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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7/2009

    卡佛.《大教堂》

      半个多月前从网上买了四本书,奥威尔的《一九八四》和《动物农场》,某人与某人合著的《策略思维——商界、政界及日常生活中的策略竞争》,以及雷蒙德·卡佛的《大教堂》。
      在这里写几段,不是读后感,撒点野而已。

      《一九八四》和《动物农场》

      大二的时候一个学文学的师姐告诉我,《一九八四》是她看过的最好的小说。想起王小波在白银时代中也屡屡提起这本书,很想读一下。可是在学校的图书馆里一直寻觅不得,这件事就放下了。前一阵子要从网上买《大教堂》,便顺带着把《一九八四》捎上。找书的时候查到了奥威尔的另一部作品《动物农场》,觉得耳熟,于是两本书都买了。
      结果还是吃了网购的亏:《一九八四》二十三万字,二百八十多面,定价10元(打八五折8.5元);《动物农场》六万字,一百二十面,定价也是10元(同样打八五折8.5元)。前者还算合理,可后者小薄书一本,没有版权费(奥威尔1950年死的,到现在超过半个世纪了),竟然敢卖十块钱,这不是扯淡么!?虽然网上能查到商品的字数和页数,但我这个大款根本不屑看,而且你这定价就太扯淡了,草泥马!
      书还是不错的。就作者而言,奥威尔的个人经历决定他对共产主义(共产主义国家)的观点比同期其他作家成熟得多;就作品而言,《一九八四》比《动物农场》成熟,也确实有资本在世界文学史上拥有一席之地。然而私以为,师姐所谓的“最好”评价过高,而小波的观点——没有很直接的说明——《一九八四》对探索文学创作各种可能性的贡献,即描写未来的小说未必是科幻小说,或许只是把故事放在未来而已,似乎更贴切些。
      刚开始读《一九八四》的时候,惊为天人,接下来感觉趋于平淡,最后简直是一般了。天马行空般的创意在三段式小说的第一部分爆发,然而仅仅在第一部分爆发。第二部分像是爱情小说,而第三部分太过意识流,最终导致小说的结构发生了分裂(或者有人认为小说的结构未必需要统一,但是我比较传统,认为还是统一得好。《三国演义》,《贝姨》和《情人》,风格也许完全不同,但结构都是统一的)。而且小说中断冗长的议论也伤害了的它的文学价值,换句话说,奥威尔没必要把一篇社会学论文放在小说里。它可以单独发表,但没必要放在小说里。
      可瑕不掩瑜,《一九八四》毕竟是一部杰作。奥威尔对共产主义(共产主义国家)向极权主义演变的可能性(或者说必然性,这必然性导致了大清洗、文革、网络长城,等等)透彻的洞察力奠定了它在文学史上的地位。而小说的最后,温斯顿在布满老鼠的铁笼前终于出卖了裘利亚、也同时出卖了爱情的一幕,也让我深感震撼——不只是因为自己从来不相信爱情的力量,也不只因为自己最怕的也是老鼠……
     

      《策略思维》

      为Beta庆祝考研成功的时候发现他在看这本书,翻了两面觉得不错,然后我就买了。39块的书,打了八折还是很贵。
      这本书的内容极富价值,然而写得太烂。我第一次读财经类的畅销书,知道不能拿文学书的标准要求它,可它确实太烂了——可能大多数财经畅销书,或者大多数畅销书都这样烂,我不知道(至少以前看的一本生物畅销书《自私的基因》很不错)。
      这本书的博弈论部分有几个案例,比如三人决斗、轮盘赌、交换密封了钞票的信封等案例,很富启迪。但是滥竽充数的案例比重太大,骗了我的时间和金钱,让我很不爽。本书完全可以删去3/4的内容,价格降到9块钱;或者让某数学系的老师把它整理一下,开一门《策略思维》选修课——都会很受欢迎。但是你这样骗钱,太不厚道!
      我觉定了,以后但凡此类畅销书,都从Beta那里抢。我的钞票是很宝贵的……
     

      《大教堂》

      以上三本都是为了买《大教堂》而捎上的。卡佛的作品才是重点。
      在常看的报纸与订阅的rss上都读到对《大教堂》的评价,一片赞誉,于是我就买了。虽然跟风,到底还是符合自己读小说的原则:读外国人写的书,读死人写的书(王小波是唯一的破例,破坏了一半的规矩)。
      与《一九八四》的从高处渐渐滑下相反,读《大教堂》,是由失望变成兴奋的过程。这也难怪,读完小说集里的十一个故事以后,翻看译后记,发现主流观点的评价与自己的相同:最好的,是第十一个也是最后一篇,《大教堂》;其次是第五篇《好事一小件》。另外,个人认为倒数第二篇《马笼头》堪居第三。
      小说的内容就不剧透了,毕竟我希望怀着好奇心去读它的人越多越好。我想说的是,以前自己一直以为“长篇叙述命运,中篇叙述人物,短篇叙述悬念”是小说的原则,可卡佛的一番话,让我有了新的认识:
      “对于我写的那些人物和那些境遇来说,困难优雅的解决不仅是不合适,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不可能的。我承认我非常羡慕那些以经典模式展开的小说,有冲突,有解决,有高潮。但即使我很尊敬那些小说,有时甚至有点儿嫉妒,我还是写不出来。作家的职责,如果作家有职责的话,不是提供结论或是答案。如果一个小说能够回答它自己,它的问题和矛盾能满足小说自己的要求,那就够了。而另一方面,我只希望能保证,读者读完我的小说后,不会有受到欺骗的感觉。”
      是否可以理解为,描写一场火灾在即将把整座村庄摧毁前的一刻被扑灭的小说,是古典式的短篇;而描写火焰渐渐把村庄吞噬,村民们却无能为力、不得不眼睁睁看着这一切发生的小说,便是卡佛式的短篇?
      不管怎样,连卡佛自己都承认,《大教堂》这篇作品,与他以前写的任何一篇都不同——我确实能得出来——所以,卡佛最富盛名的小说集以此命名,并且被引入中国。
    1/12/2009

    纸上谈情

      如果巴尔扎克像某些作家一样去写言情小说,他的销量不会比某些作家之流差。在《贝姨》的前一段,巴翁充分施展了撮合男女主人公一段美好姻缘的才华:奥棠丝和文赛斯拉从陌生走到婚姻,历经坎坷,波折反复——然而还是被撕碎了。不过更精彩的是小说的后半段,对众星捧月追逐一位美貌妇人的男人们的描写,入木三分,惟妙惟肖。
      尽管巴翁的技巧已经如此娴熟,相比之下,托尔斯泰还要技高一筹。托翁的高明之处,在于他对女性心理的刻画似乎比女性作家更细腻——比如《战争与和平》里,玛丽亚公爵小姐与安德烈公爵夫人同时对阿纳托利产生倾慕之情一节的描写——不,与其说托翁比女性更细腻,毋宁说他比女性更坦诚。作为一个男性,揭露女性隐秘而不合逻辑的心理时,他理所当然的比女性作家更坦诚。
      不能忘记雨果,即使不考虑《巴黎圣母院》,《悲惨世界》中珂塞特与马吕斯的恋情单独拎出来就是一部很不错的浪漫爱情小说。只是淹没在“人类苦难的百科全书”里时,冉阿让、伽弗洛什、米里哀主教们的气质把“爱情”两个字都冲散了。或者说,同样是“爱”珂塞特,马吕斯的爱是小爱,冉阿让的爱才是大爱。
      一言以蔽之,无论巴翁,托翁,还是雨果,似乎都与纯粹描述爱情——这一人类最奇妙的情感——的文学作品,泾渭分明地划清了界限。

      还有芥川先生。先生认为尾岐红叶是明治时代首屈一指的文章家,其代表作是《金色夜叉》,一部纯粹的言情小说。慕名读过以后,相当失望:并非失望小说的不入流,而是先生的鉴赏似乎有所偏差。不过,先生的小说水准依旧,几部短篇里,除了一篇《舞会》让我惊为天人,还有就是《葱》和改编自中国民间传说的《奇遇》。前者叙述一个咖啡馆的女服务生阿君,漂亮而拮据,与另一位俊美而拮据的艺术家田中两情相悦。两人初次约会,有一个很幸福的开始和经过,然而当二人携手转过一条狭窄的小街时,阿君被路旁蔬菜店里“一把四分钱”的价目牌所吸引,“她丢下目瞪口呆的田中君,朝着葱堆指了指:‘给我拿两把。’ ”——至于田中君,“这时,遐想突然破灭,一阵风卷着灰尘刮过去,现实生活辛辣刺眼的葱味真正扑进田中的鼻子里来。”
      《奇遇》改编自明瞿佑的《剪灯新话》。《奇》前面的九成内容几乎是照搬《剪》中的《渭塘奇遇记》:元朝至顺年间,一个叫王生的富家子弟去松江收租归来,在酒肆喝酒时,与店主的女儿陷入爱河。两个人晚上XXOO,好不快活,只是当王生酒醒时,却发现自己已经睡在船舱里。回到金陵家中以后,王生每天夜里都和少女相会(XXOO?)。一夜王生梦见自己将水晶双鱼扇坠送给少女,少女则回赠以紫金碧甸指环——结果早晨醒来,竟发现枕边果然有一只紫金碧甸指环,而自己的扇坠却不知去向!十日后王生再赴松江收租,找到了那个酒肆的女儿。王生的扇坠果真就在她手中,而她的指环也在一夜春梦后落进王生手里。
      以上是《渭》中一个纯粹扯淡的故事,先生显然知道这一点,于是蜻蜓点水、画龙点睛地续写了一个尾声。总而言之,梦中相会云云,只是少男少女商量好为哄骗家长同意自己婚事而唱的一出双簧;至于后来家长们同意了这门不般配的婚事,也并非当真相信了那个扯淡之极的故事,而是无奈之下,顺水推舟而已。

      前面把最喜欢的几位大师的最喜欢的作品拿出来,不是炫耀那么厚的砖头我都读过,而是对当今的“文学”和“网络文学”(我从来认为这两个概念不是一回事,相同的是一样垃圾)投以最诚挚的鄙视。后面把芥川先生供出来,等于直接将炮口对准了那些文字垃圾及其衍生物(影视垃圾),轰得稀巴烂。你可以描绘一场鹿鸣馆里美轮美奂的舞会,但切勿忘记那些衣着华贵的贵妇们终将年华老去;你可以渲染平民阶级单纯而善良的感情,但切勿忘记生存以上、生活以下才是他们(我们)最真实的状态;你可以塑造一段轰轰烈烈,潇潇洒洒,凄凄惨惨或者神神秘秘的爱情,但是到头来不要忘记,所有人终须面对的世界,永远是物质的,现实的,残酷的,以及喜新厌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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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9/2008

    安息,群岛

      断断续续,终于把《古拉格群岛》读完。一个多月的阅读中,自己感受到从未有过的压抑,于是简直难以想象:索翁著作他的那些岁月里,他是怎样熬过来的?

