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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8/2009

    The Giant who had made a stir at the rotten art scene. Chapter1

      翻译自维基百科,标题来自漫画《拍卖场》中梅赫伦的墓志铭(现实中并不存在),或许可以译作:向腐朽的艺术界挑战的巨人。

      汉斯 冯 梅赫伦(Han van Meegeren,一译梅黑兰;1889年10月10日生于荷兰上艾瑟尔省代芬特尔,1947年12月30日卒于阿姆斯特丹),荷兰画家,被认为是20世纪技艺最精湛的赝作家之一。
      童年时代,梅赫伦被荷兰黄金时代的绘画作品中斑斓的色彩搭配所吸引,立志成为一名画家并投身其中。然而,当艺术评论家认为他的作品只是对前人缺乏灵气的模仿时,梅赫伦感到他的创作事业走到了终点。从此,他决定通过伪造艺术巨匠画作的方式来证明自己的才华——这些巨匠包括Frans Hals, Pieter de Hooch, Gerard ter Borch以及杨 维米尔。
      梅赫伦绝妙地模仿了前人的色彩与风格,欺骗了那些最顶尖的评论家的眼睛:他们不仅相信梅赫伦的赝品是货真价实的原作,而且认为它们精妙绝伦。梅赫伦最以假乱真的赝作,是他于1937年旅居法国南部时创作的《以马杵斯的晚餐》(Supper at Emmaus):它被一些世界级的鉴赏家誉为“所见过的维米尔最好的作品”。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富有而不明真相的荷兰人为了阻止荷兰艺术品落入希特勒和纳粹手中,大量购买梅赫伦的赝作。然而,还是有一件维米尔的赝品最终被谢尔曼 戈林得到。战后,这件赝品在戈林的财产中被发现——官方认定梅赫伦将荷兰的文化财产贩給纳粹,1945年5月29日,梅赫伦因通敌罪逮捕。因为通敌罪同叛国,面对死刑的梅赫伦不得不承认自己制作赝品的行为。1947年11月12日,在一场简短却甚为公开的审判后,梅赫伦因伪造罪与欺诈罪,相对温和地被判以一年的徒刑。但是他并未因此服刑。在入狱之前,1947年12月30日,梅赫伦死于心脏病突发。
      据估算,梅赫伦卖出的赝品(买主中包括荷兰政府),其交易额折合成今天的货币,价值超过三千万美元。
    8/1/2009

    暑假日记.粤女芳音香几许,天下谁人不惜君?

    惜君的大海唱得太好了。我高音上不去,不然也来一个合唱……
      
      随便发表些观赛感想:
      1. 刘惜君等选手在比赛前身体有恙,甚至打了点滴。刘惜君带病上阵,赛后立刻就去了医院,云云。我虽然支持惜君,但在这件事上依然要秉着公正客观的态度说话。体育竞技是纯粹的体质和技巧的较量,歌艺的竞技同样如此,区别只在于后者更侧重与技巧,但也不能忽略了体质。高考前发烧而影响了发挥的人不值得同情,快女的比赛也一样。如果身体不好,我认为有两个正确的选择:妥善保养或者毅然退赛。当然,刘惜君没有退赛的决然,那就只能选择保养——或者说,偷懒,投机取巧地偷懒。总而言之,如果因为过劳导致生病,影响了发挥,发挥反而没有最初得好,那就太蠢了。
      
      2. 节目中间插播了一段采访,问十强选手谁能成为下周的封面人物(周冠军)。有八个选手都说“是XXX(和XXX)吧”(总之不是她自己),李霄云说“反正跟我无关”(记不清了,大意如此),只有刘惜君说“希望是我吧”。虽然都在说刘惜君很虚伪、做做——我也承认这一点——但是在这里,刘惜君的回答比其他所有人都坦诚。
      
      3. 潘辰是十强中的头号美女,是男人们的尤物,但是我对她没有好感,觉得这位上海美女太高傲了。她很漂亮,身材很好,歌也唱得不错,但通常只会让人产生性欲而非好感,于是她的观众支持率一直很低。不过,她昨晚的一句话让人惊艳——和另一位潘姓选手PK时,上海美女抱着吉他登台,第一句话就是“不好意思,我把该死的高跟鞋脱了”——惊艳!虽然在后来的表演中,潘辰的吉他离麦克风很远,全无作用(而且她唱着唱着就不弹了,自始至终都是乐队的伴奏声),可她那句“该死的高跟鞋”让我无限欣赏,也打动了为她投票的专家评委。我个人当然喜欢女性穿高跟鞋,却固执地认为高跟鞋是相当伤害女性尊严的造物;更多的细节交给女权主义者去讨论吧。
      
      4. 郁可唯的歌唱得真好,她的歌声让人感动,她的经历让人尊敬,她的追求让人赞许。但是她的大妈脸……
      
      5. 谣传“领导”有批示,要保黄英,要为祖国留下主旋律的种子,于是黄英就莫名其妙拿了冠军——如果是评委选出来的还可以编造借口掩饰,可她居然靠彩铃下载量赢了江映蓉?这就太假了。“国庆六十周年献礼”?谢谢,反正那时候我不在祖国。
      
      6. 淡定,或者说,喜怒不形于色,可以表现出一个歌手的成熟程度,甚至间接体现了她的实力。15岁就成为签约歌手的刘惜君、在酒吧演唱浸淫多年的郁可唯、兼职平面模特的潘辰都在心如止水之列;而被淘汰的李媛希、曾哥,以及本周周冠军黄英同学,都属于心智不成熟的。尤其在25个大众评委选择第二个被淘汰的选手时,潘辰跟曾哥PK,还没投几票曾哥就哭成泪人(“我想骂人”),而潘辰在一旁顺势扮演的老大姐的角色。那个时候她们并不知道将要被淘汰的是自己还是对方,表现却判若云泥。我想,主办发和背后的各种幕后把这么多心智不健全的小女孩像蚂蚁一样摆弄,是否太惨无人道?从另一个方面想,那些豆蔻年华的妙龄少女,年纪轻轻就决定献身娱乐圈,是否也算是自愿牺牲?
      
      7. 高晓松死了,一头猪诞生。他的校园民谣我从来没有喜欢过,跟罗大佑的民谣比起来,他的什么都不是。如果80年代末90年代初,大陆的文化管制松一点,台湾的校园民谣可以传进来更多,他哪来的今天的地位?市场开放以后,他还有过什么?曾哥以后跟他混了,他们可以制造出什么玩意?我连拭目以待的兴趣都没有,我还不如找几个会乐器的老美切磋一下——我写的歌都比你这头猪的强。
    1/28/2009

    侏儒的祈祷

      侏儒的祈祷●[日]芥川龙之介  ○吕元明译

      我是个只要身穿彩衣、献筋斗之戏、享受升平之世就知足常乐的侏儒。
      祈愿让我如愿以偿。祈愿不要让我穷得一粒米也没有,祈愿也不要让我富得连熊掌都吃腻了;祈愿不要让采桑农妇都讨厌我,祈愿也不要让后宫美女都垂青于我;祈愿不要让我愚昧到良莠不分,祈愿也不要让我聪明到明察星象;祈愿更不要让我成为英武勇敢的英雄。我现在每每在梦中上难攀之峰顶,渡难越之海洋——也就是在做着使不可能的事成为可能的梦。每当出现这种梦境,我并不觉得可怕。我正苦于像和龙搏斗似的和这个梦搏斗。请不要让我成为英雄——不要让我产生想做英雄的欲望,保护这个无力的我吧!我是个只要被这新春的酒灌醉、吟诵这《金缕》的歌,过上这美好的日子就知足常乐的侏儒。
      注:《金缕》,即唐代的《金缕衣》曲,杜秋娘歌:“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在网上查资料时,无意间发现《读者》一百篇卷首语合辑里,先生的一段文字赫然在目。没记错的话,这是先生的名篇《侏儒的话》的第一小节。
      从前每每烦乱之时,读先生的文字,总有醍醐灌顶之感。前段时间修改《地狱纪行》,仅仅在脑海中臆想与先生对话,竟也仿佛重回阔别已久的、自己许多种分裂状态中最安静的一种。自认识先生以来,先生已然成为一片避风港,风雨袭来时,泊于先生的文字中,于是深感不再孤独,自己在这世间尚且有所依靠。无数人视在世的文豪和学者为心灵归宿,奉为神明,顶礼膜拜,到头来终生不能相谈——从这个意义上说,先生虽然已经过世八十余年,我读先生的文字、在小说里与先生之灵对话,所谓“笔谈”,其实不比他们更疏远。
      然而今天读到《侏儒的祈祷》,自己竟第一次对先生的思想提出质疑。“享受升平之世就知足常乐”——先生心中的安享太平之道,自己无论如何不能苟同。几天前还与父母争吵,谈到出国,谈到倘若失败了如何收场、成功了由是否应当学成归来……言下之意,似乎把一生都压上了。
      别人也许会说:“出国是小事,成功失败不必太介意”。话虽没错,可反过来想:成功了自然要一路坚持下去;而失败之后,不还是要千辛万苦有所拼搏?美其名曰拼搏,其实是赌博:高考选校,选专业,进入大学后的生活方式,面临毕业时选择考研、出国、就业……循环往复,无一不是赌博。临铺的同窗大学生活安逸无比,各科及格就好,毕业后只求一个衣食无忧、吃喝不愁,工作之余还能上网消遣的工作——所谓“享受升平之世”,如此而已。可我做不到。无论身在国内国外,总要把脑袋压上——归咎于看多了《史记》和名人传记也好,降罪于死党中牛人太多也罢——“祈愿不要让我愚昧到良莠不分”,我以为只是基本;“祈愿也不要让我聪明到明察星象”,那却无论如何不能接受。无数次感叹自己不够聪明,可倘若问起怎样才算“足够聪明”,我自己也答不上来,或者说,我以为这世上永远没有人“足够聪明”。聪明以外是勤奋,勤奋以外是时运,时运以外是冥冥中不可知的万千气象。如果不知足,那么便得陇望蜀,永无休止;如果知足,又哪里能走远呢?
      先生笔下的侏儒,一面高唱劝人惜时的《金缕》,一面在梦中的乌托邦里自我陶醉,似乎本就是矛盾之举。唯一合理的解释,或许是先生作此文时,已是被人称为“鬼才”的文坛翘楚,盛名之下,大有高处不胜寒之累,于是写下“我正苦于像和龙搏斗似的和这个梦搏斗。请不要让我成为英雄”。然而我,不过是一个碌碌无为却自不量力的庸人,因为始终做着指点江山的风流梦,所以才一面写下激昂文字,一面把自己折磨到精疲力尽。
      或许多年以后,当我知道了“山有多高,水有多深,自己如何渺小”时,才会拖着一身泥泞从半途折回,感叹侏儒未卜先知的智慧。不过在那以前,请先让我祈愿:愿我饱餐熊掌之美味,独享后宫美女之垂青,聪明得可以明察星象,勇猛得敢于与龙搏斗……尚未摔得粉身碎骨以前,我恐怕难以分辨什么是可能,什么是不可能。

      先生,请原谅我,写完这篇文字时,我已感到后悔。自己早已不年轻,却依然幼稚得可笑。若有机会,我一定会来日本,在您的墓前祭酒——先向您道歉,再向您道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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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6/2009

    纵贯线

      春晚落幕,真唱的时代刚刚开始,或者即将结束?
      我原本以为,除了魔术和赵大叔的小品——准确的说,已经突破严格意义上小品的形式,而是一台纯粹的娱乐节目——这次春晚的其他节目都一无是处。可是没想到,零点钟声敲响以后,时钟拨向大年初一的零时三十分时,最精彩的节目才上演。
      是的,在我眼里,这次春晚最好的节目,恰恰出自十多年来最难出彩的歌舞。四人联唱的安排本有大杂烩的意味,不过在小概率情况下,大杂烩可能比地道的正餐要精彩许多——杂烩的结果是泔水,什锦小菜,还是佛跳墙,这要取决于厨师是谁。
      李宗盛、罗大佑、周华健、张震岳,四个名字列出来,冠以纵贯台岛南北的铁路“纵贯线”之名,中老年男人不出,谁与争锋?

