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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2009 暑假日记.所谓青梅竹马(中) 回合肥以后,因为学车务必早起,已经很久没有熬夜——以我个人的标准而言,所谓熬夜,就是临晨一点以后睡觉。
熬夜不利于健康,但是似乎利于减肥,而且绝对利于写煽情日志。日间的思想趋于理性,而夜间趋于感性。所以,亲爱的Lewis,哥承受着折寿与抛弃父精母血的压力为你煽情,你应怎样谢哥? 平庸如Lewis与我一般的凡夫俗子,没有显赫的家长为自己铺筑通途,也没有奇巧的能力另寻他路,于是在步入社会以前,不得不把自己的前途交由高考决定。不幸的是,在高考的战场上,我们落难成双,都堪称这一战役的失败者。相比之下,我的成绩比模考低十分左右,只能说“发挥欠佳”;而Lewis出现了巨大的失误(虽然成绩还是比我好不少),用“灾难性”来形容也不过分——这样的成绩,每每算来,不仅愧对“四人帮”的称号,更是辱没了463的名声。
幸运的是,我们在估分填报志愿时,又一同选择了忍辱负重般的保守。所以,在05年一中那片集体放卫星的氛围中,我们才能侥幸没有撞车撞得粉身碎骨。结果,我去了首都,Lewis留守合肥。我们的未来究竟怎样,长到了一米八的我看不到,比我高两厘米的Lewis恐怕也不会看到。 那么,放下所有过去的光荣和骄傲,本本分分地把自己交给大学,是否心甘情愿?是否愿赌服输?我不知道Lewis是如何想的,但是我不服。我靠着与信念、友谊、自尊和妄想走完了大学的前两年。这两年中,我们通过QQ、校内网、手机短信保持联系——自己和大多数中学校友都是这样联系的,但是,我个人很讨厌各种形式的网络交际:打电话只是底线,我不仅要听见声音,我还要见到活生生的人。我跟几个“亲弟兄”是这样维系感情的,而Lewis显然不在此列。
大学过半,我们都把未来寄托在了大三下学期的GRE,加上冯晓航这个只在463读到初二的俗家弟子,三人一起走上了所谓的寄托之路。那段日子里,我给Beta打的骚扰电话最多(因为我的动感专线就是Beta),其次是和冯晓航在长途电话里相互打击与鼓励,最后是和Alpha没话找话地嘘寒问暖——而Lewis,依然是QQ、校内网、手机短信。 考完G以后,理所应当地和各位战友互通消息。我和冯晓航都发挥得平常(晓航还是比我强……),分数勉强堪用,毫无亮点;而Lewis,除了一句“我cancel了”,再也联系不上。人生起落无常,得意失意,各种心情;我虽然经常失败,但是不曾在任何事情上cancel过,Lewis的心情,我可以体谅,不能理解。 ps:有必要说明,联系上Lewis其实并不困难,直接打电话就可以;但是因为数条短信石沉大海,我心里窝火,无论如何不愿打电话。而Lewis那边,因为心情不好,想必更加不会主动联系我。所以,当时我选择冷冻我们的联系——不是怄气或者冲动,而是一种以退为进的手段,我几乎对自己的所有弟兄都用过(尤其是冯晓航),屡试不爽…… 就好像总觉生活太过平淡的恋人喜欢闹别扭,旋即和好如初一样,我和Lewis冷冻了一段时间,很快恢复了QQ、校内网、手机短信的联系。交流的大都是感情问题。我拿出自己一无是处的感情经历供他调侃与自我调侃,Lewis则奉出自己毫无理性的情事让我们一同骂娘。我条件有限,却心比天高;Lewis才貌兼备,却始终委屈自己——大学毕业的时候,回首四年的情事,彼此都是失败者。客观的说,Lewis毕竟有几个惨淡收场的故事,比我的一文不名好些,但也只有五十步望百步之差。
大学最后一个学期,四月,我申请学校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毕业设计也进入了修缮阶段;Lewis那边,毕设不紧不慢,工作也已落定。于是,闲来无事的Lewis来北京看望闲来无事的我,这是我们自高中以来的第一次单独约会(加上前天的约会——把Beta无视了——至今也不过两次而已)。 没有任何生疏,没有任何尴尬,IE和CS,形散神聚的两人一路走一路说,旧友、新朋、感情、事业……在地铁站告别的时候,我给了Lewis一个熊抱——第一次约会,这般经过,这般结束;第一百次约会,恐怕依然如此。 一个知书达理的人,被逼到吐出相当不得体的脏话,想必是受了莫大的伤害、委屈或侮辱。想说安慰的话,但是什么都不了解,无话可说……算了,如果还没厌恶到彻底不想说话的份上,那就找机会聊聊吧,单刀直入的,抛砖引玉的,旁敲侧击的,醉翁之意不在酒的……
另外,对犯众怒的人不至于发那么大的火吧。只要想想,你厌恶他,其他人也厌恶他,你跟大多数人立场相同,你的盟友比你的敌人多得多——这样是不是舒服些?我不懂,随便说说莫当真…… 7/13/2009 暑假日记.所谓青梅竹马(上) 还远不到情窦初开的年纪,我就认识了Lewis。
那个时候我们都身高一米出头,周一到周六,在不同幼儿园的中班或者大班驰骋纵横(那时候还没有双休日)。好不容易挨到周日,还要在家长的威逼利诱下去少年宫学画画。我和Lewis同为郑玉奇老师的门生,错在两个班上课;我上刑场一般被家父押到教室时,偶尔可以看见不紧不慢收拾着画具的Lewis——他从容离去以后,我开始经历煎熬。 今天我还能依稀记得Lewis当初的模样,他是那么漂亮,我怎能忘?如毛笔勾勒、水墨晕染的浓眉,水灵水灵的大眼睛和修长的睫毛宛若女子。最美丽的是额下的一颗痣,端端正正长在那里,就像个小活佛!这个漂亮的小男孩经常穿一件牛仔布马甲,搭配白色的汗衫,显得非产帅气。另外,他的头很大,脑袋与身躯的比例超过普通人(今天依然如此),如此便加倍的显得聪明可爱。 我很喜欢Lewis,但是当初的自己很羞涩,没跟他说过话,连他的名字也不知道。 (卧槽,一不小心写得太基情了,下面收敛一点) 后来我上了小学,赫然发现Lewis与我同班。
小学时代,我开始和几个小兄弟们情窦初开。那时候玩得最多的是小强和飞飞,和其他人的感情也不淡,但唯有这两位才貌兼具的玩友才称得上死党(放学总是一起回家)。Lewis跟我,更多是学习上的亦敌亦友——谁让几位代课老师好事,只因为学习不错,就把“四人帮”的名号强加在我、Lewis、飞飞和胡胖的头上?而更郁闷的是,Lewis的语文和英语从来比我好太多,我唯一能与之一较长短的,只有数学而已。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画画。附小的五班画画之风盛行,印象里,我、小强、Lewis、胡胖、陈帅都是画画的高手(排名分先后)。时至今日,除了从事摄影的小强和从事表演的陈帅工作与艺术稍微沾了边,大家所在的行业都与绘画完全无关。每每想来,我都觉得遗憾。 百感交集的463时代,Lewis依然与我同班。
已经说过了一千遍,463这个集体是我所学习生活过的最好的集体,而将这个集体的故事继续发扬光大,也是我在这世界上上下求索的最重要的动力。回忆在这个集体中浸浴的三年,无限幸福,几许伤悲。幸福已经说烂了,伤悲是我的成绩。 小学时代不分班,生活在城市各个角落、考试能力良莠不齐的几十个儿童拼凑在一起,自己勉强可以成为其中所谓“Top 10”之辈。然而进入了那个委婉名曰“特色班”的重点班,我的考试名次骤降:六十多人的集体,我总在二十多名徘徊(没办法,对手太强了)。小学升学时,附小的五班有六七人进入了463(四人帮中的飞飞和胡胖去了附中,此后成绩优异如故),其中唯有Lewis始终高举着四大才子的大旗,挟语文外语之威披荆斩棘。而数理化三科,更有Falcon、Alpha、Beta等三教九流无数高手压阵(花开先靠边了,DYF等人退散)……哦,我已不堪回首了。 那段时间,别人跟我聊什么都好,只要不谈学习就行。但是Lewis是那么爱我——不对不对,是关心我,看到我就跟我谈考试……我明白Lewis的那份感情,至少对于当时的我们而言,考上一中确实比什么都重要,但是……我简直有点怕见到Lewis,悲剧了…… 我没有考上一中,我是从九中借读的。Lewis在八班,我在三班,我们终于分开了。 四人帮在一中重逢,不过另外三人都是挺胸抬头考进来的,而自己被中考撞了一下腰,卑躬屈膝走了后门。初中时代疏远了三年,进入高中又来路不正,我在飞飞和胡胖面前总有点抬不起头来(感觉是辱没了“四人帮的名声”);跟Lewis关系好些,毕竟我们同出自463郭艳华门下,毕竟我们都上了一中。 不大和谐的是,Lewis所在的八班在一楼,而我和Alpha的三班以及Faclon的理科班都在二楼。尽管Beta的九班也在一楼, 但是宝宝一下课就喜欢往楼上窜,这样,我跟Alpha、Faclon、Beta就走得更紧了。从初中时代开始,我们几个放学总是一路骑车回家,而Lewis家住得离学校很近,步行即可——如此这般,虽然我和Lewis一起念了十年书,感情似乎比小学还要淡些。 高中生涯比初中单调得多。虽然串门、球赛、旅游,各式课外活动依然层出,可是有高考在前,生活始终是拉满了弦的状态。自己如果有心思去动感情,也都交给了斑马;Lewis尽管美丽依然,却远远没有少年宫时代那般吸引我了。 6/23/2009 我的大学.Chapter7.某珊 进入大学以后,我认为在自己应该找一个女友。不,换一个语调,我TM居然认为自己应该找一个女友。在这样的心态中,我认识了某珊。
某珊也是05级的新生,同乡,就读于广院我最喜欢的专业。我认为那个专业的女生智慧、美丽、端庄,并且擅长我最惧怕的科目:英语。早读之花,某珊和杨芷都出自这个专业。有的时候我很迷惑,我喜欢的是某个(些)女生,还是她(们)的专业?
