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7/2009
半个多月前从网上买了四本书,奥威尔的《一九八四》和《动物农场》,某人与某人合著的《策略思维——商界、政界及日常生活中的策略竞争》,以及雷蒙德·卡佛的《大教堂》。
在这里写几段,不是读后感,撒点野而已。
《一九八四》和《动物农场》
大二的时候一个学文学的师姐告诉我,《一九八四》是她看过的最好的小说。想起王小波在白银时代中也屡屡提起这本书,很想读一下。可是在学校的图书馆里一直寻觅不得,这件事就放下了。前一阵子要从网上买《大教堂》,便顺带着把《一九八四》捎上。找书的时候查到了奥威尔的另一部作品《动物农场》,觉得耳熟,于是两本书都买了。
结果还是吃了网购的亏:《一九八四》二十三万字,二百八十多面,定价10元(打八五折8.5元);《动物农场》六万字,一百二十面,定价也是10元(同样打八五折8.5元)。前者还算合理,可后者小薄书一本,没有版权费(奥威尔1950年死的,到现在超过半个世纪了),竟然敢卖十块钱,这不是扯淡么!?虽然网上能查到商品的字数和页数,但我这个大款根本不屑看,而且你这定价就太扯淡了,草泥马!
书还是不错的。就作者而言,奥威尔的个人经历决定他对共产主义(共产主义国家)的观点比同期其他作家成熟得多;就作品而言,《一九八四》比《动物农场》成熟,也确实有资本在世界文学史上拥有一席之地。然而私以为,师姐所谓的“最好”评价过高,而小波的观点——没有很直接的说明——《一九八四》对探索文学创作各种可能性的贡献,即描写未来的小说未必是科幻小说,或许只是把故事放在未来而已,似乎更贴切些。
刚开始读《一九八四》的时候,惊为天人,接下来感觉趋于平淡,最后简直是一般了。天马行空般的创意在三段式小说的第一部分爆发,然而仅仅在第一部分爆发。第二部分像是爱情小说,而第三部分太过意识流,最终导致小说的结构发生了分裂(或者有人认为小说的结构未必需要统一,但是我比较传统,认为还是统一得好。《三国演义》,《贝姨》和《情人》,风格也许完全不同,但结构都是统一的)。而且小说中断冗长的议论也伤害了的它的文学价值,换句话说,奥威尔没必要把一篇社会学论文放在小说里。它可以单独发表,但没必要放在小说里。
可瑕不掩瑜,《一九八四》毕竟是一部杰作。奥威尔对共产主义(共产主义国家)向极权主义演变的可能性(或者说必然性,这必然性导致了大清洗、文革、网络长城,等等)透彻的洞察力奠定了它在文学史上的地位。而小说的最后,温斯顿在布满老鼠的铁笼前终于出卖了裘利亚、也同时出卖了爱情的一幕,也让我深感震撼——不只是因为自己从来不相信爱情的力量,也不只因为自己最怕的也是老鼠……
《策略思维》
为Beta庆祝考研成功的时候发现他在看这本书,翻了两面觉得不错,然后我就买了。39块的书,打了八折还是很贵。
这本书的内容极富价值,然而写得太烂。我第一次读财经类的畅销书,知道不能拿文学书的标准要求它,可它确实太烂了——可能大多数财经畅销书,或者大多数畅销书都这样烂,我不知道(至少以前看的一本生物畅销书《自私的基因》很不错)。
这本书的博弈论部分有几个案例,比如三人决斗、轮盘赌、交换密封了钞票的信封等案例,很富启迪。但是滥竽充数的案例比重太大,骗了我的时间和金钱,让我很不爽。本书完全可以删去3/4的内容,价格降到9块钱;或者让某数学系的老师把它整理一下,开一门《策略思维》选修课——都会很受欢迎。但是你这样骗钱,太不厚道!