      “听了他们的就知道什么叫实力,不必飙高音,完美的音色和现场 ”
      “周华健他们唱完了,下面好多人都在唱再来一首!再来一首!!!! ”
      “不分年代,不分年龄,不分男女,他们属于所有时代!!”
      “这才是恒星,经典的歌曲50年以后都不会被忘记 ”
      ……

      一片盛赞之中,引用了几位网友的评价。概括地说,我把纵贯线的表演总结为三个特点:实力,现场,永恒。
      实力,如网友所言,那不是靠假唱愚弄观众,也并非飙高音或者玩弄技巧,而是用自己独特的音色演绎专属于自己的歌曲。当然,绝大多数情况下,只有歌手本人了解自己的音色适合怎样的音乐,所以最具实力的通常都是原创歌手。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歌手的音色和相貌都不出众(比如周杰伦和罗大佑),依然可以登上实力派唱匠,甚至乐坛教父的地位。至于王菲、周华健、或者张学友这等人物,尽管不善创作,歌唱实力却冠绝歌坛(能唱高音,却不刻意飚高音;技巧娴熟,却不刻意玩弄技巧),那是更加稀有的物种。
      现场。大陆的晚会歌手几乎从来不知道什么是现场,各中原因,恐怕又要归咎到政治氛围等因素了。今天纵贯线把“现场”搬进央视演播大厅,我看了十几年的春晚,头一回发现观众与歌手产生了互动——那不是偶像明星出场时尖叫、鲜花、伴唱之类,而是全身心的融入音乐里,一面欣赏,一面思索,从每一段旋律、每一句歌词里感受音乐本身(而不是歌手)的魅力。一个明显的特征是,即使像刘德华、王菲,或者周杰伦等贵宾人物演唱完毕时,观众都不可能高喊“再来一首”,因为他们知道一人一首歌的演出已经结束。可是,纵贯线的表演却让人在瞬间产生了让歌手返场的冲动(幻想)。纵观近几届春晚,只有赵本山的小品能让观众产生如此错觉:因为赵本山在春晚的泰山北斗地位,使他的自由发挥达到近乎“为所欲为”的地步。如果观众反应热烈,他有权利即兴发挥、加料、伤停补时……从这个意义上说,纵贯线的音乐和赵本山的小品一样,都达到了演员与观众互动的最高境界(至少是目前的最高境界)——这,就是现场。
      最后,是永恒。
      人都会老去,容貌由美变丑,嗓音老得缓慢些,同样不能永驻。但是,好的音乐都是永恒的,好的歌手演绎好的音乐,他们与他们的作品都是恒星。而那些永恒的作品,受众不分年代,不分年龄,不分男女。
      1958年生人李宗盛,演唱作于1993年的《真心英雄》。
      1960年生人周华健,演唱作于1990年的《亲亲我的宝贝》。
      1954年生人罗大佑,演唱作于1979年的《童年》。
      1974年生人张震岳,演唱作于1998年的《爱之初体验》。
      四个平均47岁的中老年男人,演唱作于2008年的《亡命之徒》(被央视阉割成《出发》)。

      于是永恒。

      最后,感谢央视,仅仅把这个十年中最精彩的节目安排在晚会频临结束时出场,而不是从头到尾阉割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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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5/2009

    K歌,罗大佑,王菲,等等

      前天高中同学会,吃完午饭以后去K歌。K歌不是因为喜欢,而是一行近二十个人,除了K歌似乎无事可做。
      陪XYZ小解,到方糖的时候已经迟到了几分钟。一进好莱坞包厢发现,一张长沙发上懒洋洋地靠着十几个男男女女,金戈小豆子坐在乐池中央的唱机前,哼哼唧唧不知道是谁的歌。一曲唱毕,台下掌声萧瑟,然后一片寂静。
      下一个谁献唱?大家你推我搡许久,没人愿意登台。正尴尬的时候,Alpha叫了几个人出去拿矿泉水,大部分是女生(为什么是女生去拿矿圈水?)。见到现在在场的都是纯爷们,我抱着抛砖引玉的精神点了首《红豆》,坐上了唱机前象征主唱的酒吧椅。
      “女生都走了?那好,现在我来为弟兄们演唱一首我女朋友的歌,《红豆》,大家鼓掌!”
      音乐响起。“还没好好的感受/雪花绽放的气候……”——要死人了……

      唱到一半,Alpha等人提着矿泉水回来。见到我正高歌王菲的曲目,自然亢奋不已。
      间奏的时候,我说:“唱得这样好,怎么没人献花啊?”。
      于是JC为我双手奉上矿泉水一瓶,算作鲜花一束。我豪饮两口水,继续嚎。
      “有时候/有时候……”
      我自己都听不下去了。

      “可是我/有时候/宁愿选择留恋不放手/等到风景都看透/也许你会陪我看细水长流
      终于唱完了,我已累得满头大汗,顺便把诸位听众雷得外焦里嫩。即便如此,礼节性的掌声还是相当热烈——不,热烈至此,恐怕不是礼节性的吧……
      “我都已经唱成这样了,大家就不用拘谨了,”退场时,我大义凛然地补充道,“反正倒数第一名一定是我。”作为弟兄们的老大哥,牺牲精神是要有的。况且,一首何某人独唱的《红豆》坚持下来,听众们的牺牲的不比我少。
      气氛活跃起来,大家献声也就踊跃多了。谁想刚唱了没多久,JC和金戈趁着我去洗手间的功夫,偷偷给我点了《北京一夜》,然后——然后点歌系统居然死机了!
      见鬼,刚才还好好的,点一首《北京一夜》竟然把系统整死机,这帐岂不又要算我头上(扫帚星君)?工作人员把电脑重启,检查以后觉得一时半会儿修不好,只得把我们安排到隔壁的威尼斯包厢。Alpha还调侃说,“经济危机好严重哦,连好莱坞都罩不住了。”
      不过相比于好莱坞,我还是喜欢威尼斯多些。

      后来就有些无趣了。好来坞扁U形的长沙发,在威尼斯变成两张短沙发,排成一个W形。这样下来,一半人的聚在一起玩三警三匪的杀人,另一半在一边唱歌。我之前玩杀人玩得很多了,却很久没有K歌,所以坐在了唱歌的一群人里。
      跟XYZ对唱《北京一夜》,说好我唱女声他唱男声,结果没唱两句他就萎了,我扮阴阳人唱到一半、实在唱不下去,干脆切掉(切歌……)。后来唱《爱江山更爱美人》,约好合唱的,他又萎了。
      期间有一次,玩杀人的JC要唱歌,我就替她玩了两把。第一把极其郁闷,我抽到匪,跟着匪友信手杀了我左边的人;第一轮从死者右手开始发言,初来乍到,我本着礼尚往来的精神说了PASS,谁想到接下去的同窗们要么保某人,要么PASS,唯一提出了嫌疑人的周锐却把矛头指向我,理由是“先把总是闹事的弄死”——第一轮只有一个嫌疑犯——无需投票、一言未发我就挂了!
      把扑克牌翻过来,黑桃A,哄堂大笑——这不是扯淡么!?
      第二轮老老实实的做了平民,苟活到最后。继而JC一曲唱罢,我就回去看MV了。这天下午,我一共唱了三首歌,《红豆》、《北京一夜》、《爱江山更爱美人》。

      其他印象深的还有两件事。
      XYZ唱的唯一一首还能听得歌,是《追梦人》。当然,在歌曲的演唱难度方面,罗大佑的作品和周杰伦在一条水平线上。KTV里几十首歌听下来以后,除非歌手唱得太好,听众很难不走神。可XYZ唱《追梦人》时,我始终目不转睛盯着字幕,“让青春吹动了你的长发/让它牵引你的梦/不知不觉这城市的历史已记取了你的笑容……”——写得太好了。我最喜欢的歌词是《北京一夜》,最欣赏的词人是林夕,至于罗大佑,他是我最欣赏的音乐人,无以匹敌。
      还有一首自始至终听下来的歌,谁点的忘了,王菲的《人间》。这首歌的MV很有意思,大部分都是王菲拍摄各种MV的花絮——花絮里的天后不是《流年》中或者红馆舞台上不食人间烟火的女神,而是单纯的、不加修饰的邻家女孩(邻家御姐)。我不喜欢天后模仿比约克的各种打扮,但也决不赞同某些人对她的容貌“很一般”的评价。王菲的身材绝佳,典型的“衣服架子”;长相不算竞艳,可至少堪称秀丽(不上妆的时候已经堪称秀丽,上妆以后存疑……);至于声音,天籁二字足矣——身材、容貌、声音,我以为王菲在这三方面都达到了作为一个女歌手的极致(女歌手需要一定的美貌,可过犹不及)——而最重要的,天后朴实无华却特立独行的个性将她升华到超越极致。《北京一夜》的女声部是京剧,唱起来纯属玩票;《爱江山更爱美人》虽然是女人唱的,但李丽芬的声线确实让人难辨雌雄;至于《红豆》,我唱它没有任何理由,我喜欢王菲,如果条件允许我还要唱《eyes on me》和《流年》
    ——如果还有人愿意听的话。
      最后,是男人就坦白一点。聚会上发现,多年不见,原本就很漂亮的海粟同学更漂亮了(以下略取去描述若干字)。本想请她唱首歌的,然而仔细想想,我唱得难听,她的歌声老实说也差强人意,还是算了。男女对唱这种事,我最希望跟王菲搭档,唱任何歌,当然这没戏;其次是跟我喜欢的任何女生唱《广岛之恋》——歌写得好,词更好——
      不够时间好好来爱你/早该停止风流的游戏/愿被你抛弃/就算了解而分离/不愿爱的没有答案结局
      不够时间好好来恨你/终於明白恨人不容易/爱恨消失前/用手温暖我的脸/为我证明我曾真心爱过你
      吃饭的时候老白居然问我以后去不去写歌。晕。就算有人愿意买我的词,以我的创作速度,一年一两首,我也得饿死。这年头,写代码比写歌词更靠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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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9/2009

    在忠诚的两岸

        

      Space上安家以来,为三位球员写过日志:06年世界杯前,祝福亲爱的罗米;07年欧冠决赛前,为卡卡高唱颂歌;07年欧冠决赛后,几乎要哭着喊出“因扎吉万岁”。哪怕是舍瓦转会切尔西的时候,自己也只在一篇为黄巢的《咏菊》而发春的日志上插了一幅图,附一句“can't say goodbye to yesterday”——纵使舍瓦离开,我对米兰的爱依然。

      现在,我要再为卡卡写一篇日志,因为这个披着红黑剑条衫的天使,很可能即将飞离那座赐予他意甲桂冠、欧洲之巅、金球奖、世界足球先生等无数荣耀的圣西罗球场,飞往另一座被石油金元腐烂了的浑身散发着铜臭味的曼彻斯特市政球场。就在我得知曼城的后台老板,来自阿联酋的阿布扎比财团已经把黄金锤成的魔爪伸向米兰城的天使的时候,在迪拜,同时传来了那座号称世界最高的摩天大楼将要停工一年的消息。西亚人重建通天塔的野心没有抵挡住金融海啸的侵袭,可他们仍执拗地以为在另一片同样充满艰难与挑战的竞技场中,一旦用金钱收买了世界上最优秀的球员、组建成最华丽的球队、赢取一个又一个被无数胜利者拥吻过的冠军奖杯——就可以馈与他们无穷的光荣与财富。他们如是想着,他们如是做了。