关系发展地很顺利,06年1月10号,我们在QQ上第一次直接接触(对我而言别有韵味的一个日子)。几天以后,我们第一次上街,西单王府井之类。那天上午在南图约见(认识以后第一次见面),晚上赶着最后一趟八通线返校。我的第一印象是,她不算很漂亮,但是个子很高,身材匀称。声音非常非常好听(电话里就听出来了):字正腔圆,语速不紧不慢,谈吐水准是我交流过的所有女生中最好的。此外还有一点,她虽然没有怎么化妆,穿着却相当入时——比绝大多数大一新生入时得多。 那天的经过,我很怕回忆。心情确实很愉快,但是第一次跟一个非亲属关系的女生逛街,我表现得拙劣之极,每每想起总是无地自容。印象最深以至于永远无法回避的是,晚上返校,从南门到北门,两人坐在人力三轮车里紧挨着。那一程中,我突然有一种“我喜欢她,跟她在一起很幸福”的感觉,我甚至想牵她的手。后来我时常问自己,如果我当时真的牵了她的手,后来的发展会怎样。可是换个角度思考,所谓性格决定命运,我的性格决定了我必须保持“矜持”,而这矜持注定了我当时不会把手伸出去,自此也无所谓“如果”。 寒假里我们还见了一次,我第一次跟某个非亲属关系女生一起看电影,居然是《金刚》……好了,我跟一个美女逛过街,吃过饭,看过电影,我们的足迹留在了首都和家乡。我在大学与异性交往所有的“辉煌”,到此为止。我依然没有牵过她的手。 情人节前夕,我给某珊发短信,约她那天出来,她婉拒。我想,她并非不愿与我出去,只是觉得情人节这个日子太暧昧。从另一个角度说,我们认识也才两个月,从第一次“约会”到现在只有一个月,是不是太快了些?
此后我不再邀请她,连暗示也没有,一切都是用短信没话找话。有一天凌晨她给我短信,问了一个难以描述的问题——我当时竟然醒着,我竟然回复“你是不是发错人了?”。 开学以后,她请我去自习室帮她修笔记本电脑。我一向反感男生帮女生修电脑,尤其是跨专业的互助,却还是答应了。只是修电脑而已。
她的笔记本乱成一团浆糊,必须装杀毒软件。因为我用的是卡巴斯基,我也给她装了卡巴。不过卡巴经常封key,一个连杀毒软件也不会用的女生,不能指望她会自己去网上搜新破解的key。接下来我做了两个预测:一,我给她装的key很快会被封掉,这不是长久之计,但别无他法;二,以她的自身条件和交际能力,会有其他男生帮忙修电脑的。 一年多以后,她第二次让我帮忙修电脑,地点在北门外的一个咖啡厅,她的一个师姐兼闺密也在。她的电脑又变成了一团浆糊 ——这很正常——让我吃惊的是,笔记本的杀毒软件依然是我装的卡巴,而且如我所料,那key早就过期了… 我的心情十分复杂。当时,我已经被杨芷拒绝,我正在给身在荷兰的荷兰语写电子邮件,我依然坚持早读(话说胡来,早读之花的信息就是从某珊的闺蜜处的得知的,不过某珊应该不情)。当天还有一个插曲,在我修电脑的时候,某珊在一边翻我手机的电话薄。我的手机跟前我的感情经历一样,清白得简直一干二净——但问题就在这里——电话薄里几乎没有女生的名字,却有她的闺蜜的!为什么有?因为我从同乡联系薄上得知这位师姐和早读之花是同班,所以就打听了…… 某珊去服务台结账的时候,我问师姐,某珊是否有男友了。师姐说“应该有了吧~”(我松了一口气,真的,一点难过的心情也没有),然后师姐反问我“你有没有女友?”(我笑着摇摇头,表情很尴尬)——她又问“怎么现在还没有呢?……”。 我认识某珊很早,2006年年初就认识了,可是直到毕业前一周才在日志里提到她——并非担心别人知道,而是自己不愿想起。原本打算再记下两三件事,如此便能描述我和某珊在大学的全部交往。提笔突然发现,这些接触,发生在普通人身上,实在是在普通不过的“同学交往”,几乎每个月都会发生几次——我为什么那么介意?我何必在意?
是的,性格决定命运。我的性格让我认为,男女之间不存在纯粹的友情,所有友谊都是潜在的男女关系。如果我和一个女生吃饭(或者发出邀请),要么是我想追她,要么是我喜欢过她,其他所有情况都是无法推辞的无奈之举。至于某珊的情况有些特殊,那时我刚上大学,什么也不懂,觉得应该有一个女友——而某珊不错,我就请了几顿饭。后来我觉得自己没有那个本事,就放弃了。 我一直相信,男女之间的感情是一种利益的博弈,中学生和部分大学生的不在此类,因为他们还不够成熟。在成熟的博弈中,外貌、家境、智力、前途——当然还有性格,都是博弈的筹码。不同人在博弈中优先考虑的因素可能各异,比如男性考虑外貌多些,而女性更在乎家境,但最后的输出是相同的:每个参与者都在无数备选对象中选择综合条件最优的那位。我开始追荷兰语,代表我参与到博弈中,我觉得博弈的最终结果可能是我赢(尽管概率越来越趋近于零);我只是单纯地欣赏早读之花,没有任何表示,因为她长我一级,而且看起来太过成熟,个人的原则不允许我下注。 而某珊,坦率的说,尽管我曾觉得和她在一起很幸福,大多数情况下却另有想法。我可以参与到这博弈中,甚至可能赢得阶段性的胜利——让她成为我的女友——可长远看来,我们一定会分手。我驾驭不了她,而且,说句难听的,没几个人能驾驭得了她。 通过不多的接触我能看出,某珊是个有野心的女人,她不断地找兼职,不断与各种人士交际,这很好。可我不希望自己的女友是个交际花一样的人物,我不相信交际花有足够的耐心和自制去保持忠诚。“不忠诚”绝不是个贬义词,我可以拿人头担保,Falcon和冯晓航都是那种结婚以后依然外遇不断的男人——然而这并不妨碍我和他们做兄弟。“外遇”无关道德,只关乎性格。交际花很适合做朋友,却不能做伴侣。我不想找个用来暧昧的女友,我只想找一个可以做老婆的女人。所以我退出。 我不知道某珊的男友是谁,但是我想,能驾驭她的男人一定是个很强势的男人,他帅气,聪明,善交际,家境优越——在我认识的人中,Alpha就是这样的男人。这样的男人未必忠诚,然而他抓得住女人的心,可以令任何女人对他忠诚。这样的男人参与到感情的博弈中,可以呼风唤雨,常胜不败——Alpha的战绩也是如此。
我不是Alpha,没有战无不胜的本事,而且我很怕输,以为得到后又失去比从不曾得到更可怕。 在荷兰语的那篇日志,我说,无论最终能否出国,自己都不可能跟她在一起,所以我放弃了。在这篇日志,我又说,即使我追到了某珊,也驾驭不了她,终将分手,所以我放弃了。写到这里,我突然问自己:用同样的理由推理杨芷,结论也是“不可能”,那你有什么不放弃的呢?哦,我终于想通了,因为我喜欢杨芷啊,而且这种冲动已经超越理性所能控制的范围了。尽管冲动,相比于高中毕业的时候,我已经节制了很多——当时我像sb一样轻易说出“我爱你”和“多少年后一定娶你”这样的话,这是一生的污点。从那以后,我可以做出“见个面”、“吃顿饭”之类的单方面约定,但无论如何不会承诺更多。这也算是一种成长吧。 6/22/2009 我的大学.Chapter6.荷兰语从大二下学期到大四上学期这段时间里,自己也是一个禽兽。变成禽兽之后,我开始认真审视自己和弟兄们的感情观,突然觉得:同时喜欢多个女生也许并不算过分?——换个角度考虑,一个女生同时喜欢几个男生,我个人是可以接受的(只要她不同时跟两个男生交往就行)。 再有几天就毕业了,告别此地,几许留恋。在别人眼里,荷兰语的片段或者毫无意义,或者不过是个笑话;然而对我而言,这是一段不可忘怀的经历——“不可忘怀”的词语搭配,似乎从没在space里用过,怎么突然间想起来了? 每个人对“个人隐私”的定义都不同,都有各自的底线。我希望自己极端光明磊落、一切所作所为都不怕被别人知道(虽然丢人,但是谁没丢过人呢?没说出来而已)。他人未必这样想。我必须尊重荷兰语的隐私——她是国传学院05级荷兰语专业的一个的女生,透露这么多不算过分吧? 33号楼,变成理学院办公楼之前,我大一和大二都在这里上自习