我觉定了,以后但凡此类畅销书,都从Beta那里抢。我的钞票是很宝贵的……
《大教堂》
以上三本都是为了买《大教堂》而捎上的。卡佛的作品才是重点。
在常看的报纸与订阅的rss上都读到对《大教堂》的评价,一片赞誉,于是我就买了。虽然跟风,到底还是符合自己读小说的原则:读外国人写的书,读死人写的书(王小波是唯一的破例,破坏了一半的规矩)。
与《一九八四》的从高处渐渐滑下相反,读《大教堂》,是由失望变成兴奋的过程。这也难怪,读完小说集里的十一个故事以后,翻看译后记,发现主流观点的评价与自己的相同:最好的,是第十一个也是最后一篇,《大教堂》;其次是第五篇《好事一小件》。另外,个人认为倒数第二篇《马笼头》堪居第三。
小说的内容就不剧透了,毕竟我希望怀着好奇心去读它的人越多越好。我想说的是,以前自己一直以为“长篇叙述命运,中篇叙述人物,短篇叙述悬念”是小说的原则,可卡佛的一番话,让我有了新的认识:
“对于我写的那些人物和那些境遇来说,困难优雅的解决不仅是不合适,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不可能的。我承认我非常羡慕那些以经典模式展开的小说,有冲突,有解决,有高潮。但即使我很尊敬那些小说,有时甚至有点儿嫉妒,我还是写不出来。作家的职责,如果作家有职责的话,不是提供结论或是答案。如果一个小说能够回答它自己,它的问题和矛盾能满足小说自己的要求,那就够了。而另一方面,我只希望能保证,读者读完我的小说后,不会有受到欺骗的感觉。”
是否可以理解为,描写一场火灾在即将把整座村庄摧毁前的一刻被扑灭的小说,是古典式的短篇;而描写火焰渐渐把村庄吞噬,村民们却无能为力、不得不眼睁睁看着这一切发生的小说,便是卡佛式的短篇?
不管怎样,连卡佛自己都承认,《大教堂》这篇作品,与他以前写的任何一篇都不同——我确实能得出来——所以,卡佛最富盛名的小说集以此命名,并且被引入中国。
9/10/2007
莫扎特
“最特别的情节是莫扎特摔倒在宫殿的地板上。他正要哭得时候,一位公主,也是在里斯本灾难性的大地震时出生的,把他扶起来,安慰他。小沃尔夫冈,这位天真幼稚的小男孩,吻了她,说:“我爱你,等我长大了,我一定要娶你。”相当多的人都活到了这一天,见到这位公主在狂笑和嘘声中被推上断头台。他们都奇怪,假如这位可怜的女孩不做法国王后玛丽·安托瓦特,而做玛丽亚·安托瓦特·莫扎特夫人是否过的更好呢?那时她是路易十六的遗孀,正要被砍头。”
有人说世界上只有三种领域会诞生天才:数学、音乐和XX(第三个我忘了……)。数学领域的天才典范显然是高斯,音乐则毫无疑问是莫扎特。房龙身为历史学博士,写人文、写艺术、写地理,却似乎对自然科学不太关注。《名人的故事》里没有阿基米德、伽利略、牛顿,唯一的笛卡尔还是以哲学家而非数学家的身份出现。我真的很想知道,如果以房龙的笔触写高斯会是怎样一幅景象,毕竟高斯是个天才。
对于音乐天才的概念,最具体的来自于《豪斯医生》的SE315。豪斯的患者脑子有问题,连扣扣子都学不会,却是不出世的音乐天才。患者住院期间,豪斯私事公办,他把一架钢琴推倒患者身前,首先弹奏一段,然后患者也参与进来,四手联弹把旋律重复了一遍(没有曲谱,只听了一遍,那个智障天才就跟上了!)。最后豪斯悄悄把手收回来,任由那个天才把旋律继续下去,此时天才已经从心所欲了。
豪斯弹的是他初中时创作的曲子,创作到一半就没法往下写了。那个天才把旋律继续下去,豪斯说续得堪称完美,我则认为编剧创作的这个故事堪称完美。
莫扎特身上的诸多天才轶事,比如他六岁时只听父亲拉了一遍小提琴便能原样演奏的故事,人们大都耳熟能详。然而他和玛丽的浪漫邂逅,我还是从房龙的笔下第一次了解。目睹两个历史悲剧如此擦肩而过,房龙的疑问引起了我的共鸣:如果他们真的结合了,该有多好呢?