      当米兰的主席终于被一个糖果商赶下亚平宁半岛首富的宝座时,来自阿拉伯半岛的酋长正昂起下颌,骄傲地告诉意大利总理什么是真正的“富可敌国”。当不惑之年的保罗·马尔蒂尼终于走到自己神化般的职业生涯的终点,决定在赛季后带着无数个空前绝后的足坛纪录挂靴退役时,披着赛季最昂贵转会光环的罗比尼奥正率队挣扎在超级联赛的保级区之上,切身体会着独木难支的痛苦和孤独。就在卡卡的眼前,一位是把心与力都融化在红与黑中的因扎吉,一位是本可成为传奇,最终却晚节不保、背负“叛徒”骂名的舍甫琴科——当人们惊叹于34岁的超级皮波已经修炼成游走于越位线上的精灵时,32岁得舍瓦似乎太早的年华老去。各中差异,似乎并非“忠诚”与“背叛”所能分明。

      个人极端反感阿迪达斯篮球广告的广告词“无兄弟,不篮球”——在职业体育里,从来没有“兄弟”的说法——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所以它的三位巨星代言,加内特为追逐总冠军离开旧主,麦蒂因为其高薪低能的表现身陷四面楚歌,惟有最低调、最沉默寡言的邓肯十几年如一日的留守马刺——但是,一向不感情外露的石佛似乎从没跟谁称兄道弟过。

      职业体育里没有兄弟,驱使一切的首先是金钱,其次是荣誉,最后才是个人的情感。在职业足球,这一职业体育最特殊的一支中,情况似乎更为复杂。似乎没有哪个行业像职业足球一样,员工本身便是交易的筹码,而这筹码所兑换的卖身钱高达员工年薪的数倍、数十倍、甚至百倍。因为卖身钱的存在,留守和离开如此清晰而明澈,像google和微软那样为李开复而纠缠的例子不会在这个行业诞生;因为卖身钱的存在,理想与现实如此模糊与矛盾——在理想中,每一支球队都为胜利而生、而战;在现实下,以尽可能的高价抛售有实力的球员套现,却是大多数中下游球队甚至顶级豪门的为生之道。

      2003年,当卡卡以800万欧元身价登陆圣西罗的时候,有多少人可以预料到,六年后的今天,这位出身于巴西中产阶级的俊美少年,在手握比自己当年转会费更高的世界第一年薪的同时,身价已经翻过将近15倍之多?无论石油还是黄金,一切能够以实物交割的商品的价格都不可能在6年中经历如此剧烈的起伏,而一个高度不足2米,质量不足0.1吨的肉体与灵魂之和,也无论如何不能承受一张1.2亿欧元的支票,以及这张支票背后所承载的亿万份祝福、诅咒、祈祷、谩骂的重量。

      是的,这张支票的两端,联结着忠诚的两岸。披着雪白的天鹅羽翅膀的卡卡驻足在金桥上,桥中央竖着一块路牌,一边写着英文“Man City:Sugar Daddy”,另一边,是意大利语的“Froza Milan”。桥的一端,曼苏尔酋长热情而矜持地挥舞着一纸合同,合同上的数字比世界第一年薪还要高出许多;另一端,贝鲁斯科尼的嘴角扬起虚伪却真诚的微笑,他刚刚用扩音器向所有记者媒体高喊“我们尊重球员的选择”,转头却伏在卡卡耳边,轻声说“你放心的去吧,这一亿欧,能帮我重建一个王朝”。

      所以,卡卡,你还是走吧。舍瓦离开的时候,我告诉自己:我爱舍瓦,我更爱米兰。现在,我依然要说:我爱你,我更爱米兰。不过,你和舍瓦不同——舍瓦的出走,意味着决裂般的背叛;而你的离开,象征的却是永恒的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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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9/2008

    Beijing2008.End.谁说黄种人不行?

    中国军团·田径/游泳

      在北京奥运会上,中国代表团收获51枚金牌,100枚奖牌。其中,产生了34枚金牌的游泳项目贡献了1金3银2铜,而产生了47枚金牌的田径项目只为中国贡献了两枚铜牌。

      虽然人人都说“种族平等”,但是必须承认种族——至少在体质上——是有分别的。比如黑人适合田径,白人适合游泳,黄种人适合讲求灵活敏捷的技巧类项目。很遗憾,奥运会所说的“更高,更快,更强”中,似乎没有“更巧”。所以,尤其在男子项目上,黄种人异常在乎田径和游泳。黄种人在这两个项目拿一块金牌,远胜过在拼乓球、柔道、跆拳道项目上拿五枚。所以北岛康介,朴泰桓的地位与民族英雄无异——当然,这些名字中不能少了刘翔。

      不止是黄种人有耿耿于怀的情节,白种人也有。布伦特·巴里在获得扣篮大赛冠军时说的“白人也能飞”,和刘翔那句“谁说黄种人不行”一唱一和,在黑人面前自欺欺人。我们理所当然的看见,NBA扣篮大赛从来是黑人在空中表演蝴蝶穿花般杂耍的舞台;在奥运会100米、200米、400米(以及这一次的110栏)起跑线前,始终是黑人剑指终点、视世界纪录如草芥。是的,有的时候黄种人和白种人也可以向黑人叫板,但与其说那证明了“白人也能飞”和“黄种人也行”,毋宁说它仅仅作为“现象”:从基因和概率学角度解释了万物的或然性。我们都知道,姚明是NBA最高的球员,但那与“中国人平均比美国人高”这一结论无关。

      历数本届奥运会的焦点人物。美国可以没有独揽8金的菲尔普斯,因为上一个独揽7金的施皮茨也是美国人。牙买加可以没有博尔特,因为牙买加人在100米、200米项目上,无论男女都是人才济济。伊辛巴耶娃是女子撑杆跳的女王,而前四名中有三个俄罗斯人。对了,还有屡屡打破世界纪录的中国女子举重队,实际上,若不是奥运会对参赛国有报名限制,中国可以包揽女子举重的所有金牌。这些焦点中,没有谁是独一无二的——他们的整个团队都由焦点的预备役组成。由于焦点们的优势是如此一目了然,当我们谈到他们时,只是说“人可以游多快,跑多快,跳多高”,而绝不会说“白人可以游多快”“黑人可以跑多快”“高加索的女性可以跳多高”。此刻,他们的成就不属于某个种族,他们属于全人类。

      从另一个方面说,如果一个小学生的母亲告诉孩子“他可以考满分,你也可以”——我们通常能下结论,这个孩子长期被那个考试狂压得抬不起头来。这个时候,一个鼓励“他虽然每次都考满分,但是他不能连续投出三个好球,你是你们班最棒的投手”的家长,远比硬生生把孩子往考试的火坑里推的屠夫伟大的多。

      我的意思是,田径比赛涵盖了跑、跳、投。而即使是“跑”也分短跑、中长跑和长跑。中国和日本都已经证明了亚洲人在长跑至马拉松的项目上可以与非洲选手一争高下,这就已经足够。作为交换,黑人选手的骨骼与肌肉决定了他们绝难在泳池里出人头地,更不用说体操、羽毛球、乒乓球等对技巧的要求远高于速度与力量的项目。人必须承认,种族之间从来就是不平等的,上帝创造了亚当和夏娃、该隐和亚伯、在毁灭通天塔的时候让不同的民族说不同的语言,他也可以让有的人更快,有的人更高,有的人更强。

      我们应该承认“白种人不能飞”,“黄种人不行”(在田径和游泳的大多数项目上)。承认自己的弱点,并不代表懦弱和退缩;恰恰相反,能承认自己的弱点,正视自己的优点的民族,才是一个真正理智,并可能因此而走向伟大的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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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8/2008

    Beijing2008.Chapter8.民族的脊梁

    史东鹏·110米栏

      赛前——“你有没有信心得亚军?因为冠军已经是刘翔了。”
      赛后——“刚才的比赛你尽力了吗?”
      任何时候——“你觉得和刘翔在同一个时代是不是很悲哀?”

      以上是网络上盛传的冬日娜问过史东鹏的三个问题。无需核实其是否属实,我都相信它是真的,因为我亲眼看过这个女人对中国女子4*100接力队泼冷水的采访。首先,我相信这个女的是个白痴;其次,我理解这个白痴。

      我理解这个白痴,这个白痴的三个问题都是我想问的。假如我是记者,我会很想问这些问题,然而我不能问,脑子正常的人都知道这些问题不能问。我很想问,我不能问,因为我采访的对象是一个影子,而这个影子背后,巍巍耸立的是一个民族的脊梁。

      关于刘翔的文字已经太多,这里我不讨论刘翔,写写史东鹏吧。

      2004年,刘翔在雅典掀起了一股跨栏热潮。作为这股热潮的产物,我高中时代的最后一次校运会上横空出世了110米兰一项。高三时代的校运会,大家都抱着娱乐第一,成绩第二的心态参加,于是自己阴差阳错地同本班体育委员一起报了110米栏。老实话,我抱110米栏还有一个很幼稚的理由——110米栏是最热门的项目,如果我参加的话,她一定会看到的。

      如果我把当时的自己理解成史东鹏,那么刘翔的角色自然由体委李乔同学扮演。李乔同学速度不是很快,但是柔韧性很好,弹跳尤其出色(跳高跳远都得过名次)。在体育课的练习上,他的表现比我出色许多,大有冲击年级冠军的势头——不过我也没有什么好嫉妒的,我的主项是400米以上的中长跑,参加110米栏纯属玩票。

      到了比赛那天,李乔比我首先参加预赛。他运气不好,抽签抽在最外道——学校运动会组织得很差,最外道受观众的干扰比奥运会严重多了。不过,体委的人际关系很好,女生助威团的加油热情相当高涨。而我的“她”就站在终点线前默默等待呢!我在后面热身的时候,一面心怀嫉妒,一面又给李乔加油——说老实话,在我亲眼见过的业余选手里,他的过栏姿势是最漂亮的,大概是韧带舒展的缘故吧。

      发令枪响起,六个选手像冲出马厩的小驹,很有生气,但是很慢。前两个栏李乔一马当先,过栏和他练习时一样漂亮。突然,大概是在第三个栏上,他在攻栏时居然一脚把木栏踢断了——全场一片雷动——紧接着下一个栏,他居然摔倒了!退出比赛!!

      我也没看清具体发生了什么,只记得他踢断了栏,然后摔倒,而且这两个事件应该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后来听李乔解释,他吃了最外道的亏,在跑步时为了避让观众,把自己的脚给崴了。体委退赛的那一刻,现场观战的体育老师很失望,女生助威团很失望,她很失望,我也很失望。

      接下来轮到我了。长话短说,我跑了小组第一,20秒左右的成绩,具体忘了。

      再接下来,我跑了小组第一,但是没进决赛,我们那组太烂,一群慢人只能相互连累。李乔那组很强,决赛进了三个还是四个,反正冠军是他们组的,成绩在18秒左右吧,这么差的成绩谁还记得(当然,我的更差)。

      其实自己无所谓当不当影子,但有一点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我希望她关注我,但事实上她关注的别人。我不是职业运动员,充其量是个情窦初开的无知少年,体育对我并不重要,感情也不是很重要,然而我介意。那么史东鹏呢?他是一个影子,刘翔的影子。他自始至终和刘翔在一个项目上竞技,始终输给他——不是输一点,是输到天壤之别。他和刘翔同时蹲伏在起跑线前,起跑,加速,跨栏,冲刺,整个13秒的过程中几乎没有人关注它——一个镜头里容不下两个焦点。

      他的最好名次只能是亚军,因为冠军是刘翔。
      他尽不尽力都会输,因为前面有刘翔。
      他和刘翔生在一个时代是悲哀,因为他永远是刘翔的影子。

      20号晚的鸟巢,我不只记得博尔特200米的惊世表演,还记得史东鹏的110米栏半决赛。那时候,刘翔已经告别了北京2008,就在人们还没有来得及从悲伤中恢复过来时,史东鹏已经站来了聚光灯下。史东鹏的预赛成绩很糟,所以他在最外道的九道——在奥运会的赛场上,客观说哪一道都一样,毕竟人们都记得雅典的九道奇迹。当然,刘翔退赛以后,影子挺起了民族的脊梁。我相信,观众们把所有预备给刘翔的欢呼都送给了史东鹏,至少,他能进决赛吧?