      大二时有高中同学问我哪些“名著”比较好看。我说,如果你想要看“好看”的名著,《远大前程》是最好的选择。它篇幅不长,够幽默,够深刻。那个时候我还在和Lewis交流《河殇》,看那本小黄册子的寒假,是我永远不能忘记的寒假。
      大三的时候和Falcon交换礼物,我送他《芥川龙之介全集》,他送我《傅雷译巴尔扎克全集》。Falcon的礼物我在大四上学期都读完了,而我也把自己最喜欢的作家推荐给他。我不可能把芥川推荐给除Falcon以外的任何人,而相信愿意读巴尔扎克的大学生(尤其是工科)也不会很多。
      大四,不久前,Shevon在电话里要我推荐几本书给他“补习”。他在摆平了托和G以后,为申请而奔波劳碌的同时,也终于有时间静下心来读点书了。不过我以为他想读书,一半发自爱好,另一半出于追求某位书法系的女生的需要。这种男人我通常是看不起的,但Shevon是我兄弟。于是我告诉他,你先看《万历十五年》吧,然后看房龙的《宽容》(这本书我和Alpha都很喜欢),这两本都很短;《光荣与梦想》?那太长了,一百多万字,你看不下去。

      但是,我不可能把《群岛》推荐给任何人,也不会在除了Blog以外的任何场合与人谈起,因为它太沉重。这部一百六十万字的恢宏巨著,每一个铅字背后都垫着一具尸体,波兰人,车臣人,哈萨克人,乌克兰人,还有俄国斯人他们自己。
      在火车站上,那个来自美国的共产主义者向着空气喊“把他们的罪行告诉全世界”。他不能面对他的战友,彼此在心中热泪盈眶时,他们也不得不形同陌路。
      一个母亲因为莫须有的五十八条罪名被逮捕,女儿给她写信“他们对你的指控是真的么?如果是假的,我相信您,我绝不加入共青团;如果是真的,我就不认你这个母亲!”。为了孩子的明天,母亲颤抖着回答:“我有罪”。
      如果能从奥斯威辛逃出来,避开最初的搜捕,也许两天以后你便能获得自由。如果从群岛中出逃,在这片占地球上陆地面积六分之一强的土地上,你跋涉月余,行程数千里,最后却仍逃脱不了落网的命运——祖国,您的广袤让人绝望……

      最令我震撼的,也是我相信每一个读过《群岛》的人都决不会忘记的,是高尔基对索洛维茨岛监狱的造访。然后我知道,这世界上最惨忍的事,不是让人绝望,而是给人渺茫的希望,并且这渺茫的赐予者是那些堪称“人民之友”的救世主。在这样的名单中,你可以罗列高尔基,马雅可夫斯基之流,也可以天上斯大林和列宁的名字。
      安息吧,索尔仁尼琴。这个世界从来不曾有公论。当你在弗蒙特著述《群岛》,希望藉此安魂济世的时候,中国却正重蹈着你的祖国的覆辙。不过你仍是幸运的,所以你可以回到祖国安享晚年。与此同时,一个名叫司徒雷登的友人,却只能把骨灰留在他出身的地方;而那个国度的语文课本上,对他的抹煞与诬蔑还一如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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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7/2008

    古拉格群岛·中卷·P376-P377

      ……再谈一件枪杀托派(托洛茨基分子)的事,也是这个时间这个地点,是弗朗茨·迪克勒说的(他是个巴西犹太人。在纽约听多了苏联的宣传,一九三七年在一艘希腊船上当电报员来到列宁格勒,溜号上了岸,要参加社会主义——马上就捞到了徒刑)。一九三八年春天他在沃尔库塔窄轨铁路鲁德尼克-乌萨段当搬闸工。有一回契卡行动科给他们下了一道命令:断绝交通,不装煤,预备四节平台车,两节生炉子的闷罐车,是为了运犯人到乌萨。一大群牵着狗的押解队带来了二百五十个犯人,里面有五十名惯匪,其余是托派,八名妇女。大部分人穿得很好——裘皮帽,裘皮领,皮箱。迪克勒在其中看到了他熟悉的安德列钦,南斯拉夫人,但却是一个地位很高的美国共产党员,福斯特和白劳德的战友:先前迪克勒在麦迪逊花园广场上听过他的演说,近日在营区里见过面,知道了他的罢工的成果——他们开始得到干口粮,休假日,有了单独的作业班和工棚。现在他们被装上了光板平台车,天寒地冻,风雪交加,就这么拉走了。安德列钦看见了他,脸朝另一面,好像不是对他,使足了劲喊:

      Frank! Just Listen, don't say a word!This is the end. We are goihg to be murdered in cold blood! Frank! Listen! If you ever get out, tell the world who they are: a bunch of cut throats! assassins! bandits!

      他一再地喊着同样的话。迪克勒在发抖。平台车上,跟他并排站着一个科米族的老警卫,在抽他的羊角烟斗。当安德列钦停下来的时候,平台车上的犯人们齐声议论起来,听到了女人的哭声,显然很多人听懂了用英语说的话。押解队长吹哨让列车停下,朝天开了几枪。全都静了下来。队长喊叫着说:“你们干嘛要造反?你们不是要单独住吗?这回就单独了。口粮,工作都会有的!”

      车接着往前开。在兹梅卡站上停下来。把犯人带下平台车,列车返回鲁德尼克。车组人员都知道这个兹梅卡站:那儿从来没有劳改点,也没有人家。

      窄轨铁路上交通断绝了两天。后来赶马车的说:犯人们被带进一条峡谷,迎面埋伏了机枪手,同时开枪射击。②

      ① “弗朗克!听着——不要回答。这是末日。我们要被屠杀了!弗朗克!听着!如果你将来能出去——告诉全世界他们是什么人:一帮歹徒!凶手!强盗!”
      ② 迪克勒获释了,甚至回到巴西,但是在全世界都没找到一个愿意听他谈这件事的人。40年后他把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作者)

      ①②为原注

      考完以后,日子稍微闲了一些,可以继续写小说。但是读到《古拉格群岛》的两段文字,一时间不知如何动笔了。

      当然,《群岛》不是小说,它是一部纪实文学,它的每一行文字背后都是言之凿凿的历史。就拿以上这段来说,仿佛好莱坞电影里的镜头,但那震撼力远非任何电影所能表现的。

      我们从小看着主旋律的影视作品长大,国产的各种革命烈士也好,国外《勇敢的心》《圣女贞德》之类英雄主义巨作也罢,但凡正面人物在临死放声高呼时,或怒目敌人,或面向战友,一身浩然正气,凛然赴死,令观众潸然泪下。可是如今想来,与《群岛》中记载的这段历史相比,慷慨激昂的程度有如霄壤之别。

      想象一下安德列钦面对空气中的战友喊出“don't say a word”时的场景,如果德拉克罗瓦或藉里柯再生的话,他们一定会创作出这样一幅作品:一个南斯拉夫人站在光板平台车上,巍峨的身影从密集的犯人中脱颖而出,昂首向天呼喊;他背后不远处的月台上,一个巴西板闸工凝望着他的背影,不住地发抖,热泪盈眶;这两个主人公的周围,还有已然已泣不成声的几位妇人,暴怒的押解队长,漠然的老警卫,以及车站里行色匆匆的乘客。

      从前我以为所谓“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一江水”便是“咫尺天涯”的极致,如今看来,那虽然有意境,却太渺小。其他诸如“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之类,与这幅画面更加不能相比。我总以为在文学或影视作品里可以找到这世界上最令人感动的故事或场景,现在才发现,最震撼的总发生在活生生的历史里。有些被记录下来,记录在像《群岛》这样的史册里,于是我们阅读、流泪、思考。还有些轶失在历史的浩荡长河里,随波逐流,慢慢消逝。逝者如斯,活下来的人要做的,就是把故事转告后人。后人要做的,唯有静下心去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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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10/2008

    人间喜剧

      在我看过的所有人间喜剧里,《贝姨》是最好的。

      《欧也妮·葛朗台》和《高老头》都很震撼。一个人爱金钱胜过女儿,一个人爱女儿胜过一切。由此可见,与其说巴翁著《人间喜剧》是为抨击资本的罪恶,毋宁说他是为抨击博爱的人。

      《幻灭》和《交际花枯荣记》一起,勾勒出一部《吕西安传》。可这部作品的一号男主角似乎并非帕里斯一般的吕西安,而是犯罪界的拿破仑,雅克·柯兰。至于女主角,爱丝苔的戏份最多,然而加缪所夫人最耀眼。

      《赛查·皮罗多盛衰记》和《纽沁根银行》,基本上没看懂。

      《夏倍上校》中的夏倍上校,《贝姨》中的于洛元帅,是迄今为止我在文学作品见过的最具英雄色彩的男人形象。其他小说中能与他们二人匹敌的,也只有托翁笔下的安德烈公爵一人而已。总而言之,他们三人都是军人,他们都是英雄,他们都是悲剧,也只有英雄配得上悲剧。

      《邦斯舅舅》看到四分之三就看不下去了,只能心情好的时候翻几页,然后心情立刻变得不好,等下次好的时候再看。我不愿看到有人可以那样作恶而不受惩处,尤其当他们伤害的人无辜的时候(《贝姨》中的受害者罪有应得,而且犯人也遭到天谴)。可是巴翁说:

      “……这恶棍的下场当然是自食其果,同时也证明上帝还是有赏罚的。一般人往往责备描写社会风俗的作家把这一点给忘了,其实是大家看那种千篇一律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戏看得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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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5/2008

    吕西安,或者拉斯蒂涅

      吕西安和拉斯蒂涅初到巴黎的时候,年纪和现在的我差不多。他们都对自己的远大前程怀有雄心壮志,这和我也差不多。不同的是,他们都远比我有才华,更远远比我长得讨女性喜欢。

      北京至于我,还没有到巴黎之于吕西安和拉斯蒂涅的地位。不如这么说,合肥,就是两百年前法国的“外省”;北京,是两百年前法国的“拉丁区”;而我真正想去,并希望出人头地的地方,是“圣日尔曼区”。今天很多人对“左岸”的概念一知半解却无比迷恋,甚至将其与“浪漫”等而视之,我想巴尔扎克听到以后会喷饭的——他们想跟穷大学生们挤伏盖公寓,他们去挤吧。

      现在的我,从外省来到巴黎上学,住在拉丁区的某所公寓里(我住在左岸呢),一个月不到一百法郎的生活费,几十个铜子的一餐。我学的专业当年的巴黎不曾有,当年巴黎的诱惑对于当今的我也不曾有。斗转星移间,太子党们的进口轿车取代了花花公子们的四轮马车,从前的漂亮女工、女戏子变成了现在的女大学生;现在百无聊赖的青年人在电脑前消磨时间,一如当年的外省青年酗酒、打牌,总之无事可做;现在的社会把出身和财富看得比什么都重,与两百年前没有什么区别——如果有的话,现在的巴黎没有真正的贵族,现在的巴黎人没有真正的财富。

      他们都远比我有才华,更远远比我长得讨女性喜欢,可我愈发觉得自己身上有他们的影子。拉斯蒂涅向母亲和妹妹讨一千二百法郎赌自己的前途;吕西安把三千法郎的债务转给自己的妹妹和妹夫;我自己除了学费和生活费,还向父母要手机、电脑、考试报名、以及将来所可能的……在这一点上我们是一伙人。更可怕的是,当时我觉得吕西安和拉斯蒂涅为了对前程的贪婪简直可以把家里人逼上绝路,可是我本人,现在不也是在为前途逼家里人么?我不仅心安理得,甚至认为非那样做不可。我也向往圣日尔曼区啊。在药剂师的儿子夏同和侯爵吕庞泼莱之间作选择,有谁会选择前者呢?那么,如果要压上自己的身家性命,甚至全家人的生活与荣辱去赌者一把,有几个人会捋起袖子走上轮盘前呢?

