碗的的省级卫视,就好像合肥台在央视之前就开始转播(录播)F1一样不可思议——想起来,98年亲眼目睹舒马赫在银石赛道被封为“雨中之神”还是拜合肥台所赐。两个嘉宾主持素质很高,念在是第一次解说美式橄榄球的份上,主播眼睛兄的种种不是我也忍了,毕竟隔行如隔山,眼睛兄你也蛮不容易的。可是内蒙古卫视到底是内蒙古卫视,你居然——
第三节和第四节的间隙,我去解大手(据说每逢超级碗,比赛间隙都是美国全国的用水高峰)。走的时候比分是7:3,回来时已经变成14:17,爱国者落后了。更可怕的是,比赛只剩下不到一分钟了,OMG!
我排一顿毒的功夫,你们就三个达阵,are you kidding guy!?
然后就我听到了眼睛兄令人绝望的解释:观众朋友们,对不起。因为比赛刚开始时我们就丢失了信号,所以之前是延时播出。刚才信号又连上了,所以现在是现场最新的情况……怎么,比赛已经……?
我晕,你在太阳队凯尔特人第七场的三四节间隙去上洗手间(打这个比方,因为我喜欢这两支队),两分钟以后回来时,发现太阳以99:98领先,凯尔特人发球,而比赛居然只剩下0.9秒!当然,0.9秒可以扭转乾坤,但那可能性比火箭队今年夺冠还小……你要吼了:这转播tmd是给人看得么?
布拉迪有三十多秒钟去发动最后一次进攻,一个六十码的长传,莫斯理所当然的没有接住,比赛结束——说理所当然,因为一场比赛容不下两个英雄,也容不下两个miracle pass。
后来我只能在AOL和百度NFL吧上搜寻被内蒙古卫视弄丢的第四节。百度贴吧有收看了完整比赛的国人的第一时间评论,他们要么住在美国,在么在上海收看了上海体育台的直播;至于AOL,不是因为想学英语,而是我一时想不到中国有什么好一点的门户网站会第一时间报道NFL的消息。
最精彩一幕发生在比赛只剩下三分钟,以10:14落后的巨人队发起的最后一次进攻中。四分卫曼宁先是great escape(看了录像后,我依然不知道怎么用中文表达更恰当,只能引用YouTuBe上的评论),继而一计超过50码的长传,队友Tyree同样神奇的great catch……整个过程、在YouTuBe被人称为miracle pass的一传,奠定了反超比分的基石,最后又是曼宁的达阵传球,MVP诞生,胜局已定。
没有想到我的第一次超级碗之旅竟然以这种方式结束。有老美说,那一传是超级碗历史上最伟大的一传、那一场比赛是历史上最伟大的比赛,等等等等。我无可评论,因为我唯一看过的超级碗就是这一场,就这一场还是太监版的。

2/4/2008
Manning(左)和Brady(右)谁是当今第一四分卫的问题,见仁见智。
可是私以为,生活中二人长得都只能算中等偏上
然而一戴上头盔,面具后的Brady实在是帅到无以匹敌……
昨天为了学英语发狠心,决定用一个英文网站取代新浪,作为首选的门户网站。正当在aol和msn之间权衡时,偶然发现两者的滚动头条都包含New England Patriots和Super Bowl的消息,于是仔细读了新闻,知道今天是一年一度的超级碗(每年二月的第一个周日,北京时间已经是周一了)。08年的超级碗背景尤其特殊:决赛前New English Patriots的单赛季18场全胜、四分卫Tom Brady的单赛季50次达阵传球,以及Randy Moss的单赛季23次达阵接球,都创下了NFL的新纪录。决赛前,甚至有不少人都已经喊出“19:0”的口号,仿佛一个完美赛季将是板上钉钉的事。
(在文章里写英文还是不习惯,下面都用中文了。而且我反对中英混杂,不仅是习惯问题,更多是原则问题。Super Bowl,超级碗;New England Patriots,新英格兰爱国者队;NY Giants,纽约巨人队;Randy Moss,兰迪•莫斯;Tom Brady,汤姆•布拉迪;Eli Manning艾里•曼宁)
看完新闻,我就决定今天上午不去市图书馆了(结果下午也没去)。上网搜了以下,东方卫视上午7点钟开始直播,那好,早睡早起。
第一次接触超级碗是2005年,NFL(National Football League,美国国家橄榄球联盟,组织缩写还是要用英文)开始进入中国。当时NFL与CCTV合作,在中国第一次对超级碗进行实况转播。赛前,央视体育频道的宣传工作做得很到位,如同黄健翔之于足球、沙桐之于F1,橄榄球的代表是主持人代表居然是韩乔生老师……看到无数血肉横飞、震撼人心的比赛集锦,怀着对运动员们弥散着男性荷尔蒙魅力的壮硕二头肌的狂热崇拜,我对这项号称“世界上最接近于战争”的运动产生了强烈的好感与好奇。前一天晚上,我跟我爸说:明天上午由世界上最刺激的体育比赛,我们一起看……
我爸要上班,吃早饭的工夫看了会儿;可是我没爬起来,被窝里暖和……
我爸后来告诉我,美式橄榄球真的非常非常好看……
06年和07年两次居然都阴差阳错的错过了,08年既然被我撞见,那无论如何都不能放过。幸好,就算你央视不再转播,还有东方卫视在呢。印象里,04年庆祝诺曼底登陆胜利六十周年的实况转播,央视硬生生输给东方一截,真是丢死人。时至今日,CCTV你也只剩天气预报做得比别人好了~
本来已经去过东方卫视的网站核对了节目单,谁想到早上起来,居然被放了鸽子。转播变成录播,上午七点变成次日凌晨——这简直跟央视一个德行嘛!
精神迷乱,疯狂换台,也无所获。快九点钟时,就在背起书包准备自习之际,突然发现内蒙古卫视竟然有转播!?亲爱的NMTV,未来中国如果组建橄榄球队,就凭你们蒙古大汉那相比美国佬依然不遑多让的魔鬼身材,必将占据国字号阵容的半壁江山哈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