      我坐终点线前的三层开台上,从博尔特到史东鹏、罗伯斯的所有长短跑项目的运动员都在我的眼皮底下。发令枪响起,八位选手如脱缰野马向我疯狂地冲来。在现场看短跑和在电视机前的感觉果然不同。前几个栏,由于是正对着运动员的方向,我无法分清谁领先,谁落后,还感到中国选手大有赢得小组第一的可能。谁知中程以后,史东鹏的颓势逐渐明显,临近冲线时已经被领先的美国选手拉下一大截。

      最后,史东鹏因为发力过猛,简直是摔过终点。他摊倒在地,长久没有爬起,尽管现场的加油助威声如此热烈,相比于其他轻松撞线的选手,他还是显得那样狼狈而无助。

      半决赛分两组,每局取前四名进决赛,史东鹏是第二组。所有人都没有看清史东鹏到底是第几个冲线的,现场在焦急等待成绩的公布,而答案也很快揭晓了——中国选手以0.01秒之差获得小组第五而无缘决赛,虽然他这个成绩在所有参加半决赛的16位选手中排在第八。

      在数万人的叹息声中,他终于站起身来,缓缓走出赛场。幸好我在鸟巢,看不到电视转播,不然天知道冬日娜会像他提出什么问题。虽然决赛在明天举行,可我知道,对北京来说,110米栏的比赛已经结束了。影子毕竟是影子,不是一个民族的脊梁,扛不起一个民族的希望。

      我想,史东鹏大概是第一次接受到如此热烈的助威,与如此失望的叹息。这里是他的主场没错,但是那每一句“加油”,每一声“哎”的背后,似乎都蕴含了超越主场氛围以外的东西。坦白说,我相信多数国人都知道“史东鹏”这个名字,但是要在10张24岁男子的照片中选出他的那张,恐怕相当有难度——甚至认识冬日娜那张丑恶嘴脸的人都比他多。我们知道刘翔喜欢唱周杰伦的歌,知道他在汶川地震时捐款50万,甚至知道他为了治疗青春痘特地去看医生——可是,我们知道史东鹏什么?一个名字而已。

      没错,就在别人轻松跑完半决赛的时候,他摔了个狗啃泥还徒劳无功,是个连奥运会决赛都进不去的人。他最好名次只能是亚军,尽不尽力都会输,因为他无限悲哀的和一个个民族的脊梁生在同一个时代……没错,一切的一切白痴的问题都有无比现实的答案。连名次都拿不到的选手的名字,本来就不该、也从来就不会被记住。还记得谭宗亮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的话么,“我练了23年的射击,参加了四次奥运会,只拿到一个铜牌,有点愧对祖国。”

      拿铜牌的尚且如此,不曾拿牌的人何以堪?

      史东鹏,下次再有人问你问题时,我教你这样回答:

      ——你有没有信心得亚军?因为冠军已经是刘翔了。
      ——刘翔参加比赛了么?
      ——刚才的比赛你尽力了吗?
      ——无论是否尽力,这110米我跑下来了,至少比跑都没跑要强吧。
      ——你觉得和刘翔在同一个时代是不是很悲哀?
      ——以前有点,现在不了。毕竟在刘翔休战的日子里,我就代表着亚洲速度(或许比以前慢了,不过确实是现在最快的)。当然,你也可以叫我“民族的脊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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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7/2008

    Beijing2008.Chapter7.如彩虹般绚丽的再见三分安打

      12局下半,中国棒球队5比7落后中华台北...
      场上情况中国进攻,满垒,2人出局,第三名打者16号侯凤连已经被两振...
      看上去,中国队在这场耗时四个半小时的比赛中,已经到了绝境...
      台北队投手外角低球,投出!
      中国队的垒上的三名跑者绝望的开始了冲刺,本垒、胜利、那么的遥远...
      一记完美的挥棒,一道绚丽的弧线向一垒穿越...
      漆黑的绝境,被这道彩虹般绚丽的弧线撕裂...
      
      再见三分安打!
      12局下半的再见三分安打!

      ——《如彩虹般绚丽的再见三分安打》
      
    http://user.qzone.qq.com/35717322/blog/1218786300

      以上引用自网上一篇博文。事实上,自己关于这场比赛最初的了解便来自这篇博文。因为棒球项目是冷门,即使是中国队和中华队这样意义特殊的比赛也被安排在上午转播,而且是cctv12套这样的冷门频道。比赛结束后,只有滚动字幕队比赛有所介绍,而各大网站也把这个中国队夺金无望的冷门项目中微不足道的胜利放在页面一角,乏人问津。

      是的,足球“或许”将退出伦敦运会,然而棒球“已经”退出了。事实上,美国从92年起就把世界上最好的篮球运动员展示在奥林匹克赛场,却从来雪藏着它最好的棒球运动员。如果说足球比赛的可能退出,还是国际足联与奥委会之间勾心斗角的产物的话,那么棒球的离开,完全因为各路豪强从来不曾重视——至少在本届奥运会上,日本和中华台北都没有把他们最强的阵容带来,而美国队派出的简直是一支国家三队。

      对那些拥有职业棒球联赛的国家和地区的球员而言(比如美国和东亚三强),奥运会有无棒球项目对他们的运动生涯毫无影响。但是,对中国的棒球运动员来说,这一打击是毁灭性的。中国拥有世界上三流的足球联赛,二流的篮球联赛,一流的围棋联赛,以及超一流的乒乓球联赛,除此以外,其他职业运动在中国的发展状况似乎凡善可陈。我们的举国体制在跳水、体操、举重、羽毛球等既不曾职业化、也不曾业余化的项目上,可以为中国席卷超过半数金牌,可与此同时,我们在历届奥运会的一切团体球类比赛中——篮球、足球、排球、水球、棒球(垒球)、曲棍球——除了女子排球“曾经”的骄傲,其他项目不曾与冠军结缘。很多年前,我们的女篮、女足也一度与金牌擦肩而过,我们的女曲是北京奥运会唯一进入团体球类决赛的队伍,她们都是非职业的准运动员,她们都是举国体制的产物。

      那些既没有也没有职业化,也没有被列入奥运会——举国体制只为奥运会而生——的运动, 前途似乎只有死路一条。我不清楚武术运动员是怎样生存的,可能因为全运会中的武术项目有不少金牌,地方上的体委还重视一下。总而言之,顾拜旦所推崇的“业余运动员”在中国是不存在的,要么由国家养你,要么由俱乐部养你。自己养自己呢?如果某个运动员可以自己养活自己,养活自己的教练、助理、经纪人——哦,这样的人也有,网球、赛车、高尔夫球、台球等项目都有——但是中国选手在这些项目中的地位,不用说了吧?

      扯远了,回到棒球。

      网上有人说,中国从事棒球运动的人不上500(这可能是注册运动员的数字),他们的工资平均大概是每月两千(具体数字计不清了,反正比刚毕业的大学生要少)。这样的现状让人感到很无奈。在中国,看过《灌篮高手》的80后知道高中篮球在日本也可以受关注,看过《Touch》和《H2》的80后知道高中棒球在日本居然那样受关注。“甲子园”三个字,告诉人们爱一项运动可以如此简单——全国几千只高中棒球队,最后只有两只队伍会站在“青春的明神甲子园棒球场”,其他数万人只是一个夏天的过客。除了极少数投手和强打者,超过百分之九十九的参与者都要一面念书、一面打棒球,高中毕业以后进入大学,棒球成为真正的业余爱好,而“甲子园”也变成他们最美的记忆。而就算是那些王牌投手,第四棒的怪物,成名后也未必会投身职业棒球——很难说他们爱的是象征高中棒球的甲子园,是职业球员的财富与地位,还是棒球运动本身。

      我从小学到高中,不曾见过正规模样的校队。进入大学,见识过校队了,却发现那些在足球、篮球场上的从横驰骋的运动健儿们都是从俱乐部青年队退下来的体育生,跟他们一比,其他人确实是“业余”的。很无奈不是么?NCAA是NBA选秀的温床,而CUBA怎么看都跟CBA是只有三个字母相同的关系。我不指望棒球在中国会像在日本一样火,可是,假如有某一种球类项目让我在念高中的时候就有一种希冀,感到我的学校还有这样一座与外界联系的体育桥梁——合肥一中是合肥地区的冠军,我们放鞭炮!合肥一中作为安徽省代表进军全国,我们开庆功会!!合肥一中在鸟巢获得全国冠军,全校放假一天!!!——那至少也是为了高考而暗无天日奋斗三年的美妙回忆吧。

      没有这种东西,即使成年后也不会有。全国上下都有人为国米和米兰互骂,为詹姆斯和科比相互攻击,为纳达尔和费德勒而争执……我们过心很多,很多都是外国的。我知道也有人关注本国的职业联赛和运动员,但是一旦拿山东鲁能和皇马相比,拿八一双鹿和湖人相比,谁是宠儿,谁是弃儿,不言自明。

      为什么要看F1呢?除了在中国有一站比赛,剩下的与中国无关。为什么要关注NBA总决赛呢?那只是一群美国人和少数欧洲人之间的较量。为什么为了世界杯夜不能寐?王牌们刚刚冲出亚洲,现在又回到亚洲啦。四年前的亚洲杯决赛,六年前中国与巴西的世界杯小组赛,当中国队真正出现在“意义重大”的比赛中时,举国上下怎样的万人空巷,所有人都记忆犹新。可那些记忆太稀有,稀有到几乎绝迹。我们已经习惯了看外国人表演,习惯到看不惯自家人在自己家门口书写奇迹。

      不知道当侯凤连挥出那一棒的时刻,电视机前的观众中有多少支持“中国”,有多支持“中华台北”。此前,中国在十二局下半以3:7落后,那个说了四个半小时笑话,提议把棒球改为7局、战平后互罚点球决胜负的解说白先生刚刚在发表出“中国队只有理论上的希望”的惊人见解。此后,一垒穿越球,紧接着中华队一垒手失误,中国队在之前顽强把比分扳成5:7后,又通过一个三分安达完成了奥运史上空前绝后的逆转(真的绝后了)。我没有看直播,但是在贴吧里读到别人描述当时语无伦次的解说的帖子时,依然可以想象白先生心中是怎样的激动之情:看过2001年NBA全明星赛,或者2005年伊斯坦布尔之夜的人,如果他此前几乎不懂篮球和足球,他就是那样的心情。

      终于,棒球和奥运说再见了。很想把《你永远不会独行》送给一直艰苦奋斗着的棒球运动员们,可是我知道,他们不只曾经独行,他们即将离去。无论如何,临行前,为他人,为自己,他们都在丰垒写下了一笔亮丽的记忆——

      如彩虹般绚丽的再见三分安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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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6/2008

    Beijing2008.Chapter6.九局下半

    中国队·棒球

      8:7,在一场奥运会棒球预赛中,中国队战胜中华台北队。对于这一届奥运会的记忆,51枚金牌、男篮小组出线、刘翔退赛相信世人皆知,可绝大多数国人可能已经忘了这场棒球预选赛、或者根本不知道它的发生——就像百度棒球吧里有人说的,“也只有这里,才能有人看的懂 ”。当央视的棒球解说说出“棒球比赛九局太长,应该改为七局”“战平以后可以使用类似罚点球的方式来决定胜负”这样的国际玩笑以后,你不能抱有更多的希望。

      我上大学时,有一次我的数学教授在课堂上讲到:我现在所教的数学,你们也许一生都用不到,但我还要教,因为这些知识是好的,应该让你们知道。这位老师的胸襟之高远,使我终生佩服。我还要说,像这样的胸襟,在中国人文知识分子中间很少见到。