      我不知道别人会作何选择,至少拉斯蒂涅和吕西安轰轰烈烈的上了,而我也正在路上。

      无论是赢得拉斯蒂涅的结局,还是落得吕西安的下场,我都不愿回头了。

      拉斯蒂涅一个人在公墓内向高处走了几步,远眺巴黎,只见巴黎婉蜒曲折的躺在塞纳河两岸,慢慢的亮起灯火。他的欲火炎炎的眼睛停在王杜姆广场和安伐里特宫的弯窿之间。那便是他不胜向往的上流社会的区域。面对这个热闹的蜂房,他射了一眼,好象恨不得把其中的甘蜜一日吸尽。同时他气概非凡的说了句:
      “现在咱们俩来拼一拼吧!”
      然后拉斯蒂涅为了向社会挑战,到特·纽沁根太太家吃饭去了。

      ——《高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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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7/2008

    欲望上海.Chapter3.中国文化的价值观

     原文地址

    《中国面貌断层:中国可能永远不能成为大国的50个理由》——摘录.25

      2003年10月,中国首位宇航员杨利伟返回地球后,在面对记者采访时表示:“看到地球景色非常美丽,但我没有看到我们的长城。”

      可是,现在你在地球上都很难看清长城了。从几张拍摄于一个世纪前的照片中,人们发现当时的长城与今天容貌迥异。其中一张拍摄的是姐妹楼(syster towers,在古北口),两座巨大而坚固的石塔深深嵌入缀满密树的山坳中。它们以傲人的姿态俯瞰着一条长河,强壮有力的形象充满自信与光荣,仿佛包含了中国所有的骄傲。

      而另一张记录了今天的姐妹楼的照片更令人震惊。一百年前巍峨的石塔现在只剩下寥寥几层基石,残垣以上,整座塔身都已如幽灵般灰飞烟灭。两张照片并排放在你面前,如同一个恶作剧——首先是震惊,然后哑然,最后悲伤——你意识到,它们真的一去不返了。

      那河也干涸了,被打着“古迹保护应当让位于经济发展”的荒谬旗号的滥用水资源与疏于管理所吸干。那曾经葱郁的山坳,如今只留下零星的树丛和大片大片裸露的黄土。

      当威廉·林德塞,一位致力于保护长城的英国社会活动家,与一位82岁的当地老妇(Lu Wencai,不知道中文名是啥)谈起长城时,老妇说:“楼已经不在这里了,它们消失了。”她告诉林德塞,姐妹楼第一次遭破坏是在抗战时期,可真正的毁灭发生在七十年代:人民解放军在这里铺设铁路时,他们用拆解石塔得到的石块修筑了临时住所;解放军离开以后,当地人又把石块取回自家使用。

      沿着长城,到处可以听见与这位老妇类似的故事。数十年的荒于管理和肆意破坏彻底摧毁了这一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工程。中国人经常泣诉“我们是外国侵略的受害者”——那些暴行确实给这个国家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但是,长城的破坏以及它今天贫瘠的维护状况完全都是中国人自己造成的。似乎“中国”和“传统文化”完全是一对反义词。

      ChinaBounder 的注解:

      我经常问学生们的另一个问题是:“What do you do that is Chinese?”

      “什么意思?”

      “就是说——是什么让你成为一个中国人,是什么让你成为独特的、传统的中国文化的一部分?”

      这个个问题也许并不聪明。毕竟我的出发点是让学生们展开讨论,结果却让所有人沉默不语。极少数人可以回答这个问题。

      有几个同学回答“书法”,因为学习书法的现象在这里很普遍(但是我发现,大部分学生只是在他们传统的家长的强迫下去学习的)。

      书法以下,答案所剩无几。有人回答“乒乓球”。我反问“那么,乒乓球确实属于中国的‘传统’么?”

      “是的。”

      “真的么?它在中国有多少年的历史?”

      “嗯……我不是很清楚……因该有很多年吧……”

      然后我告诉他,乒乓球这项运动,发源于1880年的英格兰。

      通常在稍大一些的班级,每个班至少会有一个同学练习中国传统乐器,像古琴、二胡、琵琶等。不过多数人练习的是钢琴、小提琴——那些标准的西方乐团使用的乐器。

      中国的文化在哪里?当这个国家最流行的运动是篮球和足球,当圣诞节和情人节日益盛行时,它的文化在哪里?我发现相比于知道端午和中秋节具体日期,更多的学生把12月25号和2月14两个日子铭记在心。

      (我插两句,关于这四个日期:端午节无论农历阳历我都不知道——但我对屈原并非一无所知,至少读过几遍《离骚》;中秋我知道农历是八月十五,阳历并不关心;两个西方节日我在大学以前一直搞不清具体是几月几号,不过大学里这个太流行了,我不可能不记住;似乎马上就要过七夕了,不过,管它是农历的七七还是阳历的某月某日,干我屁事?在我看来,不放假的节日没有任何意义——中秋端午还放假呢!

      即使是中国文化中最重要、最富盛誉的饮食也在逐渐丧失其影响力,逐渐变成一种evaporating into a mere simulacrum of what once it was(这句话我想用一句成语,但是明日黄花不妥,回光返照也不妥,语文不行,只能先放这里搁着)。麦当劳、肯德基、必胜客大举入侵中国人的饭桌,同时让中国人的腰身变得愈发辽阔。也许这个例子可以提喻整个中国文化面临的现状——每逢周末,在上海的中心地段徐家汇,必胜客的店门外总会排起长龙。多奇怪的场面!And indeed I often shout out to the queue of assembled simpletons that(我不认为这个老外会对着一群人大喊大叫,所以我认为自己理解错了,不翻)他们排队购买的是一堆高热量低营养,价格高却没品味的垃圾食品。为什么人人都想吃必胜客制造的垃圾?如果你想吃匹萨,上海有一打一打的好去处(北京西路的JimiX就是个好去处)(在下愚昧,JimiX闻所未闻——前一个括号是原文,这个括号是我加的)。不过我说这些话都没用,因为它是必—胜—客。

      这就是今天的中国文化:形式高于内容。是的,中餐依然是主流,而西餐只是偶尔的调剂,大多数在国外旅游的中国游客也只吃中餐。中国人很少对其他国家的饮食文化产生兴趣——可是显而易见,与在世界范围内声誉颇为尴尬的英国饮食相比,中餐已经好不到哪里去——他开始腐朽了。大多数受正规教育的年轻人并不会做菜,他们太习惯于父母的溺爱,甚至没有掌握基本的烹饪技巧。正因如此,明代和清代许多最负盛名的珍馐佳肴在今天已经失传。

      这就是我眼中的,这个世界上一度最伟大、最富灵性、最具勇气与生命力的中国文化——在今天已成为一具被侵蚀殆尽的空骨,轻轻一吹,便将化作灰烬。

    《中国面貌断层:中国可能永远不能成为大国的50个理由》——摘录.25

      “但是,在中国艺术史中占据重要地位的圆明园——‘圆’意指人品德圆满无缺,超越常人;‘明’象征业绩明光普照,完美明智——这一清王朝六位帝王竭力营造的皇家园林在1860年被英法联军焚毁。‘火烧圆明园’在中国历史上写下意义深重的一页。

      从那时起,圆明园遗址一直作为一片废墟为人保存,铭记。2004年,一个讨论是否应当重建圆明园的会议召开(可能是指《纪念圆明园建园300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译者注),然而该会议最终否决了重建动议。

      ‘在中国近、现代史上,北京的圆明园废墟和南京的万人坑遗址是西方列强与东洋鬼子留在中华民族脊背上最创痛的伤疤。……这种废墟的悲凉的沧桑感本身就是对那种以强凌弱的侵略行径的无声控诉,它可以唤起国人对那段祖国贫弱历史的痛苦记忆,激发国人奋发图强的意志和决心……它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才是最理想的。’中国社科院外文所研究员叶廷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说。(找原话找死我了,原文把Ye Tinfang写成Ye Yanfang

      Another commentator said 'Without rehabilitation, the Yuanmingyuan displays explicitly the crimes committed by the Western allied forces. As time goes by the new Yuanmingyuan may obliterate the painful history in the minds of Chinese people.'(这段话找死我也找不到原文,我就不翻了,反正就那个意思

      还是受害者情节。

      然而事实上,中国自己给自己造成的伤害远比外力更多。圆明园的许多文化遗产因为法国人与英国人的劫掠而得以幸存,经由中国人民数十年的辛苦努力终于回归故里。可是在文化大革命中的极度破坏,800米的圆墙被推倒,上千棵古树被砍伐,无数的文物再度被洗劫或毁坏。

      (中国人有错,不代表洋人都无辜。比如说我抢了校门口的农行,然后这家农行失火,钱全烧了,不代表我就“挽救”了我抢的那些钞票。抢银行的我和失职引火人都有罪。在圆明园这件事上,中国人,法国人,英国人,都该死

      有谁是为了让国人忏悔自己的罪行而高声疾呼的?没有。对中国而言,作为一个受害者,暴行永远来自国界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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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6/2008

    欲望上海.Chapter2.和谐

      上周在食堂吃早饭的时候,身后坐着一对刚认识不到半个小时的男女——一个外国男人和一个中国女人。他们在我身后谈了十多分钟,之后一起去校医院了。
      我知道他们刚刚认识,以及吃晚饭后一起去校医院,因为他们声音比较大,并且谈话内容完全不加掩饰。原来我想把他们谈话的内容大体记录下来,但觉得这样会显得我很市井。几句话表达一下看法:波洛探长说,自己的比利时国籍和蹩脚英语让英国本地人对他放松了警惕,好像说话不流利的人脑子也不会流利——至少作为一个女人,阿加莎·克里斯蒂是这样认为的。然而,波洛得白细胞哪里迟钝呢?简直是个人精!
      同样,在中国,一个外国人蹩脚的中文,吞吞吐吐的表达,似乎显得这个人“腼腆”“忠厚”——很老实么?——怎么可能!中国女人对中国男人总是怀有天生的警惕,但是在外国人面前完全变成不设防的……港湾……
      点到为止。

      前一阵子,一个上海外教把自己先后与数十个女生交往并上床的经历在blog上发表,引起了轩然大波。这件事我起初有所耳闻,但并未留意(有了在广院的经历,这种事件挂不怪了)。就在这两天,我偶然访问了这个外教的blog,一时诧异不已:
      1.这个blog居然还没有被和谐掉。
      2.这个blog居然还在更新。
      3.这个blog的内容已经和男欢女爱无关,而且比男欢女爱之事更值得国人思考。

      为了T的听力和口语,这段时间无限憔悴。用老美习惯的表达方式,看Friends纯粹是waste my time,但是既然这片子依然成为国人的英语圣经,我不得不看,不得不反反复复的看。光是拿男女主角矫揉造作的“花音”练听力有够恶性的了,更恶性的是自己还得学他们说话,干!
      等我把T这关过了以后(如果我能过的话),我要在各大英语论坛上把那些把Friends奉为圣经的人骂得口血喷头……

      综上所述,首先,我依然得学英语,英翻英(听力)和中翻英(口语)快让我崩溃了,我需要做些英翻中的事来调剂。其次,那个上海外教师的blog让我受益匪浅,甚至很有些想法。于是,我决定从现在开始翻译他的每一篇blog——读他blog练习英文阅读,译成中文操练母语,整个过程更是一种思考。
      PS:昨夜今晨整得太晚了,最后一部分没翻译完,今天这老外又更新了,真是勤奋。先把昨天的补齐。

    blog地址

    原文地址

    《中国面貌断层:中国可能永远不能成为大国的50个理由》——摘录.24

      “通常,没有人认为不守规矩是什么大事,它被大众默许为一种潜规则。但是,打破这个潜规则就显得非常与众不同——一个人需要绝大的勇气才能高声说出‘不要这样,我认为你这样做不对。’在中国,这是很危险的事。

      把中国与‘伟大’二字隔绝的鸿沟,正是那些敢于直言‘我认为’的公民的缺失。而曾经勇于说出‘我认为’的人,则要面对难以想象的危险。

      中国也存在持不同政见的群体,然而他们缺乏一种引领他们前进的,去反对,去斗争的传统——至少在中国人中没有。他们心目中的偶像都是外国人,比如列赫·瓦文萨,亚历山大·索尔仁尼琴(刚挂掉,虽然没有看过他的书,看是拜一下《古拉格群岛》,拜一下俄罗斯的良心),瓦茨拉夫·哈维尔,以及另一个追梦人,马丁·路德·金。

      在中国人中,勇敢的反对派只是极少数,而且他们几乎完全被社会所忽略。这里不存在为呼吁释放监狱中的China's prisoners of conscience(这是啥?)而举行的示威游行。怎么可能有?绝大多数中国人根部不知道这些prisoners的存在(上文不清楚,这里也不好翻了),而即使是那些了解内情的人,慑于可能遭遇的与prisoners相同的命运,也不得不选择缄默。

      想想威廉韦·伯福斯,那个在19世纪初废除了奴隶贸易的英国议员;想想艾米琳·潘克斯特,那个在20世纪初为妇女争取投票权的妇女参政权运动的奠基者;想想蕾切尔·卡逊,她的那本出版于1962年,点燃全世界环境运动燎原之火的《寂静的春天》。

      他们不仅不遵守规则。他们打破规则。他们让他们的祖国变得自由、繁荣、昌盛。中国不是没有这样的人,只是他们不愿去冒险。今日之中国,文化和社会氛围将和谐强加于万物之上。和谐允许触犯规则,和谐不允许改变规则。

      When Chinese people feel fear, the fear that comes when they see their country is not changing, not developing its political liberties, then and only then will the charge be led over the parapets and into the firing line(这段太刺激了,不敢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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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欲望上海.Chapter1.以洋人为鉴,可以知……

      《中国面貌断层:中国可能永远不能成为大国的50个理由》——摘录.23

      “在中国,日常行为规范往往为人所忽视。自行车和机动车在人行道上行驶,行人乱穿马路,更有甚者居然横穿高速公路;在地铁里,先下后上的规则被无视;插队现象司空见惯;顾客极少索要发票——这意味着买卖双方都在逃税;随处可见散发着小广告的街边小贩,违法的商品和服务下至办证,上至卫星接收器。

      诸如此类的的行为如此普遍,以至‘犯规’已然成为中国人生活的一部分。对这样的行为,社会选择接受,容忍,执法机关及其他部门也几乎视而不见——中国在许多方面比人们(外国人)所想像的要更自由。当然,并非所有的中国人都视规则如无物,but quite often the option is there should the inspiration hit you.(这个啥意思?