07年1月,我第一次当面对一个女生表白,然后被发了朋友卡。这是必然的。表白以前,杨芷根本不认识我。
被发了朋友卡(后来连朋友卡也没了),情绪比表白前好了许多。有些话憋着不说出来,晚上辗转反侧睡不着;说出来了,虽然郁闷,至少痛快。 发卡是1月21号的事,第二天我就去上自习了。那个寒假北京的天气不错,我没有立刻回家,想留在学校上看点书。读了《红与黑》、《java语言与面向对象程序设计》以及半本《罪与罚》(读不下去),加上《合金装备3》的中英对照剧本。现在想来,即使排除感情的桥段,那个寒假毕竟收获了一点东西。 在自习室坐了几天,我注意到一位似乎是荷兰语专业的女生也在上自习。这个女生让我感到惊艳。后来读到芥川先生一句对女性的描写,觉得相当贴切——“就连这样的白昼,她的脸也仿佛沐浴在月光下一样”。 学校只在33号楼开了两间自习室。我们几乎天天在其中一间自习。我认为她是荷兰语专业,因为她的桌上摆了一本荷兰语字典。后来从北门小卖部老大爷的口中确认了这一判断。寒假里,我一直坐第一排靠窗户和暖气的位置,荷兰语坐在我后面几排。看书的时候,不用看见她的身影,只要知道她在身后,心情便愉快无比。留校的半个月,我们上自习的时段相似,基本上是上午九点钟自习室开门的时候到,中午回寝室休息,下午晚饭前离开。这期间,我清楚记得有五分钟,整个自习室里只有我们两个人;其他时间,人也不多。 2月9号,我坐上了回合肥的火车。心情比十几天前好了很多很多。2007年年初的这半个月,可以说是大学时代最幸福的半个月。 II
三月末,开学已大半月。某日英语课下课后,我本该立刻前往南操上体育课,却阴差阳错地回寝室换了手机电池(因为在等某珊的短信……这个世界真的很奇妙)。兜了一个圈,从梆子井前往南操的途中,竟然在南图附近邂逅了荷兰语。我当时就决定跟踪她。
两年多以后,经历了这么多事,再让我做一个follow or not to follow的决定,我还是会选择跟。虽然这样做很恶劣,在某些场合,情感永远战胜理智。 如我所料,荷兰语是去南图借书。我跟着她进了流通部,在她还书的时候记下了电脑屏幕上显示姓名和专业(没错,是05荷兰语)。然后又跟着她借书,去了小说专柜,记住了她选择的《罗兰小语》和一本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平庸之作。因为自己的借书限额只剩下一本,于是挑了《罗兰小语》。她离开图书馆的时候我们分开,全程不到一刻钟。 上体育课我迟到了,不过因为自己一向满勤且表现良好,老师并没有责难。自由活动的时候,我第一次没有去踢球,而是坐在看台上翻起《罗兰小语》,写得很糟。 虽然我蛮失望的,然而知道了荷兰语的名字,终究不虚此行。 晚上,我把当天的经历以小说的形式记录在space上,八分事实,两份夸张。以作文的标准衡量,我对这篇日志相当满意,自认为这是自己水准最高最好的记叙文。谁想到半年以后,这篇日志会被评价为“恶性”呢? III
知道了荷兰语的名字,我便在网上搜索她的信息,略有收获。信息的主要来源是学校网站:国传学生会名单(包括合影);国传xx年度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四六级考生信息,等等。 那天聊了接近两个小时,直到断电。她真的不是荷兰语。她,C女士,跟我认识的那个荷兰语很熟,同班,好友。那天她托荷兰语还书,所以我看到的读者信息其实是她的。她们都在国传学生会工作,都出现在合影中。并且,她们两人的名字都登上了奖学金名单上。
她写blog,也有看别人blog的习惯。循着我的QQ资料去了space,翻看了从那篇“小说”知道寒假的日志,看穿了我的把戏。她知道我心里的哪个荷兰语是谁。 第二天,我们又聊了一会儿,时间不长,我也自认为自己的发言很克制。第三天,C女士的男友加了我的QQ,极不礼貌地警告我不要再接近C女士——他以为我爱屋及乌了(虽然我对他们两口子都声明“我连你C女士长什么样都不知道,何谈喜欢?”)。因为当时心情异常失落,这件事我处理得很没骨气,至今懊恼不已。 其实,C女士的性格很不错,所以才愿意花那么多时间为我解释,而“不要接近”只是他男友个人的想法。他的男友很有才华,脑子也很好使,但是性格冲动——这间接导致了他们在几个月以后分手。这个误会以后还有一段故事,不赘述。不过,它让我产生了一个想法:女生很容易高估自己,高估自己的性格和容貌,以为一些莫须有的男性在喜欢自己。 IV
我郁闷了一阵,很快又抖擞精神,心想:摆了一个乌龙而已,最多是给她的同学留下一个坏印象(其实不算很坏,我们还偶尔联系),对本人并无侵害。
C女士并没有告诉我荷兰语的姓名,可广院这么小,查一个人并不难。从交际广泛的商政那里问到了名字,继而,交际更广泛的小顺子让他女友帮我弄到了荷兰语的邮箱。是的,邮箱,我放弃了QQ,决定用电子邮件联系。 一年前,因为操作失误,我的126邮箱被清空,与荷兰语往返的十几封电子邮件全部灰飞烟灭。我已记不清第一封邮件发自何时,内容如何,回复如何,但印象很深的是,邮件发出半个小时以后就收到了回音,回音很不幸。 原来,C女士在浏览了我的space当晚,就把地址告诉了荷兰语,于是荷兰语也读到了那篇描述跟踪经过的日志。后来她还读了些什么,我虽不得而知,却大概可以猜测。总而言之,“恶性”的印象,估计在当时就已形成。 互发邮件应该是四月末五月初,最先是一天一个往返,几天以后频率骤降——她对我印象越来越差,我只能尽量回避。开始她主要阐述自己如何如何并没有我想象中的完美,而我只是一个劲的奉承。这个话题聊腻了,她又说,从我的日志看出我并非“真心”喜欢他——那种感情只是冲动而已;我当然辩驳,表示我的态度如何如何真诚。现在想来,她是对的,而我当时什么也不懂——直到今天也未必懂得更多。 V
07年的五月和六月上旬,是自己大学期间写作的第二个高峰期(上一个是一月底二月初)。理由之一,当时我读芥川先生的各种文集,如痴如醉;理由之二,我知道荷兰语“可能”会光顾我的日志,我力图表现某些东西,掩饰另一些。
代表作是两首“诗”,《天空中的塑料城堡》和《荷·兰》——直至今日,我仍自以为前者是妙不可言的翻译作品,后者是巅峰之作的原创。尤其是《荷·兰》,除了自鸣得意的词句和一语双关的标题,更托Falcon译成了英语,一个网友译成了荷兰语。Falcon的英文诗我暂时无法欣赏,不过译版的标题《Holy Land》绝妙不可言喻;至于荷兰语的版本,我完全看不懂……
无论荷兰语会否看到,我潜意识里一直教唆自己写那种可以打动她的东西。后来等不及了,干脆把《荷·兰》发邮件给荷兰语,极尽谄媚只能事。然而,无论因为什么原因,没有任何效果。正是在诸如此类无谓的消耗中,大二下学期结束了。 一个穷极无聊的暑假。自大小学一年级以来,我第一次如此憎恨暑假。
九月,刚开学不久,我去机场做了半个月的“好运北京测试赛”志愿者。9月25号,结束机场工作的第五天,荷兰语飞去了荷兰。
VI
起初是一个相对平稳的状态:荷兰语留学一年,将会在大四的时候回国;结束志愿者工作以后,从国庆节开始,我把全部精力投入到GRE的备战中,心无旁骛。直到10月23日,一个陌生的访客在那篇小说上添加了评论:
“当我时隔半年在荷兰再次看到这篇日志的时候,我只觉得两个字:恶心
世界上怎么会有你这种人....简直给上帝丢人!”