玛丽·安托瓦特和路易十六,用一句很贴切的歌词形容“只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只是一个自私的男人”。他们不至于太昏庸,论残暴也远远不及罗伯斯庇尔和丹东,他们仅仅是自私而以。不幸的是在那个口口声声“不自由,毋宁死”的洪荒年代,除非你是一个像彼得一样拥有强硬手腕的皇帝,否则你必死无疑。所以路易十六空前绝后地去了,玛丽步他的后尘,幻化作断头台上的露水。
至于莫扎特,很明显他有才华,漂亮,浪漫。“他总是生活高雅,或者是在作曲,或者带着几个年轻漂亮的女朋友到镇中最昂贵的糖果店买一个他喜欢的冰淇淋——这是他上次访问法国时尝到的最好的食品。他年轻漂亮,姿态怡人,当赚到没有预料到的50元钱时,他总是想为什么不在它们落入执行官的口袋之前花掉呢?”司马相如只能琴挑卓文君,莫扎特可以在无数富家小姐之间游刃有余——这是贝多芬远远无法企及的。“不幸的是,他从不知道在花完这50元后如何不再花钱。当他只有50元时,他却要花掉51元。即使是一个经济学院的新生,哪怕他只有1-A的水平,也会告诉你,这必定是你走上破产的道路……”
然后房龙说“就这些事情来说,莫扎特无疑是极端愚蠢的。这不是一个有理智的人的做事方式,但是,有理智的人是创作不出《费加罗的婚礼》或者《魔笛》等名著的。”
那么就让这个自私的女人和愚蠢的男人接触吧。后人阅读历史时从来不会从“人性”的角度去考虑问题,好比几乎所有人都希望伽利略被烧死、于点燃天文学革命燎原之火的同时在历史上留下一段与布鲁诺一样的传奇。同样的,莫扎特作为一个神童、天才、现象,后人无需也从没有关心过他作为一个“人”的生平。如果让我们做一个选择:让莫扎特成为一个生活幸福美满的普通人,或者历经颠沛流离的天才——不知道有多少人会选择前者。是洪荒时代让玛丽死在38岁,是历史对天才的贪婪诉求让莫扎特死在35岁。

5/26/2007
如果苏轼流传于世的作品只有前后赤壁赋、两首江城子之类的纯文学作品,他在人物百科中的定位就仅仅是“文人”,而少了“政客”。虽然作为一个文人的成就远比作为一个政客更卓越,苏轼毕竟写下了《范增论》《贾谊论》《晁错论》这样的政治论文典范,由此看来,即使他的政治修为(或者说政治觉悟)没有他的文采那样独领风骚,却也是杰出的。
苏轼的诸论中,最喜欢《留侯论》,因为其中的名句“匹夫见辱,拔剑而起,挺身而斗,此不足为勇也”是小时候父亲常常告诫自己的。《史记》中记载张良在桥上给黄石老人提鞋,然后被授以《太公兵法》的故事,与其说是历史,更像是个童话寓言。它告诉我们一个道理“能够忍辱负重的人才能成就伟业”。
然而其中出现了一个矛盾:什么时候可以忍,什么时候不能忍?
黄石老人就算不是仙人,也是一个室外高人,张良帮他提鞋,报酬是万人敌的绝世兵法,这笔交易张良显然大赚了一笔。可是更普遍时候,羞辱自己的并非世外高人,仅仅是一个地痞无赖。倘若戏弄张良的人不是黄石公而是一个老疯子,那么张良不仅亏大了,而且很丢人,会变成笑话。
巧得很,同为汉初三杰的韩信也有“胯下之辱”的故事,这是一个活生生被地痞无赖羞辱的例子。后人知道,韩信功成名就以后酣畅淋漓地回敬了对方:
召辱己之少年令出胯下者以为楚中尉。告诸将相曰:「此壮士也。方辱我时,我宁不能杀之邪?杀之无名,故忍而就於此。」
于是从受辱到报复的整个经过变成了立志故事的典范。这个典范的与众不同之处,在于韩信是中国古往今来第一帅才,这样的帅才在战乱年代想不出人头地都难。他知道自己将来会出人头地,所以发迹以前姑且忍着,功成名就以后再十倍地报复也不迟。
然而对大多数天赋平平,人生也是平平的普通人来说,他们毕竟不是韩信那样出色的人物。如果受到了侮辱以后不立刻报复,很可能就永远失去了抱负的机会,那么他们只能背着胯下之辱的丑恶历史,耷拉着脑袋走完余生。
因此,忍耐是有条件的。与其说它是一个“什么时候可以忍“的问题,不如说它是一个“你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人值得让你忍”的问题。把问题实例化,其实韩信和张良故事的性质并不一样。前者属于自学成才,因为一开始就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重——“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所以无论侮辱自己的是世外高人还是地痞无赖,任何人韩信都可以忍受;后者在博浪沙伏击秦始皇时的鲁莽冲动,和那个“运筹策帷帐中,决胜千里之外”的张子房完全是两个人。张良经历的从“匹夫之勇”走向“卒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的过程,肯定并非像《留侯世家》中所写的、只是通过反复捡鞋子磨练出来,而是一段可以想象的漫长艰苦的历练。在完成这段历练以前,对于张良来说,有的人可以忍,有的人不能忍。