      因为中国人并不尊重规则,中国人不尊重规则的维护者的行为也就不足为奇了。从身体接触引发的行人间的小口角,到汽车追尾导致的争执,每一场发生在街边的纠纷都会引来一群热心观众,甚至常常召来执法机关的介入。在警务人员处理调解纠纷时,当事人谩骂、诅咒,甚至对警务人员进行人身攻击。在包括美国在内的一些国家,对执法者高声叫嚷就可能带来牢狱之灾。在中国,执法过程中的各种冲突已经成为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甚至可以说,在今日之中国,ignoring the rules is a rule for life itself(这句话用中文怎么表达似乎都不如原文好)”

      ChinaBounder 的注解:

      Conformism(随大流+千篇一律,中文有一个词同时涵盖这两个意思么?),就我所知,确实是影响中国的一大顽疾。社会中充斥着千篇一律的思想、言论、行为——你在中国很难找到那些有着独立思想的独立的“人”——至少我在中国的这些年中极少见到。

      自始至终的Conformism,这里我再举一个我在中国任教期间的例子——事实上,或许我自己就是一个conformist——无论上多少次课,我授课的内容都几乎是从一成不变的。

      我在课堂上安排了一个给学生一到两分钟,让他们就一些主题做自由陈述的部分。同学们可以谈饮食,谈体育,谈旅游,谈一个朋友……都是很简单的话题。

      在这些话题中,有的如“最好的朋友”,回答的范围相当广泛。但是有的如“最喜欢的书”、“最喜欢的电影”或者“最崇拜的英雄人物”,答案总是那么几个。

      就电影而言,最泛滥的答案无疑是《泰坦尼克》,一部恶性到家的糟粕。在这部胶片电影上映十多年后,居然还有一半以上的人始终将其作为“最爱”。紧随其后的另一部恐怖电影是《阿甘正传》,接下来是《乱世佳人》(读过这部烂书的第一行以后,我便把它束之高阁了)。再往后是《哈里·波特》(又是一部烂书)、《勇敢的心》。再有就是时下流行的大片(《变形金刚》一度风靡)。多多少少就是这样了。最后,大约只有百分之五的学生能带给我其他的答案。

      最后,差不多有百分之0.5的学生会选择一部中国电影。(插一句,看到这里我震撼了……我根本没考虑过中国电影……

      书的答案更少。首选项是《简·爱》,其次是简·奥斯丁。她总是被定义为言情小说作家,以至于当我向学生们解释她根本不是一个浪漫作家时,他们大吃一惊。简以后的热门选项又是tmd《哈里·波特》。现在, most of the students take the class to prepare for an English exam which assesses their readiness for university study in an English-speaking country(这句话意思不难,但是用中文描述太别扭)。在讲台上,我常常问同学们这样的问题“好吧……你正参加一个测试你英语阅读能力的大学招生面试,你要谈的是一本儿童读物——这个话题你有多少把握?”(儿童读物我会说多拉A梦,do ra a meng,照葫芦画瓢发音就是;成人读物应该是《战争与和平》

      英雄偶像?第一,比尔·盖茨。拜金主义。第二,姚明。在中国体育界,如果你不是第一,你什么都不是。努力没有意义,热情没有意义,只有成功才有意义。如果一个人在国外获得成功,比如姚明,他在国内受追捧就会变得理所当然。好像只有西方人说你是个人物,你才是个人物,否则注定默默无闻。第三,乔丹,再往后是李嘉诚——又见拜金。人人都想成为亿万富翁。(哭了,我准备的第一道T的口语题就是盖茨……

      我的学生是中国最优秀的学生,站在金字塔尖的塔尖。他们的目标是世界一流的学府,他们中国社会中拥有财富和规划的极少数群体。

      但是,当这样一群学生在连“你最喜欢的电影”之类的简单问题上都丧失了独立思考的能力之时,他们怎么可能在工作中做到“独立思考”?他们一个一个怎么可能不变成conform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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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2007

    丽人图

    《穿衣的玛哈》

    穿衣的玛哈

    《裸体的玛哈》

    裸体的玛哈

    丽人图
    ——摘自芥川龙之介的随笔《肉骨茶》,因觉得翻译不够通顺,文字略有改动

      西班牙有丽人,名曰Dona Maria Theresa(玛利娅·特雷莎)。她豆蔻年华嫁了比拉弗兰卡的第十一代侯爵阿尔巴。特雷莎明眸红唇,肤如凝脂,女王玛利娅·露伊莎嫉妒她的美貌,最终令她服毒身亡。这与在世间留下香囊长恨的杨太真,有何相异?侯爵夫人有一个情郎,名曰Francesco de Gaya(戈雅)。戈雅系画家,名声驰遍西班牙。生前他曾屡次三番作过特雷莎的画像。传言说,戈雅的Maja vestida(《穿衣的玛哈》)与Maja desnuda(《裸体的玛哈》)两幅画作,委实再现了侯爵夫人的一代国色。后来法国的另一画家Edouard Manet(马奈)得到戈雅的侯爵夫人画像,狂喜不能自禁,立即临摹,创作出一帧春意盎然的丽人图。马奈系当时的印象派先驱,与之结交者,多为当世才华横溢之人。其中有一诗人,名曰Charles Baudelaire(波德莱尔)。马奈得到侯爵夫人画像后,赏之如同珙璧。一八六六年,波德莱尔患精神病死于巴黎寓所。据说在其寓所墙壁上,也挂着这帧檀口雪肤美似天仙的丽人图。美人的星眸久久浮动秋波,看着《恶之华》的作者、诗人波德莱尔的临终情状,宛如当年在马德里宫殿中旁观黄面侏儒的筋斗戏表演。

      ps:戈雅《裸体的玛哈》与《着衣的玛哈》构成一对。……据传画中人物是戈雅的情人阿尔巴公爵夫人,而之所以会有裸体和着衣二件作品,乃是戈雅属意裸体画,但为防公爵突然造访,因而另外准备一幅着衣的画作。有关其故众说纷纭,尚未有定论。
      ……此乃整个绘画史上最令人困惑的画作之一,这不是抽象美,也不是理想美,而是狂热的参与,很少有画家可以将自己的生命完全淬溶于画中。…光线是这个室内的可变要素,戈雅创造了秘密的阴影,却又出现了意外的光辉,令人昏眩的光芒沿着肉体与床帷如生物般地滑下去,激起了不可名状的生命急流。《贵族之后:英国、西班牙博物馆之旅 》


      小时候经常为身边的小女孩画像,不是我吹牛,一向都是她们主动让我画,所以我都画得不太认真——认真这个词不妥当,用“投入”比较好。后来小女孩们都长成女人,她们不再找我画画,而我却开始主动的、投入的画女人了。

      高中到现在,我画过三个身边的女人——女人这个词不妥当,用“女性”比较好。我为第一位女性画了无数幅背影,画背影,因为不敢从正面看她;为第二位女性画过一幅正面肖像,那是在早读时偷偷摸摸地瞅一眼、画一笔,画一笔、瞅一眼作成,而且老实说,她身材不大好;大二的寒假以后到现在,我偶尔凭着记忆画第三位女性的肖像、半身像以及全身像,可是总觉得画得越来越差,大概是记忆模糊了的缘故吧。

      拉斐尔笔下的女性独一无二,以圣母像著称的他英年早逝,其实与生活放荡关系密切;提香笔下的女性独一无二,以裸女图著称的他活到99岁,着实让人不可理解。以我个人的经验看,“狂热的参与”对艺术品是不利的,比如我把我的画给同学看,让他一旦在自习室里看到画上的人就给我发短信(这个想法显然是蠢到家了),同学哑然无语。

      我的绘画水平显然不能和戈雅、马奈、提香或者拉斐尔相提并论,不过还是自认为比芥川要高些。所以,自己应该比芥川更有发言权——我就不信芥川敢把他画的“狂人的女儿”给久米正雄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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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10/2007

    现象——读《房龙讲述名人的故事》.Chapter2

    莫扎特
      “最特别的情节是莫扎特摔倒在宫殿的地板上。他正要哭得时候,一位公主,也是在里斯本灾难性的大地震时出生的,把他扶起来,安慰他。小沃尔夫冈,这位天真幼稚的小男孩,吻了她,说:“我爱你,等我长大了,我一定要娶你。”相当多的人都活到了这一天,见到这位公主在狂笑和嘘声中被推上断头台。他们都奇怪,假如这位可怜的女孩不做法国王后玛丽·安托瓦特,而做玛丽亚·安托瓦特·莫扎特夫人是否过的更好呢?那时她是路易十六的遗孀,正要被砍头。”
     
      有人说世界上只有三种领域会诞生天才:数学、音乐和XX(第三个我忘了……)。数学领域的天才典范显然是高斯,音乐则毫无疑问是莫扎特。房龙身为历史学博士,写人文、写艺术、写地理,却似乎对自然科学不太关注。《名人的故事》里没有阿基米德、伽利略、牛顿,唯一的笛卡尔还是以哲学家而非数学家的身份出现。我真的很想知道,如果以房龙的笔触写高斯会是怎样一幅景象,毕竟高斯是个天才。
      对于音乐天才的概念,最具体的来自于《豪斯医生》的SE315。豪斯的患者脑子有问题,连扣扣子都学不会,却是不出世的音乐天才。患者住院期间,豪斯私事公办,他把一架钢琴推倒患者身前,首先弹奏一段,然后患者也参与进来,四手联弹把旋律重复了一遍(没有曲谱,只听了一遍,那个智障天才就跟上了!)。最后豪斯悄悄把手收回来,任由那个天才把旋律继续下去,此时天才已经从心所欲了。
      豪斯弹的是他初中时创作的曲子,创作到一半就没法往下写了。那个天才把旋律继续下去,豪斯说续得堪称完美,我则认为编剧创作的这个故事堪称完美。
     