这想必是荷兰语的留言,然而她为什么在这个时候出现,我想不通。从暑假起,我基本上在每月月中给她写一封电邮,而十月份的那封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再想一想,因为惦记她在荷兰的生活,我订阅了C女士和其他同班留学生的搜狐blog——谁让荷兰语自己不写日志呢(很久以后才知道,她用的是space……)?我基本上只在C女士的日志上偶尔留言,署名是G,C女士清楚——这也应该没有问题啊。
如此想来,时隔半年以后留言,恐怕全是心血来潮的缘故。她觉得恶性,留给我的心情却是兴奋、震惊和失望。兴奋,是她还在记得我的space;震惊,是她依然念念不忘;失望,因为那评价太低了。
心绪起伏归起伏,该做的事还是要做。接下来的日子,因为自己的愚蠢,遭受到严重的财产损失,自信心倍受打击;背单词的压力与日俱增,心情烦躁不已;即使是和Falcon、Alpha和Beta的聚餐,都感到与老同学之间拉开了差距,无比失落——在那段日子里,为了有所“表现”,space上依然强颜欢笑。可是在大三的时候,自己终于对未来感到无限的不安——如果考G失败了,我怎么办?我的下一步应该怎么走?我的兄弟们会不会看不起我?我有资格得到我喜欢的人么?
12月31日,写下《晚安,2007》。日志满怀对过去的愤懑,对未来的怀疑。文字里说的是中国,文字外影射我自己。
2007就这样落幕了。
VII
08年4月14日,机考作文,日渐崩溃。现在我已不敢回想当时的自己是怎样的精神状态——处于这种状态下,我给荷兰语的每一封电子邮件都表现得无比软弱。既然她已经不回信,那么她还读不读我的信只有天知道了。
五月初,机考结束以后的那阵子,暂时冷静下来。一番反省,觉得既然走入僵局,继续纠缠下去没有意义。况且,我连自己的将来都不能保证,如何对别人许诺?我做了一个简单的判断:如果自己顺利出国,今后至少要在国外呆两年——我们将没有任何可能在一起;如果寄托之路失败了,我无法确信自己可以有好的出路——步入社会以后,她的条件那样出色,追求者中必然不乏成功人士;而作为一个刚毕业的、没有任何背景的大学生,我有几成胜算?
写这篇日志的时候,我突然想到:得出“不可能”的结论,无论推导的过程正确与否,都从侧面证明——如荷兰语所言——我不是“真的”喜欢她。
我已忘了这封五月份发出的、08年最后一封信的具体内容,不过有一句记得清楚“若干年后,如果我自以为可以见你了……”——做出的许诺,一个约定,我当然不能忘记。如果有一天,我觉得自己有了事业,可以见她的时候,我要见她一面。
因为时至今日,她依然不认识我。 VIII
大四,荷兰语回来了。回来后我一共见过她两次。
第一次是上学期临近寒假的时候(已经不记得是08年还是09年了),偶然间在北食堂一层见到她,披着长发、穿着与两年前相同的藏青色羽绒服,恍如隔世。寒假里我收到第一个AD以后,2月7号,又给她写了邮件,希望毕业前能请她吃顿饭。那封信疯狂至极,甚至把我最喜欢另一个女生的事也告诉她了,还说什么“我毕业前只希望请两个女生吃饭,两位而已”——我就是个疯子。
这封信理所当然的石沉大海。
第二次是昨天——准确的说是2009年6月22日下午五点前后。当时我在38号楼前的路边树荫下卖旧书,正和瓜瓜神侃。突然他推我一下,向我身旁一指“看!”
我转过头,看见一个再熟悉不过的面孔从眼前划过。我发现得迟了,只看见一个标准的侧影,那鼻梁,那睫毛,那眸子,还有马尾——不是她,还能是谁?
她的睫毛有那么?眼线好重啊……不仅跟两年前判若两人,与半年前的她也相差很大。不过,那眸子没有变,好似泛着泪光的双眼,就像她的名字一样……
一秒钟以后,侧影变成了背影。我回过神来,发现她穿着学士服,跟着几个同学走在一起,其中好几个都是她同班同学。哦,是荷兰语专业照毕业照吧,这样也可以解释她的浓妆……人丛中我还看到一个男生,跟荷兰语并非同专业,两人似乎是在社团活动中认识的——应该算是密友。我有点嫉妒他们的关系。如此想来,大一的时候我们都加入了TRY漫画社,我加入的是创作部,而她是活动部。我喜欢画漫画,而她热衷于Cosplay——或许从一开始,我们就不是一路人。
“跟不跟?”我问瓜瓜。
“当然要跟啦~!”
“开玩笑的。”
我看着这群人从视线里消失,脑海中茫然一片。自己从21号夜里开始写这篇日志,到凌晨写完了开篇。现在,我在这里看见她,半年以来的第一次,或许是大学生涯、甚至是一生的最后一次。生活真的比小说更有戏剧性啊。
IX
现在是23号临晨一点半。断断续续地写了三天,我完成了这篇space上写得最辛苦的日志。我想在毕业前写完《我的大学》,时间很紧。
某珊的那篇一定不会再来一个五千字,杨芷的也不会。虽然荷兰语不是我大学时代最喜欢的女生,我还是为她码了这么多字,不仅因为昨天奇妙的偶然,更因为她是我唯一认认真真“追”过的女生。我跟某珊“约会”过,但我自认为不曾追过她;我最喜欢的女生是杨芷,我向她表过白,也从一月份就开始邀请她在毕业前吃顿饭,可是前者只是一种倾诉,说完为止;而后者是纯粹的邀请,别无他求——我不认为我在追她。 从这个意义上说,所谓“若干年后再见”的承诺(哪怕是单方面的),我不后悔,我将遵守,我希望能兑现。 6/20/2009 我的大学.Chapter5.南图 如同任何大学图书馆之于任何大学生,南图之于我有两层意义,一层是阅读,另一层是自习。毕业的时候,我要对广院说“你是一个不错的‘学院’,但是配不上被称为‘大学’”;然后单膝跪下,亲吻南图的手背(如果学校能听懂毕业留言,一座建筑物也可以长了手臂的……),说:“我大学四年的收获,多半拜你所赐——感激不尽!”。
读过的外国大部头里,除了《战争与和平》,基本上都来自于南图(国产文学家里有)。总体而言,国人的读书习惯并不好(包括我在内),花1000块买双鞋,咬咬牙就可以,花200块买套书,却嘴唇咬破也下不了决心。如此说来,如果没有图书馆,大多数的好书我都不愿买,继而与那些人类文明的结晶失之交臂。 大一和大二,上午都是四节课。自己通常两节课自习,两节课看书,下午上课、睡觉、玩,晚上在自习室写作业或者看书——这里所指的看书,都是从南图借的五花八门的课外书。那时候我只在33号楼上自习。 印象最深的,有三个片段。 一是穿着拖鞋、翘着二郎腿在高数课上看《光荣与梦想》——这一幕被瓜瓜偷拍了,把我拍得很不好看。
二是06年五一长假,在33号楼自习室读完了《悲惨世界》——那几天的阅读体验,让我对这部世界上最好的小说顶礼膜拜。
三是06年10月28号(我清楚记得这日子,因为我在space上写了两句话的一篇日记),当天我有大物习题要料理,信手翻了刚从图书馆借回来的《芥川龙之介小说选》,结果一发而不可收。每次对自己说“读到7:30就开始写作业”“读完这篇就开始学习!”,很快都被证明为无效契约。直到临近十点的时候44号楼关门(很奇怪,但是那天我真的在44号楼自习),习题一行字也没动,奔回寝室就写了篇《龙之介!》。
《悲惨世界》或者《战争与和平》这样的书,都是读到一半才逐渐感受到美感,读到最后终于爱不释手。而对芥川先生的一见钟情,以前不曾体验过,以后恐怕也不再有了。 除了大部头以外,有两本小册子也让我感触颇深。一本是《伽利略传》,读得自己泪流满面;一本是《罗杰疑案》,直到最后一章揭开真相,才明白了为什么阿加莎会被称为女王,还有女人编造谎言时的狡猾、恐怖、不守规则。 总而言之,南图和西街的人民文学出版社半价直销店(现在已经消失了)一同编纂了我大学阶段的阅读史。毕业的时候,虽然无法说出“我在大学读了一切该读的书”甚至“我在这四年里读了很多很多书”,但我相信,自己已经读了世界上最好的几本书。它们不仅塑造了我的价值观,更重要的是,帮助我形成了属于我自己的思维方式——接受信息、判断、输出的方式——我不能确定自己的就是最好的,但是我有属于自己的,独立思考,独立行动,这就很令人满意了。 另一半,自习的一层,一言难尽。大三上学期的后半段,大三下的全部,大四上学期的前半段,在这里泡了整整一年。GRE和托福。我把九成心思放在学习上,剩下的一成做了不好的事,我想,那是太过孤单和焦躁、甚至加上一些绝望的缘故。私以为,那一成的坏事应当不曾对别人造成任何不良的影响,对自己的负面效应似乎也不多。但是我很遗憾,遗憾自己还不够强。You should always walk alone。这样才能变强。
OMG,这顿饭终于没戏了,不过我已经习惯。可以告慰的是,自己在大二才请动了高中最喜欢的女生,所以长远看来,我还不应放弃才是。
给剩下的几篇《我的大学》打腹稿,发现接下来按顺序应该是《荷兰语》《某珊》《杨芷》。悲剧了……我觉得自己很流氓,可我还以为自己很有道德……一次,过天桥的时候编出句歌词“百转千回里就算你在我左右,其实从没牵过你的手”。这个听起来很虚伪,可它是真的。 6/17/2009 我的大学.Chapter4.穿上魔法袍的毕业照拍照的时候已经是中午十一点半,而且实在太困(早上起得太早)
眼睛睁不开,不只是睁不开,简直是痛苦至极——拍成了这样…… 但是,正式的与母校的合影,形式还是要走啊。。。 在学院的牌匾前拍了许多张,只有这张还算清楚
难道是天意?