      ——《沉默的大多数·跳出手掌心》

      小波的这段文字给了我很多鼓励——自己在读到它以前就隐约持有与之相同的观点,读到以后深感共鸣,于是大受鼓舞。身边不少人埋怨,为什么全中国学计算机的学生都要学大学物理,为什么要有四六级,为什么大家从初中起就要背陈篇累牍的古文、与一辈子都用不到的数理化较劲……凡此种种,虽然我都学的不好,但是我告诉自己:我应该好好地学,因为它们是好的。

      在这里,我要说的与数学、知识分子云云无关。我想说的是,就算中国是一片棒球沙漠,我也会欣赏沙漠中的海市蜃楼,因为它是美的。

      最早接触棒球,是三四年级时玩的FC上的棒球游戏。十几年前不比现在——现在盗版猖獗,喜欢尝鲜的可以每天换一款新游戏玩,还不花钱——以前一盘游戏卡动辄百元,顶得上家长半个月工资,偶尔得到一件生日礼物都如获至宝,倍加珍惜。既然很难接触新游戏,自己能做的只有把手头的每个游戏玩透。于是从零开始,三振,本垒打,偷垒,双杀,居然硬是“玩懂”了棒球的基本规则。

      到了初中,电视台开始播放改编自安达充漫画的《棒球英豪》(我相信,中国大多数喜欢棒球的80后都是因为这部动画而开始关注棒球运动的,至少我以前仅仅是略懂规则而已)。看过动画,我又看了漫画原著《Touch》,以及安达的另一部棒球漫画《H2》,虽然从没亲身体验、甚至不曾在电视转播中接触过这项运动,我依然爱上了这项运动。

      23岁的九局下半(转啊转),我把帽子反戴,还在期待逆转,
      青春,像是一场棒球比赛,三人出局,明天还会有新的舞台。
      就在青春的九局下半(转啊转),我把帽子反戴,还会不会有大逆转,
      人生是一场棒球比赛,九局打完,还会不会有延长加赛。

      ——《九局下半》

      高中,《九局下半》让我认识了哈狗帮。自己听过的哈狗帮的所有作品中,似乎只有《九局下半》一首上得厅堂,而这一首便足以证明哈狗帮所有的才华。我想不出,在立志歌曲的题材中,还有什么比“九局下半”更适合诠释“永不言弃”的精神——换句话说,“逆转”这个词,仿佛专为棒球而生。

      在两出局、满垒的情况下,以三分再见安打实现逆转有什么条件呢?首先,要有一个安打(这是废话);其次,垒上的三名跑者必须同心同德,因为两出局,杀一个就是杀三个;最后,防守方要失误……

      恐怕连安达也不敢安排出一个九局下半,满垒,两振,主队落后两球的局面(反正我没看过)——他怕读者说情节太假了。即使有蹩脚漫画家安排出这样的情节,他也会用一个4分再见本垒打、而不是再见3分安打结束比赛——恐怕他觉得这种情况下,3分安打比本垒打更假。总而言之,戏剧性如小说的局面,和比小说更富戏剧性的结果,确实在刚刚投入使用不到十天的丰台垒球场先后诞生。

    to be continued

    8/25/2008

    Beijing2008.Chapter5.我的女神

     

    伊辛巴耶娃·女子撑杆跳

      伊辛巴耶娃的那一跃,对我而言,狭义的说,让我又爱上了一个女人。广义而言,改变了我对整个女性的看法。

      那时候,我坐在鸟巢J区1层7排15座,看着伊辛娜助跑,起跳,腾空。她纵深跃过横竿的一霎那,我跟着全场剩下的一半观众一起站起来,嘶吼(那时候已经将近十点半了,原来几乎座无虚席的鸟巢观众已经走了一半)。我不知道别人叫的是什么,我最初喊的是“过去!”(她起跳的时候),然后一直在喊“美女!”(她过杆以后)。

      我第一次在现场看体育比赛。以前在寝室里吼,不过是一瞬间的宣泄,不为让别人听到,只为自己痛快。那天在鸟巢,我只想让女皇听见我的声音,我知道她不可能听到,听到了也听不懂,但是我要一直吼下去。

      刷新纪录之前的女皇,就在别人为银牌从零开始苦苦挣扎时,只用两次试跳就确定了冠军的地位。当那个美国选手终于无限愤恨的被淘汰以后,女皇变成了全场的焦点——此时的鸟巢,四万多名观众,一名运动员。

      世界纪录是5米04,女皇以4米85的成绩摘下金牌以后(重复一下,从前她从4米70开始总共只试跳了两次,4米85的高度一跃而过),在4米95的高度开始磕磕绊绊起来,第三次试跳才跃过。而后她直接要了5米05的高度,前两次冲击都失败了。

      我知道这个赛季的女皇,已经不是两年前的那个视破纪录如草芥的女皇了。尽管不久前又一次打破世界纪录,但如同遭遇瓶颈一般,以前的女皇破起纪录信手拈来,现在却异常吃力。难道她真的到极限了?

      在我看来是的。4米95的两次失手,腾空高度都绝对足够,只是过杆的动作差之毫厘。而5米05的两次,每一次都失之千里。也许我是个太容易放弃的人,像68年墨西哥城奥运会鲍勃·比蒙的惊世一跳、直接把跳远世界纪录改写了将近60厘米这种事,在我看来如同海市蜃楼。就算从现场直播里看见博尔特以如此嚣张的姿态刷新百米世界纪录这样的神迹,我的第一感觉仍是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那时候,我坐在鸟巢J区1层7排15座,看着伊辛娜助跑,起跳,腾空。我最初喊的是“过去”,因为我已经绝望了,我认为她过不去——我看牙买加人跑200米的时候,喊的是“博尔特”,因为我冥冥中相信,200米的世界纪录必将属于百米的王者。我认为女皇过不去,这比赛最终将以三次冲击世界纪录失败收场。自己从小看了那么多跳高、撑杆跳、举重比赛,从校纪录到世界纪录,冲击失败是最理所当然的结局。

      她纵深跃过横竿的一霎那,我跟着全场剩下的一半观众一起站起来,嘶吼。我在现场,眼睁睁看着她跳过去——我相信自己的眼睛,但是我不相信这个世界。

      鸟巢,where amazing happens。那个晚上,我的脑海中全是这句话。

      没错,我为阿莉森·斯托克而来,离开的时候我爱上了伊辛娜。女皇绕场一周,四万人的呼声随着女皇的驾临此起彼伏。她跑到我面前的时候,我向打了无数个飞吻——我这辈子只对这个女人打过飞吻,而且是当着这个女人的面——我相信女皇看见我了,因为一层7排的座位相当靠前;我认为女皇没有看见我,因为我身边成百上千的人都站了起来,或鼓掌,或挥手,或摇旗呐喊(俄罗斯国旗),在人海我是那样渺小。

      现在我觉得伊辛娜是那样漂亮,我爱她。是的,阿莉森很漂亮,她是绝代美女、女运动员、女大学生、网络红人。但是在伊辛娜面前,她只是一个女人,而伊辛娜是女神。那天晚上我和老姐坐在一起,看到参加200米预赛的博尔特在我们面前走过。当时我指着这个黑高个对老姐说,这个男人是最帅的。老姐不解,问他哪里帅了。我说,因为他强,强就是帅,帅就是强。

      后来看到伊辛娜登场,我又补充说,强就是漂亮,漂亮就是强。

      现在我觉得不对,强可以推出漂亮和帅,反之则不成立。当我发现自己爱上伊辛娜以后,瞬间感到阿莉森是那样渺小——说这话不太好听,可我确实是这样想的。在鸟巢的那一夜以前,我也算见过不少美女,她们能带给这世界纯粹的审美享受,一个字形容,就是“美”。但是,女神教我认识了另一样东西,包括阿莉森在内的体坛、影坛内外一切“美女”们都不曾给与这世界的的东西,它的名字叫“超越”。

    ps:当然,伊辛娜本身就蛮漂亮的,这是我喜欢她的前提。另外,我依然喜欢阿莉森,因为她漂亮,不过我更喜欢伊辛娜。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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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4/2008

    Beijing2008.Chapter4.我的阿莉森

    阿莉森的这张照片大大的有名,不亚于当时贝莉 

    阿莉森·斯托克·女子撑杆跳

      那天老姐在电话里说她有两张18号田径比赛的门票,都是很贵很抢手的A票,问我有没有兴趣去看。电话这头的我一度有些犹豫:我懒,不想在学校和奥体公园之间来回折腾,况且手里已经有一张20号的田径票了(有博尔特参加的200米决赛的免费学生票)。私以为作为一个在北京上学的人,奥运会期间一定要去一次鸟巢,不过去两次就意义不大了——于是便打算回绝。

      可是突然想起来,18号晚上有女子撑杆跳决赛!

      于是我二话不说就答应了,还在电话里反反复复地感恩戴德:“谢谢老姐!谢谢老姐!这票太好了!”。

      老实说,虽然自己对鸟巢甚至北京奥运会都不是很感冒,却勉强算半个体育迷。奥运会刚开始,自己在网上查了各大项的赛程,记下了一些一必看比赛的日程,游泳、射击、体操、足球、篮球……在田径中,必看的有四项:男子110米栏,男子4*100米接力,男子百米,女子撑杆跳。

      前三项无需解释,为什么对女子撑杆跳情有独钟呢?因为我是一个登徒子啊。

      如果有人以为,不幸沦为我隔壁美女的选手是当今女子撑杆跳第一人,伊辛巴耶娃,那他只猜中了一小半。我最想看的是美国选手,绝代美女,女运动员,女大学生,阿莉森·斯托克。

      早在奥运会开始之前,登徒子就在网上查阅了各种列举本届奥运会N大美女的帖子,它们无一例外都展示了阿莉森女士的美图。我以为这位大美女铁定会在北京亮相,决定在电视里欣赏她的表演,查了赛程表以后,记住了“8月18号”这个日期。

      刚和老姐通完电话,想起撑杆跳的资格赛应该已经结束了,于是上网看看大美女进了决赛没有——结果是晴天霹雳——决赛名单里没有美女的名字!

      是不是这个美女水平太次,预赛就被淘汰了?我不甘心,又看了资格赛的名单——第二次被雷——这丫头连资格赛都没参加!

      Google一下,发现早前自己被骗了——她根本就没有来北京嘛!