      莫扎特身上的诸多天才轶事,比如他六岁时只听父亲拉了一遍小提琴便能原样演奏的故事,人们大都耳熟能详。然而他和玛丽的浪漫邂逅,我还是从房龙的笔下第一次了解。目睹两个历史悲剧如此擦肩而过,房龙的疑问引起了我的共鸣:如果他们真的结合了,该有多好呢?
      玛丽·安托瓦特和路易十六,用一句很贴切的歌词形容“只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只是一个自私的男人”。他们不至于太昏庸,论残暴也远远不及罗伯斯庇尔和丹东,他们仅仅是自私而以。不幸的是在那个口口声声“不自由,毋宁死”的洪荒年代,除非你是一个像彼得一样拥有强硬手腕的皇帝,否则你必死无疑。所以路易十六空前绝后地去了,玛丽步他的后尘,幻化作断头台上的露水。 
     
      至于莫扎特,很明显他有才华,漂亮,浪漫。“他总是生活高雅,或者是在作曲,或者带着几个年轻漂亮的女朋友到镇中最昂贵的糖果店买一个他喜欢的冰淇淋——这是他上次访问法国时尝到的最好的食品。他年轻漂亮,姿态怡人,当赚到没有预料到的50元钱时,他总是想为什么不在它们落入执行官的口袋之前花掉呢?”司马相如只能琴挑卓文君,莫扎特可以在无数富家小姐之间游刃有余——这是贝多芬远远无法企及的。“不幸的是,他从不知道在花完这50元后如何不再花钱。当他只有50元时,他却要花掉51元。即使是一个经济学院的新生,哪怕他只有1-A的水平,也会告诉你,这必定是你走上破产的道路……”
      然后房龙说“就这些事情来说,莫扎特无疑是极端愚蠢的。这不是一个有理智的人的做事方式,但是,有理智的人是创作不出《费加罗的婚礼》或者《魔笛》等名著的。”
     
      那么就让这个自私的女人和愚蠢的男人接触吧。后人阅读历史时从来不会从“人性”的角度去考虑问题,好比几乎所有人都希望伽利略被烧死、于点燃天文学革命燎原之火的同时在历史上留下一段与布鲁诺一样的传奇。同样的,莫扎特作为一个神童、天才、现象,后人无需也从没有关心过他作为一个“人”的生平。如果让我们做一个选择:让莫扎特成为一个生活幸福美满的普通人,或者历经颠沛流离的天才——不知道有多少人会选择前者。是洪荒时代让玛丽死在38岁,是历史对天才的贪婪诉求让莫扎特死在3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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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4/2007

    《围城2/7》

      暑假很堕落,因为回家所以堕落。好在开学以后又能和诸美女一起上自习了——不管长得怎么样,假设她们是吧。

      就这样,算上放假前看的《张居正大传》、返校几天看的基地三部曲,加上断断续续第二次读完的《围城》,这个暑假也没有太荒废。当然,算来算去都是不务正业,毕竟看小说对养家糊口一点帮助都没有。

      《围城》只读过两次,感觉不尽相同。四年前的高二暑假,因为Falcon一句“《围城》读七遍就懂了爱情”第一次开始读,当时还馅在无知少男对爱情虚无缥缈的幻想里,看书留于文字的表面,对“围城”二字的深意全无理解。 第一遍读完,除了对钱钟书先生的妙语连珠印象深刻,文章的精髓在脑子里就像水珠滑过冰面般全无痕迹。

      四年以后读第二遍,理由无非还是陷入了感情漩涡——如果不是曾经陷入或正在陷入这个漩涡里,谁会去读《围城》,钱老又怎能写出《围城》呢?比起第一次的囫囵吞枣,这一次读得更仔细更认真。十七岁时毫不感兴趣的一些人和事,二十一岁时已经深深吸引了自己。

      若要就小说本身谈谈感想,我想自己还是太嫩。寥寥二十三万字,虽然因为主题和地域性所限,《围城》缺少广泛的共性,不能成为时代的镜子,无法跨入“巨著”的行列。但是单纯就一部爱情小说而言,其对爱情、对人性的刻画和剖析都是任何一个近代或当代的中国作家所无法企及的。这样一部作品,如果自己能在不惑以前读懂一二,那倒真是件幸事。

      至于Falcon的“《围城》七遍论”。读过两遍之后,仿佛自己已经略有所悟。所谓“读七遍就懂了爱情”,并不是像赶工作指标一样,一天读一遍,一周以后就成了情圣——读围城就像车到山前自有路的锦囊妙计,到了一定的人生阶段便,读书的冲动也油然而生,于是重温一遍,更有所得。十七岁,荷尔蒙达到峰值时抱着启蒙的心态而读;二十一岁,在百花深处困惑不解时抱着求索的心态而读。我不知道第三次会是什么时候,琢磨着估计是三五年以后、又在感情上触礁了……

      所以,Falcon的理论把因果关系倒置一下就完整了:

      懂得爱情的时候,《围城》已经读完七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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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5/2007

    九三年

      第一次知道《九三年》这本书,大概是小学或初中的时候,看一个类似正大综艺的节目。记得很清楚,在一个选择题单元,主持人向选手提问:雨果的名著《九三年》,题目“九三年”是指——
      A.1593年 B.1693年 C.1793年 D.1893年
      那个选手稍加思索便回答“1793”,居然答对了。当时我很崇拜他。
      现在想来,编这道题目的人显然是个蠢货。答题的人虽然答对了,但是他本应当大义凛然地拒绝回答,既然他跟蠢货一般见识,那么……
      如果换我来出题,首先想到的就是:路易十六、罗伯斯庇尔、丹东、马拉四个人当中,死在断头台上的有几位?——
      A.1位 B.2位 C.3位 D.4位
      自以为题目出得更深刻、更有内涵,其实我也是蠢货.
      如果有一个法国综艺节目出题曰“《水浒》中共有多少梁山好汉?107、108、109?”,或者“梁山好汉中共有多少女人?1、2、3?”
      中国人会怎么想?
      九三年,不是那样的。


    九三年

      1893年,雨果都作古八年了,他是写科幻小说的,还是算命的?
      在人类文明的进程中,除了公元元年,恐怕没有哪一年比1789年更加意义重大。如果把历史比作一条漫漫长路,多年以后,驱车由过去驶向未来的人们首先会在1789的里程处看到一座纪念碑式的地标,上书“美利坚合众国于此建国”;抬起头来,人们又会看到一块写有两行字的告示牌,第一行写着“法国大革命爆发”,第二行是“距离九三年还有四年”——举目远眺,影影绰绰一座身姿并不雄伟,仪态却肃穆无比的十字架屹立在不远处浓云密布的天空中,一束光从云层中洒下来,仿佛利剑穿透巨岩。
      1789是疾风骤雨,是诞生,是活跃,是“自由、平等、博爱”;九三年是腥风血雨,是峰巅,是坚持,是“自由、平等、博爱,或者死”。

      Falcon,哥被你气死了,你老来,老来,老来插我一杠子。本来那么含蓄的东西给你几句话讲的根历史教科书式的,那还要雨果干啥,文学干啥!索性这篇就写到这里了,无聊……

      08年去看羽毛球吧,如果没有意外,届时的场馆播音将是一位故人,不是你的故人,是我的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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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8/2007

    好比我们人生一样的烟火

      明治十九年,十七岁的名门小姐明子在鹿鸣馆的舞会上邂逅了一位年轻的法国海军军官。素昧平生的二人很快融入了当晚的氛围,他们先跳了一支华尔兹,然后是波尔卡和马祖卡……(细节略去)
      舞会结束后,明子和法国海军军官依然挽着手臂,和众多日本人、外国人一起,伫立在舞厅外星月朗照的露台上。焰火绽放的时候,明子察觉到海军军官望着灿烂的夜空,仿佛感到了一缕乡愁。
      她问他:“是不是想起故乡了?”
      他说:“不。”
      “可您好像在想什么哪。”
      “那您猜猜看,我想什么呢?……
      我在想烟火。好比我们人生一样的烟火。”

      三十年后,大正七年的秋天,已然年华老去的明子去镰仓别墅的途中,于火车里遇见仅一面之缘的青年小说家。她偶然忆起往事,就把鹿鸣馆当年的盛况,详细讲给了小说家。
      小说家听得兴致勃勃。等从前的明子——现在老夫人把故事说完后,他不经意地问:
      “夫人知道这位法国海军军官的名字么?”
      出乎意料,老夫人回答道:
      “当然知道,她叫于利安·维奥。”
      “这么说就是洛蒂了,就是写《菊子夫人》的彼埃尔·洛蒂。”
      青年既愉快又兴奋。老妇人却讶然看着青年的脸,喃喃地一再的说:
      “不,他不叫洛蒂。他叫于利安·维奥。”

      ps:以上是芥川龙之介的短篇《舞会》的大意。原文在·《舞会》

      大正十九年,芥川二十六岁,《舞会》中的青年小说家显然是作者的化身。明子和洛蒂的故事相信实属虚构,可芥川究竟是在怎样的现实基础上虚构出鹿鸣馆一夜、火车上的上下文,也未可知。如此,不妨把这个故事当作真实发生过一样,因为小说和生活、生活和小说,其实没有什么不同。

      “像我们人生一样的烟火”——海军军官说出这句话的瞬间,一定把明子的心都融化了。没有彼埃尔·洛蒂骨子里的浪漫,没有于利安·维奥人生的绚烂,这句话有多少人可以发自肺腑、不加修饰的说出口呢?说出口了,又有多少切身体会的旁听者,感慨可以油然而生?

      因为芥川的介绍,读了《冰岛渔夫》和《菊子夫人》。这里暂且把对作品的评价搁置一边,只是感觉洛蒂本人确实是个十足的才子。所谓曹孟德一般“横槊赋诗”,洛蒂出身军人世家,自幼向往并最终成为一名海军军官,他酷爱一身军装打扮,大多数照片上的形象都身穿制服、气宇轩昂、军资挺拔;另一方面洛蒂又极富才情,除了坚持记日记,以几乎一年一部的频率出版了十二部小说以外,还画得一手好画——他即将离开长崎时,用透视技法画下自己住过的宅邸,作画时引得从未见过西方“按实物写生”的日本妇女“你是独一无二的”的赞叹。

      不禁在这里发点牢骚,才情、才情,光有才情有个屁用?洛蒂在文坛的地位,并非来自因为被普契尼改编成歌剧《蝴蝶夫人》而为人熟知的《菊子夫人》,真正让他有资格被人民文学出版社“名著名译”的作品,是《冰岛渔夫》。洛蒂走遍大西洋、太平洋、印度洋沿海,到过美洲、大洋洲、土耳其、塞内加尔、埃及、波斯、日本、中国……举简单具体的例子,他亲历了中法战争和第二次鸦片战争,和刘永福的黑旗军打过交道,目睹了八国联军侵华和对义和团的镇压——换言之,成就洛蒂的并非“赋诗”,而是“横槊”。又好像芥川龙之介,为什么鲁迅推崇他、翻译他的作品?看看芥川在1921年的中国之行中都拜访过谁:章炳麟、辜鸿铭、胡适、郑孝胥(清国遗老)、李汉俊(中共一大代表,后血染刑场)……

      诚然,洛蒂是才子,芥川是鬼才。然而真正让他们有资格傲然于世界文坛的,却是当今无数作家写手所缺失的某种东西——那不仅仅是文字而已。

      牢骚发完了,回到正题。

      短短不到一年中,三次读《舞会》,三种截然不同的感觉。

      第一次是在刚刚走进芥川的世界的时候。记得很清楚,大二上学期,坐在自习室里,捧着斑驳的《芥川龙之介小说选》如痴如醉。当《舞会》一文、“人生般的焰火”这样的文字映入眼帘的时候,自己激动得几乎要从座位上跳起来——那是怎样一个浪漫的故事啊!“舞会”二字,首先令人想起《最终幻想8》里莉诺雅对莱昂哈特的莞尔一笑,多年以后的回忆,又勾勒出《情人》中年华老去的沧桑之美。从明治初年,以《诗经》“呦呦鹿鸣,食野之萍”命名的鹿鸣馆,到三十年后,往镰仓的弥散着菊花芬芳的列车中,光阴荏苒、岁月流转,唯斯人的记忆恍如昨日。这样的感情,不完满,不伤感,没有肉体的火花,却绽放得灿烂无比——它难道不美么?