于是顺路在播音学院的招牌前合了影
——谁让计算机和播音,两个学院挤在一座楼里同居呢?
还在神圣的43号楼前专门拍了几张,放在下一篇日志里插图
ps:幸好有猪哥、姚公子和瓜瓜陪我壮胆,再加上早上没什么人出入 不然我哪有胆子?! 前309宿舍全体成员在36号楼前合影
如前文所所述,现在它已经是女生宿舍了。。。
这张效果很帅,小胖太可爱了……
官方的合影还要等,但是这张民间的集体照效果实在太棒了!!!
ps:瓜瓜躺在地上挺尸;我伸出一只脚丫,躺在白康怀里;中间的姚公子嘴张得太大了!!! 6/14/2009 我的大学.Chapter3.写剧本还是写代码?翻看三年前的日志,就知道了什么是年少轻狂。尽管现在的自己既不算老,也远远谈不上成熟,可是比起三年前的自己,从生理到心理都实打实地老了三岁。 高考结束到获得通知书的那段日子,家中气氛风起云涌。我差一点去学建筑,差很多没有去学新闻,最后阴差阳错地学了计算机。虽然并不是很在乎自己学什么——建筑、新闻、计算机都在兴趣范围内,可是,学了大半年的计算机以后,突然想转专业去写剧本,着实有些疯狂。 非要追根溯源的话,家父恐怕脱不了关系。作为一个从事过多年高中语文教学工作的人民教师,他身上纠集了一个文学青年/中年对写作的热爱与自负。陈列满文学作品的书柜、“背五十首唐诗换一个足球”的启蒙教育、把儿子饱含着错别字与幼稚思想的作文修改后发表在三教九流的报刊上的虚荣……在此般“书香门第”的熏陶下,我不可能不尝试去写点东西,尽管自己从来最崇拜画家和物理学家。 我的成绩应该不算差,绝没有所谓的因为走投无路而转专业的心态。可大一下学期伊始,当我在得知学校提供了这样一个机会时,依然毫不犹豫地申请转往“影视戏剧文学”专业。刚开始,我是如此自信/自负,心想“哪怕一百个人取一个,我也会被选中”;后来走进笔试考场,发现包含我本人在内,一共只有五个学生竞争四个名额,自信心达到顶点;在答卷里写了篇背景放在大航海时代的短篇小说,离开考场的一霎那,自信心已经爆棚。 最后,我毕竟是失败了。五个人里选了三个,哪怕名额没有录满,我依然被排斥在外。打击过后,我面带微笑地去讨个说法,那位美丽的女考官告诉我“你的故事很好,但不是我们所需要的……”。当时不理解,而现在我懂了。中国需要的是《康熙微服私访记》和《士兵突击》,而不是《罗马》或者《24小时》——哦,我这是自我安慰啊;可是,从那次转专业失败以后,除了《大明王朝1566》以外,我真的再也不看国产电视剧了。更有甚者,后来我读了《万历十五年》、《张居正大传》和《明朝那些事》,觉得连《大明王朝》也是垃圾。我想,如果自己再多读点书,恐怕会吧《汉武大帝》和《雍正王朝》都否定掉(不过,《走向共和》的形象应当永远屹立不倒)。 转专业失败以后,我有意无意地彻底与“文艺”绝了缘。我还是在画画,还是在写小说,但绝不把它们当做事业。拜进步一日千里的互联网所赐,我可以接触到越来越多的美剧、BBC和NHK的纪录片、NBC转播的奥运开幕式——然后我安慰自己“如果我转去写剧本或者纪录片的文案,是要和这些人竞争的……”。不仅如此,读过《光荣与梦想》,自己连回归新闻业的念头都断了。尽管国内有位年轻的新闻记者说,纵观美国新闻史,其实《光荣与梦想》并非第一流的作品——但是,哪怕是这样一部并非一流的创作于三十多年前的作品,国内至今未见水准与之匹敌者。 如此想来,对我而言,写代码确实是最安全的。我不用担心自己敲出来自字符会被广电总局或者新闻出版署审查,也不会因为“文人相轻”的传统而与同业竞争者大打笔墨战争。狭义上说,大家都在写代码,你能解决别人无法解决的问题,你就比别人强;即使别人同样可以解决,你能在最短的时间里给出最高效的解决,你还是比别人强。广义上说,在这个行业里,要想混碗饭吃是很容易的;要想证明自己比别人强,相比于潜规则和政治约束丛生的娱乐圈和新闻业,这个世界要简单得多;最后,比起挣钱来,从世界范围看,IT业确实配得上“天道酬勤”四个字。 在IT业跌打滚爬过的人都说,“写代码只是最低级的工作,制定标准、设计结构,这些才是上档次的事业”——我了解,所以必须走。大学的四年是认识世界的四年,不只影视、新闻或计算机,相信各个专业的大学生都能通过四年的学习,认识到在本专业中祖国与世界的差距(也可能是优势)。身边多数同龄的弟兄,或者已经走了,或者即将走,或者打算走。四年以前,可能我们中某些人就已经立下了长远的目标,但是总体而言,大家对留学热情绝不像现在这样强烈。四年以后,我们的思想发生了如此显著变化,很难分清国家、大学和我们自己三方各自要承担多大的责任——不过可以明确的是,我们绝不是因为爱慕虚荣或者找不到工作而去海外“镀金”。我能肯定,我们都是有追求的人,多数大学生在毕业之际都泯灭了理想,但是我们没有。有些人离开是选择逃避,有些人离开是只去修行,我们属于后者。 不管怎样,如今看来,计算机都比戏剧影视文学出国更靠谱;从就业市场来说,计算机也比新闻更容易在海外立足——毕竟,中国的程序员和美国、印度的程序员使用同一种语言写代码。写小说/剧本的兴趣我是不会放弃的,感谢广院的拒绝,帮我打消了以此谋生的念头。这笔帐/恩情,我们以后再算。 6/12/2009 我的大学.Chapter2.北食堂的早读之花亲爱的、留下了无数快乐与不堪回忆的北食堂 大一的时候,住在36号楼。当时的36号楼是男生宿舍楼,很旧很破,一年750元住宿费的代价是没有洗衣机(哪怕是收费的)、没有热水、没有浴室。大二搬进梆子井学生公寓,住宿费涨到1500元/年,生活仿佛在一夜之间变成了天堂。一分价一分货,确实是这样。
作为距36号楼最近的食堂,学生一食堂(我喜欢称它北食)是一日三餐当仁不让的首选。大二以后,我在一食堂、二食堂、三食堂的就餐次数比较平均。而大一时,我几乎只在北食堂吃饭。
在三个食堂中,个人感觉三食堂(梆子井食堂)最好吃,二食堂(南食)最便宜,而北食堂是性价比最差的。但是,北食依然快给我留下了最深的印象。理所当然的,这印象不来自于它的饭菜,而来自与在这里就餐的人。
大一下学期的第一天——今天我认清楚记得这日子——上午八点有课,于是在七点半左右的时候,我跟309的哥们一起在北食吃早饭,很普通的一顿早饭。
吃这顿很普通的早饭的时候,我看到了一个美女,我的哥们也看到了。很普通的一个美女,在早读。
在北食堂这个广院女生密度最大的地方(早饭和午饭的时间段),看到美女很正常,早读的美女也不罕见。这位美女虽然并不漂亮,但总体而言却是我比较喜欢的类型。后来打听她的时候,一个与她同班的师姐在短信里如此评价“金陵女子,温婉而坚强”——坚强没有看到,可温婉是一个绝对贴切的形容词。对了,她是我的师姐……这些都是后话,我当时并不清楚。
需要说明的是,这只是一顿很普通的早饭,看到的也是一个很普通的美女,如此而已。她为什么时至今日认可我留下了不可忘却的记忆?因为第二天,我们寝室再次去吃早饭时,她再次在那里早读。大家连座位都没有改变。
好吧,我也来早读。
我们的位置通常是固定的,如图所示的微妙
这样的微妙,持续了有一年
大一的时候,自己只是隐约有出国的想法,可具体而言,什么时候考G,什么时候考托,GPA、paper之类,想都没有想过。如果我早些打定主意并为之经营,现在的去向应该会好很多,然而事已如此,后悔也无用。