矛盾就在这里:我们都是普通人,除非像韩信一样相信自己将来可以爬上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地位,否则还是尽量不要忍气吞声的好。但是如果我们“但凡受辱,必拔剑而起,挺身而斗”,我们又注定失去了成为张良的机会。
博浪沙的张子房,和汉初三杰的张子房,两者间的转折点,就是他在最需要忍耐的时候,莫名其妙地控制了自己的情绪。可以想象,即使在黄石公一而再、再而三戏弄自己的时候,张良一怒之下把这个疯老头子打了一顿,不仅出了一口恶气,而且对自己没有任何损失。但是张良没有那么做,他可能单纯靠着本能、靠着潜意识压下了自己的怒火: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要对那个疯老头子言听计从,竟然就浑浑噩噩地去做了。
天赋也好,修为也好,在看似不可理喻的人面前做出看似不可理喻的正确的选择,这正是留侯的过人之处。

5/23/2007
《世说新语》里,有一个《床头捉刀人》的故事。原文如下:
魏武将见匈奴使,自以形陋,不足雄远国,使崔季珪代,帝自捉刀立床头。既毕,令间谍问曰:“魏王何如?”匈奴使答曰:“魏王雅望非常;然床头捉刀人,此乃英雄也。”魏武闻之,追杀此使。
我第一次读到这个故事的时候,局限于《三国演义》对曹操的刻画,以为曹操是一个脸皮很薄的人,因为觉得自己长得不够帅,所以让崔琰假扮自己会见外国使节。后来发现使节很有才,生怕放虎归山,于是要把他抓回来杀掉。
但是后来看了《三国志》和其他许多研究曹操的文章。觉得从前的想法是不对的。
首先,到了曹操这个地位的人,应该不会在意自己的外表的美丑。他是个王,王比“身长八尺”“面如冠玉”什么的重要的多也有价值的多。王不会因为对外表不自信而让崔琰假扮自己,至少不是最主要的原因。更何况,找人假扮自己,替身的才学远比相貌重要的多。曹操手下智囊不少,崔琰并不算杰出的。
那么曹操为什么要让崔琰假扮自己呢?这个人城府太深、心机太重,我不知道。我只能猜测他是一时兴起,玩个恶作剧罢了。在后海看到过,有的游客坐人力车玩到尽兴时,突然让车夫停下来,和车夫换个位置,自己尝尝蹬车载人的感觉。
曹操玩过不少恶作剧,和刘备煮酒论英雄就是很有名的恶作剧。吃饭的时候聊着聊着,突然说“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尔”——他也不怕把刘备给吓死?
其次,曹操为什么要把使节抓回来?毋庸置疑,换作是谁都一定要把他抓回来,可是原因呢?曹操派人去抓,不是因为使节太有才,是因为使节看穿了自己,自己被羞辱了。
可能有人不同意,说曹操有容人之量;可能还有人说,我是被杀杨修的案例误导了。没错,曹操有容人之量,杀杨修也确实并非因为嫉妒。杨修和使节不一样,杀杨修是为曹丕的接班铺路;杀使节,只是为了挽回面子。
仔细想想,任何人见过的英雄都没有当使节的见过得多,抓小偷的警察也能练就火眼睛,何况承担出使任务的人本就是百里挑一的人才?书里只是说曹操换了套衣服,没有证据表明他还用化妆之类的手法来掩饰自己的身份。使节不过是说了一句“然床头捉刀人,此乃英雄也”,这并不能证明他如何有才,只能证明他的出使阅历丰富,有识人的慧眼。
那么为什么要杀使节呢?因为使节戳穿了自己的把戏。曹操制字谜,“一人一口酥”之类,本来就有希望别人猜中的意思——何况谜面并不难,被人猜中也不意外——哪怕是“鸡肋”,曹操可以说出来,就不会在乎被人读出“食之无肉,弃之有味”的深意。但是和崔琰唱双簧就不同了,既然是唱双簧,其目的就是不想被人揭穿,千万不能被揭穿。一旦揭穿了,虽然对方对自己的评价都是正面的,感觉还是被羞辱了。
普通人被别人评价“英雄”,高兴还来不及呢。但是曹操不一样,他会惊慌,会蒙羞。所以曹操是天下两个英雄之一。
突然写这篇东西,因为玩了很长时间的把戏全被揭穿了。我玩的把戏当然远远没有曹操的高明,揭穿把戏的人的评价也远远没有使节的评价高——非常之低。但我有和曹操一样的感觉:我被羞辱了,无地自容。

5/13/2007
Rulon Gardner 在半决赛输给
哈萨克斯坦选手 Georgi Tsurtsumia
ATHENS-- He left his shoes in the middle of the mat, maybe a piece of his heart, too. Rulon Gardner finally let his emotions out after trading Olympic gold for bronze, and the tears he cried weren't of sadness.