      重读《舞会》是大二下学期之初。那时候自己已经在图书馆里读过芥川的大多数作品,可是仍然一厢情愿地网购了一套《芥川龙之介全集》。那样珍贵的书当然不舍得放进书包(放进书包就意味着被蹂躏……),于是一套五本的全集直到现在都是我的“如厕读物”。重读芥川的作品时,感觉与《全集》译者的想法相同——按时间顺序从前往后读,每看到一篇文章,就想着芥川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距离自杀还有三年、一年、两个月……抱着这样的想法,第二次的感觉与第一次相去甚远:我觉得这根本不是一部爱情小说,这完全是作者对世人的嘲讽。芥川说过“那些担心艺术会毒害人民的人,他们大可安心。艺术绝不可能毒害人民——人民从未理解过艺术,又怎会被艺术毒害?”

      《舞会》写于1919年,当时的芥川二十七岁,距离自杀还有八年。可我却似乎隐约看到了芥川对人民的绝望。芥川的一生就是绝望的一生,连他的最重要的精神支柱之一——孕育了屈原、李白、苏轼,诞生了京戏、《水浒》、黄鹤楼的中国,都随着两年后的中国之行而坍塌作废墟。那个明子,尽管曾经和于利安·维奥共度良宵,以后的三十年中居然一直不知道维奥就是大名鼎鼎的皮埃尔·洛蒂!虽然洛蒂的名字在中国并不为人熟知,但是在日本,因为《菊子夫人》的关系,相信稍有些文学修养的人都应当了然于胸,这就好像每个中国人都应当知道爱德加·斯诺一样(上一代国人人尽皆知,这一代我不清楚,但是下一代就……)。有一回在寝室里提到“房龙”这个名字,三个室友居然没有一个人认识,我简直感到……

      烟花烂漫过后,是硝烟弥散般的无知。故事越是绚丽,讽刺便越发强烈——那就是重读《舞会》的感受。

      后来, 在西街买到《冰岛渔夫·菊子夫人》,掩卷以后,不禁发了许多前文的牢骚。为一部短篇而去读一部长篇,似乎难以理解,不过如果没有亲历过洛蒂的文字,自己也不至于把《舞会》再读一遍,并且仿佛体会到了些不曾体会的东西。

      洛蒂把驻日期间的日记加工以后,以日记的文体写就了《菊子夫人》。菊子其人,引用译者在前言里的话“那不过是一个被外国军官抱养了几个月的可怜女性……这种以婚姻形式包装的短期租用,当时竟然得到日本社会的认可,落选的女子及家族甚至因未能受到青睐而失望。而作者对菊子的态度,则充分暴露了一个寻欢作乐的殖民军军官的丑恶嘴脸,他不了解也没有试图了解这个受奴役的女子的内心世界……”。

      至于小说本身,“几乎如记日记一般,逐日记下自己在日本的经历……没有激动人心的戏剧冲突,也谈不上有什么人物塑造。但却出色的描摹了这个岛国的山川之美,勾画了大和民族的风貌、气质、情趣,以及种种奇特的习惯……这部小说本身——包括它平淡的结构和琐碎的细节,似乎也是为了更好地反映这个民族的特点。”

      倘若让我来评价这部小说,深层次的东西我看不到,只能说:写得很一般,不值得读(除非读书是为了消遣),但是——若要了解《舞会》,就必须先了解《菊子夫人》。

      整部小说中并未出现“明子”这个名字,连鹿鸣馆也没有提及。虽然明子并非菊子,可是读过《舞会》去读《菊子》,读完《菊子》又再回来读《舞会》的时候,潜意识里总是把两个人当做一个人,一个十六七岁的年纪,娃娃脸,矮瘦的小妇人。洛蒂描写菊子的容貌,并不说她女人的风韵如何如何,更多倾向于“一个宝贝”,“一个娃娃”;对感情表达也相当委婉,他喜欢她,有感情但绝不是爱情……这如何解释呢?同床共枕几个月,听她弹琴,陪她逛街,细致入微的观察她的饮食起居——王小波戏谑般地称做爱是“人体研究”,而放在洛蒂的身上,他与菊子的夫妇关系恐怕真的就是西方人对东方人的人文研究了。

      姑且就当这是一项跨地域、跨民族的人文研究吧。不过妻子也好,仆人也好,包养情人也好,身为被研究对象,不仅为家族挣了脸面,自己生活得怡然自得,更重要的是——有殊荣享受一位大才俊(还是位法国才俊)长达数月体贴入微的关怀(观察)——菊子也应该知足了。诚然,这场人口租赁式的婚姻中缺乏真正的爱情,可是洛蒂也没有真正意义上地占有明子,而且在他离开以后,他还为对方留下了古往今来没有几位女性可以获得的“分手费”——《菊子夫人》。

      我的激动、遗憾和神往都在这里了。激动的是洛蒂为自己的异国情人留下一本以她为主人公的世界名著,多年以后当她捧起这部流传于世的名著的译本、读到自己的故事时,将会萌生怎样的感情!遗憾的是,倘若芥川的描写属实,倘若明子和菊子是同一个人(其实是不是同一个人已经不重要了),那么这位异国情人竟然不知自己已然化身为“菊子夫人”、“蝴蝶夫人”,甚至不知道维奥就是洛蒂、洛蒂就是维奥,这又是何等令人惋惜!

      我还神往,这神往是在最混乱的那段时间萌发的无聊想法。我希望把当时发生自自己身上的,自我感觉像小说一样的故事记录下来……各种细节,愚蠢无知到一定地步了。然而现在,我也不能说已经想通了,其实自已依然馅在那团泥沼里——一直以为这个故事还没完,而且下面的章节很快就要到来……

      大学还有两年,两年很短。人生不过几十年,与历史相比,也不过如荣华相比于春秋、朝露相比于晨昏、烟花相比于星夜一样短暂。无论将来怎样,我想自己现在要做的,就是趁着还有几年快活,让这烟火绽放得更绚烂些。

      我也会把有的人写进书里,无论她能否读到;我也会把某些风景画下来,无论别人是否可以理解;我还会站在不知何处的露台上,望着莫须有的烟火,不知所云的自语:我也在想烟火,好比我们人生一样的烟火

      和洛蒂不同,洛蒂这话是说给女人听的(而且是芥川替他说的),我的话只说给地狱里的芥川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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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4/2007

    酾酒临江,横槊赋诗,一世之雄,而今安在

    月明星稀,乌鹊南飞,此非曹孟德之诗乎?
    西望夏口,东望武昌。山川相缪,郁乎苍苍;此非孟德之困于周郎者乎?
    方其破荆州,下江陵,顺流而东也,舳舻千里,旌旗蔽空,酾酒临江,横槊赋诗,
    固一世之雄也,而今安在哉?

      六级考完,对了一下网上的答案……应该过了,可年底肯定要再考一次。

      《20世纪少年》都放在一篇写实在太长了,开始没想到会写很长,写起来才发现感触太多……浦泽,如果没有芥川在前,你就是我的神了。

      《恰同学少年》是六七十年代的事。后来他们长大了,而立和不惑之间,他们变成了挣扎在20世纪末的中年人。


    酾酒临江,横槊赋诗,一世之雄,而今安在

      苏轼举杯酹月,感慨“固一时之雄也,而今安在哉”的时候,正是祭奠那个一去不返的英雄时代。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曹操在赤壁前夜横槊赋诗所做的《短歌行》,和一场“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的经典战役一起流传下来,共同记录下了那个英雄时代最灿烂的一章。
      先对《短歌行》的诞生前后致以最高的敬意,这是一个武人的骄傲,更是一个文人的极致。

      把《后赤壁赋》和《20世纪少年》联系起来,和苏轼的本意已经有很大出入了。只是因为“酾酒临江,横槊赋诗,一世之雄,而今安在”十六个字,即使并非用来颂赞历史上的英雄人物,而是仅仅描写一个普通人再平凡不过的人生,依然恰如其分。
      就像二十四史中的三国时代一样,我们每个人都拥有一段属于自己的一去不返的英雄时代。

    贤知之歌

      自己漫画看的不多,喜欢的作品有那么几部,喜欢的角色有那么几个,可真正发自内心去崇敬的人物却几乎没有。倘若有一天,我对一家四十平米大小的连锁便利店店长说:你是我最崇敬的人——放在看过《20世纪少年》以前,这种事是想都不会去想的。

      现在情况不同了,因为一位太伟大的英雄人物出现了,尽管他只是一位便利店店长。

      尽管他相貌平平,天赋平平,时运平平,三十好几都没结婚,成天背着不辞而别的姐姐留下的襁褓中的婴孩辛苦经营着这家业绩很差、极有可能被总店取消合作资格的“国王便利店”,借此养活一家三代三口(上有老母)……

      可是,他确实很伟大。

      “……我们小时候的梦想,是保护地球不受邪恶组织侵略,可是现在已经变成这个样子了。”
      “既然青蛙仔已经结婚,我希望最少能保护家庭和邻里的和平……”

      现在的街坊、绰号青蛙仔的儿时玩伴结婚时,远藤贤知作为朋友代表结结巴巴的作了祝词。这不禁让人想起“小时候的理想是当一个画家,长大以后用扫帚在城市的画布上画画(清洁工)”的相声段子。儿时的玩伴中,不少人都已经成为标准的日式白领,还有的成为企业经理、大学讲师,再不济的至少都成了家——惟有他依然孤家寡人一位……沦落到这步田地,远藤贤知,他何德何能做个漫画男主角?

      可是,他确实很伟大。

      第一次看《少年》,从陌生到相识,第二遍看,从相识到相知。贤知没有安德烈公爵轰轰烈烈的生平,也没有约翰·克里斯多夫那样充满灵与力的心,论起“人品”,比冉阿让差的也不止一点两点,可是,他确实很伟大,真的。

      如果你也了解,你一定会爱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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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5/2007

    恰同学少年

      一直想写一点讴歌《20世纪少年》的东西。虽然《少年》因为烂尾(虎头蛇尾)而为人诟病,可我依然认为它是我看过的漫画中最伟大的作品。
      可能有人要问,对于漫画而言,衡量一部作品是否伟大、有多伟大的标准是什么?我以为这标准和小说、电影、游戏等艺术一样,都是通过叙事所表达的思想。画风和技巧是次要的,重要的是画面与文字能否恰当好处的叙述剧情,而这个故事又传递给读者怎样的信息——换言之,读者读完作品以后,究竟感受到什么,收获了什么。
      从以上角度出发,我认为《20世纪少年》无以匹敌。

      封了blog以后还写这样的东西,纯粹是意外,因为被刺激了。
      在以前,两种人可以刺激我,一种是女人,一种是男人们。现在是第三种情况:男人——自己居然被单单一个男人刺激了——不过究其原因,依然跟女人脱不了关系。接下来要说的话,他们听不到,可我还是要说:
      有人为《最后的审判》中的裸体男女们画上衣服,那是对米开朗基罗的亵渎,更是对壁画艺术的亵渎;同样,廉价而粗糙的Cosplay不仅是对漫画家的亵渎,更是对漫画艺术的亵渎。当然,很多画漫画的人都不配称为漫画家,他们的作品也从来不配被称为艺术。
      没有人会去Cosplay《20世纪少年》,任何爱他的人都不会有这样的想法。


    恰同学少年

    20世纪·十年

      已经逝去的东西总是以最美好的形象留存在记忆里,故人,故事。

      历史也一样。

      假若上天给我一次重生五十年的机会,我会选择生活在1500前后的各四分之一个世纪里。这里有文艺复兴,有全球化1.0,这是纯粹的大发现的五十年。

      如果选择的范围没有那么宽泛,时间也吝啬得紧,只允许自己在刚刚过去的20世纪中苟延残喘十年,我会选择生活在1960-1970。这里有性解放(性的概念应当桓范的理解),有飞向太空,有第三次科技革命,这是革命的大发现的十年,也是我已经不幸错过、只能在书本中寻求慰藉的十年。

    光荣与梦想

      1969年7月20日,如同哥伦布第一眼看见新大陆一样,全世界数以十亿计的观众一同见证了人类第一次踏上月球的伟大一步。这一步的八年以前,约翰·肯尼迪在国情咨文中壮怀激烈地宣称:我们要在本世纪六十年代把人类送上月球——三年后这位青年才俊被射杀,林登·约翰逊接过了他的火炬。于是,踩在六十年代的尾巴上,躺在棺材里的肯尼迪兑现了他的诺言。

      《光荣与梦想》第四卷“1962~1972”详细记录了这段历史。梦想是前一代人的,光荣是这一代人的,那么后代呢?在1969的夏天,当一个日本小男孩抱着膝盖蜷坐在地板上,透过一台雪花纷飞的老旧黑白电视,亲眼看见一个地球人把星条旗插在地球以外的地方,亲耳听见阿姆斯特朗那必将像“上帝说:要有光”一样流传几千年的“这是我的一小步,却是人类的一大步”时——他会作何感想?