当时最现实的问题是考四级。刚进入广院有一个英语分班测试,几个非英语专业的几百名学生按考试成绩顺次划分成八个班,我在第六个班。换成体面一点的说法,前四个班是“快班”,而我在后四个“慢班”之中。
高中最差的科目就是英语,我心服口服。如果自己的英语能达到语文或者数学的水平,按我的高考成绩就不会去学计算机了,我会学新闻。现在回想起来,人生真是起落无常啊。
于是,在早读之花(“早二”出现以前,我一直使用这个称呼;出现以后“早读之花”就变成“早一”了……)的激励之下,为了提高自己的英语成绩、迎接即将到来的英语四级考试,我开始早读。无论寒暑,自己通常都在六点一刻左右起床,一番折腾以后,七点差一刻到达食堂,七点钟吃完早饭、早读四十分钟——一周少则三次,多则四次——后来我摸清了规律,早读之花周三和周五只吃饭不早读,有时候甚至连早饭也不过来吃;而我周五上午有英语课,早读以后再上两堂英语课很累,所以周五一定不早读,周三则经常缺席。
大一下学期期末,六月份的英语四级考试,考了五百四十多分,应该说是达到了“快班”里“最快”的那个班的水平。大二上学期期末,十二月的英语六级,我勉强上了五百,跟最快的那些人比也算高分。不过,因为过了四级,我已经不用上英语班了。
后来为什么不再早读?原因之一是过了六级以后没有了动力;原因之二是大二搬到了学校南面的梆子井,在北食堂吃早饭、吃完再去南院的一教上课,来回折腾比较辛苦;原因之三,是早读之花也不怎么去早读了……
现在回忆起来,很多故事,一言难尽。大一的自己是绝对意义上的“小师弟”,第一眼看到早读之花就确定她比自己老(说她是研究生我都信)——结果,知道她只比自己长一个年级时,简直是喜出望外——我能跟她在同一个校园里多生活几年了~!
客观地说,师姐长得不算很漂亮,皮肤不好,不可以近看;就身材而言,在“高挑”和“高大”之间,相信多数人会选择后者。可是我对师姐的喜欢,是不含任何情欲的、“尊敬女神”一般的欣赏——自始至终没有同她说过话,看到她和男友从自己面前走过,也总是寄予由衷的祝福。
希望多年以后,有缘再见的时候,我能对她说“还记得我么?你大二、大三那会儿,在北食堂里坐你斜对面背单词的闷骚男?我叫XXX。”
她应该不曾记得我,但是我会记得她,因为我喜欢过她。 6/3/2009 我的大学.Chapter1.涂鸦 北院,背靠着定福庄幼儿园有一道墙,广告学院的地盘。每年都会有喜欢涂鸦的学生将师哥师姐的旧作用灰颜料抹去,画上自己的五彩斑斓新作。第二年,小师弟小师妹们变成了师哥师姐,他们将前辈的旧作再一次抹去,画上新的作品——周而复始。
这道墙,也堪称校园里的一道景观了。 广告学院的小师妹们在作画
精神可嘉,水平实在不咋地。。。
这是我最喜欢的作品
虽然水平依然不高,但是画在砖墙上的瓦片非常有质感,胡同竹椅的意境也很好
不过说真的,交给我润色一下,效果会更好的。。。
我从小喜欢在墙上涂鸦。
上幼儿园的时候,常奉老师之命,用幼儿园的水彩笔(公家的东西用起来不心疼)在瓷砖墙上画各图案。蹲在墙边画一天,画的什么都不记得了。。。 小学出黑板报,一切服从老师指挥,总是中规中矩。初中高中有了创作自由(垄断经营),自己经常承担黑板报的任务,或者是带着一帮听我指挥的哥们创作,或者是一个人在整块黑板上作画——个人更倾向于后者。 我喜欢像米开朗基罗为西斯廷教堂作天顶画一样,一个人负责所有的工作。不用担心合作者/属下不听话、思路各异、技巧不足。黑板太小了,给我一面30米的墙和一个月,谢幕的时候…… 2/28/2009 花样美男.End 本来打算封space到开学,到头来还是免不了手痒,禁不住在老同学身上发起牢骚来。最初用《花样美男》作标题,单纯因为两位小学同窗都长成了十足的英俊小伙、令我羡慕又钦佩。可写到后来,却发现这个标题似乎已经无法覆盖自己的想法。其实,这篇收尾的日志,已经与“花样美男”无关;藕断丝连的,是他们实验性的作品《眉眼之间》,以及作品背后那个隐约被称之为“艺术”的、我曾经无比向往的行业。
一
N君是百度贴里某个规模蛮大的贴吧的吧主,平时与人观点不合时,因为语气强硬傲慢,导致口碑不佳、常受人讥讽。有一天,在另一个与某吧关系紧密的贴吧里,某饱受N君欺压的普通群众开了一贴讽刺N君,N君不久以后闻风驾到。原以为此贴必将成为成为战贴,不料因为S君的乱入,演变趋势竟然发生重大转折。
S君是新人,对N君的历史和外号都不甚了解。但是从N君的言谈中知道N君善于绘画,于是把自己作品的链接发给了N君,希望获得指点。N君虽然说话比较傲气,为人却很热心(傲气和热心同是体现在N君身上,竟然一点也不矛盾),两人便版聊起来。
我大一的时候,参加了由动画学院发起建立的动漫社团的创作部,尝试过用拷贝台画画,感觉不是一般的好。后来动漫社团的创作精神日益萎靡,主打cosplay的活动部日渐成为主力,我也就不声不响退出了(时至今日,活动部已经从动漫社剥离出来,单飞成一个在北京地区小有名气新社团;而原先的动漫社几乎名存实亡了)。这段经历,让我对动漫这一行业有在一种很复杂的感情,一方面欣赏其从业者,一方面又对它的艰难和畸变(在中国地区)怀有同情和鄙视。我和前面几篇日志的主角——班草和J君——应该算是小学班级里最喜欢看动漫、画动漫的三位“画家”(尤其是J君才华卓绝,从幼儿园起国内国外各种大小奖项便斩获无数)。然而现在,三人之中,我已经彻底与艺术绝缘,而班草和J君虽然身在艺术圈内,却大概早已抛弃儿时的梦想了。
现在的我如果需要拷贝台,一定会眼睛也不眨地短信告知父母,要求生活费追加一两百块(其实也不用,生活费本来就蛮多的了),然后还特意选一个用得舒服的高档货——美其名曰“投资未来”……可是,当我读到N君用自制的拷贝台描线时,想到了十五年前,生活在二十平米的小屋里自己,想起了母亲塞满了毛票的袖套。 我在短消息里说: ……我小时候学过一段时间少年宫,后来学业渐重,就放了。只剩下平时偶尔画几张而已……本来觉得你很傲,但是看到你说“我就是买了根白色灯管和一块毛玻璃,在找了个抽屉,用封口胶一贴,就做了一个”,非常感动。我的学校里有艺术生,条件非常优越,但是对待没有父母约束的大学生活,态度令人惋惜。我虽然家境尚可,但还是非常崇敬有追求的人,尤其是从事美术行业的——他们选择了我当时没有勇气选择的路——而我以前,也过过蛮苦的日子。 N君回复: 我家很穷,但我考了艺术专业,我爸爸是靠着跑摩托车供我读完了四年。你觉得我傲,只是你听了一些人的宣传。
后来我和N君还有联系,但交情不深,毕竟这只是网络而已。不过老实说,当我看到一个在自己眼中如此骄傲的人,竟然开头四字便说出“我家很穷”时,心中的触动,语言难以表达。我可以想象N君的父亲跑摩托车供他读完大学的模样——哦,那不算太艰苦吧,放眼中国,比N君父亲艰苦的父母大有人在呢。但是,我对N君着几句话的印象有其深刻,因为我自己也曾上过很多年少年宫,学过画画,学过书法,甚至学过钢琴——我的脑海中至今还留存着父母为了省几十块搬运费,把那架聂耳钢琴从银河大厦抬回家里的记忆……
哦,别煽情了。剩下的,等哪一天我对得起我父母的时候再说吧。 二
在《南方周末》里读到一段宫崎骏的访问,深深震撼:
……