      就算没有博尔特和菲尔普斯的参与,我也会关注男子百米和男子4*100米混合泳接力的比赛。可对一个登徒子来说,没有阿莉森的女子撑杆跳和没有刘翔的110米栏是一回事。诚然,伊辛巴耶娃是撑杆跳女皇,人人都知道她在北京奥运会上大有可能再破世界纪录(女皇破纪录不是新闻,没破纪录才是新闻);诚然,伊辛巴耶娃是个美女,人人都夸她容貌端庄、身材曼妙——可是,纪录破多了难免疲劳,论漂亮女皇也难和我的阿莉森相比——我是半个体育迷和百分百登徒子,我只想看我的阿莉森啊。

      我反悔了,可是口口声声答应老姐的事,无论如何都不能反悔啊。况且上回老姐帮我弄到国家大剧院的票我都没去,这回再拒绝,老姐准会以为我有厌世情节的。

    to be continu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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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3/2008

    Beijing2008.Chapter3.那一枪的风情

     

    埃蒙斯·男子气步枪50米三姿

      “人不能两次走进同一条河流”——赫拉克利特

      很不想将一句被引用到滥的话放在这里,就好像把刘翔的脚后跟和阿喀琉斯之踵联系起来的报道已经让人作呕。可是埃蒙斯和刘翔毕竟不同——对射击运动员来说,4.4环和脱靶没有质的区别,他确实踏进了同一条河流;而把刘翔和阿喀琉斯相比完全是胡扯:奥运赛场上堪称战神的只有博尔特和费尔普斯,退一万步说,当今110米栏的世界纪录保持者和最具实力的人都是罗伯斯,不是刘翔。

      雅典的埃蒙斯可能还因为脱靶被人耻笑,在北京,对他产生好感的人已经比调侃他的人要多得多。文彬说“他长得有点像布拉德·皮特啊”。细看之下我觉得还真像。自己从电视直播里目睹奇迹的发生时候,整栋宿舍楼都在尖叫。然后,镜头给了他的美女夫人卡特琳娜·埃蒙斯——这个金发美女长得像谁呢?肯定不是安妮斯顿或者茱莉,算了,就叫美女吧——美女张大了眼睛,无语……

      埃蒙斯拥抱了被贾占波附体的邱健,接下来是教练,最后他竟然扑在美女的怀里哭了。美女站在观众席上,上半身俯过栏杆,双手把老公的脑袋捧着,说着啥呢?本来,老婆摘下一金一银(金牌是让杜丽哭成泪人的北京奥运首金,银牌的女子50米步枪三姿正好输给了杜丽),老公刚刚夺得50米气步枪卧射的银牌,今天50米三姿打倒第九枪还领先3环+,看似冠军已成囊中之物。本来,两人可以各自摘下一金一银,携两金两银(射击项目的首尾两金)夫妻双双把家还,谱写一段奥运佳话……

      谁知道……

      私以为,中国文化中最优秀的精神遗产之一,源自《史记·项羽本纪》——一种“霸王情节”。所谓的“霸王情节”,并非人人想做霸王,而是人们对楚霸王这样“伟大的失败者”总是怀有一种莫大的同情,这同情甚至超越对胜利者的赞颂。

      不知道美国人会不会嘲笑埃蒙斯为“促进中美友谊的国际友人”,但是中国人,至少在我认识的范围内,大都把埃蒙斯看作楚霸王一样的人物。作为连续两届奥运会50米三姿的“九枪冠军”,打到最后一发,两次都领先第二名3环+,如此的优势在射击比赛中已然不是“巨大”所可以形容。当年演绎了巨鹿、彭城、甚至垓下之战等一系列传世作品的项籍,无愧于“中国史上最强的武将”的称号。所谓功败垂成,虽败犹荣。西楚霸王有绝代佳人为伴,可以演一出霸王别姬;埃蒙斯的老婆足够漂亮,自己又足够布拉德·皮特,也是天作之合。赛后记者采访埃蒙斯,问他现在有什么感想,埃蒙斯用“My family”开头,说“我们家一共获得了三块奖牌呢……”——一句话,感动无数人。

      在雅典,埃蒙斯的脱靶收获了捷克美女的爱情;在北京,埃蒙斯的4.4环让全世界见证了他们的爱情;四年以后的伦敦,届时31岁的埃蒙斯依然年轻,依然有实力第三次冲击50米三姿的金牌(不是冲击金牌,他在雅典已经拿过50米卧射金牌了)——但愿那一天,全世界都会为这对天作之合喝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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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2/2008

    Beijing2008.Chapter2.传说已经结束,历史才刚刚开始

    左起:布伦丹·汉森,菲尔普斯,阿伦·佩尔索尔,贾森·莱扎克

    菲尔普斯·男子4*100自由泳/男子100米蝶泳

      如果没有博尔特,你将是无可争议的冠军中的冠军。即使博尔特横空出世,仍有无数人视你为百年奥运第一人——可就我个人而言,虽然你拿了8块金牌、破了七项世界纪录,可还是比牙买加人差了一点——谁让我不会四种泳姿中的三种,却从小到大跑了无数次100米呢?

      不过,无论如何,往后你的8金奇迹都不大可能被超越甚至复制了。索普还那么年轻就选择退役,似乎没有人知道为什么,加之霍根班德年华老去,你在200米自由泳上已经无可匹敌;200米混和400米混,你是与生俱来的王者;4*100米混合泳接力和4*200米自由泳接力,感谢生你养你的美国,感谢生活在你的阴影之下却依然众星捧月支持着你的队友们。

      完成这个奇迹最重要的两块拼图,是男子4*100自由泳和男子100米蝶泳。前者不是你8金旅程的第一枚金牌,却无疑是奇迹的开始;后者不是最后一枚金牌,却无异于这旅程的结束。

      对于前者,你应该感谢莱扎克在最后五米的逆转——虽然我始终不明白为什么贝尔纳会在这最后一百米被超越(此前法国人是100米自由泳的世界纪录的保持者,此后他摘下男子100米自由泳的金牌)——但是,所谓奇迹,就是化不可能为可能。

      对于后者,你应该感谢上帝。我看了无数次重播,无论常速或是慢放,我都以为查维奇赢了,可是计时器告诉我你比塞尔维亚人快了百分之一秒。于是我不得不相信,在那水花四溅的触壁瞬间,上帝眷顾了你比身长长出将近20公分的双臂。那样竭尽全力地振臂一挥,电光石火间,你首先完成了神化般的逆转,取得了个人的第七金;同时又战胜了恐怕将终生与个人冠军无缘的队友克罗克,赢取了代表美国游泳队通往男子团体第3金,个人第8金的通行证。

      男子100米仰泳冠军,阿伦·佩尔索尔;男子100米蛙泳第四名,布伦丹·汉森 ;男子100米蝶泳冠军,你;男子100米自由泳季军,贾森·莱扎克。由你们四人组成的堪称史上最豪华的男子4*100米混合泳接力队,在水立方所有游泳比赛的最后一个项目中,创下……的新世界纪录。与此同时,你也真真正正走到了这段神话之旅的终点。当然,作为14枚奥运金牌的拥有者,23岁的你还年轻,没有人知道从明天起,你将会续写怎样的新奇迹。然而,我知道,我相信,引用《银英》的首场白:

      传说已经结束,历史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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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1/2008

    Beijing2008.Chapter1.王者中的王者

     

    博尔特·100米

      百米飞人大战的那天晚上,我坐在隔壁寝的电视机前,等待奥运会中最重要的单项金牌的产生。我隐约知道有个叫博尔特的人刚刚刷新了男子百米的世界纪录,现在这个人就在这里,并且似乎要在鸟巢将纪录改写。

      可我认为那样的机会很渺茫,自己真正可能看到的大概是场平淡无奇的较量(就像在雅典和悉尼发生的):金牌获得者的成绩在9秒80开外,甚至不是冠军本人的年度最好成绩。尤其是不久前美国短跑届爆出的巨大丑闻,虽然卷入其中的大都是已退役或将近退役的运动员,可是杀鸡儆猴,年轻人都不敢吃药了,这100米还怎么跑呢?

      接下来发生的,如多数人所知,那个号称史上最嚣张冠军的牙买加人,以那样的姿态摘下冠军、打破世界纪录、在10秒之内赢得了北京奥运会上所有的骄傲——奥体中心的夜空,恐怕未有费尔普斯能与之争辉。他冲刺的那一秒,不,他没有冲刺,是闲庭信步般张开双臂、然后击打自己胸肌的那一秒,我开始吼叫;他冲过终点线后,记分牌上显示出9秒69的新世界纪录,我的吼叫肆无忌惮了。

    博尔特·200米

      男子200米决赛的的那天晚上,准确的说是昨天,我坐在鸟巢3层C区第七排——形象地说,就是记者席与南侧的大屏幕之间,接近最顶层的位置——等待本届奥运会中有一个奇迹的诞生。在这个遥遥俯瞰着终点线的角落,我清楚地知道有个叫博尔特的人刚刚刷新了男子百米的世界纪录,现在这个人就在这里,并且似乎要在鸟巢将另一项世界纪录改写。

      可我认为那样的机会很渺茫。自己隐约记得12年前的亚特兰大奥运会上,迈克尔·约翰逊,我活着的时代最伟大的三位径赛运动员之一(另两位是卡尔·刘易斯和博尔特,我封的),连续创造了令后人遥不可及的200米和400米两项世界纪录——前者是可望而不可及,后者则根本是海市蜃楼。相比于世界纪录几乎年年被刷新的男子百米,阿甘战斗过的地方,似乎已然成为禁猎区。哪怕是博尔特也不能越雷池一步。

      接下来发生的,如多数人所知,那个号称史上最嚣张冠军的牙买加人,以那样的姿态摘下冠军、打破世界纪录、在20秒之内赢得了奥运会历史上空前绝后的的骄傲——奥体中心的夜空,被鸟巢的灯光绚烂,恐怕连水立方都难与之争辉。他冲刺的那一秒,这次他真的全情投入地冲刺了,是我声嘶力竭呐喊的第二十秒;他冲过终点线后,记分牌上显示出19秒60的新世界纪录,我已经哑了。

      我问坐在我身边的有才,我吼得响不响,他说他没听到。我说我吼得那么响你怎么可能听不到,他说因为他自己也在吼,所以什么都没听到。我又想了想,我吼的时候确实没听见任何其他人的声音,不过连有才这个闷骚男都开始吼了,确实有些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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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5/2008

    Beijing2008.Chapter0.山本君

      昨天晚上中国男排与日本男排的比赛,堪称荡气回肠。就畅快程度来说,与下午娟姐接连射杀三个棒子女人勇夺金牌的壮举指在伯仲之间。有人问了,娟姐胜负与否,事关金牌大计、不胜历史、中棒友谊……而中日男排间的较量,除了二战以外,只有决定倒数第一与倒数第二的意义,怎能说荡气回肠呢?
      说他荡气回肠,因为有山本隆弘啊!

      04年雅典奥运会,我第一次认识了山本君。虽然本人是绝对的异性恋者,而且非常喜欢美女,而且非常非常喜欢XXXX、高圆圆、XX,但是,我更喜欢山本君。说白了,山本君就是我心目中的吕布。
      四年前,雅典的夏天,二十六岁的山本君身长七尺,鹰鼻箭眉,面如古铜,目如朗星,身穿耐克运动衫,脚踏耐克运动鞋,纵身一跃网前若蝴蝶穿花,金左手凌空重扣似雷霆万钧——人称亚洲男排第一人。四年后,北京的夏天,三十岁的山本君虽然不复当年神勇,然余威犹在,携日本男排与中国争夺小组第二之位,浩浩汤汤登上中央二套八点档黄金时段,让多少其翘首企盼美国对希腊的男篮小组赛的无知青年大失所望。
      说我爱国,比起梦之队的比赛,我宁愿看这场男排。说我卖国,我宁愿看这场比赛,因为我想看山本隆弘。

      这比赛打得真是荡气回肠啊,首先中国连下两城,继而日本队又连扳两局,双方直杀到刺刀见血的决胜局。此时此刻,身披7号的主攻手山本隆弘依然在场!
      我很矛盾啊,我该给谁加油呢?我当然是个中国人,可是中国队的男人我一个也不认识。给日本队加油的话,晚上出门其不要被雷劈?
      所以我毅然决然地选择了自己的立场:原则上说为中国队加油,但是假如这一球由山本君进攻,那就给山本君加油……劈死我半条命行么……

      第五局的比分一直胶着,1:1、2:2……5:5、6:6,具体打倒第几球记不清了,反正这一局的转折点,是中国队一个长得非常装B的队员单人拦网拦下日本队的扣球,一时间全场沸腾,中国队士气大振(幸好我仔细看了回放以后,发现这球不是山本君扣的,不然可就难过死啦!)。此后,中国队连得数分,大踏步向15分迈进。
      这时我才发现,原来我真的是卖国贼啊。当中国队愈发接近胜利,日本队愈发接近失利的时候,我居然感到难过!?
      尤其是第五局中的第二次高潮,当中国队领先数分以后,日本队大有反扑之势。这一球双方争夺异常激烈,数个回合不分胜负,而其中,山本君连续三次扣球未能得手!啊!目睹此情此景,坐在电视机前的我心碎不已:当年名震排坛的金左手,如今居然连续三击不中,难道真的日薄西山、廉颇老矣?
      这一分最终被中国拿下,怎样拿下的我已经记不清了,因为根本没有心思再看。这一局也被中国拿下,怎么拿下的记不清了,反正领先不少。中国赢了,万岁!山本君输了,我啥都不说了……