      肯尼迪是伟大的,他明白耗资巨大的登月计划最终可以拉动整条工业链的发展,他更知道工业进步的背后,成长起来的将是为阿波罗登月所激励的整整一代人,无论他们是美国人,苏联人,还是日本人。

      尼尔·阿姆斯特朗、艾得温·奥尔德林和迈克尔·柯林斯,日本小男孩记住了这三个名字。小男孩还感到惋惜,因为柯林斯自始至终都留守在登月舱里,他的双脚离月球一度只有那么近,却从来没有踏上去。

    爱与和平

      1969年,小镇伍德斯托克的那场演唱会,四十万疯狂的歌迷,三天泥泞中的狂欢,两场惊人的暴雨,成就了一个世纪的永恒。

      自己不是Punker,对摇滚乐的历史也知之甚少。既然不愿意整段整段复制其他人的文字,不如引述《少年》男主角远藤贤知的话来描述这段在中国并非广为人知的历史:

      (夜,空无人烟的街道,抱着一把吉他,对三岁的远藤神乃说)

      一九六九年的伍德斯托克音乐节,四十万以上的观众参加这个活动。那虽然被大家称为"爱与和平"的祭典,可是这个世界讲究的还是钱,如果没有钱的话,根本不可能聚集那么壮观的演出阵容。

      然而围绕在四周的广大群众,一大群人你推我攘,把入口和围栏都推到了——不知不觉间变成了自由音乐会。

      所以,这个世界讲究钱,不过钱不是一切……如果认真拼胜负的话……什么都会崩溃的。

      数十年后的现在,“伍德斯托克”成了一个文化的象征,成了摇滚的精神体现。相信但凡了解这段历史的人,哪怕不是Punker,他也会对“伍德斯托克”深深鞠一躬,对它所代表的打破禁锢、追求自由的精神致以由衷的敬意。

      罗伯特·乔森,另一个日本小男孩知道这个名字。20世纪初的密西西比,一个名叫罗伯特·乔森的男人,在十字路口遇到了恶魔,他把灵魂卖给恶魔,交换没有人听过的音乐。他录下的29首歌对以后的音乐造成了绝大的影响,那就是摇滚乐的诞生。

      乔森在27岁时,不知道被谁给毒死了。

    世界的进步与调和

      1851年在英国伦敦首次召开的World's Fair ,大陆习惯翻译成世界博览会,而日本和中国台湾则称其为万国博览会。相比之下,自己更喜欢后一种的称呼。

      记忆里对“万国”一词最深刻的印象,来自明朝时意大利传教士利玛窦在中国绘制的《坤舆万国全图》。联系起“渺沧海之一粟,羡宇宙之无穷”的“万国”二字,当我从历史书的插图上看到这份手绘于四百年前的奇形怪状的世界地图时,一种夹杂了蒙昧和憧憬的感情油然而生。除了蒙昧,还有憧憬;因为蒙昧,所以憧憬。

      这也正是人渺小与伟大的所在。

      时光流转至21世纪,万博作为一两百年前人类文明的盛典,已经化作不可重现的奇迹。当魔术般不可思议的数码技术使思想与信息的交流拥有了无限可能时,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在世界一隅举办一个为期数月的大型展览会,陈列的却都是在互联网上轻点鼠标便能即时查阅的“过时”成果——似乎已无必要。时至今日,眼光敏锐的成年人愈发置疑万博是否有必要继续存在下去,但是蒙昧无知的孩子们一定不会这样想。

      以水晶宫和为标志的首届伦敦万博,因为白炽灯的发明,让人们亲眼目睹了所谓“不夜城”的1893年芝加哥万博,1889年以艾菲尔铁塔为标志和1900年名为“世纪回眸”的两次巴黎万博……它们太磅礴,它们太遥远。最亲切的昆明世界园艺博览会,连许多国人都不知所谓(我也是),更不用说去亲身体验并为之震撼。

      若在过去一百五十年、四十多届综合性或专业性博览会中寻找一个顶点,我会满怀私心地选择1970年的大坂万博。

      主题为“世界的进步与调和”,为期183天的大坂万国博览会,其6500万人次的参观量至今依然是历届万博之首(估计以后也很难超越了)。可以想象,一届时间长达半年、日均参观量35万人次的博览会是怎样的概念——有人说“正是以此为基点,日本经济开始了持续20年的腾飞”“成群结队由家长带领去万博参观的孩子们长大后成为了激进地崇尚科学的一代,坚定地投身到技术领域。可以说,如果没有万博,日本就难以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完成从贸易立国到科技立国的路线转变。”——这些论断是否准确,留给历史学家们去讨论。在这里,从《少年》出发,我只关心那样一群孩子

      有那样一群生活在东京城郊的孩子,或许因为东京奥运会时他们尚且年幼,没有留下什么印象,于是等到大阪万博来临,他们头一回有机会亲身体味“举世瞩目的盛会”。一年以前,他们在电视上见证了人类凿空拓荒的那一步,一年以后,阿姆斯特朗从月球带回的岩石标本就陈列在博览会的美国馆。

      他们相约暑假一起乘新干线去大阪看万博。

      那个为柯林斯惋惜的孩子,家里有兄弟姐妹七八个,因为贫穷而无力支付搭乘新干线的费用。他打算骑同学的脚踏车跋涉从东京到大阪的五百公里,结果在穿越箱根山脉时脚踏车故障,不得不半途放弃。

      那个为乔纳森惋惜的孩子,因为要随父母帮亲戚照看胜浦海岸边的房子,也违背了约定。在海边游泳、钓鱼的度假生活是许多人的向往,但当他坐在礁石上,双手托腮,凝望碧海蓝天时,心里只有万博。

      那些其他去了万博的孩子,可以想象,在1970年人山人海的炎夏,暑假的“旅游高峰”(日参观量80万人次),美国馆、苏联馆外绵延的长龙,高温,中暑……

      “世界的进步与调和”之夏,给那群孩子、那一代的孩子留下了各自的情结。无论这情结是美满或遗憾,愉悦或悲伤,可以肯定的是,在老练而世故的成年人眼中,万博是冷战,是大国角力,是科技进步与资本主义的调和;而在孩子们眼中,万博是光荣与梦想,是人类充满希望、生机勃勃的未来。

      还有一个孩子,跟伙伴们信誓旦旦地说自己一定会去万博,却因故未能如愿。暑假的最后几天,本该身在大阪的那些日子里,这个孩子他在家中编造着日记,外出的时候也要戴上塑料面具,装作另外一个人——万博、太阳塔、世界的进步与调和——他的万博情结比谁都深。


    这个“读后感”太难写了,只能一天写一点,一点一点写。都写在这篇日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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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6/2007

    读东坡诸论·留侯论

      如果苏轼流传于世的作品只有前后赤壁赋、两首江城子之类的纯文学作品,他在人物百科中的定位就仅仅是“文人”,而少了“政客”。虽然作为一个文人的成就远比作为一个政客更卓越,苏轼毕竟写下了《范增论》《贾谊论》《晁错论》这样的政治论文典范,由此看来,即使他的政治修为(或者说政治觉悟)没有他的文采那样独领风骚,却也是杰出的。


      苏轼的诸论中,最喜欢《留侯论》,因为其中的名句“匹夫见辱,拔剑而起,挺身而斗,此不足为勇也”是小时候父亲常常告诫自己的。《史记》中记载张良在桥上给黄石老人提鞋,然后被授以《太公兵法》的故事,与其说是历史,更像是个童话寓言。它告诉我们一个道理“能够忍辱负重的人才能成就伟业”。

      然而其中出现了一个矛盾:什么时候可以忍,什么时候不能忍?

      黄石老人就算不是仙人,也是一个室外高人,张良帮他提鞋,报酬是万人敌的绝世兵法,这笔交易张良显然大赚了一笔。可是更普遍时候,羞辱自己的并非世外高人,仅仅是一个地痞无赖。倘若戏弄张良的人不是黄石公而是一个老疯子,那么张良不仅亏大了,而且很丢人,会变成笑话。

      巧得很,同为汉初三杰的韩信也有“胯下之辱”的故事,这是一个活生生被地痞无赖羞辱的例子。后人知道,韩信功成名就以后酣畅淋漓地回敬了对方:

      召辱己之少年令出胯下者以为楚中尉。告诸将相曰:「此壮士也。方辱我时,我宁不能杀之邪?杀之无名,故忍而就於此。」

      于是从受辱到报复的整个经过变成了立志故事的典范。这个典范的与众不同之处,在于韩信是中国古往今来第一帅才,这样的帅才在战乱年代想不出人头地都难。他知道自己将来会出人头地,所以发迹以前姑且忍着,功成名就以后再十倍地报复也不迟。

      然而对大多数天赋平平,人生也是平平的普通人来说,他们毕竟不是韩信那样出色的人物。如果受到了侮辱以后不立刻报复,很可能就永远失去了抱负的机会,那么他们只能背着胯下之辱的丑恶历史,耷拉着脑袋走完余生。

      因此,忍耐是有条件的。与其说它是一个“什么时候可以忍“的问题,不如说它是一个“你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人值得让你忍”的问题。把问题实例化,其实韩信和张良故事的性质并不一样。前者属于自学成才,因为一开始就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重——“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所以无论侮辱自己的是世外高人还是地痞无赖,任何人韩信都可以忍受;后者在博浪沙伏击秦始皇时的鲁莽冲动,和那个“运筹策帷帐中,决胜千里之外”的张子房完全是两个人。张良经历的从“匹夫之勇”走向“卒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的过程,肯定并非像《留侯世家》中所写的、只是通过反复捡鞋子磨练出来,而是一段可以想象的漫长艰苦的历练。在完成这段历练以前,对于张良来说,有的人可以忍,有的人不能忍。

      矛盾就在这里:我们都是普通人,除非像韩信一样相信自己将来可以爬上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地位,否则还是尽量不要忍气吞声的好。但是如果我们“但凡受辱,必拔剑而起,挺身而斗”,我们又注定失去了成为张良的机会。

      博浪沙的张子房,和汉初三杰的张子房,两者间的转折点,就是他在最需要忍耐的时候,莫名其妙地控制了自己的情绪。可以想象,即使在黄石公一而再、再而三戏弄自己的时候,张良一怒之下把这个疯老头子打了一顿,不仅出了一口恶气,而且对自己没有任何损失。但是张良没有那么做,他可能单纯靠着本能、靠着潜意识压下了自己的怒火: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要对那个疯老头子言听计从,竟然就浑浑噩噩地去做了。

      天赋也好,修为也好,在看似不可理喻的人面前做出看似不可理喻的正确的选择,这正是留侯的过人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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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3/2007

    床头捉刀人

        《世说新语》里,有一个《床头捉刀人》的故事。原文如下:

        魏武将见匈奴使,自以形陋,不足雄远国,使崔季珪代,帝自捉刀立床头。既毕,令间谍问曰:“魏王何如?”匈奴使答曰:“魏王雅望非常;然床头捉刀人,此乃英雄也。”魏武闻之,追杀此使。

        我第一次读到这个故事的时候,局限于《三国演义》对曹操的刻画,以为曹操是一个脸皮很薄的人,因为觉得自己长得不够帅,所以让崔琰假扮自己会见外国使节。后来发现使节很有才,生怕放虎归山,于是要把他抓回来杀掉。
        但是后来看了《三国志》和其他许多研究曹操的文章。觉得从前的想法是不对的。

        首先,到了曹操这个地位的人,应该不会在意自己的外表的美丑。他是个王,王比“身长八尺”“面如冠玉”什么的重要的多也有价值的多。王不会因为对外表不自信而让崔琰假扮自己,至少不是最主要的原因。更何况,找人假扮自己,替身的才学远比相貌重要的多。曹操手下智囊不少,崔琰并不算杰出的。
        那么曹操为什么要让崔琰假扮自己呢?这个人城府太深、心机太重,我不知道。我只能猜测他是一时兴起,玩个恶作剧罢了。在后海看到过,有的游客坐人力车玩到尽兴时,突然让车夫停下来,和车夫换个位置,自己尝尝蹬车载人的感觉。
        曹操玩过不少恶作剧,和刘备煮酒论英雄就是很有名的恶作剧。吃饭的时候聊着聊着,突然说“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尔”——他也不怕把刘备给吓死?