《南周》:整个核心创作团队有多少人? 宫崎骏:……我们就这么大一地方,不可能增加很多人员,而且没有作品时,人就得养着啊。日本的人力成本是很高的…… 《南周》:如你所说,日本的人力成本很高,那有没有考虑与中国大学合作建立工作室,解决人力问题? 宫崎骏:我也是从创作漫画的年轻人开始做起的,当时也很穷。当时,曾有个美国人到日本来,找了一批创作漫画的年轻人到他的饭店,拿着钱给他们看,问有这样的工作你愿不愿意做。虽然找的不是我,但我觉得这是一种屈辱。所以,我不希望让中国的年轻人也有这种感觉。觉得是把自己的创意出卖给别人去完成。我们一直是着力于创作让日本观众喜欢的作品,中国同行也要着眼于自己创作让中国观众喜欢的作品。 读到这里,我终于知道了宫崎骏为什么成为宫崎骏、独步日本的动画巨匠宫崎骏。我也知道了中国为什么不曾诞生、将来也很难诞生自己的宫崎骏。
代工并不是什么坏事,但是当代工思想扎根在一个民族心中,以至于成为一种民族性的时候——无论这个民族夸耀自己的产出是如何丰饶,Made in XX已经如何遍布世界各地——不止是创造力,连这个民族的尊严,都已经消失殆尽。 三
《解构成功》——在《经济观察报》上读过的,有史以来最好的文章。很遗憾,它是美国佬写的,国人十年内恐怕写不出来。 把链接挂在这里,大家爱看不看吧。但是,Beta你一定要看哦!!! 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090220/22335883998.shtml 2/19/2009 花样美男.Chapter4让外行人去剪切他们的作品简直不可饶恕 不过为了排版美观,我不得不犯此大忌,宽恕我 左边是校草,右边是J君 虽然忽然发现二位都已长成了花样美男 可细看之下,与童年的记忆简直没有多少出入 ——这究竟是记性太好,还是记性太差? 拼接自《眉眼之间》剧照(已经是盗版,所以谢绝二次盗版……) ![]() 不知道母亲和J君的母亲聊了些什么。至少回来的时候母亲告诉我,J君寒假在一家影楼实习,然后她问我:“你们什么时候聚一聚?”。
我一度常去J君的blog,后来他似乎停止更新,我也不再光顾。不过我坚信,以J君的才华,在影楼工作实属大材小用,何况他的心一定不在那里。我同样相信,所有学习摄影并决定以此谋生的人,都不会把理想寄托在影楼上。一个迫于无奈,不得不终日里为他人拍摄艺术照的摄影师,恐怕与只能为流行歌手写歌的音乐人、只能为官方媒体写通讯的传媒人一样,都要发出怀才不遇的感叹。 哦,不。那些自以为怀才不遇,总是向着空气叹气的人,丝毫不值得同情。既然有所追求,必定有所付出。如我这般相貌平平(或者面目可憎)的人,当然认为一旦拥有美丽的外表,人生中的许多问题便可以迎刃而解;不过,当我们妄下如此断言时,却很容易就忘记了,一个人是否有追求,其实与他的外表无关。就好比班草,即使贵为中戏的花样美男,还是说出“关键是我连3线都算不上”的话来——这恐怕与他在《红楼梦中人》选拔中受挫不无关系——于是尝试着创作一些东西,希望走上更自由的、可以把握自己命运的道路。 而我亲爱的J君,虽然有着堪比平面模特的身段和面孔(客串过选美比赛模特的男宾),却要居尊于影楼为他人的美丽做嫁衣——那绝非是一个真正热爱摄影的人的容身之所。J君对艺术的热爱与投入,自己不曾体会,却无限理解。大家都不是含着银汤匙出生的人,既然没有父母在物质和精神上无条件的支持与援助,那就只能自己去赌前途了不是?如果第一局没有足够的本钱去轰轰烈烈地赌,下小注也可以么——无论结果如何,用心去做了,就没有遗憾。
我不知道《眉》是否是J君的处女作,如果他的所有作品都发表在校内日志里,那么这确实是第一部。我也不知道这部作品的形式,在日志里,它是一部配有插图和音乐伴奏的短篇小说,至于有没有影像版,不得而知。认真读了这部分四篇日志推出的,万余字的……嗯……作品以后,我试图在留言版上留下几句观后感,作为对制作者的尊重,以及我拜读过这作品的证明,可是做不到。我看不懂。 班草的剧本,流转在J君的镜头中,伴随着《东邪西毒》的配乐,可以算是后现代了吧。可是,毕竟多年不见,不接触,不了解,于是无话可说。好吧,我没去过酒吧,也不知道香烟和烈酒的味道;不曾有女友,遑论前女友;一直自以为目标明确,从未怀疑过人生……于是,时下流行的很多种文字,都与印象中自己的生活都相去甚远。哦,幽暗的灯光里,蓝调摇曳,两人静静对坐在club一角,杯酒人生,很浪漫么……也许以后会沉醉于此,然而对现在的我来说,太远了。 十年以前,我们曾经一起度过六年的童年时光,经历过几乎所有那个年纪的男孩子们所能经历的一切。现在,我们的世界似乎格格不入,甚至连臆想的剧本都不存在交集。尽管如此遥远,自己依然由衷钦佩他们的坚持和勇气。相信《眉眼之间》是J君与班草合作之下激昂而生涩的初试啼鸣,至于将来是黯然沉寂,还是振翅高飞,我都拭目以待。拭目以待,并非因为能从他们的作品中找到共鸣——哪里有共鸣,完全是一团雾水——而是因为这两个儿时跟自己一起爬过房顶,做过小抄的弟兄,正热情洋溢地走上我曾经无比向往,却因为没有勇气去挑战而选择了逃避的道路。 2/18/2009 花样美男.Chapter3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在网上搜到那期节目。传说中的如云美女们就算了,我只想看看老同学现在的模样。 ……果然是班草呢。小学的时候是,初中是,高中是,哪怕进了中戏,依然当仁不让啊! 我看的视频质量很差。拿女生来说,勉强可以看清她们的五官,至于有没有上妆、上得多厚,完全看不出来(不过考虑到中戏北影等主流艺校招生时一律要求考生素颜,相信质量都有保证)。
三四十人从后台鱼贯窜出,站队列般挤在不到一百平米的舞台上。我首先扫了一眼,发现统一校服装束的诸位,打扮得都很主流(没有一个染发的),不知私下里是否如此。 亮相之后是一个集体舞,然后一一自我介绍,简直是灾难。 一个心理学家,或者在娱乐圈浸浴多年的老骨头,相信仅凭那十几分钟的自我介绍便能把整个班级的勾心斗角看得清清楚楚。三十多人,十几分钟(剪辑后播出的),平摊开一个人不过三两句话而已。考虑到这世界上从没有绝对的公平,任何人都可以使用各种手段,将别人的时间据为己有(但是抢干净也不可能)。这样你会看到,有的人报了自己的姓名籍贯便介绍完毕,有的人却有机会展示十八般才艺(唱歌、跳舞、走台步、学方言,不胜枚举)。当然,节目录制时他们究竟表现了多少观众不得而知,可节目播出时,我们看到的是如此不平等。
如果留心观察一下A君引喉高歌或B女大跳民族舞时身后诸位同窗的眼神,观众可以发现,尽管他们学了很多年如何做戏,火候依然差得远。 我无意再深究下去,毕竟他们将来都要在影视圈混饭吃,僧多粥少,竞争激烈,相互嫉妒、鄙视,甚至陷害都无可厚非。不过,班草出场的时候,我还是眼前一亮。 女士优先,占人数三分之二更多的女生们首先自我介绍,继而是男生。班草在男生中顺序很靠后,不知是否是刻意安排,自我介绍时都流露出酝酿已久的味道。