      唉,山本君,年纪不是问题,保养不当才是症结吧。一千八百多年前,人称飞将的吕奉先在虎牢关前驰骋纵横之时,已然三十有六;如今你年方而立,却在如此关键的时刻连续三击不中——若非是平日里纵欲于声色犬马间,荒于训练,还有什么解释呢?不过以你的资本,即使退役了再就业也不成问题,日本大河剧盛行,演不了五原吕奉先,cos一回土产本多忠胜也未尝不可。只不过,德川四天王的头衔前面有个“四”,三国无可是双“无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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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2008

    寒假日记.SuperBowl.2nd

    SuperBowl 42 Memories- Manning to Tyree in 4th Quar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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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棒球的规则,自己基本上是通过FC游戏和安达冲的漫画了解的。日本人奉棒球为国球,对橄榄球却并不敢冒。于是,在日式ACG耳濡目染中成长的自己年过二十还不知道,这个号称“世界上最接近战争的运动”究竟是怎样的玩法。
      我知道什么呢?跑锋很重要,因为通常是他们来得分;四分卫更重要,因为他们拿的工资永远最多……
      趁着这次直播的机会,我端坐电视机前,从零开始,边学边看。第一节,巨人对完成一次射门,3:0;第二节,爱国者完成一次达阵,7:3反超;第三节双方均无建树,把7:3的比分带入第四节。
      虽然我是个美式橄榄球门外汉,却也清楚,前三节战成7:3,这比分明显低了。诚然,双方的防守都相当出色——懂行的嘉宾主持如是分析,我多少也能看出来。可无论防守多么出色,作为“超级碗”这个在美国有着特殊意义的体育比赛,恐怕不太对得起一秒9万美元广告费的身价。
      尽管如此,因为看多了NBA比赛,我下意识的相信NFL也有“好戏都在第四节”的美国传统。再者,NFL可以位居四大联盟之首,自有其理由,作为一个第一次收看直播的门外汉,我拭目以待。

      内蒙古卫视成为全国唯一一家转播08超级碗的的省级卫视,就好像合肥台在央视之前就开始转播(录播)F1一样不可思议——想起来,98年亲眼目睹舒马赫在银石赛道被封为“雨中之神”还是拜合肥台所赐。两个嘉宾主持素质很高,念在是第一次解说美式橄榄球的份上,主播眼睛兄的种种不是我也忍了,毕竟隔行如隔山,眼睛兄你也蛮不容易的。可是内蒙古卫视到底是内蒙古卫视,你居然——
      第三节和第四节的间隙,我去解大手(据说每逢超级碗,比赛间隙都是美国全国的用水高峰)。走的时候比分是7:3,回来时已经变成14:17,爱国者落后了。更可怕的是,比赛只剩下不到一分钟了,OMG!
      我排一顿毒的功夫,你们就三个达阵,are you kidding guy!?

      然后就我听到了眼睛兄令人绝望的解释:观众朋友们,对不起。因为比赛刚开始时我们就丢失了信号,所以之前是延时播出。刚才信号又连上了,所以现在是现场最新的情况……怎么,比赛已经……?
      我晕,你在太阳队凯尔特人第七场的三四节间隙去上洗手间(打这个比方,因为我喜欢这两支队),两分钟以后回来时,发现太阳以99:98领先,凯尔特人发球,而比赛居然只剩下0.9秒!当然,0.9秒可以扭转乾坤,但那可能性比火箭队今年夺冠还小……你要吼了:这转播tmd是给人看得么?
      布拉迪有三十多秒钟去发动最后一次进攻,一个六十码的长传,莫斯理所当然的没有接住,比赛结束——说理所当然,因为一场比赛容不下两个英雄,也容不下两个miracle pass。

      后来我只能在AOL和百度NFL吧上搜寻被内蒙古卫视弄丢的第四节。百度贴吧有收看了完整比赛的国人的第一时间评论,他们要么住在美国,在么在上海收看了上海体育台的直播;至于AOL,不是因为想学英语,而是我一时想不到中国有什么好一点的门户网站会第一时间报道NFL的消息。
      最精彩一幕发生在比赛只剩下三分钟,以10:14落后的巨人队发起的最后一次进攻中。四分卫曼宁先是great escape(看了录像后,我依然不知道怎么用中文表达更恰当,只能引用YouTuBe上的评论),继而一计超过50码的长传,队友Tyree同样神奇的great catch……整个过程、在YouTuBe被人称为miracle pass的一传,奠定了反超比分的基石,最后又是曼宁的达阵传球,MVP诞生,胜局已定。

      没有想到我的第一次超级碗之旅竟然以这种方式结束。有老美说,那一传是超级碗历史上最伟大的一传、那一场比赛是历史上最伟大的比赛,等等等等。我无可评论,因为我唯一看过的超级碗就是这一场,就这一场还是太监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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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2008

    寒假日记.SuperBowl.1st

    Manning(左)和Brady(右)谁是当今第一四分卫的问题,见仁见智。
    可是私以为,生活中二人长得都只能算中等偏上
    然而一戴上头盔,面具后的Brady实在是帅到无以匹敌……

      昨天为了学英语发狠心,决定用一个英文网站取代新浪,作为首选的门户网站。正当在aol和msn之间权衡时,偶然发现两者的滚动头条都包含New England Patriots和Super Bowl的消息,于是仔细读了新闻,知道今天是一年一度的超级碗(每年二月的第一个周日,北京时间已经是周一了)。08年的超级碗背景尤其特殊:决赛前New English Patriots的单赛季18场全胜、四分卫Tom Brady的单赛季50次达阵传球,以及Randy Moss的单赛季23次达阵接球,都创下了NFL的新纪录。决赛前,甚至有不少人都已经喊出“19:0”的口号,仿佛一个完美赛季将是板上钉钉的事。
      (在文章里写英文还是不习惯,下面都用中文了。而且我反对中英混杂,不仅是习惯问题,更多是原则问题。Super Bowl,超级碗;New England Patriots,新英格兰爱国者队;NY Giants,纽约巨人队;Randy Moss,兰迪•莫斯;Tom Brady,汤姆•布拉迪;Eli Manning艾里•曼宁)
      看完新闻,我就决定今天上午不去市图书馆了(结果下午也没去)。上网搜了以下,东方卫视上午7点钟开始直播,那好,早睡早起。

      第一次接触超级碗是2005年,NFL(National Football League,美国国家橄榄球联盟,组织缩写还是要用英文)开始进入中国。当时NFL与CCTV合作,在中国第一次对超级碗进行实况转播。赛前,央视体育频道的宣传工作做得很到位,如同黄健翔之于足球、沙桐之于F1,橄榄球的代表是主持人代表居然是韩乔生老师……看到无数血肉横飞、震撼人心的比赛集锦,怀着对运动员们弥散着男性荷尔蒙魅力的壮硕二头肌的狂热崇拜,我对这项号称“世界上最接近于战争”的运动产生了强烈的好感与好奇。前一天晚上,我跟我爸说:明天上午由世界上最刺激的体育比赛,我们一起看……
      我爸要上班,吃早饭的工夫看了会儿;可是我没爬起来,被窝里暖和……
      我爸后来告诉我,美式橄榄球真的非常非常好看……

      06年和07年两次居然都阴差阳错的错过了,08年既然被我撞见,那无论如何都不能放过。幸好,就算你央视不再转播,还有东方卫视在呢。印象里,04年庆祝诺曼底登陆胜利六十周年的实况转播,央视硬生生输给东方一截,真是丢死人。时至今日,CCTV你也只剩天气预报做得比别人好了~
      本来已经去过东方卫视的网站核对了节目单,谁想到早上起来,居然被放了鸽子。转播变成录播,上午七点变成次日凌晨——这简直跟央视一个德行嘛!
      精神迷乱,疯狂换台,也无所获。快九点钟时,就在背起书包准备自习之际,突然发现内蒙古卫视竟然有转播!?亲爱的NMTV,未来中国如果组建橄榄球队,就凭你们蒙古大汉那相比美国佬依然不遑多让的魔鬼身材,必将占据国字号阵容的半壁江山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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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9/2008

    人生还不如波德莱尔的一行诗.Chapter2

    一.某傻子的一生

      百度芥川龙之介吧,有一贴《被芥川感动过的人请举手!》:
      我今年18岁,两年前看短篇《河童》、《傻瓜的一生》时正值生病。
      当时在医院的病床上索思良久,心灵极为震撼。
      那位同仁也谈谈感受——

      看到这贴的时候,不禁回忆起自己是如何一步一步认识芥川的。翻起blog,2006年10月28日,写下《龙之介!》,当时第一次从图书馆里借回先生的书,读罢《侏儒的话》,还是初遇时的惊艳;2006年11月21,写下《芥川先生》,读罢《某傻子的一生》,已是失语了的慨叹。
      那帖子里回复《某傻子的一生》的人有很多(或者译为《傻瓜的一生》、《一个傻瓜的一生》)。有人评价——我见过最真实,也最感人的自传(请允许我这样说)——我想,我和他想到一块去了。

    二.时代

      那是一间书店的二楼,二十岁的他站在书架上的梯子上,搜寻着新书。莫泊桑、波德莱尔、斯特林堡、易卜生、肖伯纳、托尔斯泰、——那时已是接近日暮时分。但他还在专心于书脊上的文字。那里陈列的与其说是书,不如说是陈列着一个世纪。尼采、威尔林、龚古尔兄弟、陀斯托也夫斯基、哈普托曼、福楼拜——他同暗去的光线争夺着时间,在心里记住下他们的名字。但是书本却渐渐在阴暗的影子中沉没下去。他耗尽了精力,正打算走下梯子时。突然,他头上的一盏没有灯罩的电灯泡,亮了。好像在他头上突然燃烧起火焰来一样。他在梯子上暂时的站着,向下俯瞰着在书本间走来走去的店员和买主。他们显得不可思议的渺小,而且这景象暗暗令他感到有一些震惊。
      “人生还不如波德莱尔的一行诗”
      他站在梯子上,对着他下面的人们轻声说到。

      节选自《某傻子的一生》,开篇。 网上的版本和《芥川龙之介全集》的翻译都不如文洁若版,等返校后从图书馆拿到原书,我自己敲。

    三.在爱伦坡与先生之间

      期末考试前,去读书馆想淘两本可供复习时消遣的读物。原本想借爱伦坡的恐怖故事集,谁想到世界文学区美国书架的对面便是法国书架。就那么不经意的一瞥,就好像从前在寻访夏目漱石时邂逅了芥川先生一样,我看到了波德莱尔的名字。

      我不知道,同样是奉若神明,波德莱尔之于先生和先生之于我有何不同。可是既然先生以为人生不如此人一行诗,那么无论是否名副其实,他的诗作我都应当拜读一遍才是。当时,寻觅良久也没有找到那著名的《恶之花》,只得从书架上取下《巴黎的忧郁》,为了读得仔细些还取了两种译本。与此同时,因为借书限额的缘故,爱伦坡的作品只能暂且放下。

      后来读作者介绍时发现,原来波德莱尔与爱伦坡在思想、经历和才智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他不仅认为坡是自己人生苦旅中的朋友、创作理论上的导师,甚至亲力亲为翻译出版了坡的小说。我因为寻访夏目漱石而认识先生,而先生正是夏目的学生与信徒;因为寻访坡而认识波德莱尔,而波德莱尔也称得上坡的狂热拥趸。如此巧合,让我如何解释呢?