        其次,曹操为什么要把使节抓回来?毋庸置疑,换作是谁都一定要把他抓回来,可是原因呢?曹操派人去抓,不是因为使节太有才,是因为使节看穿了自己,自己被羞辱了。
        可能有人不同意,说曹操有容人之量;可能还有人说,我是被杀杨修的案例误导了。没错,曹操有容人之量,杀杨修也确实并非因为嫉妒。杨修和使节不一样,杀杨修是为曹丕的接班铺路;杀使节,只是为了挽回面子。
        仔细想想,任何人见过的英雄都没有当使节的见过得多,抓小偷的警察也能练就火眼睛,何况承担出使任务的人本就是百里挑一的人才?书里只是说曹操换了套衣服,没有证据表明他还用化妆之类的手法来掩饰自己的身份。使节不过是说了一句“然床头捉刀人,此乃英雄也”,这并不能证明他如何有才,只能证明他的出使阅历丰富,有识人的慧眼。
        那么为什么要杀使节呢?因为使节戳穿了自己的把戏。曹操制字谜,“一人一口酥”之类,本来就有希望别人猜中的意思——何况谜面并不难,被人猜中也不意外——哪怕是“鸡肋”,曹操可以说出来,就不会在乎被人读出“食之无肉,弃之有味”的深意。但是和崔琰唱双簧就不同了,既然是唱双簧,其目的就是不想被人揭穿,千万不能被揭穿。一旦揭穿了,虽然对方对自己的评价都是正面的,感觉还是被羞辱了。
        普通人被别人评价“英雄”,高兴还来不及呢。但是曹操不一样,他会惊慌,会蒙羞。所以曹操是天下两个英雄之一。

        突然写这篇东西,因为玩了很长时间的把戏全被揭穿了。我玩的把戏当然远远没有曹操的高明,揭穿把戏的人的评价也远远没有使节的评价高——非常之低。但我有和曹操一样的感觉:我被羞辱了,无地自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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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3/2007

    Maybe a piece of his heart

     
    Rulon Gardner 在半决赛输给
    哈萨克斯坦选手 Georgi Tsurtsumia 
    ATHENS-- He left his shoes in the middle of the mat, maybe a piece of his heart, too. Rulon Gardner finally let his emotions out after trading Olympic gold for bronze, and the tears he cried weren't of sadness.
    尝试着翻译一下。
    雅典消息:
        他把一双自己的鞋子留在垫子中央,也许把他的心也留在了那里。赢得了一枚铜牌以后,Rulon Gardner终于无法掩饰自己的激动之情,热泪从这个男人的眼中夺眶而出,那并非是悲伤的眼泪。
        英文摘自《奥运英语报道选读》,我是从这本书上看到的,原文应该来自
    ,有兴趣的可以看一下。
        Gardner是2000年悉尼奥运会上爆出最大冷门的运动员之一,他在古典式摔跤项目中结束了对手Alexander Karelin长达13年连胜的生涯,获得了金牌。在2004年的雅典奥运会,他以3:0击败了伊朗运动员Sajad Barzi取得了铜牌,在摔跤垫上留下了一双鞋,以这一摔跤的传统方式宣布了他的退役。至于退役以后的故事,不劳google大驾,用百度搜索Rulon Gardner都可以得到许多五花八门的结果。这里就不多说了。
     
        奥运志愿者的选修课很无聊,为了签名不得不去,去了也只是自己干自己的事。随手翻翻“课本”,当作英语阅读,谁知道第一眼就读到了这篇文章,感慨不已。
        感慨不已的不是男主角的经历,而是记者的文笔。文章的第一段已经引用在此,单单两句话就让我不得不一口气读下去。
        感慨不已的是新闻这条路恐怕无论如何也走不下去了。原先还有沾点广院的仙气,将来有可能干记者这行的想法。现在说出这样的话,是感觉中国和西方不仅新闻环境相差太多,就连在相同环境下写同样的体育新闻,水准的差距也是如此明显。中国记者对奥运会的报道自己也不是没看过,过于注重成绩、漠视人性、对某些体育项目严重缺乏了解……劣根无数,中国国情。
        这篇日志篇幅短且缺乏结构,就当是随感吧。以前写东西太认真,现在才发现太认真了其实不好。不止是写日志,写其它东西也一样,长的未必比短的好,层次分明的未必比乱七八糟的好……谁懂我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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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1/2007

    《河殇》.Chapter4

     
     
        寒假到开学初的一个月,日子基本是靠电视剧和记录片打发的。《故宫》、《大国崛起》、《大明王朝》、《江山风雨情》(这名字起得太渣了)交织在一起,补上读《万历十五年》引发的一些思考,不由对明清两代,尤其是两朝28位皇帝中的几位,产生了许多以前从未有过的感情。

        《江山风雨情》(不禁再重复一次,这名字起得太渣了)中一位角色有如下两段台词:大明朝开国以来,只有两个半皇帝在我心目中可称为“明君”,一位是太祖洪武皇帝,一位是成祖永乐皇帝,再有“半个”就是万历皇帝的前半截;(当今的崇祯皇帝)的确有心做一个圣君,可是他生性小气、多疑(所以难免,也终归是个亡国之君)
        农民出生,并且一再申令“不许片板下海”、巴不得全国人民都呆在家里种田的朱元璋怎么说都堪称一位传奇。他的儿子、以“清君侧”名义办了亲兄弟、迁都北京、肇建紫禁城的朱棣也不遑多让,我对他做上龙椅后座的两件事印象最深:一是“一部二十一史都只有诛九族,唯我大明朝可以灭十族!”(《大明王朝》中严嵩语)——凌迟了方孝孺九族加朋友学生873人;二是筹划了郑和下西洋的旷世壮举,无论目的为何、得失如何,那凿空拓荒的精神到底要比西方的大航海时代还早了将近一百年。
        永乐皇帝后历十代至万历帝朱翊钧,所谓“万历的前半截”,无非就是首辅张居正把持朝政、大权独揽的十几年(真正意义上的只手遮天),而在此期间万历帝最大的,也是最好的作为恰恰是“无为”——有管仲、霍光、诸葛亮在前,这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可惜张居正死后,万历皇帝挟在贯穿整个明王朝的文官集团纠纷中,不得已抄了这位一代名臣的家(明代不设宰相,这是自欺欺人),而他自己在此后的“后半截”里,为了对抗文官集团的势力,选择了成为一个不问朝政、退居深宫的“昏君”。
        最后,明朝的末代皇帝思宗崇祯,着实是个可怜可叹的天子。电视剧有戏说成分,可它对朱由检的定位确实不假。那位称皇帝小气多疑的角色,兵部尚书袁崇焕,被“遂磔崇焕于市”(明史·袁崇焕列传),“百姓以钱争买其肉……得其一节者,和烧酒生啮……拾得其骨者,以刀斧碎磔之,骨肉俱尽……”(明季北略)。
        于是,“自崇焕死,边事益无人,明亡征决矣”。十四年后,崇祯缢死在今天的景山,八旗入关,汉人的江山易姓爱新觉罗。继而是一段长达一个半世纪的、回光返照般的末代盛事,再往后,直到法国大革命两百周年之际在天安门广场发生的往事,就只剩下血和泪了。
        康熙是毫无疑问的千古一帝,颇有风雅、自称“十全老人”的乾隆爷也一手缔造了故宫博物院的前身。清朝统治者吸取前朝教训,落实“做皇帝要从娃娃抓起”的早期教育政策,“清朝的皇帝虽然天资与机遇各异,但都还算得上勤政”(《故宫》)——说来也是,虽然清末出现了一个国家向全世界宣战这样世界史上空间绝后的奇闻,但那是慈禧干的。康雍乾不提,无论是打出“咸与维新”的旗号,整饬内政、整肃纲纪的嘉庆,还是提出“宫中用膳,每日不得超过四碗”道光,再或是因戊戌变法失败而壮志未酬的咸丰……清朝皇帝的平均分在历朝历代中应该是最高的,可让人遗憾的是,王朝毕竟是亡了,而一个曾经强盛不可一世的东方民族(民族集合),也从此推出了大国的舞台。
        勉强以乾隆退位、嘉庆即位的1795年作为中国由盛转衰的分水岭。那一年,拿破仑在巴黎镇压了保王党人的叛乱,不久升任巴黎城防司令,渐渐走上君临欧洲的大路;蒸汽机的专利税正使瓦特享受着名利双收的幸福生活,也使英格兰沐浴在工业革命的春光里;宣布独立不到二十年的美国,首都还是费城——套用《故宫》和《大国崛起》的几集标题,当中国还在“盛事的屋脊”上眺望落日的最后一抹余辉时,西方世界已经吹响了“走向现代”的号角,发起“工业先声”,步入“激情岁月”,演绎“帝国春秋”……
        余秋雨的《山居笔记》,最喜欢《一个王朝的背影》一篇。初中读的时候,很多道理还不明白,很多问题都没想通——即便是今天也不能说就明白了、想通了,但想法的确跟当时不一样了。坂本龙一为电影《末代皇帝》所作的配乐中,凝重而强烈的弦乐《Where Is Armo》,配合小溥仪在紫禁城墙下跑动的孤独而弱小的身影,令人唏嘘不已。清王朝之衰,不是封建之衰,不是满人治国之衰,更不是几个皇帝之衰,而是在那样一个诸神为世界格局重新洗牌的时代里,那崛起于白山黑水间的北方民族,不幸从另一个已经身心俱疲的中原民族手中接过了重达五千年的包袱。冲不出红墙禁锢的溥仪,命中注定要为神州大路上绵延千年的封建制度画上休止符,而不懂得抛弃“大汉”、“盛唐”、“天朝上国”等狭隘思想的民族,永远也不可能像加加林那样,从浩瀚的宇宙中凝望世界的蔚蓝。
        《河殇》的最后一部分,与片首遥相呼应的,是《黄河船夫曲》的下半阙。书里写的是“音乐起,男女生二重唱”。然而在我的想象中,它是一个高亢的女声,欢快的、朝气蓬勃的声音(其实JC的声音就差不多:-))。阖上书的时候,歌声萦绕在脑海中,不自觉地又流泪了。人前戏笑开怀,人后寂寞无奈,那种感觉怎么说呢?
        我晓得——
        天下黄河九十九道弯
        九十九道弯上
        九十九只船儿
        九十九只船上
        九十九根杆儿
        九十九道弯上
        九十九个梢公
        来把船儿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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