汪涵:XX,帅哥。(十几个男生,汪涵好像只在介绍班草时用了“帅哥”两个字,记不清了) 班草:大家好,我叫XX,我是XX(省)XX(市)人。 双方调侃家乡话。 汪涵:你应该有很多低年级的女孩子,应该会很喜欢你。(向着女生)他应该算是你们班的花样美男,对不对?(“花样美男”的评价是独一无二的,这我能肯定) 女生们傻笑,看得出是真诚的。 班草:低年级的人都不认识我。 汪涵:为什么呢? 班草:因为我太低调了。(无辜状) 大家都在笑。 汪涵:你这样还低调啊?! 之后应该还有对话,被掐掉了。下一位。 有必要补充几句。班草很帅这一点不容置疑,班草在中戏仍堪称班草也毫无疑问。然而另一个事实事,班草同班男生们的相貌普遍不怎么漂亮。不过也正因为这一点,我一直认为中戏是在培养演员,而北影是在塑造装饰品。 当然,有人会以为班草完全实在装diao,网上的评论也在“酷”和“装酷”间泾渭分明。如果我不是自小认识班草,我一定会认为他很做作。不过既然我认识他,我由衷地觉得他很本色。另外,在后来的节目里,学员两人一组表演小品(理所当然的人均一分钟),班草同学的表演简直不堪入目。他表演得不堪入目,因为这小品本身不堪入目——喜剧化地模仿琼瑶剧的经典对白“你好无请,你好无情,repeat……”“我哪里无情,我哪里无情,repeat……”。 从班草的举手投足中,我能看出他对这场闹剧的不屑。这场小品是个闹剧,这个综艺节目是一个更大闹剧,而“中央戏剧学院”本身似乎就是最大的闹剧。形成那个最大的闹剧的,并非是中戏自己,而是那些只因做着明星梦便前赴后继投身其中的无知男女,以及更多的不曾投身其中、却依然怀有不明所以的憧憬与崇拜俗世众生。 我想,正是因为看透了这闹剧,班草才会在“学校”一栏,填上“上海戏曲学院”——在此以前,我都不知道地球上有这个学校。 2/17/2009 花样美男.Chapter2“谁?” 她看见了J君的母亲。 这绝不是大惊小怪,须知母亲上一次问“你猜我看见谁了”,还是在五年以前;而答案竟然是我当时最喜欢的女生——那是另一段故事了。 J君是我记事以来的第一个好友。小学同班的六年中,因为住得近,我们总是一路上学放学。从附小的足球场,到银河公园的环城河,再到粮食厅大院和安徽剧院的后院,由此衍生出的无数童年记忆,几本书也写不完。 升入同一所初中以后,不再同班,我和J君感情渐疏;进入不同的高中以后,因为各种原因,甚至不再联系。人情的变迁总有无数缘由——相比之下,青梅竹马的异性间感情淡薄的过程,一句“成熟了”或者“变心了”就能解释;而我和J君之间的疏远,却没有那样轮廓清晰的理由。只是,如果非要把这生疏归咎于某一方的话,在我看来,责任完全在我。 现在谈这些已经晚了。我甚至感到后悔。在此以前自己不曾为交友而后悔过,J君能让我产生这样的心情,说明J君终究是J君。 去年的这个时候,几位附小的同窗发起一场小学同学会。主要发起人有两位,一位是J君,另一位是似乎从小就很当红的Z女士。老同学们先是在校内网上恢复了联系——拜全球化3.0时代抹平世界的通讯技术所赐,一张陈旧的关系网几天内便铺展开。对J君和Z女士二人的邀请,我同时婉言谢绝。不过,谢绝后者时,我长舒一口气;对前者,我却心存愧疚。其实,我很想见J君的。
推辞的理由是准备考试,这没有撒谎。去年二月,我正为G的作文焦头烂额,那是我GT备考过程中最昏暗的日子。不过,这也并不能解释自己回避小学同学会:真正的原因,是不愿(或者说恐惧)见到小学的一些女生。 我无意责怪她们,产生厌恶的想法,因为自己在很多方面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在校内上重新见到那些花儿时,无限失望之情油然而生——我不明白她们为什么喜欢在镜头前扭曲自己天赐的容颜,瞪大眼睛,鼓起腮帮,或者摆出其他太不自然的姿态——我从来认为简约的最好,哪怕你不漂亮,不漂亮又有什么关系? 自己非但没有对她们萌生好感,甚至有了些许反感。或许陌生人看到她们的头像,会欣然申请加位好友。可我不是陌生人。责怪我记性太好,我记得她们幼时的模样,即使十年不见,每个人的脸上都发生了独一无二的拓扑变化,我至少可以判断“你应当是什么模样,你不会是什么模样”。哦,抱歉,这张照片不会是你的,画面中的光影或许来自于你,但静物已经物是人非了。 因为这些花儿,我推掉了小学同学会。不过当时在短信里就告诉J君:现在比较麻烦,比较乱;等毕业以后再聚一次,只叫男生就好。 J君回复:照。 后来看到J君照片的时候,赫然发现J君俨然已是一位地道的美男子。这里的拓扑变化没有任何后天修饰的痕迹,J君小时候就很漂亮(我以前喜欢跟他一起玩,是否有这个原因?),尤其是J君的眉眼,天公地化的美丽。不过,这里我说J君是美男子,更多的因为他自己珍惜那份天然去雕饰。 从校内上恢复联系以后,我又循着去了J君的blog,知道了J君在苏州上学,学摄影。 J君自一年级起便跟我在画坛棋逢对手,年年为美术课代表争得不可开交。不过凭心而论,我虽然认为自己的技巧(小学六年级以前的)比J君高明,绘画天赋却远在他之下。现在他走上摄影的道路,是否算是殊途同归? 2/16/2009 花样美男.Chapter1 PS:憋不住了。虽然在封space,可这篇日志我太想写……那就写吧……
一个多月前见到Falcon的时候,我问他,长期浸浴在美国的娱乐文化中、耳濡目染以后,对中国的电视节目印象如何。Falcon说,他在国内看的电视不多,却很喜欢湖南台的《天天向上》——虽然只看过一期——我问他为什么?他说,那期《天天向上》把中戏表演系的毕业班整个弄来了,一期节目三四十个嘉宾,这太有意思了。 班草在校内上的个人资料,“学校”一栏填的是“上海戏曲学院”。而我从前道听途说,以为他在上海戏剧学院进修。直到写完那篇日志时,我都不知道这位三线开外的老同学,原来是中戏05级表演班的班草。 10/30/2007 21从20到21,两个人,一件事,一本书,一座偶像,一个不复还的阵地。我很想早二,早二的名字很好听。很久没在任何场合看见她了,我只想跟她打声招呼:XX, long time no see。如此而已。我还很想某人,为了表示尊重,就叫某人吧。我想她,因为我喜欢她,如此而已。21的前一周,我丢了2700。这件事但愿一辈子都记在心里。“胜利只是暂时的,光荣却是永恒的”——拿破仑说完这句话以后,他还可以继续羞辱手下的逃兵:错误只是暂时的,耻辱却是永恒的。《20世纪少年》,你的经典我无以言喻。每一代人都有值得他们珍惜的回忆,爱得越深,越是珍惜。所以你说:万博万岁,万岁万博。所以我说:琥珀,流年,463。芥川龙之介,我跟着你走。他们是伟大的作家,你是伟大的灵魂;他们有伟大的作品,你有伟大的心。以前把space当作最后的阵地,可现在我失去了这片阵地,不能在space上畅所欲言了。有难言之隐,是因为自己在乎的人可能来次拜访,即使以半年一次的频率偶然经过,我也提心吊胆。同样的难言之隐,让Falcon在space上删过留言,让清风生删过日志,让Alpha干脆把QQ空间都关了……我原来不想这样,然而终究难免如此。大概当男人有所在乎的时候,他们都会这样吧。好吧,我尽量说真话,或者不说,但绝不说假话。在space上矫揉造作没有任何意义,矫揉造作是校内和新浪博客的勾当,不属于这里。《20世纪少年》说,“绝望的时候,迈出去就是了”我经常把这句话送给别人,现在送给我自己。我想自己还没有走到绝望的境地,但我一样要迈出去。我有在乎的人,在乎的事,还有在乎的未来。10/24/2007 歌词簿.封神随想封神随想 千百年的沧桑,滔不尽万里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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