尝试着翻译一下。
雅典消息:
他把一双自己的鞋子留在垫子中央,也许把他的心也留在了那里。赢得了一枚铜牌以后,Rulon Gardner终于无法掩饰自己的激动之情,热泪从这个男人的眼中夺眶而出,那并非是悲伤的眼泪。
英文摘自《奥运英语报道选读》,我是从这本书上看到的,原文应该来自
,有兴趣的可以看一下。
Gardner是2000年悉尼奥运会上爆出最大冷门的运动员之一,他在古典式摔跤项目中结束了对手Alexander Karelin长达13年连胜的生涯,获得了金牌。在2004年的雅典奥运会,他以3:0击败了伊朗运动员Sajad Barzi取得了铜牌,在摔跤垫上留下了一双鞋,以这一摔跤的传统方式宣布了他的退役。至于退役以后的故事,不劳google大驾,用百度搜索Rulon Gardner都可以得到许多五花八门的结果。这里就不多说了。
奥运志愿者的选修课很无聊,为了签名不得不去,去了也只是自己干自己的事。随手翻翻“课本”,当作英语阅读,谁知道第一眼就读到了这篇文章,感慨不已。
感慨不已的不是男主角的经历,而是记者的文笔。文章的第一段已经引用在此,单单两句话就让我不得不一口气读下去。
感慨不已的是新闻这条路恐怕无论如何也走不下去了。原先还有沾点广院的仙气,将来有可能干记者这行的想法。现在说出这样的话,是感觉中国和西方不仅新闻环境相差太多,就连在相同环境下写同样的体育新闻,水准的差距也是如此明显。中国记者对奥运会的报道自己也不是没看过,过于注重成绩、漠视人性、对某些体育项目严重缺乏了解……劣根无数,中国国情。
这篇日志篇幅短且缺乏结构,就当是随感吧。以前写东西太认真,现在才发现太认真了其实不好。不止是写日志,写其它东西也一样,长的未必比短的好,层次分明的未必比乱七八糟的好……谁懂我的意思?

3/11/2007
寒假到开学初的一个月,日子基本是靠电视剧和记录片打发的。《故宫》、《大国崛起》、《大明王朝》、《江山风雨情》(这名字起得太渣了)交织在一起,补上读《万历十五年》引发的一些思考,不由对明清两代,尤其是两朝28位皇帝中的几位,产生了许多以前从未有过的感情。
《江山风雨情》(不禁再重复一次,这名字起得太渣了)中一位角色有如下两段台词:大明朝开国以来,只有两个半皇帝在我心目中可称为“明君”,一位是太祖洪武皇帝,一位是成祖永乐皇帝,再有“半个”就是万历皇帝的前半截;(当今的崇祯皇帝)的确有心做一个圣君,可是他生性小气、多疑(所以难免,也终归是个亡国之君)。
农民出生,并且一再申令“不许片板下海”、巴不得全国人民都呆在家里种田的朱元璋怎么说都堪称一位传奇。他的儿子、以“清君侧”名义办了亲兄弟、迁都北京、肇建紫禁城的朱棣也不遑多让,我对他做上龙椅后座的两件事印象最深:一是“一部二十一史都只有诛九族,唯我大明朝可以灭十族!”(《大明王朝》中严嵩语)——凌迟了方孝孺九族加朋友学生873人;二是筹划了郑和下西洋的旷世壮举,无论目的为何、得失如何,那凿空拓荒的精神到底要比西方的大航海时代还早了将近一百年。
永乐皇帝后历十代至万历帝朱翊钧,所谓“万历的前半截”,无非就是首辅张居正把持朝政、大权独揽的十几年(真正意义上的只手遮天),而在此期间万历帝最大的,也是最好的作为恰恰是“无为”——有管仲、霍光、诸葛亮在前,这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可惜张居正死后,万历皇帝挟在贯穿整个明王朝的文官集团纠纷中,不得已抄了这位一代名臣的家(明代不设宰相,这是自欺欺人),而他自己在此后的“后半截”里,为了对抗文官集团的势力,选择了成为一个不问朝政、退居深宫的“昏君”。