    四.穷人的玩具——《巴黎的忧郁》

      娱乐很少是无罪的,而我今天却要讲一讲一种天真无邪的娱乐。

      当你每天走出门来,想在大街上逛一逛,把一些小玩具如用一根线牵动的木偶人,在砧子上敲打的铁匠,骑士和尾巴是个响笛的战马……装满衣袋,在沿街酒吧前的树丛阴凉下,把这些玩艺儿当做礼物送给你碰到的不相识的穷孩子们,你会看到他们出奇地睁着大眼睛,开始不敢拿,还怀疑他们遇到的这桩好事。但马上,他们会用手紧紧夺过礼物,接着就象猫逃到很远的地方去吃它的食物一样,因为它们懂得不能轻信人类。

      在一条大道旁,有一座花园,里边矗立着一座美丽的白色古堡,沐浴在阳光下。在花园栅栏的后面,站着一个俊俏的孩子,穿着一件乡下式样但又十分精美的衣服。荣华富贵,无忧无虑和习以为常的豪华奢侈,使这样的孩子显得如此俊俏。人们会觉得,他与贫苦人家的孩子比较起来,象是用另一种材料制成的。

      在那孩子身边的草地上,躺着一个特别漂亮的小布娃娃,上着漆、镀着金,穿着一件绛红色的裙子,头上戴着玻璃彩珠和饰着羽毛的小帽子,也象它的主人一样俊美。可是,那孩子并不去理会他所喜爱的玩具,而是向另一面看着……

      在栅栏的另一边的路上,一丛丛蒺藜和荨麻中间,也有一个孩子。他肮脏、瘦弱,生着一副烟灰色的脸孔;但公正的人一眼便可以从他身上发现一种美,就像一个行家从一个汽车制造工身上的油漆中可以悟到一幅理想的画一样,把他从贫困的令人厌恶的铜锈中清理出来。

      那个穷孩子,隔着这些立在大路和城堡之间的、象征着两个世界分界线的栏杆,向这个富孩子摆弄着自己的玩艺儿。同时富孩子也象看一个稀奇的、没见过的东西一样,盯着那个玩艺儿。

      那脏孩子逗弄着的玩艺儿正在一个小笼子里上蹿下跳。原来,那是一只活老鼠!他的父母,准是出于节省,早就把玩具从生活中除掉了。

      然而,两个孩子兄弟般地互相对笑着,露出“同样白”的牙齿!

    五.蛋糕——《巴黎的忧郁》

      一天,我在旅行途中,来到一处风景极庄严崇高的地方,我的心灵里产生了一种奇特的感觉,思想也同这景色一样飞腾起来;此时此刻,一切庸俗的情欲,如仇恨和世俗的爱,就象我脚下山谷中的云雾一样,远远地飘离而去了;我的新如此纯洁、宽阔,就如同这庇护我们的苍穹;一切尘世间的记忆在我脑海中愈加显得模糊渺小,就象那难以觉察的铃铛声,显得十分遥远,远在另一座山的山坡上。

      平静的小湖,深邃而幽暗;湖面上有时飞来一片浮云的阴影,宛如一位行空巨人的披风掠过。顿时,我感觉到因绝对静谧的激动而涌起的罕见而庄严的情潮给我带来一种夹杂着恐怖的欢乐。总之,沉浸在这令人心醉的美妙的 色之中,我感到内心中和宇宙间的绝对安宁。我身处绝妙的仙境,把尘世中的一切苦难绝然忘却,我甚至开始觉得报纸上所说的人性本善的话不再那么可笑了。

      可是,这不可救药的躯体又开始了新的需求,我想休息片刻吃点东西,以解除长时间的攀爬引起的疲劳饥饿。我从衣袋中掏出一大块面包,一只皮杯子,还有一个装着点酏剂的小瓶,这是当时的药剂师卖给旅行者,以供随时溶在雪水中饮用的。

      我不慌不忙地切着面包,忽然听到一个非常细小的声音,我抬起了眼睛。在我面前,站着一个衣衫褴褛的孩子,黑黝黝的面孔,头发蓬乱。他那凹陷下去的双眼,闪着野性和乞求的光芒,正紧盯着这块面包。我听到他用低低的、沙哑的声音叹息道:“蛋糕!”

      听到他给我这块不大白的面包如此高雅的称呼,我情不自禁地笑了。我切下不小的一片,递给他。

      他慢吞吞地走过来,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的垂涎之物,接着一下子把面包抓过去,迅速地跑开了,就象是担心我并不真心实意地给他,或是我已经后悔了。

      可是就在这时,不知从那里又窜出一个野孩子,和第一个长得十分相象,就象是孪生兄弟。他上前把第一个孩子推倒在地,争夺起那块珍贵得战利品来。他们在地上滚打着,谁也不愿分给自己兄弟一半。第一个孩子气急败坏,揪着第二个的头发;而第二个则一口咬住了第一个的耳朵,随着一句土语的漫骂,吐出了一块血肉模糊的肉。“蛋糕”的合法主人试图用他细小的爪子无抓侵占者的眼睛,可这一位却用全身的力气,一只手掐住敌手的脖子,另一只手夺到面包,试图把战利品塞进自己的口袋。

      可是,绝望使战败者更疯狂了,他猛地站立起来,一头撞在胜利者的肚子上,把他撞倒在地上……

      何必再继续描绘这场丑恶的战斗呢?其实它持续了很长时间,甚至超过了他们幼年的力气所允许的程度。那块“蛋糕”从一个人手里到另一个人手里,从一个衣袋到另一个衣袋……可是,很遗憾,它越来越小了;最后,战斗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他们浑身沾满血迹,精疲力竭地喘息着,住了手。而实际上,战争的原因也不存在了,面包片消失了,已成了沙粒大小的碎末,沾满了他俩的全身。

      这场战斗给我眼前的风景罩上了一层阴郁的乌云。我看到这两位少年之前的喜悦心情已消失得无影无踪了。我忧伤地呆了好半天,嘴里不住地念叨着:“世上有一个豪华的地方,那里面面包被称作蛋糕,这食品如此稀奇,竟能引起已场兄弟间互相残杀的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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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2008

    人生还不如波德莱尔的一行诗.Chapter1

    时 钟

      中国人从猫的眼睛里看时辰。
      有一天,一个传教士在南京郊区散步,发现忘了带表,就问一个小孩,现在几点钟了。
      那天朝①的孩子先是犹豫了一下,随即改变了主意,回答说:“我这就告诉您。”不一会,他回来了,手里抱着一只肥大的猫,正如人们所说的那样,他紧盯着猫的眼白,毫不犹豫地说:“现在还没有完全到中午呢。”确实如此。
      至于我,如果我俯身去看美丽的费丽娜②(这个名字取得再恰当不过了,因为,她既是女性的光荣,也是我心中的骄做和精神上的芬芳),不管白天还是夜晚,不管是在明亮的光线下还是在朦胧的昏暗之中,我总能在她可爱的眼睛深处清楚地看到时间,永远不变的时间,空阔,庄严,如宇宙般博大,无分秒之划分——任何钟表上都无法标明的这静止的时间,然而,它却轻如一声叹息,疾如一道目光。
      当我盯着这美妙的表盘时,如果有个冒失鬼来打揽我,有什么无礼而执拗的精灵,有什么不识时务的幽魂来问我:“你在看什么,如此细心?你在这生灵的眼睛里找什么?你看到时辰了吗,浪荡公子?”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说:“是的,我看到时间了:那就是永恒!”
      夫人,这难道不是一首真正值得赞赏、并像您本人一样富有夸张色彩的情歌吗?“真的,我如此高兴地向您美化了这矫揉造作的奉承,可我并不要求您给我回报什么。

    ①西方人对古代中国的一种称呼
    ②猫科动物的总称,也可作为对一般女性的泛称。

    穷人的眼睛

      啊!你想知道我今天为什么恨你。你可能很难理解个中原因,还不如让我来解释;因为,我认为,你是世界上最难以捉摸的女人。
      我们曾一起度过了漫长的一天,可这一天在我看来是多么短暂。我们曾互相许诺,我们的思想属于我们两人,我们的灵魂今后要和二为一——这毕竟不是什么新鲜的梦想,人人都这样想过,却谁也没有实现过。
      那天晚上,你有点累,想到一家新开的咖啡馆前坐坐,这家咖啡馆在一条新建的马路拐角,尽管地上还布满泥灰,却已神气地显示出尚未完成的富丽堂皇的气派。咖啡馆里灯光通明,汽灯刚刚点燃,正热情洋溢地燃烧着,并全力照亮了白得耀眼的墙壁、光亮的镜子、镶金贴银的护条和突饰、牵着狗脸蛋胖乎乎的侍童们、对着栖在自己拳头上的鹰微笑的太太们、头上顶着水果、点心和野味的仙女们和女神们、伸着臂端着盛满奶茶的双耳壶和端着彩色冰淇淋二尖塔的赫柏们和伽倪墨得斯们;所有的故事和神话都被用来为大吃大喝服务了。
      马路上,正对着我们,直挺挺地站着一位四十来岁的老实人,他面容憔悴,胡子灰白,一只手领着一个小男孩,另一只手抱着一个还不会走路的小生命。他是在充当保姆,晚上带孩子出来散步。他们衣衫褴褛,三个人的脸都十分严肃,六只眼睛死死地盯着这家新开的咖啡馆,其欣赏程度只因年纪的差异而略有区别。
      父亲的眼睛像是在说:“真漂亮啊!真漂亮啊!仿佛这可怜的世界上所有的黄金都镶嵌到这些墙上了。”小男孩的眼睛像是在说:“多漂亮啊!多漂亮啊!可这房子只有跟我们不一样的人才能进去。”至于那个最小的孩子,他都看得入迷了,只露出一种惊讶和深深的喜悦。
      歌手们曾这样唱道:“欢乐使心灵善良,感情温柔。”这首歌对那天晚上的我来说是唱对了。我不仅被这一家人的眼睛所感动,而且为我们的那些对于解渴来说显得太大的酒杯和酒瓶感到有些惭愧。我转过脸,看着你的眼睛,亲爱的恋人,想从中看出我的想法;我沉浸在你那双如此美丽、如此温柔的眼睛里,沉浸在你那双被任性占据、被月神赋予灵感的绿眼睛里,可这时你却对我说:“这些人眼睛睁得那么大,就像车门一样,真使我难以忍受!你不能请咖啡馆的老板撵走他们吗?”
      我亲爱的天使,互相了解竟是如此困难,思想又是多么难以沟通啊,哪怕是在相爱者之间!

      以上两篇文字均出自波德莱尔的散文集《巴黎的忧郁》。读完第一篇,觉得波德莱尔确实是个大才子,“从她的眼睛里看见永恒”就如同“白昼里,她的脸仿佛沐浴在月光下一样”,都是绝妙之极的修辞。换言之,有这样的浪漫情怀在手,风月场上想必无以匹敌。
      可是世界上有很多大才子,波德莱尔能被“鬼才”芥川龙之介奉若神明,必有其过人之处。自己没有读过《恶之花》,不过读罢第二篇《穷人的眼睛》时,大概略之一二了。
      波德莱尔的过人之处,想来不止在于浪漫情怀,更在于具有浪漫情怀的同时保持着对这个世界的怜悯与鄙视。这思想在《把穷人们击倒吧》中体现得最为鲜明——“只有证明了自己与别人平等的人才能与人平等,只有争取了自由的人才配得上享受自由”——如果你在街上遇见一个老乞丐请求你的施舍,你就给他一拳,如果他不声不吭,你可以尽情地羞辱;如果他奋起还击,你就把钱包里一半的钱分给他。
      有时候觉得自己已经足够“骄傲”了,现在想想,其实远远不够。老实说,《时钟》中的矫揉造作的奉承,我有自信写出八分模样来;《穷人的眼睛》和《把穷人们击倒吧》中的对弱者的冷酷与怜悯,偶尔也会在心潮中涌动。可是,最最重要的,对依偎在自己身边的“恋人”的“恨”,我远远无法企及。父母对子女过于宽容,信徒对偶像过于宽容,恋人之间彼此过于宽容——宽容也可以是很可怕的东西。有时候,恪守近乎刻薄的“原则”和“正义感”,要比宽容难上许多。
      愤世嫉俗的人啊,为生活和工作的压力倍感烦闷时,你可以大声斥责这个世界,可是当你坐在灯光暧昧的酒吧中、凝视着恋人深情的双眸时,你还能从那朱唇边缘扬起的嘴角看见恶之花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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