最后,明朝的末代皇帝思宗崇祯,着实是个可怜可叹的天子。电视剧有戏说成分,可它对朱由检的定位确实不假。那位称皇帝小气多疑的角色,兵部尚书袁崇焕,被“遂磔崇焕于市”(明史·袁崇焕列传),“百姓以钱争买其肉……得其一节者,和烧酒生啮……拾得其骨者,以刀斧碎磔之,骨肉俱尽……”(明季北略)。
于是,“自崇焕死,边事益无人,明亡征决矣”。十四年后,崇祯缢死在今天的景山,八旗入关,汉人的江山易姓爱新觉罗。继而是一段长达一个半世纪的、回光返照般的末代盛事,再往后,直到法国大革命两百周年之际在天安门广场发生的往事,就只剩下血和泪了。
康熙是毫无疑问的千古一帝,颇有风雅、自称“十全老人”的乾隆爷也一手缔造了故宫博物院的前身。清朝统治者吸取前朝教训,落实“做皇帝要从娃娃抓起”的早期教育政策,“清朝的皇帝虽然天资与机遇各异,但都还算得上勤政”(《故宫》)——说来也是,虽然清末出现了一个国家向全世界宣战这样世界史上空间绝后的奇闻,但那是慈禧干的。康雍乾不提,无论是打出“咸与维新”的旗号,整饬内政、整肃纲纪的嘉庆,还是提出“宫中用膳,每日不得超过四碗”的道光,再或是因戊戌变法失败而壮志未酬的咸丰……清朝皇帝的平均分在历朝历代中应该是最高的,可让人遗憾的是,王朝毕竟是亡了,而一个曾经强盛不可一世的东方民族(民族集合),也从此推出了大国的舞台。
勉强以乾隆退位、嘉庆即位的1795年作为中国由盛转衰的分水岭。那一年,拿破仑在巴黎镇压了保王党人的叛乱,不久升任巴黎城防司令,渐渐走上君临欧洲的大路;蒸汽机的专利税正使瓦特享受着名利双收的幸福生活,也使英格兰沐浴在工业革命的春光里;宣布独立不到二十年的美国,首都还是费城——套用《故宫》和《大国崛起》的几集标题,当中国还在“盛事的屋脊”上眺望落日的最后一抹余辉时,西方世界已经吹响了“走向现代”的号角,发起“工业先声”,步入“激情岁月”,演绎“帝国春秋”……
余秋雨的《山居笔记》,最喜欢《一个王朝的背影》一篇。初中读的时候,很多道理还不明白,很多问题都没想通——即便是今天也不能说就明白了、想通了,但想法的确跟当时不一样了。坂本龙一为电影《末代皇帝》所作的配乐中,凝重而强烈的弦乐《Where Is Armo》,配合小溥仪在紫禁城墙下跑动的孤独而弱小的身影,令人唏嘘不已。清王朝之衰,不是封建之衰,不是满人治国之衰,更不是几个皇帝之衰,而是在那样一个诸神为世界格局重新洗牌的时代里,那崛起于白山黑水间的北方民族,不幸从另一个已经身心俱疲的中原民族手中接过了重达五千年的包袱。冲不出红墙禁锢的溥仪,命中注定要为神州大路上绵延千年的封建制度画上休止符,而不懂得抛弃“大汉”、“盛唐”、“天朝上国”等狭隘思想的民族,永远也不可能像加加林那样,从浩瀚的宇宙中凝望世界的蔚蓝。
《河殇》的最后一部分,与片首遥相呼应的,是《黄河船夫曲》的下半阙。书里写的是“音乐起,男女生二重唱”。然而在我的想象中,它是一个高亢的女声,欢快的、朝气蓬勃的声音(其实JC的声音就差不多:-))。阖上书的时候,歌声萦绕在脑海中,不自觉地又流泪了。人前戏笑开怀,人后寂寞无奈,那种感觉怎么说呢?
我晓得——
天下黄河九十九道弯
九十九道弯上
九十九只船儿
九十九只船上
九十九根杆儿
九十九道弯上
九十九个梢公
来把船儿扳
